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有许可使用与转让的相同点
著作权转让和授权不是一回事。两者都是需要以签订合同的方式完成权利的授予或转让。两者的不同之处主要在于权利移转的性质及主张权利的依据等方面。
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这种转让这种转让通常可以通过买卖、互易、赠与或遗赠等方式完成。移交著作权的著作权人称为转让人,接受著作权的他人称为受让人。
与许可他人使用作品不同,转让著作权的法律后果是转让人丧失所转让的权利;受让人取得所转让的权利,从而成为新的著作权人。转让著作权俗称“卖断”或“卖绝”著作权。在允许转让著作权的国家,也只有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转让,著作权中的人身权是不能转让的。
在有些国家,著作权转让必须通过书面合同或其他法律形式,并由著作权人或他的代理人签字,才算有效。在有些国家,著作权转让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著作权许可使用是著作权人授权他人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时期和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商业性使用其作品并收取报酬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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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转让以及许可使用中的一些法律问题
著作权的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授权他人以约定的形式,在约定的时期内、范围内使用自己作品的行为。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分为一般许可和专有许可,其本质的是一种合同债权。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一般许可的权利人是被认为不会被侵权的,所以不会获得主张侵权的诉权。
而专有许可虽然本质上也是一种合同债权,但是专有使用权许可会使著作权人也失去利用该作品获得经济利益的权利,此时如果专有使用权的权利人也不能获得主张权利的诉权,则难免出现权利得不到公权力保障的情况。
因此,在我国著作权法对该方面没有明确规定,法官自由裁量接受专有许可权利人主张权利的案例是比较常见的。
而著作权的转让,则指著作权人将其合法享有的一项或多项著作权,通过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全部或部分转移给他人所有。由于著作权是一种对世的权利,受让著作权的受让人,明显是可以随之得到主张权利的诉权的。
但此时容易出现著作权重复转让的冲突问题,就会涉及到民法范畴的善意受让、对抗第三人等方面。
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五条:“与著作权人订立专有许可使用合同、转让合同的,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规定了著作权许可使用、转让合同是可以进行备案的,但是至于备案能在产生纠纷时产生什么作用,并未作进一步的规定,这方面有待进一步的立法完善。
因此,在版权运营的过程中,参与运营的各方要认清各自的需求,正确的签订规范合同,进行合同备案,为各自的合法权益建立最大限度的保障。
2. 知识产权行使许可使用与转让的区别
1、专利权转让,是指专利权人将自己的整个专利权全部转让给受让方。
2、专利许可使用,是版许可方(即专利权权人)将自己的专利使用权允许被许可方在一定的时间和范围内使用。
3、专利权转让与许可使用,均需通过签订书面的方式予以认定。
专利转让合同的成立,须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登记和公后才能生效。
全民所有制单位的专利权转让,必须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
中国单位和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3. 专利权转让与专利许可有哪些区别
专利权是指依法批准的发明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其发明成果在一定年限内享有的回独占权或专用权答。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就不再受法律保护。专利权人有权利将专利进行转让和许可使用,不过不少人对于专利权转让和专利许可使用都分不清楚。
从定义上来看,专利许可使用是许可方(即专利权人)将自己的专利使用权允许被许可方在一定的时间和范围内使用。而专利权转让是指专利权人将自己的整个专利权全部转让给受让方。
更进一步说,专利权转让与许可使用,均需通过签订书面的方式予以认定。专利转让合同的成立,须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登记和公后才能生效。全民所有制单位的专利权转让,必须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中国单位和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专利许可使用又称专利实施许可,通常以书面合同形式出现,这种合同被称作专利许可证、专利许可合同。它具有以下特征:以专利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 以转让专利实施权为内容, 在时间上受到专利权期限的限制,在范围上受到专利权地域性的限制等。
4. 专利转让与专利权独占许可的异同
专利转让:
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将持有专权移转受让属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通过专利权转让合同取得专利权的当事人,即成为新的合法专利权人,同样也可以与他人订立专利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包括专利申请权转让
专利独占许可:
简单点说就是专利权人授权,并且仅授权另一人实施自己的专利,不得再授权给第三人。
5. 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著作权转让的区别有哪些
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著作权转让的区别有哪些?著作权在作者作品创作完成后就会依法自动产生,不需要经过任何主管机关的审查批准。我国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管是否发表,都会依法享有著作权。接下来我们来讨论一下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著作权转让的区别。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著作权转让的区别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著作权转让的区别:首先,著作权的转让惹起著作权权利主体的变换,受让人在转让完成之后成为新的著作权人,他对作品享有相应的财产所有权,他既能够使用它,也能够处罚它,并得到相应的收益;而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并无这种效力,被许可人因许可使用合同得到的仅仅是在特定要求下使用作品的权利。因此他通常又被称为作品使用者,而不能称为著作权人。他的处罚权受到商定要求的严格限制。其次,著作权的转让无所谓时限的问题,即它总是指将著作权或者其部分在整个著作权保护期内让渡给他人。除非有民法上关于民事做法绝对无效或者相对无效的借口,如合同违法、显失平等或重大误解等等,否则著作权的一旦转让出去便是不可逆转的;而著作权的许可使用通常都有肯定的时间限制。许可使用期期满而著作权保护期尚有余的话被许可的权利又回归著作权人。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著作权转让的区别大致为以上内容,想要了解更多内容,欢迎拨打八戒知识产权在线客服。八戒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专注:商标、专利、版权、域名等知识产权业务方向。主营业务三大板块:常规知识产权、涉外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交易。互联网+知识产权行业的黑马型企业。
