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冲突
Ⅰ 财务代理关系中的利益冲突有哪些
企业财务中主要存在两种代理关系:股东与经营者、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代理关系。
1、股东与经营者之间利益冲突的协调。
股东追求实现企业价值或股东财富最大化;而经营者要求报酬和非金钱利益最大化。因此,股东可利用的协调方法有:
1)监督。股东对经营者进行监督,减少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避免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2)激励。采用激励报酬计划,让经营者分享企业增加的财富,从而减少经营者违背股东意愿的行为。
2、股东与债权人的利益冲突的协调。
股东常投资于高风险项目或发行新债,而债权人的收益与风险不对称。因此,债权人可采取的协调方式有:
1)限制性借债。债权人可以在借款合同中加入限制性条款,从而减少对方与自己的利益冲突。
2)拒绝进一步合作。可以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要求提高利率以补偿可能造成损失的风险。
Ⅱ 股东,管理者代理冲突对投资效率的影响
在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之后,公司的所有者与经营者存在利益冲突:经营者与股东一样承担了公司破产的风险,却不能参与剩余收益和剩余财产的分配。经理收益与企业投资规模正相关。因此经理层有动机从事NPV为负的项目而持有大量现金这样更有机会发生过度投资。当然股东与经理层的冲突并不总是倾向过度投资,也会出现投资不足。
Ⅲ 简述委托代理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其解决方式
一、委托代理的出现
随着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的组织或形式不断发展和变化,出现了个人业主制企业、合伙制企业、公司制企业,现代公司制企业(股份制企业)更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化大生产要求。股份制企业的股东拥有企业所有权,但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经营者拥有企业的控制权对经营活动进行决策和管理,企业表现为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针对这种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委托代理理论是一种强有力的解释。
委托代理就是研究经营者和所有者之间的一种相互关系。现代公司的委托代理关系中主要涉及委托人和代理人, 前者指股东后者指董事和经理,这种企业中的代理问题自科斯提出企业的性质理论以来,一直成为经济学家关注的重要课题。代理理论认为:代理人和委托人是两种不同的人,他们之间存在两个方面的不对称:一是利益的不对称,股东追求的是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最大化,而经理作为代理人追求的是个人收入最大化,社会地位、声誉的提高,权力的扩大以及舒适的条件等。二是信息的不对称,委托人了解的信息是有限的,而代理人在掌握信息方面存在明显优势。
二、委托代理的分析
1.经济学假设
(1)经济人假设 该假设认为委托人和代理人都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这是委托代理关系产生的必要条件。
(2)目标函数不一致假设 作为独立的经济人,委托人与代理人都有着较强烈的自利倾向,追求既定条件下的自身利益最大化,两者之间不可避免的存在利益冲突。
(3)信息不对称假设 该假设认为委托人和代理人在信息占有关系中地位是不对等的,委托人一般处于劣势,从而给委托人的监督和控制带来很大困难,增大交易和谈判成本。
(4) 不确定性假设 代理结果除了受代理人努力程度的影响外,事实上还受许多代理人难以把握的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
2.代理成本
由于委托人和代理人都是独立的经济人,并具有不一致的目标函数,代理人有可能利用信息不对称关系中的优势地位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同时不确定性因素的存在,加大了委托人对代理人的监督难度和成本,在企业的代理链条中必然出现非效率或低绩效现象,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代理成本。
由于信息不完全所导致的次优契约使利润潜力丧失60%~70%,加上代理人“风险中立”,利润实现程度可以回升20个百分点左右,因此,全部代理成本中,信息不完全的成本占到2/3,而由代理人风险规避所导致的代理成本占到1/3(相当利润潜力的20%)。
