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与劳务派遣的区别
Ⅰ 事业单位招聘中备案制、合同制、人事代理、劳务派遣有什么区别
当前医疗卫生招聘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种,分别是:备案制、合同制、人事代理、劳务派遣。四种方式的具体含义及区别想必是大家关心的问题。今天就让小编给大家介绍介绍~
备案制
指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招用依法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都应到登记注册地的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可以把备案制理解为浮动编制,你在医院名额是你,但是人事网查不到你的名字,不具体到个人,隶属医院。
备案制人员的招聘方式和待遇等,与原事业编人员是完全相同的,但备案制定岗不定人,岗位还是编制岗位,但是人员没有编制。事业单位和备案制人员签订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了,双方可以继续签约或者不签,使双方都具有一定的选择权,是事业单位逐渐收回编制的一种方式。
合同制
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短期工人,是临时性质的招聘方式。
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时限、任务及共同遵守的各项义务等,也就是我们俗称的“临时工”,不占用编制名额,合同到期之后,单位可以决定是否和你继续签约。
但是合同制有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险金待遇的是医院自己来制定标准,一般会比卫生局工资标准低不少。同时要补充一点,医院合同制职工是没有权利担任任何行政职务的。
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
人事代理是和用人单位或者人事部门签订劳动合同,是合同工。其工资、人事关系、社保等,都是和用人单位直接发生关系的。人事代理的工资收入等个人待遇、社会地位,只略低于正式职工。
劳务派遣
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通俗的讲就是我们的老板是劳务派遣机构,我们的上班场所是医院。劳动者与实际用人单位之间没有合同关系,并不存在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实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管理和使用是基于其与劳务派遣单位的双务合同。
劳务派遣工的工资,是由用人单位支付费用给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给付的,其工资水平不仅低于正式职工,也低于人事代理和合同工。
Ⅱ 人事代理合同跟劳务派遣有什么区别
人事代理是为你保管档案和协助你缴纳社会保险费等问题,不发放薪酬,你要缴纳服务费;而劳务派遣则给你发放薪酬,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你不用缴纳服务费。
Ⅲ 人事代理和劳务派遣的最大区别
主要区别在于员工隶属关系,劳动合同签订的主体不同。
人事代理:员工的劳动合同是专和用工单位签
劳务派属遣:员工的劳动合同是和派遣公司签
那要看楼主要解决什么问题了
一般中低端岗位的采用劳务派遣的会多一些,这样可以最大程度的降低用工风险。
若是中高端、技术型人才,一般公司合同还是会自己与员工签,然后将事务性的工作外包给人事代理的公司~
希望能帮到您~
Ⅳ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中的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业务的区别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中的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业务的区别:
一、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指派遣单位根据用工单位的要求,与用工单位签订派遣协议,由派遣单位将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和管理下提供劳动,派遣单位从用工单位获取派遣费,并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特殊劳动关系。劳务派遣涉及三方法律关系:派遣公司(用人单位)、被派遣员工(劳动者)、被派遣单位(用工单位)。
此外,根据《广东省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聘用中国雇员管理规定》,外商代表机构没有独立用工权,其须通过涉外就业服务单位聘用中方雇员。
二、人事代理和劳务派遣
人事代理是指企业将人力资源管理中非核心部分的工作全部或者部分委托专业机构管理(办理),但是被托管人员的劳动关系仍隶属于原委托企业。人事代理为那些没有权力调动、掌管个人档案、没有权力解决人才户籍迁入问题的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和无上级部门的单位解决了档案管理、户籍迁入、职称评定和证件办理、社会保险办理等问题。
综上所述,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业务的区别细分为: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中的人事代理:
1,劳动者与代理(派遣)机构的关系是代理关系,
2,劳动者与实际用人单位关系是劳动关系,
3,调整劳动者和代理机构的法律规范是民法、劳动合同法,
4,雇主责任方面,代理机构不承担雇主责任,
5,合同内容方面,在法律框架内通常自由协商处理,
6,义务承担方面,代理机构不承担劳动法义务。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中的劳务派遣:
1,劳动者与代理(派遣)机构的关系是劳动关系,
2,劳动者与实际用人单位关系是劳务关系,
