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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许可证的签发

发布时间: 2020-12-18 04:49:26

① 进出口许可证的含义

其一,进出口货物许可证是国家机关签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进出口货物许可证是国家批准特定企业、单位进出口货物的文件。因此,进出口货物许可证不得买卖、转让、伪造和变卖。
其二,进出口货物许可证是批准进出口特定货物的文件。其中包括品名、数量、规格、成交价格、贸易方式、贸易国别等内容。因此,进出口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贸易方式等内容进出口特定货物。
其三,进出口货物许可证是一种证明文件。因此,凡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和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各类进出口企业应在进出口前按规定向指定的发证机构申领进出口许可证,海关凭进出口许可证接受和办理通关手续。

② 企业进出口许可证,怎样从海关申请

不是,要有进出口经营权的,首先要到税务去增加经营项目,经营项回目中要有进出口业务,然答后到北京市商务局注册。同时,到海关注册,在到外管局,检疫注册。然后,到税务去登记,以便出口退税。
进出口许可证不是海关签发的,而是进出口特定的货物时,需要国家相关部门的审批,想关部门审批同意后,签发的。海关凭许可证放行清关。

③ 怎么办理进出口许可证啊

  1. 申请:

即由申领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领证人”)向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函件。

申请的内容包括:出口商品(货物)名称、规格、输往国别地区、数量、单价、总金额、交货期、支付方式(即出口收汇方式)等项目。

同时,还须向发证机关交验有关证件或材料;

外贸公司凭合同正本(或复印件);

非外贸单位凭主管部门(厅、局级)的批准件。

文物,凭文物主管部门的批准料件;

书刊,凭出版主管部门的批准件;

名人字画(只限近代、现代),凭文化部的批准件;

黄金白银(不含饰品),凭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批准件;

专利、诀窍、传统技艺,凭国家专利局或主管部门的批准件。

居民或村民,凭街道办事处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说明情况的证明函和购货发票办理有关手续方可出境。

属于下列情况的,还须提供有关证件或材料:

(1)经批准享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第一次向发证机关申领出口许可证时应提交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公司(企业)的批文、公司(企业)章程、营业执照以及出口商品经营目录等复印件一套;

(2)经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第一次向发证机关申领出口许可证时,应提交有关部门关于项目合同的批件、营业执照以及经国家对外经贸部认可的年度出口计划等复印件一套。


2.审核:

发证机关收到上述有关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经同意后,由领证人按规定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申请表》。


3.输入电脑

填好的出口许可证申请表,由申请单位加盖公章后送交发证机关,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由发证机关将申请表各项内容输入电脑。


4.发证

发证机关在申请表送交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一式四联,将第一、二、三联交领证人,凭以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报关和银行结汇手续。同时,收取—定的办证费用。

④ 进出口许可证和自动进出口许可证有什麼异同

(一)含义
进出口许可证指由商务部或者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法制定并调整进出回口许可管理目录,答以签发进出口许可证的形式对该目录商品实行的行政许可管理。
(二)主管部门及办理程序
商务部负责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并且呢制定、调整和公布目录。经过商务部的授权,由给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简称:许可证局)来统一管理、指导全国各发证机构的进出口许可证签发工作。
(三)自动进口许可证
除了需要获得进出口许可证以外商品属于一般商品,而国家为了统计等需要对其中的部分商品实施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自动进口许可证就是指列入自动进出口许可证目录内的只要你申请就一律给予发证,和进出口许可证是不同的,进出口许可证要经过审批才给与签证的。
进出口许可证内的商品一般都是些国家限制进出口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如为了保护环境消耗臭氧层物质要获得许可证,为了保护国内稀有资源一些矿物,稀金属等也要获得出口许可证。而自动进口许可证内的商品则是一些一般商品,没有限制的,只不过是要去领下证而已,申请就给发的!

⑤ 自动进口许可证是哪个机关发证的

自动进口许可证由外经贸部授权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外经贸主管部门和国家有关部门签发。

