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安装许可规则
⑴ 锅炉安装需要哪些资质
你好,锅炉安装改造分为3个级别。
根据《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则》版TSG G3001-2004规定,锅炉安装改造权许可级别划分如下:
1级 参数不限
2级 额客出口压力≤2.5MPa的锅炉
3级 额定出口压力≤1.61VIPa的整(组)装锅炉;现场安装、组装铸铁锅炉
⑵ 锅炉安装1级资质取证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准备哪些规范
首先,学习以下来三个文源件
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则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其次,登陆你所在省的省局网站,查阅需要提交什么资料,需要什么条件
再次,申请
⑶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换证需要哪些文件
关键是什么设备,每类设备都不一样的,要人家怎么回答你:
一般来说,需要提交的通用文件回有:
营业执照复答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原证书复印件
需要持证的人员证书复印件
工程技术人员证书复印件
取证以来的总结报告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
质量保证手册
上述为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文件
鉴定评审时需要准备的文件:请查看TSGZ0005-2007
⑷ 锅炉安装3级可以从事什么项目
1、锅炉安装三级可以进行额定出口压力≤1.6Mpa的整(组)装锅炉、现场安装、组装铸铁锅炉项回目。答
2、锅炉安装资质共分为一、二、三级资质,锅炉安装改造企业资质申请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二)有固定的办公地点、资料档案室、仪器设备室和仓库;
(三)具有与锅炉安装改造工作相适应的各类工程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而且具有一定的安装改造经验;
(四)具有与锅炉安装改造工作相适应的工装设备及检测手段,以满足焊接、胀接、起重、切割、弯管、筑炉、试压、热处理及无损检测、电器仪表等工作的需要;
(五)建立能够确保锅炉安装改造质量的质量管理体系,具有与锅炉安装改造工作相关的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标准和制度;
(六)质量管理体系能够有效运转,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标准和制度能够有效贯彻执行;
(七)对于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换证的单位,其安装改造质量良好,4年内未发生过安装改造质量严重责任事故,从事与原级别相适应的锅炉安装改造工作的间断期不超过2年,持证期间内未出现过违反本规则第十五条的规定和不履行第十六条的情况。
⑸ 安装锅炉需要安全生产许可证吗
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施工均需要资质证。按锅炉的等级有相应资质证等级,请版查阅《特种设备安全权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 Z0005-2009)、《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等文件。
锅炉铺机和电气仪表的安装也需要机电设备安装资质。
否则锅炉的报装、验收以及后期的使用许可证不能办理。
除非安装的锅炉是热水锅炉,容量非常小,在特种设备范围以外,不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管。
⑹ 黑龙江省特种设备锅炉安装维修资质怎么办理
向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办理。
程序:准备 、 申请、 受理、回约请评审机构 、试安装、答评审、审核发证。
根据你要申请的许可证级别按TSG G3001-2004《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则》进行资源条件的准备。
按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编制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等。
⑺ 锅炉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 升级 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你好,请按TSG G3001-2004《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则》要求办理。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
锅炉安装质量保证手册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工程技术人员学历证明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书(焊工、司炉工、水处理人员)(复印件)
外协合同(复印件)
第三章 锅炉安装改造许可程序
第六条 锅炉安装改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工作程序包括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和审批发证。
第七条 符合本规则规定的锅炉安装改造单位,填写《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式四份)并附下列证明资料(各一份),向单位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一)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 单位情况介绍(应包括办公室、资料档案室、仪器设备室、仓库、车间、人员情况、质量管理情况等方面);
(三) 质量管理手册;
(四) 其他需要附加说明的资料。
第八条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对申请单位的条件进行审核,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其申请的决定,并出具书面的受理或者不受理的意见。
已经受理的申请单位可以从事受理范围内的试安装改造工作,试安装改造有效期为1年。由于大型电站锅炉安装改造工期较长,允许申请l级锅炉安装改造许可的单位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同意后可以延长试安装改造有效期1年。
第九条 批准受理的单位应当从受理之日起,在试安装改造有效期内约请锅炉安装改造鉴定评审机构(以下简称鉴定评审机构)对其进行鉴定评审,逾期不申请鉴定评审的,原受理批准自动失效。
鉴定评审机构应当按照本规则第二章规定,对安装改造单位基本条件逐项审查,对施工技术资料和安装改造质量进行现场审查,检查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情况和锅炉安装改造质量及原始记录、质量证明书等资料。
鉴定评审工作结束后,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负责审批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提交鉴定评审报告。
第十条 审批机关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对鉴定评审报告进行审核,并履行报批手续,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级别的许可证。