3,调整劳动者和代理机构的法律规范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4,雇主责任方面,派遣单位承担连带的雇主责任 ,
5,合同内容方面, 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定 ,
6,义务承担方面,承担用人单位的劳动法义务 。
Ⅳ 劳务派遣与人事代理有何区别
劳务派遣与人事代理的区别如下
1、劳动者与实际用人单位的关系不同。在人事代理关系中,劳动者与实际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有劳动法规定的义务;而在劳务派遣中,劳动者与实际用人单位之间没有合同关系,并不存在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实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管理和使用是基于其与劳务派遣单位的双务合同。
2、调整二者的法律规范不同。劳务派遣受劳动法以及相关劳动法律规范的调整;而人事代理则是受民法以及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二者分受不同的法律部门调整。
3、 人事代理的内容同劳务派遣完全不同。劳务派遣是以排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为基础,其内容是劳动法上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人事代理的内容则是委托方与受托方在相关规章规定下由双方协商确定。
拓展资料:
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起源于20世纪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后传至法国、德国、日本等国。
90年代在我国国有企业劳动制度改革中,出现了为安置下岗职工而产生的劳务派遣,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年薪通常为2-3万。
派遣工一般从事的多为低技术含量工作,如保洁员、保安员、营业员等工作,劳动者一旦年老体弱,劳动能力下降,派遣单位就会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其续签。
参考资料:劳务派遣相关资料
Ⅵ 人事代理和劳务派遣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啊,哪个对刚就业的大学生更好一些啊!
人事代理本复质上属于单制位的一种人事业务的外包,即用人单位和职工存在劳动关系,只是把本应单位负责的人事业务委托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如委托人才中心缴纳职工的保险,委托人才中心保存职工的档案等;劳务派遣是职工和派遣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人属于公司的人,只是雇佣给用人单位使用,相当于将资源转借给别人使用。这两种方式最本质的区别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关系,前者相对后者比较稳定,比较规范,风险性小,个人利益能得到更大限度的保障。个人认为,人事代理比劳务派遣更适合大学毕业生!
Ⅶ 到底人事代理和劳务派遣有何区别呢
人事代理同劳务派遣的区别
人事代理与劳务派遣从表面上来看都涉及劳动者、用人单位及其这二者之外的第三方,而且人事代理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都需要给劳动者代缴社会保险费等。在很多方面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但实质上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制度,其具体的区别如下:1、
劳动者与人事代理中介机构或者劳务派遣单位的关系不同。在劳务派遣中,劳动者与派遣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他们订立劳动合同,受劳动法的调整和规范。而在人事代理关系中,劳动者与人事代理中介机构之间的关系则要具体分析在劳动者委托进行人事代理的情况下,二者是委托关系,受合同法以及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在单位委托进行人事代理的情况下,劳动者与人事代理中介机构之间并不存在法律关系。1、
劳动者与实际用人单位的关系不同。在人事代理关系中,劳动者与实际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有劳动法规定的义务;而在劳务派遣中,劳动者与实际用人单位之间没有合同关系,并不存在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实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管理和使用是基于其与劳务派遣单位的双务合同。2、
调整二者的法律规范不同。
劳务派遣受劳动法以及相关劳动法律规范的调整;而人事代理则是受民法以及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二者分受不同的法律部门调整。3、
人事代理的内容同劳务派遣完全不同。
劳务派遣是以排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为基础,其内容是劳动法上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人事代理的内容则是委托方与受托方在相关规章规定下由双方协商确定。一些地方的政府规章对人事代理的项目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如《北京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经许可的人才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可分别开展以下人事代理项目:(1)
代理人事政策咨询与人事规划;(2)
代理人才招聘、人才素质测评和组织人才培训;(3)
代办人才招聘启事的审批事宜;(4)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理人事档案管理;(5)
