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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作品版权

发布时间: 2020-11-20 12:20:09

1. 如何避免新闻作品著作权纠纷

《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这两条规定是对在保护期内,包括新闻作品在内所有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权利限制,适用于所有新闻出版单位。

2. 为什么新闻作品不在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内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条是这么说的: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新闻记述的是现实事件,而不是记者的独创性的作品.认定作品最重要的就是看有没有独创性.从这点来说新闻就不是作品,不是作品那当然就不在保护范围内了.
而且新闻的价值就在于它是一种最新的信息.这些信息直接涉及国家,社会,国际的经济,政治以及文化等方方面面.这些信息都要求能够得到广泛而迅速的传播,而不应该受到控制.如果把新闻拉入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内,那么只要有一个报道了其他人都不能再报道了,那么就会严重的阻碍信息的传播,也就会严重的阻碍到国家的发展.

3. 新闻摄影照片有没有著作权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具有著作权的,而著作权与作品是否发表是无关的,没有发表的作品也有著作权,任何人不得非法侵犯著作权,那么新闻摄影照片有没有著作权?新闻摄影照片有没有著作权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时事新闻并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但新闻摄影作品是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之一。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时事新闻;(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4. 电视上的新闻类节目有版权吗,可否上传到网上播放

您好!所有电视节目都有版权,但擅自上传到网上是否属于侵权还需考虑具体用途,著作权法规定了权利的限制,符合以下情形的属于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不属于侵权。
《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如能提出进一步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加准确的法律意见。

5. 哪些新闻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

你说的新闻评论是指什么?
是指长篇的评论性新闻,还是说网友针对新闻的内评论?
我都解释下。
著作权法容保护的是具有独创性的作品,就是一段文字表达要体现一定程度的思想创造性,才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著作权法不保护思想或者事实等等。
对于一般性的短篇新闻来说,就是那种只有时间、地点、人物和主要事件的短新闻,由于新闻内容是事实本身,对于该事实一般就只有这几种限定的表达,所以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但对于长篇的新闻,比如是经过记者的特殊采访总结的,有详细的描述,或者加有作者自己的评述,或者有自己独到的写作文笔风格等等,对于这样的表述可以认为是有一定创造性的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
第二,对于评论、点评等等的内容也是同样道理。
如果仅仅只有一两句话,那很难说是作品,不能受著作权法保护。但是如果评论的内容比较丰富,则可以认为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
著作权法这样规定的原因在于,如果对很短很常见的表述都保护的话,就会造成对语言文字的垄断。

6. 新闻报道中哪些情况适合合理使用著作权

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条的表述方法是:“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那么可以推知“新闻作品”是指具有评论性、描述性、凝结着作者的独立构思和创意的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发表在传播新闻传播载体上的智力创作成果。”
《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亦规定:“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国务院《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第(七)项规定,“向公众提供在信息网络上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问题的时事性文章,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该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除本条例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六)项、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外,不得提供作者事先声明不许提供的作品”。换言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和第十条与《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是一致的,只要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提供的,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载。
由此可见,时事性文章也受著作权法保护,权利人只要事先声明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刊登、转播、提供,第三方就不可以擅自转载。
综上,财新报道文章亦受《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保护,即:著作权人事先声明未经允许不得刊登、转播、转载的,他人不得刊登、转播、转载。财新网上的文章,受《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保护,事先声明未经权利人允许不许提供。
因为财新在财新杂志和财新网上的报道文章都已经明确标注“事先声明未经允许得刊登、转播、转载、提供”的提示,所以也就是从根本上杜绝了其他人以“合理使用”为名,擅自转载、无偿使用的机会。

7. 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三要素是什么

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三要素是什么,在现今的传播格局下,网络媒体几乎免费利用主流新闻媒体的资源壮大并反噬主流媒体,那基于新闻传播事业整体发展和社会利益平衡的原则,有必要对网络媒体转播新闻作品的相关版权问题进行重新审视。接下来本文将重点讲解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三要素。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三要素一、新闻单位应充分使用技术手段,对网络侵权行为进行实时的监控,及时掌握侵权信息。通过新闻行业集体组织,对新闻作品进行统一的授权,或通过网络授权系统和收费系统对新闻作品进行授权。二、新闻单位应提高版权保护意识,设立专门的版权保护部门,进一步完善新闻生产和管理制度;加强对新闻作者职务作品的管理,明确新闻作品版权的归属方。在劳务协议中加入版权条约,确定新闻记者职务作品归属于新闻单位拥有,作者仅具有署名权,单位则享有署名权之外的版权;对新闻作品发布版权声明,对新闻作品进行保护。三、争取获得政府等行政、司法机关的支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新闻作品侵权标准与赔偿准则,加大对版权侵权行为的惩罚力度。

8. 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有哪些新闻是否可以受到保护

著作权它的保护范围究竟有多大?我们经常见到的时事新闻会受到著作权的保护吗?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有哪些著作权的保护的作品有哪些?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必须要具备以下的条件:1、原创作品。是指作品是由作者独立创作的,是作者独立思考和劳动的产物,即在选择和安排文字、情节、音符、颜色、画面、造型等方面是作者独立而成的作品。2、可复制性。复制形式包括印刷、绘画、摄影、录制等。口头作品也在受保护范围内。3、合法性。合法性并非作品的构成要素,但它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前提条件。时事新闻的含义:1、《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通过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等传播媒介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2、最高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传播的单纯事实消息属于时事新闻。3、法律上只是认可单纯事实消息属于时事新闻。时事新闻是否受到著作权的保护?1、著作权法规定,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2、随着传媒产业的发展,新闻报道已越来越多地融入了媒体自身对信息资源的整合、加工、判断,其中包含了越来越多的智力劳动。因此,最高院出台的《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规定传播报道他人采编的时事新闻应当注明出处。

9. 新闻作品如何走出版权“侵权困局”

新华网北京12月4日电 互联网时代,新闻作品常“被侵权”,如擅自篡改标题版、内容,歪权曲文意等。3日,“第八届中国版权年会——保护新闻作品版权论坛”在北京召开。针对互联网时代新闻作品被侵权现象,业内人士指出,随着传媒产业的发展,新闻报道越来越多地融入媒体自身对信息资源的选择、整合、加工和价值判断,包含着越来越多的智力劳动,新闻作品版权对于媒体的重要性也更加凸显。

10. 新闻作品有著作权或版权吗

新闻作品是可以转载的。

但署名权还是保留着的。

至于获得报酬权,要看这是否属于职务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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