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
Ⅰ 关于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
首先你经营的必须是与食品相关的才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的方式有很多种,可以通过网络形式申请,也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资料申请。
Ⅱ 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是一样的吗
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不是必须一样的。
具体分析如专下: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一定属包含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但同时也可以包含食品流通许可证中没有的一般经营范围。
Ⅲ 有营业执照怎么办食品流通许可证
首先你经营的必须是与食品相关的才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申请的方式有很多种,可以通过网络形式申请,也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资料申请。
申请步骤如下:
1、领取并填写《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同时准备所需要的材料;
2、递交材料文书后,领取《接收材料凭证》或《受理通知书》,等待结果。
如果需要到现场核查的话,配合工商部门现场核查。
3、通过后,领取《准予许可通知书》,十个工作日内凭通知书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以上是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整个流程,不过要注意的一点是:食品流通许可证,对食品经营者必须坚持先证后照,未取得前置审批文件,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Ⅳ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需要哪些材料。
一、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手续: 根据《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二、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条件和手续: 根据《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 第九条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第十条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四)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五)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六)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件; (八)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许可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已经具有合法主体资格的经营者在经营范围中申请增加食品经营项目的,还需提交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不需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新设食品经营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申请人;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企业分支机构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个人新设申请或者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业主为许可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盖章。 祝你早日办理成功!
Ⅳ 食品流通许可证号和营业执照编号有什么不同
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是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不同部门管理并核发的,所以编号也是不同的,下面介绍下营业执照的编号规则。
下面我来说一下注册号15位数字的含义,代码结构工商注册号由14位数字本体码和1位数字校验码组成,其中本体码从左至右依次为:6位首次登记机关码、8位顺序码,1位数字校验码组成。
一、前六位代表的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代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用“100000”表示,省级、地市级、区县级登记机关代码分别使用6位行政区划代码表示。
设立在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和保税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县级或县级以上)或者各类专业分局应由批准设立的上级机关统一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代码,并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信息化管理部门备案。
二、顺序码是7-14位,顺序码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其管辖范围内按照先后次序为申请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所分配的顺序号。
为了便于管理和赋码,8位顺序码中的第1位(自左至右)采用以下分配规则:
1、个体工商户:
第七位数(顺序码第一位,依此类推,下同)全省先统一使用“6”,即6XXXXXXX。
7、8、9三个数字根据发展变化由省局决定启用时间。
剩余号码由县级局按照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的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科学的细化号码分配,确保辖区内号码的唯一性。
2、内资企业:
第七位数为“0”表示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
“1”表示国有独资、法人独资、国有控股、法人投资或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表示自然人独资、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及自然人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3表示其他非公司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八位数为“1”表示具有法人资格(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2”表示营业单位或分支机构(分公司)。
第九位数到第十四位数用顺序号表示。
明细为:“01XXXXXX”表示内资企业法人,
“02XXXXXX” 表示内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以及事业法人所办的营业单位,
“11XXXXXX” 表示内资有限公司,
“12XXXXXX” 表示内资有限公司分支机构,
“21XXXXXX” 表示私营有限公司,
“22XXXXXX” 表示私营有限公司分支机构,
“31XXXXXX” 表示其他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32XXXXXX” 表示其他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
3、外资企业:第七位数全省先统一使用“5”,“4”待企业发展,各被授权局用满第十位至第十四位顺序号后再行使用。
第八位数“1”表示外国投资企业,
“2”表示台/港/澳投资企业,
“3”表示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
“4”表示常驻代表机构,
“5”表示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九位数“0”表示有限公司,
“1”表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2” 表示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公司。
第十位数至第十四位数各被授权局用顺序号表示。
三、校验码是最后一位,校验码用于检验本体码的正确性。
顺序码是系统根据企业性质情况自动生成的。
第十五位为校验码(根据前十四位数自动生成)。
工商注册号的赋码及使用工商注册号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赋码和使用。
1、唯一性工商注册号在全国范围内是唯一的,任何一个市场主体只能拥有一个工商注册号,任何一个工商注册号只能赋给一个市场主体。
2、无含义性工商注册号一旦生成,不包含任何含义。
3、 终身不变性工商注号应在市场主体首次设立登记时赋予,在该市场主体存续期间,工商注册号保持不变,包括:市场主体发生迁移时工商注册号不变,新的登记机 关不应为该市场主体重新赋予注册号,而应使用原工商注册号;企业类型在内资和外资之间发生转换时,工商注册号保持不变。
4、其他市场主体注销后,该注册号应被保留,不能赋给其他市场主体。
5、行政区划代码的变化如果某一区域的行政区划代码发生变化,该区域内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代码也随之发生变化,新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时应按照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代码生成注册号,但已分配出去的工商注册号中6位首次登记机关码无须改变。
Ⅵ 食品经营许可证与食品流通许可证有什么区别
1、2015年10月1日食药局发布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正式实施,食品流通许可与餐饮许可证合并为了食品经营许可,也就是说食品经营许可证代替食品流通许可证。两者的区别在于食品流通许可证是旧的,已经废止。
2、《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都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3、食品流通许可证,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发放条件及发放程序与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衔接等问题予以明确。对食品的经营者必须坚持先证后照的原则,未取得前置审批文件的,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4、2015年11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废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9号),决定废止《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2009年7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4号)。
Ⅶ 个体户食品流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办理顺序
按照“先证后照”原则,办理的顺序是先办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办营业执照。拿到营业执照30天内到税务局办税务登记证即可。
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都是在工商局办的,但由两个职能股室完成,有的地方是在一个办事窗口中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的规定,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条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是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是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是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7)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扩展阅读:
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
4.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5.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7.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备清单;
8.提供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法规培训证复印件;[3]
9.申请乳制品项目的经营者,还应提交开户行证明和书面声明等;[4]
10.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初中以上学历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
11.工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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