⑥ 进出口许可证的签发实行的原则是什么

为了适应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和发展外贸的新形势,加强对外贸易行政管理工作,执行国家统一的贸易政策,建立对外贸易的良好秩序,克服外贸经营中存在的一些紊乱现象,各特派员办事处本着管理、服务、调研和协调的精神,做好各项工作。
进出口许可证制度是我国对外贸易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为做好进出口许可证的审批、签发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堵塞漏洞,防止差错,特制定本规定:
一、审批、签发许可证的原则
(一)根据部授权范围及有关规定,认真审批和签发所联系省、区、市的部分进口、出口许可证。
(二)凡计划列名出口商品必须凭经贸部下达的计划和省、区、市经贸厅委外贸局下达给企业的二次分配计划核发;计划外出口一律凭经贸部批准的文件、函电和省、区、市经贸厅、委、外贸局的二次分配计划办理;凡属港澳配额管理商品,一律凭经贸部下达的配额核发;超配额出口必须凭经贸部的批件办理;对没有经贸部批件的超计划、配额出口,不论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予受理。
(三)实行许可证管理的非计划列名、非配额管理商品的出口要严格按照经贸部授权和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四)凡属经贸部文件通知审价并附有价格资料的商品,要严格审价。
二、签发许可证的程序
(一)办证人员接许可证申请表后,对表列内容及有关附件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送主管处长复审。
(二)主管处长对应审内容和初审意见进行全面复审,有权对初审意见提出质疑或否定,在认真复审的基础上签批意见送特派员审定签发。发证量大的特办,特派员审定签发全部许可证确有困难的,可授权主管处长审定签发符合计划、配额规定的,金额在5万美元以下的出口许可证和不违反规定的许可证展期或改证事项。
(三)特派员对初审、复审内容和意见进行审定。特派员对初审和复审意见有权提出质疑和否定。
(四)当特派员缺勤时,由特派员授权主管处长审批。
(五)特派员、主管处长根据各自职权范围审定签发后,电脑打证人员凭特派员、主管处长签字打出正式许可证。对不符合审证程序的,电脑打证人员应拒绝打证。

(六)办证人员对打印好的许可证进行校对,发现错误应立即纠正。对校对无误的许可证,由管理印章的同志盖章。
(七)办证人员核验领证人交费证明发证。然后将许可证的“留存备案联”与办证申请表及所附文件归档备查。
三、审证内容
(一)领证人单位介绍信及本人工作证。
(二)审查领证商品是否属本特办发证范围,领证单位是否有该项商品经营权。
(三)领证单位提交的齐备有效证件和材料(第一次申领许可证)批准企业成立的文件、企业章程、经营执照、经营商品目录范围、进料加工复出口的海关登记手册、合同正副件、许可证申请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的信用证副本、经贸部的有关批件;如属进口,则还需提交进口审查部门的批件、中国银行和外汇管理局签章的用汇批件。许可证申请表的填写要符合要求,要加盖申请单位的公章。
(四)申请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应核对进出口计划、配额的执行情况,并及时予以登记、核销,不许超计划、超配额发证。
(五)出口许可证申请表填写的价格和合同成交的价格不得低于经贸部下达的协调价格。进口许可证申请表填写的价格及合同的成交价格不得高于部下达的最高价。
四、自批商品的审批
实行许可证管理的非计划列名、非配额管理商品的出口,由特派员办事处按照经贸部授权和有关规定,以及鼓励扩大出口的精神进行审批。严格实行办证员、主管处长、特派员三级审批或三级干部共同讨论审定,特派员签发。防止出现个人说了算的现象。
五、对审核无误的申请,一般应在提交之日起,3个有效工作日内办完发证。有问题的亦应在3日内予以答复。如遇特殊情况,可作个别处理。
六、坚持自下而上的审批制度,各负其责,缺一不可,秩序亦不能颠倒。
七、办证人员注意事项
(一)各级办证人员对来特办领证的人员,要以礼相待,有问必答,热情服务。对许可证申请表填写中出现的问题,要耐心解释,说明情况,请其按经贸部有关文件和规定予以纠正。
(二)每个环节的工作人员发现违反规定、错审、错印等问题,均有责任提出,并尽快纠正。
(三)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办证人员对于疑难问题或一时不易解答的问题,不要匆忙表态或许诺,要首先向主管处长和特派员请示报告,然后再正式对外答复。对于重大原则问题,主管处长和特派员亦一时难以判断的,应及时向经贸部请示报告。
八、各特派员办事处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各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进口、出口许可证审批细则。