依据国家法律规定代理用人单位办理接受高校应届毕业生有关人事手续;(6)
经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批准,代办社会保险;(7)
经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批准,代办住房公积金;(8)
代办聘用合同鉴证;(9)
代理当事人参加人才流动争议仲裁事宜;(10)其他人事管理事项。”其他地方规章也做出了相类似的规定。4、
实际用人单位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完全相同。
在人事代理关系下,用人单位是劳动关系的主体之一,不仅负有对劳动者的管理使用权,而且负有劳动法上规定的义务;而在劳务派遣关系下,劳动法上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是由派遣单位来承担的,实际用工单位所承担的义务是基于其与派遣单位之间的双务合同来确定的,只承担劳动法上的特殊义务,只是对劳动者实施管理实用。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人事代理同劳务派遣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制度,我们不能因为其具有一定的相似性而否认二者的区别,如果把劳务派遣当作人事代理进行调整势必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对社会的稳定构成威胁。
Ⅷ 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是一回事吗
劳务派遣和人事代理不是同一回事。
人事代理与劳务派遣从表面上来看都涉及劳动者、用人单位及其这二者之外的第三方,而且人事代理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都需要给劳动者代缴社会保险费等。在很多方面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但实质上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制度,其具体的区别如下:
1、 劳动者与人事代理中介机构或者劳务派遣单位的关系不同。在劳务派遣中,劳动者与派遣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他们订立劳动合同,受劳动法的调整和规范。而在人事代理关系中,劳动者与人事代理中介机构之间的关系则要具体分析在劳动者委托进行人事代理的情况下,二者是委托关系,受合同法以及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在单位委托进行人事代理的情况下,劳动者与人事代理中介机构之间并不存在法律关系。
2、 劳动者与实际用人单位的关系不同。在人事代理关系中,劳动者与实际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有劳动法规定的义务;而在劳务派遣中,劳动者与实际用人单位之间没有合同关系,并不存在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实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管理和使用是基于其与劳务派遣单位的双务合同。
3、 调整二者的法律规范不同。 劳务派遣受劳动法以及相关劳动法律规范的调整;而人事代理则是受民法以及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二者分受不同的法律部门调整。
4、 人事代理的内容同劳务派遣完全不同。 劳务派遣是以排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为基础,其内容是劳动法上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人事代理的内容则是委托方与受托方在相关规章规定下由双方协商确定。一些地方的政府规章对人事代理的项目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如《北京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经许可的人才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可分别开展以下人事代理项目:(1) 代理人事政策咨询与人事规划;(2) 代理人才招聘、人才素质测评和组织人才培训;(3) 代办人才招聘启事的审批事宜;(4)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理人事档案管理;(5) 依据国家法律规定代理用人单位办理接受高校应届毕业生有关人事手续;(6) 经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批准,代办社会保险;(7) 经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批准,代办住房公积金;(8) 代办聘用合同鉴证;(9) 代理当事人参加人才流动争议仲裁事宜;(10)其他人事管理事项。”其他地方规章也做出了相类似的规定。
5、 实际用人单位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完全相同。 在人事代理关系下,用人单位是劳动关系的主体之一,不仅负有对劳动者的管理使用权,而且负有劳动法上规定的义务;而在劳务派遣关系下,劳动法上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是由派遣单位来承担的,实际用工单位所承担的义务是基于其与派遣单位之间的双务合同来确定的,只承担劳动法上的特殊义务,只是对劳动者实施管理实用。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人事代理同劳务派遣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制度,我们不能因为其具有一定的相似性而否认二者的区别,如果把劳务派遣当作人事代理进行调整势必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对社会的稳定构成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