第十一条 锅炉安装改造许可证书从签发之日起4年内在全国范围有效。
⑻ 压力管道安装资质CC1和JC1有什么区别
是这样规定的:
取得GC1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资格的单位,或者取得2级(含2级)以上锅炉安装专资格的单位可以从事1级许属可资格中的压力容器安装工作,不需要另取压力容器安装许可资格。
详见;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TSG R3001-2006
第四条 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本规则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工作的单位,应当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或者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资格分为1、2级。取得1级许可资格的单位允许从事压力容器安装、改造和维修工作,取得2级许可资格的单位允许从事压力容器维修工作。
取得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资格的单位(A3级注明仅限球壳板压制和仅限封头制造者除外),可以从事相应制造许可范围内的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工作,不需要另取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资格。
取得GC1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资格的单位,或者取得2级(含2级)以上锅炉安装资格的单位可以从事1级许可资格中的压力容器安装工作,不需要另取压力容器安装许可资格。
⑼ 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3级办理要哪些条件
你好,请按TSG G3001-2004《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则》要求,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办理。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
锅炉安装质量保证手册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工程技术人员学历证明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书(焊工、司炉工、水处理人员)(复印件)
外协合同(复印件)
第三章 锅炉安装改造许可程序
第六条 锅炉安装改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工作程序包括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和审批发证。
第七条 符合本规则规定的锅炉安装改造单位,填写《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式四份)并附下列证明资料(各一份),向单位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一)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 单位情况介绍(应包括办公室、资料档案室、仪器设备室、仓库、车间、人员情况、质量管理情况等方面);
(三) 质量管理手册;
(四) 其他需要附加说明的资料。
第八条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对申请单位的条件进行审核,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其申请的决定,并出具书面的受理或者不受理的意见。
已经受理的申请单位可以从事受理范围内的试安装改造工作,试安装改造有效期为1年。由于大型电站锅炉安装改造工期较长,允许申请l级锅炉安装改造许可的单位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同意后可以延长试安装改造有效期1年。
第九条 批准受理的单位应当从受理之日起,在试安装改造有效期内约请锅炉安装改造鉴定评审机构(以下简称鉴定评审机构)对其进行鉴定评审,逾期不申请鉴定评审的,原受理批准自动失效。
鉴定评审机构应当按照本规则第二章规定,对安装改造单位基本条件逐项审查,对施工技术资料和安装改造质量进行现场审查,检查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情况和锅炉安装改造质量及原始记录、质量证明书等资料。
鉴定评审工作结束后,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负责审批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提交鉴定评审报告。
第十条 审批机关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对鉴定评审报告进行审核,并履行报批手续,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级别的许可证。
第十一条 锅炉安装改造许可证书从签发之日起4年内在全国范围有效。
…………
程序:准备 申请 受理 约请评审机构 试安装 现场评审 审核发证。
依据:
TSG G3001-2004 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则
TSG Z0004-2007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TSG Z0005-2007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维修鉴定评审细则
⑽ 压力管道安装1级资质可以改造维修吗
是这样规定的:
取得GC1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资格的单位,或者取得2级(含2级)以上锅炉安装资格内的单位可以从容事1级许可资格中的压力容器安装工作,不需要另取压力容器安装许可资格。
详见;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TSG R3001-2006
第四条 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本规则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工作的单位,应当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或者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资格分为1、2级。取得1级许可资格的单位允许从事压力容器安装、改造和维修工作,取得2级许可资格的单位允许从事压力容器维修工作。
取得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资格的单位(A3级注明仅限球壳板压制和仅限封头制造者除外),可以从事相应制造许可范围内的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工作,不需要另取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资格。
取得GC1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资格的单位,或者取得2级(含2级)以上锅炉安装资格的单位可以从事1级许可资格中的压力容器安装工作,不需要另取压力容器安装许可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