⑦ 由国家环境保护部签发的进出口许可证件是那个

不合格货物处置等质量管理制度文件或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彩色复印件):(1)《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登记申请书》。
(7) 近两年从事进口废物原料(种类,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到期可申请延期,首先进口单位要去国家质检总局办理《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登记证》取得进口废料的资格,有效期5年。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进出口资质许可文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和《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利用单位备案表》:指与申请企业进行废物原料贸易的境外供货企业的《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注册证书》复印件、人员培训废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为自动进口类和限制进口类,应提供正本!都实行进口环保许可证监管条例!:
(8) 相应的境外供货企业的《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注册证书》(复印件)。
(5) 收货人的组织机构,包括供货商或被代理企业的选择、货物采购及合同签订:在办理登记证的同时,应具体说明负责质量控制:指外经贸主管部门颁发的进出口资质许可证复印件、数量及环保质量)的相关说明。需要注意的是。办理登记证需要的资料包括。
已获得ISO9001或ISO14001体系认证的申请企业需提供体系认证证书彩色复印件、培训等部门的设置及岗位职责!这样。
(9) 所代理的国内加工利用企业的进口委托文件。
(6) 进口废物原料质量控制:共3页、不合格货物的处置等:指企业所有部门设置及其岗位职责,内容应按照《〈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登记申请书〉填写须知》填写并打印完成,复印件上必须加盖该境外供货企业的印章和法人的签名、制度、部门和岗位职责,进口商还要找一个想对应的加工利用单位备案到登记证上、员工培训情况:指企业为保证货物符合我国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而制定的工作程序,拿到登记证以后。办理环保证

⑧ 国际贸易中的进出口许可证,什么时候申请 在有效期内申领一次就够了吗

第二十八条 出口配额的有效期为当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另有规定者除外,经营者应当在配额有效期内向发证机构申领出口许可证。

第二十九条
各发证机构可自当年12月10日起,根据商务部或者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下发的下一年度出口配额签发下一年度的出口许可证,有效期自下一年度1月1日起。

第三十条 出口许可证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且有效期截止时间不得超过当年12月31日。

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属于配额许可证管理的货物,其出口许可证有效期按《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核定的出口期限核发,但不得超过当年12月31日。如《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核定的出口期限超过当年12月31日,经营者应在原出口许可证有效期内向发证机构提出换发新一年出口许可证。发证机构收回原证,在发证系统中对原证进行核销,扣除已使用的数量后,按《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核定的出口期限重新签发新一年度出口许可证,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原证证号。

商务部可视具体情况,调整某些货物出口许可证的有效期和申领时间。

出口许可证应当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自行失效,海关不予放行。

第三十一条
出口许可证因故在有效期内未使用,经营者应当在出口许可证有效期内向原发证机构提出延期申请,发证机构收回原证,在发证计算机管理系统中注销原证后,重新签发出口许可证,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延期使用和原证证号。

出口许可证因故在有效期内未使用完,经营者应当在出口许可证有效期内向原发证机构提出未使用部分的延期申请,发证机构收回原证,在发证系统中对原证进行核销,扣除已使用的数量后,重新签发出口许可证,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延期使用和原证证号。

使用当年出口配额领取的出口许可证办理延期,其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当年12月31日。

未在出口许可证有效期内提出延期申请,出口许可证逾期自行失效,发证机构不再办理延证手续,该出口许可证货物数量视为配额持有者自动放弃。

第三十二条
出口许可证签发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证面内容;如需要对证面内容进行更改,经营者应当在出口许可证有效期内将出口许可证退回原发证机构,重新申领出口许可证。

第三十三条
已领取的出口许可证如遗失,经营者应当立即向许可证证面注明的出口口岸地海关及相关发证机构书面报告,并在全国性经济类报刊中登载“遗失声明”,发证机构凭遗失声明,并经核实该证确未通关后,可注销该证,并核发新证。 第三十四条
海关、工商、公安、纪检、法院等单位需要向发证机构查询或者调查出口许可证,应当依法出示有关证件,发证机关方可接受查询。

第三十五条
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在发证机构调整时,自调整之日起,原发证机构不得再签发该货物的出口许可证,并将经营者在调整前的申领情况报调整后的发证机构。经营者在调整前申领的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有效期内未使用或者未完全使用的许可证按规定到调整后的发证机构办理延期手续

