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竹经营许可证
A. 烟花炮竹经营许可证难申请吗
不难!不花钱!每年的6月向当地公安局书面申请,全部经营人员考试合格方许营业。无时间限制,但当年有效。
B. 如何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一、经营许可证发放的对象
凡在我省辖区内从事烟花爆竹(含烟花爆竹原材料,下同)经营活动的批发企业和零售经营者必须按规定分别申请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是指从事烟花爆竹进出口,批发活动的单位。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是指从事烟花爆竹零售活动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烟花爆竹原材料是指用于烟花爆竹生产的氯酸钾(经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批准使用的)、高氯酸钾、硫磺、铝粉、铝镁合金粉以及进入流通领域的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
二、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均为2年。
三、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的时限
凡全省从事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于2006年12月31日之前提出办理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并于2007年3月31日之前取得经营许可证(各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前)。凡未按规定时限提出申请或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四、申请办证的条件及提供的资料
(一)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必须具备《条例》、《办法》所规定的条件:
1、具备企业法人条件;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3、有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烟花爆竹经营方面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培训考核合格;仓库保管员、守护员应当接受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其他从业人员应当经过本单位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
5、具有与其经营规模和产品品种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仓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库房布局、建筑结构、安全疏散条件、消防、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以及电气设施等,符合《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等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储存区域和仓库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牌;仓库储存不得超过限定药量和品种储存;
6、具备配送服务能力,运输车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7、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8、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时,提交下列申请文件、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企业法人证明;
3、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复制件和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清单;
4、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搬运员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5、库区外部安全距离示意(或者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或者设计)图;
6、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
7、配送服务能力及配送车辆情况说明;
8、发证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含市、县安监局征求意见书、原临时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必须具备《条例》、《办法》所规定的条件:
1、负责人和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培训;
2、 实行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专柜销售时,专柜应当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3、 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零售网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得超过当地规定;
4、 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5、 法律、法规以及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C.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怎么办
申请。
生产企业向省安监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复制件);
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证明材料,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合格证明材料(复制件);
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厂区设计图纸;
公安部门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工厂周边安全距离的审核意见。
2.受理。
省安监局收到申请后,对新提交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补正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全部补正材料之日起为受理,需出具受理书面凭证。
3.审查。
对已经受理的申请,省安监局在征得企业所在地安监部门或有关部门同意后,指派有关人员对申请材料和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程序。
4.发证。
负责审查的有关人员应当向省安监局提出审查意见,省安监局对审查意见进行讨论后,在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作出颁发或者不能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对决定颁发的,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或通知申请人领取许可证;对不予颁发的,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D. 我想办烟花炮竹经营许可证
向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申请,在控制指标范围内 ,报县区安监局,县乡到现场共同审核,合格后参加烟花爆竹培训班学习,测试合格后,填写《烟花爆竹经营(零售 )许可证申请书》,乡镇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与正规的烟花爆竹批发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最后到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办理,20天取证。
E. 如何申请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
一、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申请办理销售许可证(临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2、由依法取得批发销售资格的单位统一布设;
3、应设专人销货,专人管理,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张贴明显的禁烟禁火标志;
4、销售地点周边200米范围内,没有加油站及其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生产、储存设施;半径50米范围内,没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
5、零售网点烟花爆竹存放数量不得超过核定的最高限量(30箱,每箱最大重量不得超过35公斤)。
6、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具备相应的资质。
同时,提交下列申请文件、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临时)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布设该零售网点的批发销售单位出具的对该网点安全条件的审核意见;
3、与批发单位签订的安全供销合同;
4、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资质证明。
零售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二)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三)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乡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实行专柜销售时,安排专人销售,专柜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四)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五)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炮竹经营许可证扩展阅读: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第十七条 零售经营者申请领取零售许可证时,应当向所在地发证机关提交申请书、零售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和发证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八条 发证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和零售场所的安全条件进行现场核查。负责现场核查的人员应当提出书面核查意见。
第十九条 发证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颁发或者不予颁发零售许可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决定不予颁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条 零售许可证上载明的储存限量由发证机关根据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结合零售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确定。
第二十一条 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限由发证机关确定,最长不超过2年。零售许可证有效期满后拟继续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活动,或者在有效期内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零售场所和许可范围的,应当重新申请取得零售许可证。
F. 烟花爆竹专卖许可证怎样办理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由依法取得批发销售资格的单位统一布设;应设专人销货,专人管理,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张贴明显的禁烟禁火标志;销售地点周边200米范围内,没有加油站及其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生产、储存设施;半径50米范围内,没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
市安监局发证程序,批发企业申请→县级安监局初审后上报→市安监局受理→市安监局业务科室审核并提出意见→市安监局分管领导签具意见→市安监局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发证→市安监局制证、发证→定期公告。
G. 卖烟花炮竹需要什么手续
卖烟花炮竹需要持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定点零售证》和“烟花爆竹警示标志”。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中规定:
第三条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分别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从事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批发许可证。
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第三十一条 对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7)炮竹经营许可证扩展阅读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中规定:
第二十二条 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和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
批发企业不得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花爆竹,不得向零售经营者销售礼花弹等应当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第二十六条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不得出租、出借、转让、买卖、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应当在经营(办公)场所显著位置悬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正本。批发企业应当在储存仓库留存批发许可证副本。
H. 烟花炮竹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是几年
烟花爆竹零售分为常年零售和临时零售两种。根据《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常年零售点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期限不超过1年,临时零售点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期限不超过2个月。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申请办理销售许可证(临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2、由依法取得批发销售资格的单位统一布设;
3、应设专人销货,专人管理,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张贴明显的禁烟禁火标志。
I. 怎么办理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
申请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
1、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
2、受理申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3、《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应当载明经营负责人、经营场所地址、经营期限、烟花爆竹种类和限制存放量。
4、烟花爆竹的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2、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3、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炮竹经营许可证扩展阅读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条件;
2、经营场所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3、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经营场所和储存仓库;
4、有保管员、仓库守护员;
5、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6、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J. 烟花爆竹经营《临时》许可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证件
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临时)申请材料(1式2份):
(一)版烟花爆竹经营(权零售)许可证申请表;
(二)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主要负责人和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培训的合格证明;
(四)身份证复印件2张、相片2张。
二、受理部门
各市政务服务中心安监窗口或者安监局政务大厅
三、收费情况
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临时)不收费用。
审批许可项目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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