3.经理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1)逆向选择 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即使当经理人有效地使用了生产要素,股东并不知道经理人的行为,会认为经理人没有有效利用生产要素,这将导致经理人的不努力,从而导致生产要素运用的不合理。
(2)道德风险 由于股东与经理人的目标利益函数的差别而存在激励不相容,经理作为经济人可能利用信息优势,在经营过程中以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为成本追求个人利益,如侵占公司资产、在职消费、寻租现象等。
4.管理层腐败
在制度设计上,代理人仅是一个雇员, 必须维护所有者的利益,但是,代理人是具体的管理者,具有管理经验和信息优势,很有可能滥用委托人的授权,蒙骗所有者,中饱私囊,从而损害委托人的利益,这就产生了腐败。如克利特加德强调“从委托人(或公众)的利益与代理人(或公务员)的利益之间的区别的角度解释腐败”,认为“当代理人违背委托人的利益而谋求自己的利益时,腐败就出现了。
5.国有资产流失
由于国有股的最终所有权不明确,国有资产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缺乏人格化的代表,致使资产收益和偿还责任缺少明确主体享有和承担者;国有资产代理人虽然在实际上行使控制权,但没有相应的收入权,从而使国有股权在公司的代表没有足够的动力来维护国有资产和实现其增殖保值,形成政府对企业产权的“超弱控制”;所以,国企代理人寻求控制权回报的机会主义非常严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三、委托代理问题的解决
1.充分信息
公司的内部治理机制在信息充分的条件下即股东对董事会及经理人的行为无所不知的情况下,股东可以清楚地知道经理人的经营能力,据此付酬或预先确定使其利润最大化的某一水平,与经理人签订契约。所以,如果信息充分,不管目标函数是否不一致,股东仍可以很好的控制经理人的行为,这种公司治理效率是最高的,其结果会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
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理论上讲,关键在于要有一个完全竞争和完备的市场体系,这种市场有以下几个特征:(1)所有的资源可以自由地流动、转移企业能自由进退市场;产品能在不同的企业和产业之间自由地流动;资本所有者可以对经理人这种特殊的劳动资源自由选择。(2)所有厂商、顾客、资源拥有者都掌握和交易有关的一切信息这样,产品的价格有它的质量和数量决定;股东对经理人的经营能力无所不知。(3)市场上有大量的买者和卖者企业销售的产品完全一样,即产品具有同一性;产品与企业之间存在着激烈的竞争,经理人不仅面临着经理市场上其他经理人的竞争压力,而且面临着公司内部下级的竞争,这两种竞争使股东能随时解雇和培训经理人。
2.MBO收购
MBO (管理层融资收购)是杠杆收购的一种特殊形式,就是目标公司的管理层(管理者)利用借贷所融资本购买所经营公司的股份,从而改变该公司的所有者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本结构,使管理者以所有者和经营者合一的身份主导重组公司,从而获得预期收益。实现经理人对决策权、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接管,从而降低代理成本,减少对经理人的约束,达到帕累托状态。
但是,我们要警惕通过MBO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避免管理层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以致操纵财务报表、超高比例分红、转移或套取公司资产、暗箱操作等各种短期化行为,这会从根本上削弱MBO对企业本身降低委托代理成本和激励经营者努力提升企业价值的作用。
3.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是基于经营管理当局与次级管理人和一般员工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而产生的。从目标来看,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之间合理配置权限和公平分配利益,明确各自职责,建立有效的激励、监督和制衡机制,实现所有者、管理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制衡,其侧重点是实现各相关主体责权利的对等,减少代理成本;内部控制是为公司营运的效率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相关法令的遵循性等目标的达成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其具体目标可以概括为“兴利”和“除弊”,作用在于衡量和纠正下属人员的活动,以保证事态的发展符合目标和计划的要求,它要求按照目标和计划对工作人员的业绩进行评估,找出偏差之所在,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正,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保证公司预定目标的实现。
