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机构的授权
⑴ 有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派出机关在超出授权范围时如何确定行政诉讼被告
这可分两种情况(以下以公安局和派出所为例):
1、幅度越权回。如超出了此范围答幅度,就以派出机关为被告,如:派出所最多罚款500,而罚了相对人1000,这就是幅度越权!
2、种类越权。如超出了授权的种类,以设立此派出机关的机关为被告,如:派出所没有拘留的权利,而将相对人拘留了,此应当以公安局为被告!
⑵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派出机构的区别
主要区别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力,而派出机构以派出他的机关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力。
⑶ 派出机构的性质,级别,权限责任是什么
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设立的下属机构称为派出机构。在我国现行的行政管内理体制中,派出机构则比较容多,如公安局派出的派出所,工商局派出的工商所等等,不一而足。值得进一步指出的是,派出机构往往只涉及某一项行政职权;其次,在法律地位上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情况下,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在行政诉讼中往往不能做被告
⑷ 派出所 是公安局的派出机构,需要公安局的授权才可以开展工作。 不算是行政主体 !!!!!!!!!!!
派出所具有行政主体抄资格。
派出机构一般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只有法律、法规授权时才能在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行政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授予了派出所有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处以警告、500元以下罚款的权力。从这一点上来说,派出所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也就是说,它只对其在治安管理领域内作出的警告、500元以下罚款行为独立承担责任,它所作出的其他行为,由于没有法律的明确授权,仍应视为其派出的公安机关的行为,由公安机关承担法律后果。
⑸ 派出机构有法律法规授权的,有没授权的。请问对授权的和没授权的做出的具体行为不服的,应该找谁复议
授权的复议机关为派出机构的上一级机关,如某市的交警大队做出的行政处罚的复议机关为该市的公安局,没授权的为设立该派出机构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
⑹ 什么叫派出机构
非常设机构,是指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设立的常设机构外,为完成某项综合性、临时性任务而设立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跨地区、跨部门的组织协调机构。
为组织协调某一方面工作而设置的非常设机构,一般称委员会;为组织协调某项特定任务而设置的非常设机构,一般称领导小组,为组织协调某项建设工程项目而设置的非常设机构,一般称指挥部。
按照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理,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可以依法设立下属的行政组织,但是,两者设立的下属机构并非都是派出机构。一般来说,人民政府设立的下属机构称为派出机关,而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设立的下属机构才称为派出机构。在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中,派出机关主要有三类:省人民政府派出的行政公署,区人民政府派出的街道办事处和县人民政府派出的区公所。而派出机构则比较多,如公安局派出的派出所,工商局派出的工商所等等,不一而足。值得进一步指出的是,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在许多方面存在明显区别:首先派出机关的职权范围涉及到所辖区域的方方面面,而派出机构往往只涉及某一项行政职权;其次,在法律地位上两者区别明显,派出机关属于行政主体,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而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情况下,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在行政诉讼中往往不能做被告
⑺ 派出机构中,为什么有的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有的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一、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职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独立承担责任的组织。
行政主体具有下列三个特征:
1、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这是行政主体与其他国家机关、组织的区别所在。
2、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这是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内部的组成机构和受行政机关委托执行某些行政管理任务的组织的区别。
3、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这是行政主体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具体表现,也是—个组织成为行政主体的必备条件。在中国,行政主体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二、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有:
1、中央机关与机构主要有六类:
a、国务院;
b、国务院组成部门,包括部委行署;
c、国务院直属单位和特设机构
d、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机构
e、授权的内设机构,原则上内设机构没有行政职权,但有些内设机构经过法律法规特别授权而享有了一定的行政职权,考试中常见的有专利评审委员会,它是知识产权局的内设机构,商标评审委员会是工商局的内设机构,公安部下属的公安消防局,公安交管局以及公安边防局是公安部的内设机构。
f、授权的议事协调机构。
(7)派出机构的授权扩展阅读: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一定区域内设立派出机关。派出机关是人民政府派出的国家行政机关,而派出机构是政府职能部门派出的从事某种专门职能的机构)我国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主要有三种类型: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行政公署;
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区公所;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街道办事处。
另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也属于派出机关。
乡(镇)人民政府是最基层的人民政府,领导和管理所辖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事务。
在乡(镇)人民政府系统中,只有乡(镇)人民政府一个行政主体,除行政法律规范授权的情形外,其他任何内部机构或派出机构都不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
派出机关是一级人民政府根据业务管理的需要,按法律规定在所管辖区域内设立的代表机关。
派出机关不能构成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其权利是派委机关的延伸,因而是派出它的那一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分支机构。
行政资格首先,派出机关具有行政法上的主体资格,是由一级人民政府经有权机关批准,在一定的行政区域内设立的行政机关。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国务院的批准下设立行政公署。县,自治县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批准下设立区公所。市辖区,不设区的市在经上一级人民政府的批准下设立街道办事处。
派出机构在一般情况下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但是有例外,就是法律法规规章有授权。
⑻ 派出机构和派出机关的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
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最大的区别在于,派出机关是独立的行政内主体,能够独立承容担责任,而派出机构则不是独立的行政主体,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力,除非它有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
2.设立机构不同
派出机关是由有权地方人民政府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立,代表设立机关管理该行政区域内各项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
派出机构是由有权地方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立,代表该设立机构管理该行政区域内某一方面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
3.职能范围不同
派出机关有三类:第一,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行政公署) 第二,是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设立的区公 第三,是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设立的街道办事处
派出机构,主要是根据部门行政法的规定设立并赋予行政职权。部门行政法根据有关行政领域的具体情况对派出机构的设置和职权作出规定。派出机构在日常生活中则很多,例如派出所、工商所。
⑼ 什么是派出机构
1.主体资格不同
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最大的区别在于,派出机关是独立的行政主体,能够独内立承担责任,而派容出机构则不是独立的行政主体,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力,除非它有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
2.设立机构不同
派出机关是由有权地方人民政府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立,代表设立机关管理该行政区域内各项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
派出机构是由有权地方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立,代表该设立机构管理该行政区域内某一方面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
3.职能范围不同
派出机关有三类:第一,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行政公署) 第二,是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设立的区公 第三,是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设立的街道办事处
派出机构,主要是根据部门行政法的规定设立并赋予行政职权。部门行政法根据有关行政领域的具体情况对派出机构的设置和职权作出规定。派出机构在日常生活中则很多,例如派出所、工商所。
⑽ 派出就是授权 吗也不是受委托 对吗有自己的名义吗》》
派出机构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在一定区域内设立的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亦称分内支机构或驻容地机构,如中央邮政、铁道、海关等机关在各地的分支机构,以及外交部在国外的使、领馆。
派出机构有权代表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某种特定任务或从事某种专门业务,但不是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国家行政机关通常对派出机构实施积极的领导、协助和监督。派出机构的权力由派出它的国家行政机关授予。派出机构违反法律、法规、命令时,派出它的机关将全部和部分撤销所授权力。派出机构的重大决定必须经过派出它的机关认可。派出机构必须按照派出它的机关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办理业务。派出机构可以在不改变派出它的机关规定原则的条件下,灵活处理有关事宜,但事后必须向派出它的机关报告。派出机构的人事和经费由派出它的机关掌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