6. 软件著作权转让和许可使用的区别
软件著作权转让后。受让方获取了软件的著作权,成为新的版权所有者,拥有了软件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翻译权等所有权利。
许可使用,受让方获得软件的使用权,版权所有者没有发生变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十四条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
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四)付酬标准和办法;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五条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7. 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著作权转让的区别
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著作权转让的区别,著作权许可使用是著作权人授权他人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时期和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商业性使用其作品并收取报酬的行为。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这种转让通常可以通过买卖、互易、赠与或遗赠等方式完成。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著作权转让的区别。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著作权转让的区别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著作权转让的区别有哪些呢?其一、著作权的转让引起著作权权利主体的变更,受让人在转让完成之后成为新的著作权人,他对作品享有相应的财产所有权,他既可以使用它,也可以处分它,并获得相应的收益;而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并没有这种效力,被许可人因许可使用合同获得的仅仅是在特定条件下使用作品的权利。因此他通常又被称为作品使用者,而不能称为著作权人。他的处分权受到约定条件的严格限制其二、著作权的转让无所谓期限的问题,即它总是指将著作权或者其部分在整个著作权保护期内让渡给他人。除非有民法上关于民事行为绝对无效或者相对无效的理由,如合同违法、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等等,否则著作权的一旦转让出去便是不可逆转的;而著作权的许可使用通常都有一定的时间限制。许可使用期届满而著作权保护期尚有余的话被许可的权利又回归著作权人。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著作权转让的区别是什么?想要了解更多内容,欢迎拨打八戒知识产权在线客服八戒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专注:商标、专利、版权、域名等知识产权业务方向。主营业务三大板块:常规知识产权、涉外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交易。互联网+知识产权行业的黑马型企业。
8. 知识产权行使许可使用与转让的区别
1、专复利权转让,是指专利权人将自制己的整个专利权全部转让给受让方。
2、专利许可使用,是许可方(即专利权人)将自己的专利使用权允许被许可方在一定的时间和范围内使用。
3、专利权转让与许可使用,均需通过签订书面的方式予以认定。
专利转让合同的成立,须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登记和公后才能生效。
全民所有制单位的专利权转让,必须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
中国单位和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9. 专利许可和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1、获取权利的方式不同
专利转让一般都是通过购买专利时实现专利权变更的一种方式,就是指权利人将其专利的专利权全部转让给受让人的行为;而专利许可通常是以签订专利许可合同的方式来实现的,是指专利权人允许被许可方在一定区域内、一定期限内以一定方式使用专利的行为。
2、专利权归属不同
专利许可中被许可方仅能在一定期限、一定地区、以一定方式实施许可方所许可的专利,并支付一定的费用。专利所有权仍在许可方手中,被许可方仅仅只有有限的使用权,许可方有权转让其专利。
专利转让则不同,转让人丧失所有专利权,受让人获得所有的专利权。受让人成为新的专利权人,有资格完全支配该项专利。
3、生效条件的不同
专利许可只需通过许可方和被许可方订立书面合同,以合同中的有关约定作为专利生效的主要参考条件。
专利转让出需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外,还必须向管理专利的相关部门登记专利转让事项后方能正式生效。
(9)专有许可使用与转让的相同点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10. 商标使用许可和转让的区别
您好,主要有以下区别:
1.注册商标转让实质上是商标权主体的变更;而使用许可实质上是商标使版用主体的扩展。
2.在转权让中转让人不再享有商标权,不负有监督受让人商品(或服务)质量的义务;而在使用许可中许可人继续拥有商标权,负有监督被许可人使用该商标商品(或服务)质量的义务。
3.在转让行为中,受让方要符合法定条件;在许可行为中,对被许可人的条件要求相对要宽。
4.在转让中,转让人将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专用权、转让权、使用许可权和法律诉讼权全部转让给受让人;在使用许可中,被许可人只享有使用许可的权利。
6.在转让中,受让人在遵守《商标法》的前提下自由决定对该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期限;而在使用许可中,由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共同确定该商标的使用许可期限。
总的来说,与许可相比,转让对商标的处分更为彻底,希望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