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❶ 食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呢
食品经营许可证在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根据《食品经营专许可证管理属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1、场所 (1)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2)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 (3)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设备或设施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 (2)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 (1)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2)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的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6、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8、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❷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指引
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呢?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资料呢?
1 .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 .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申请单位食堂许可,应当提交开办者的法人登记证、社团登记证或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
3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身份证明
4 .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5 . 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餐饮服务企业还应当提交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定期清洗、消毒空调及通风设施的制度和定期清洁卫生间的制度
6 . 授权委托书
以上就是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的全部资料。
三、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多久呢?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
(部分地区5个工作日即可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希望可以帮到你,有不明白可以随时咨询我。
❸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哪些资料流程
申请资料:《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与食品经版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权明;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网上登记→提交材料→现场核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材料→打证发照。
(3)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扩展阅读:
食品经营许可证由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和颁发的,经营食品流通业务的企业需要办理的经营资质。食品经营者必须坚持先证后照,未取得前置审批文件,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三种主体业态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如需办理酒类流通许可证必须要先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才能申请办理。
❹ 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流程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以及经营场所的具体方位图;
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6、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平面布局图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8、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申请时提交);已经取得营业执照且经营场所未作变更的,可以不再提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和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4)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扩展阅读:
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发放条件、发放程序以及与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衔接等问题予以明确。2014年10月23日之前,国务院规定对食品经营者必须坚持先证后照,未取得前置审批文件,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手续。2014年10月23日,国务院通过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改为后置审批,规定对食品经营者必须先照后证。
己废止,各地工商管理部门应不再办理发放新证。2015年11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废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9号),决定废止《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2009年7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4号)。
❺ 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流程
食品流通证书的流程 一、应用: 1。经营者应当填写申请表,向许可证受理窗口提交下列有关材料:经营者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商务部应出具预先核准名称的通知。 2。经营场所的使用:确定固定的营业地点,与房东签订租赁协议(房东提供房产证),留下房产证复印件 3、 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最好都是经营者本人,大型企业可以分开设置 ) 4。适用于食品行业的操作设备和工具一览表 5,布局适合食品企业的商业设施。 6、食品经营、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7。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验收: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按照要求作出验收决定。受理人负责受理申请人提交的许可证申请,审查申请材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并签署受理意见。 三、 审核: 受理后,各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指派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办法》等要求进行资料和现场 审核。审核人对提交申请的许可事项进行复审,审查合格后,按照管辖原则指派现场核 查机关或人员,现场核查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填写现场核查登记表并签署核查意见。受 理人员和审核人不得为同一人。 四、批准:各区域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审批结果,对行政许可的批准(或者不批准)作出审批决定。审批人应当审查提交批准的所有许可信息,并签署批准意见。申请人决定准予的,应当在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的批准意见栏中签名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和申请条件。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一至四项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规定。准许。 五、许可证颁发:作出批准决定,发给《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给《食品流通许可证》。发证人出具证明时,应当对收件人的通知书和身份证进行审查,核对后签发。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系统提供的许可证信息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❻ 办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哪些流程哪些证件
办理程序 1、 提交文件,申请换证 2、 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应提交的文件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需带原件校对)。申请单位食堂许可,应当提交开办者的法人登记证、社团登记证或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带原件校对);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情况登记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登记表》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需带原件校对); 4、餐饮服务经营者应提交食品安全管理员任命书及《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书》复印件(需带原件校对); 5、《从业人员情况登记表》; 6、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需带原件校对;单一销售有完整包装食品的不需提交此项); 7、食品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①即符合用途的房产证复印件(需带原件校对)和由业主出具的场地情况说明(有分拆情况才需提交),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场所使用证明和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或者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需带原件校对)、房屋销售许可证及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房产开发公司的公章);②租赁合同复印件(需带原件校对); 8、经营场所布局图,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食品销售经营者经营项目涉及散装食品和现场制售食品的和餐饮服务经营者,其经营场所布局图需电脑制图,标明单位全称、标明尺寸) 9、《食品安全设施设备登记表》; 10、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非注册为企业性质的食品销售经营者和中小型餐馆、糕点店、饮品店、小餐饮不需提交)。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餐饮服务企业还应当提交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 11、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散装酒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复印件(需带原件校对),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生产单位的公章); 12、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13、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 14、制售凉茶的饮品店,应当提交所使用的中药材原料清单备案; 15、网络食品销售商,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具有可现场登录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备设施清单,并自其入网之日起30日内将其网址、IP地址以及有关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联系方式公示方法等信息向原许可机关备案; 16、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带原件校对)。 备注 1、区局受理范围: 1)大型餐馆; 2)全区机关单位食堂; 3)区属托幼机构、大、中、小学校和事业单位食堂; 4)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部、餐饮管理企业; 5)中央厨房; 6)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2、分局受理范围: 1)中型餐馆; 2)小型餐馆; 3)饮品店; 4)糕点店; 5)小餐饮; 6)镇属托幼机构、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养老机构食堂; 7)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食品贸易商、食品自动售货销售商、网络食品销售商、药店兼营等食品经营销售者; 8)含保健食品经营项目的食品经营销售者。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他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4、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5、提交材料涉及签署,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未注明具体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