希望能帮到你,可以的话请采纳

⑨ 进出口许可证的如何申请

【进出口备案】进出口许可证申请流程
一、首先需向客户确认信息:
1、 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2、 法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并提供学历及电话号码。
3、 报关业务负责人信息(清晰的身份证明扫描件,学历,担任公司职务,手机号码)(可以是公司法人或经理等)。
4、 财务负责人 (清晰的身份证明扫描件,学历,担任公司职务,手机号码)。
5、 报关联系人 (清晰的身份证明扫描件,学历,担任公司职务,手机号码)。
6、 公司英文名称(如公章上或银行信息中有,请保持一致),公司注册地址的英文翻译,公司电话,传真号,以及公司邮箱(或报关业务负责人邮箱)、邮编。
备注:办理电子口岸时需要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并需要委派一名操作员(可为报关联系人。操作员要求职位稳定,在职时间长较好,如此可避免人员频繁更换),办理时需操作员带好身份证明原件到场,办好后,有资料需操作员自行去海关处领取。
二、设立流程
1、外经委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7个工作日
2、海关办理《进出口收发货人注册登记书》 5个工作日
3、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自理报验单位登记备案》 1个工作日
4、外汇管理局办理《进出口企业名录卡》 1个工作日
5、海关办理海关电子口岸登记(法人卡、操作员卡) 9个工作日
三、各局审批所需资料
(一) 外经委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上海市外经委统一办理)
1、 在上海贸发网(http://www.maofa.sh.cn/)上在线填写《上海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信息表》。填完后提交,并打印出来签字、盖章。
2、 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1份。
4、 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5、 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一份。
6、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独自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备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需验证原件。《上海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信息表》签字部分有公司负责人(法人或公司经理)签字即可,需盖公章。
(二) 海关办理《进出口收发货人注册登记证》
(各区海关注册处)68894611(备案登记电话)闵行海关 64121418-4611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份。
2、 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复印件(正面) 1份。
3、 企业章程复印件1份。
4、 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1份。
5、 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1份。
6、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1份。
7、 《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各1份。
8、 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9、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0、进出口收发货人注册登记表。
11、报关单位报关专用章备案表 50*36mm椭圆章(公司名称+报关专用章)。
12、外商投资企业需批准证书副本2复印件1份。
13、其他与注册登记有关的文件材料。
备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须验证原件。
(三)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自理检疫登记备案》
(浦东检验局)
1、 受理申请地点:浦东新区民生路1208号224室或1125室。
2、 申请与受理程序。
首先登陆www.eciq.cn填写申请,同时网上打印《自理报检单位登记备案申请表》,网上填报申请书有效期为45天。
(1)《自理报检单位登记备案申请表》1份(盖公章,法人签字)。
(2)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加盖企业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4)有关进出口经营权的证明文件(批准证书副本2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1份(适用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备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需验证原件。
(四)外汇管理局办理进出口企业名录卡
1、申请书(有固定格式)。
2、批准证书副本2复印件1份。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1份。
5、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1份。
备注:1、原件加复印件(盖公章),最好带上公章,有表格需要当场盖章。
2、(三)、(四)可同时办理。
(五) 海关电子口岸:制卡中心

⑩ 自动进出口许可证去哪申请,公司第一次去办理需带什么证件

办事地点:

我国执行审批并签发出口许可证的机关为:国家外经贸部及其派驻在主要口岸的特派员办事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计划单列市的对外经贸行政管理部门,实行按商品、按地区分级发证办法。

办事流程:
办理申领出口许可证的基本程序是:
一、申请。即由申领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领证人”)向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函件。
申请的内容包括:出口商品(货物)名称、规格、输往国别地区、数量、单价、总金额、交货期、支付方式(即出口收汇方式)等项目。
同时,还须向发证机关交验有关证件或材料;
外贸公司凭合同正本(或复印件);
非外贸单位凭主管部门(厅、局级)的批准件。
文物,凭文物主管部门的批准料件;
书刊,凭出版主管部门的批准件;
名人字画(只限近代、现代),凭文化部的批准件;
黄金白银(不含饰品),凭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批准件;
专利、诀窍、传统技艺,凭国家专利局或主管部门的批准件。
居民或村民,凭街道办事处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说明情况的证明函和购货发票办理有关手续方可出境。
属于下列情况的,还须提供有关证件或材料:
(1)经批准享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第一次向发证机关申领出口许可证时应提交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公司(企业)的批文、公司(企业)章程、营业执照以及出口商品经营目录等复印件一套;
(2)经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第一次向发证机关申领出口许可证时,应提交有关部门关于项目合同的批件、营业执照以及经国家对外经贸部认可的年度出口计划等复印件一套。
二、审核、填表。发证机关收到上述有关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经同意后,由领证人按规定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申请表》。
三、输入电脑。填好的出口许可证申请表,由申请单位加盖公章后送交发证机关,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由发证机关将申请表各项内容输入电脑。
四、发证。发证机关在申请表送交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一式四联,将第一、二、三联交领证人,凭以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报关和银行结汇手续。同时,收取—定的办证费用。

行政许可收费情况:
普通证书:20元/份。特种产品的许可证各有不同标准,请向办事窗口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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