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制售许可证
A. 食品经营许可证自制饮品制售什么范围
食品经营许可证可以经营项目
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
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蛋糕、不含裱花蛋糕)、自制饮品制售(不含使用压力容器制作饮品)、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需要注意的是,列入其他类食品销售和其他类食品制售的具体品种,应当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执行,并明确标注。具有热、冷、生、固态、液态等多种情形,难以明确归类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最高的情形进行归类。
(1)食品制售许可证扩展阅读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办理流程
1、提交办理申请(可以到窗口提交申请也可以直接在网上提交);
2、提交材料。材料受理之后,需要现场核查的配合监管部门进行现场核查;
3、领证。
B.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制售怎么界定
一、食品经营必须一地一证: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食品经营必须“先照后证”: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
(1)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2)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3)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三、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3大类 :
1.《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
2.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建立中央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
四、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销售和制售两类10项:
(一)食品销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 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
(二)食品制售。包括: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C. 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单位应该办什么许可证
食品卫生许可证就可~有些还得办流通许可证
D. 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热食类食品制售的概念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明确:热食类食品,指食品原料经粗加工、切配并经过蒸、煮、烹、煎、炒、烤、炸等烹饪工艺制作,在一定热度状态下食用的即食食品,含火锅和烧烤等烹饪方式加工而成的食品等。
E. 公司营业执照里面经营范围有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许可证里面没有热食类食品制售,也没有饮品制售
不可以卖盖饭,现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只能售卖预包装食品,待重新申请、更改后才能卖盖饭。营业执照不需要变更。
F. 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制售,热食品制售,自制饮料制售,我
一般饮料属抄于预包装食品,如果袭销售的话,建议变更下经营范围,增项选上预包装食品销售。
也有类似红牛、乐虎之类的,不同于一般饮料,属于保健食品(瓶身上有蓝帽子标识),那就选保健食品销售。
如果是自制饮品(茶、咖啡、奶茶等自己做的)的话,经营范围加上
自制饮品制售。
其实一般餐饮店少量销售预包装的饮料,类似小餐馆放置一个冰柜卖点饮料给食客,不变更经营项目也问题不大,看当地食药部门有没有督促。当然自己也得做好进货台账登记,不要销售来历不明的饮料。
G.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范围是热食类食品制售丶可以贩卖饮料吗
不可以。
热食类食品制售和自制饮品制售是两个不同项目。
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内装食品销售(含冷容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7)食品制售许可证扩展阅读: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十七条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
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三)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