4.报酬激励机制
解决代理问题重要的是设计一个合理的报酬激励机制,这需要在分散风险和提供激励目标之间权衡,确定报酬契约的构成及相关的比例,建立一个有效的经营者业绩的考核体系,将反映企业过去业绩的会计或财务类指标与反映企业未来的发展潜力的市场价值指标二者结合起来。既能通过会计指标反映经营者是否具有规范的努力经营行为,使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又能通过股票价格之类的市场价格说明经营者是否具有长期化行为,使企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与未来发展潜力。
一个典型的收入报酬组合是代表保险因素的固定工资与代表激励作用的变动收入的组合,将股票价格和利润同时写进经理报酬契约,并构建工资、奖金和股票期权的报酬激励体系。如果这种报酬模式是线性的,则可稳定代理人的预期,使其采取一致、有效的行动;若经理收入与企业绩效之间出现非线性关系,绩效评价与实际产出之间的相关关系则是不完全的,这就会增加固定薪金在经理总收入中的比重。
Ⅳ 如何处理多家代理商所引起的渠道冲突
利益是联系经销商与厂商的纽带,要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就必须在不损害厂商利益的同时,保证经销商有足够的利益空间。
第一,充分保障经销商的利润空间。利润是利益的根本,要保障经销商的利润空间,厂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 手:首先,通过季度奖励、年终奖励等政策,既可以调动经销商的销售积极性,又可以为经销商带来额外的利润,但要注意采取相应的配套措施,以防止经销商片面追求奖励而大量积压货物;其次,通过提供合理的产品组合建议,增加经销商的利润空间,这样做同时也可以避免经销商代理竞品给厂商带来的不利影响。例如,4S 店利润空间一度缩水,代理商势必寻求其他利润来源,那么 4S 店兼营什么最赚钱呢?答案肯定不是竞品。相反,厂商可以建议代理商兼营一些互补产品,比如不含酒精的啤酒、防困口香糖,等等。这样既不会损害厂商利润,又能增加经销商收益。最后,厂商还可以与经销商建立战略联盟关系,形成利益共同体,共同合作经营,共同创造更多效益。
第二,采取有效激励措施,充分调动经销商积极性。传统的返点、折让、账期等方式,一方面会减少厂商利润或增加厂商风险,另一方面也易导致经销商为完成指标而大量积货,造成不利影响,而通过间接激励方式满足厂商利润之外的其他需求,往往会起到更好的效果。首先,厂商可以定期召开经销商大会,经常走访经销商,通过沟通,了解经销商需求并帮助解决,比如规定销售代表 SR 必须每周至少四次到经销商处与经销商销售代表 dsr 开碰头会,指导和督导 dsr 的客户拜访工作,解决客户问题等。其次,厂商应该定期对经销商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并建立一套完整的训体系。再次,对于经销商的个性化需求,厂商也应该尽可能地关注,比如经销商子女课后辅导等生活方面的问题,如果厂商能给予一定的关心,可以有效提高经销商的忠诚度。最后,在考核评估方面,厂商除了制定既具有挑战性又合乎实际的指标外,还必须定期考核,比如规定经销商合同半年一签等,一方面形成竞争氛围,另一方面可以及时取消不达标经销商的资格,提高经销商的整体水平。
第三,通过有效的沟通和协调管理,减少冲突。首先,经销商之间存在的窜货等水平冲突,要求厂商制定统一的价格和促销活动,平衡各地区差异;其次,对于厂商与经销商之间存在的回款等方面的垂直冲突,厂商可以针对回款时间给予不同的扣点,激励经销商及早回款;最后,厂商还可以通过控制经销商数量的方式,有效避免经销商之间的冲突。比如,某著名卫生用品生产商规定,同一城市一般采用独家经销,如果业务发展迅速,需要覆盖新的渠道,厂商需给原经销商 3 个月时间发展,达不到预期目标,才可以考虑增加经销商来覆盖新的渠道,这样做有效避免了经销商间的蚕食。与之相反,比较典型的例子是联合利华,它曾经引进印度的管理经验,在中国大力发展经销商,以增加市场覆盖率,最多时曾在一个城市建立 7 家经销商,最终导致经销商间冲突不断,管理混乱。
第四,管理好经销商的下线客户,有助于经销商管理。关注经销商的下线客户,可以帮助厂商从微观上找到销量增减的原因和产品与市场的结合度,从而有针对性地为经销商提供营销建议。宝洁、联合利华、尤妮佳等知名企业都已经建立了管理分销渠道的信息系统,实现了对分销体系中商品、信息和资金流动的高效集成管理。通过建立企业与经销商的关联作业系统,可以在统一的信息平台上实现企业与经销商间的资源共享和协同作业,了解经销商下线客户信息,从而有效提高经销商的管理水平。相信没有哪个经销商敢轻易与对自己下线客户了如指掌的厂商叫板。
总之,经销商作为企业与市场连接的中介,在价值实现过程中不可或缺,厂商除了加强自身管理外,还必须关注并尽量满足经销商的需求,这样才有可能实现厂商与经销商的共赢
Ⅳ 常见的代理冲突有哪些应如何应对
常见的代理冲突,有哪些供货商与销售商的冲突,以及代理商与销售商的冲突和中介商的冲突
Ⅵ 在公司里,什么是代理人冲突
代理人冲突一般是指双方代理,也就是一个代理人代表了双方或者多方利益,这个时候他的行为可能影响其他方的利益,就会发生利益冲突
Ⅶ 论述题委托代理冲突
1.委托代理关系的概念
所谓委托代理关系, 是指这样一种契约关系, 在该契约下, 一个人或一些人( 委托人) 授权另一个人( 代理人) 为实现委托人的效用目标最大化而从事某些活动, 其中包括授予代理人某些决策权利, 利用报酬激励吸引代理人, 并对代理人进行约束监督等。委托代理关系广泛存在于一切组织中, 存在于企业的每一个管理层级上。
2.委托代理关系产生的原因
委托代理关系是随着生产力大发展和规模化大生产的出现而产生的。其原因一方面是生产力发展使得分工进一步细化,权利的所有者由于知识、能力和精力的原因不能行使所有的权利了;另一方面专业化分工产生了一大批具有专业知识的代理人,他们有精力、有能力代理行使好被委托的权利。
3.代理关系问题与利益冲突
传统的委托代理问题是指由于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产生的股东与管理层之间、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代理问题,委托代理问题的存在必然带来相应的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斯蒂格利茨认为,委托代理关系描述的是这样一种经营行为,在这里“一个个人——委托人,可以设计一个用来激发另一个个人——代理人按委托人的利益而行为的报酬体系。”
与委托代理问题有关的利益冲突是财务管理目标更深层次的问题,委托代理问题的存在及其利益冲突的有效协调直接关系到财务管理目标实现的程度。
在委托代理的关系当中,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的效用函数[1]不一样,委托人追求的是自己的财富更大,而代理人追求自己的工资津贴收入、奢侈消费和闲暇时间最大化,这必然导致两者的利益冲突。此外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代理人拥有内部信息,处于信息优势地位,委托人处于信息劣势地位,在双方利益不一致的情况下,在没有有效的制度安排下代理人的行为很可能最终损害委托人的利益。而世界——不管是经济领域还是社会领域都普遍存在委托代理问题。在企业中主要的代理关系和利益冲突可以分为三种:
(1)股东与管理层
股东作为切的所有者,委托管理层经营管理企业,但是,管理层女里工作创造的财富不能由其单独享有,而是由全股东分享,因此,管理层希望在提高股东财富的同时,能够享受更多的额外补贴。但是,所有者则希望以最小的管理成本获得最大的股东财富收益,由此便产生了管理层个人目标与股东目标的冲突。
(2)股东与债权人
当企业向债权人借入资金后,股东在实施其利益最大化目标的同时,由于股东与债权人对投资项目的风险偏好不同。相对来说,债权人偏好风险较小,即收益不确定性较小的项目;股东则偏好风险较大,即收益不确定性较大的项目,所以导致他们投资决策上的冲突,也是投资不足产生的根源。
由于股东与债权人的预期投资项目风险高低不同,是的债权人的风险和收益不对等,在一定程度上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这样便产生了股东与债权人的利益冲突。
(3)大股东与中小股东
大股东通常指控股股东,他们持有企业的大多数股份,能够掌握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拥有对企业的控制权。而大多数持有股份数量很小的中小股东由于与控股股东光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使得他们的权利很容易被大股东以各种形式侵害。这样这样就形成了企业中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冲突,在我国这种利益冲突的情况尤其突出,这种突出主要表现在三方面[2],既在选举董监事时的冲突,股利分配上的冲突和公司并购中的冲突。
4.解决办法
由利益冲突带来的代理问题会降低企业的效率,增加企业的成本,这种成本在经济学上成为代理成本。我们要想企业获得最大的利润就必须好好处理这些代理问题和利益冲突,使委托代理机制在企业中得到最好的运用。
4.1股东与管理层利益冲突的解决办法
我们可以通过一套激励,约束和惩罚机制来协调解决。激励是把管理层的报酬和同他们的绩效挂钩,以使得管理层更加自觉地采取满足股东财富最大化的措施。激励的基本方法有两种:
(1)绩效股东法[3],即企业运用一定的业绩评价指标评价管理层的业绩,视其业绩大小给予管理者数量不等的股票作为报酬。公开、公平、公平评价代理人的工作绩效,对代理人的工作绩效进行准确度量和评价是委托人决定代理人报酬的依据,他构成实现委托人对代理人有效激励约束的重要一环。这里就延伸到业绩评价指标的问题,绩效股东发是否奏效就要看这个业绩评价指标制定的是否合理。如果委托不能恰如其分的评价代理人的行为与绩效,则很可能会使代理人工作积极性受挫以及对而委托人采取欺诈行为,从而造成委托人的效用损失,影响其利益目标的实现。
(2)管理层股票期权计划,即是允许管理的在未来某一时期以预先确定的价格购买股票。这样管理层就有动力在期限内把股票价格提升到这个预定价格以上以获取利益。同时,股票价格的上升也更符合了股东的利益。
充分利用代理人竞争市场进行激励约束,通过竞争,委托人可以自由地聘用或解雇管理者,从而实现对经济行为的激励约束。在劳动力市场总有这众多待聘者,委托人从而可以自由选择;而对于已雇佣的代理人,竞争压力同样存在,他们不仅要面临企业外部其他经理人选的竞争,而且要面临企业内部自己下级的竞争,这两种竞争使委托人可以在必要时解雇现任代理人。明确代理人的职权、责任范围,对于违反制度的员工进行严惩,对于表现良好的员工则进行奖励。
4.2股东与债权人利益冲突的解决办法
改革开放以来,无论我国企业的数量还是规模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然而,随着我国加入WTO,企业间的竞争加剧,企业的经营也面临着重重危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全面提升企业的价值已经刻不容缓。因此,协调股东和债权人对投资政策的选择,避免投资不足就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当公司向债权人借入资金后,两者也形成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债权人把资金借给企业,其目标是到期时收回本金,并获得约定的利息收入;公司借款的目的是用它扩大经营,投入有风险的生产经营项目,两者的目标并不一致。
但是,借款合同一旦成为事实,资金划到企业,债权人就失去了控制权,股东可以通过经营者为了自身利益而伤害债权人的利益。
债权人为了防止其利益被伤害,除了寻求立法保护,如破产时优先接管、优先于股东分配剩余财产等外,通常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在借款合同中加入限制性条款,如规定资金的用途、规定不得发行新债或限制发行新债的数额等。
第二,发现公司有损害其债权意图时,拒绝进一步合作,不再提供新的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4.3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利益冲突的解决办法
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冲突将导致公司价值下降、投资决策非效率、企业规模非效率以及控制权转移非效率等严重的后果。所以解决这两只之间的利益冲突刻不容缓。
(1)加强中小股东的法律保护,建立中小股东保护的法律体系,加大对控股股东滥用权力的惩罚力度,从而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2)加大对控股股东的市场监管力度,尤其是对控股股东内幕交易行为的监管,严格信息披露制度,防止大股东之间为谋取私利而进行的勾结行为,建立健全大股东之间相互制衡的机制。
(3)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尽快改变我过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
Ⅷ 企业代理冲突
存在代理问题的主要是比较大型的,采用职业经理人管理的公司才会有。一些小的公司制企业,由股东自己管理的就不存在代理问题。代理问题就是公司不是我的。我只负责管理,那么我就想少工作多拿钱。
Ⅸ 代理成本的冲突
代理成本理论是由詹森(Jensen)和麦克林(Meckling)提出的。他们区分了两种公司利益冲突:股东与经理层之间的利益冲突和债权人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
股东与经理层之间的利益冲突
在企业中,由于经理层不能拥有公司100%的剩余利益,因而由于其努力工作所带来的收益必须在经理层与其他所有者之间进行分享。因此,现实中经理层就有强烈的消极工作的动机。甚至把公司资源转变为个人收益,如建设豪华办公室、提高自己的待遇福利等对公司发展没有意义的事情,从而产生了股东和经理层之间的利益冲突。
债权人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
由于股东的责任有限,而剩余收益则由股东分享,因此当某项投资具有产生远高于债务面值的收益时,即便成功的概率很低,股东也可能会选择这一高风险投资项目。因为这一风险投资项目一旦成功,超额收益全部归所有者所有;而项目一旦失败,有限责任决定了损失将主要由债权人来承担。
公司最优资本结构的选择
股东与经理层之间的利益冲突所导致的代理成本又被称为“外部股东代理成本”,债权人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以及与债权相伴随的破产成本又被称为“债券的代理成本”。代理成本理论认为,伴随着股权一债务比率的变动,公司选取的目标资本结构应比较负债带来的收益增加与两种代理成本的抵消作用,从而使公司价值最大化。
委托人的监督成本和代理人的担保成本是制定、实施和治理契约的实际成本,剩余损失是在契约最优但又不完全被遵守、执行时的机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