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许可证幼儿园
Ⅰ 办幼儿园需哪些资质
一、前置条件 (一)办学必备要素 1、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具有法人资格 2、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明确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 4、有具备任职条件的专职校长和行政负责人。 5、有合格的教师及必要的管理人员。 6、有符合规定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 7、有符合规定数额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8、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 9、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0、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二)学校办学专业有关的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二、备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五年一换,一年一审。不接受年审的民办学校(机构),视作自动注销。 一)申请筹设民办学校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资格证明、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及组织机构代码。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赠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二)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应当向县教育局提交以下材料 1、筹设批准书。 2、筹设情况报告。 3、学校章程。 4、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 其它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5、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6、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7、办学专业设置、课程计划和使用的教材 8、办学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9、设学校董事会的,应提供董事会章程和董事会成员名单;联合办学的,应提供联合办学协议。 (三)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除应当提交上述第 (一)条规定材料外,还应同时提交第 (二)条中3---9项材料。 注:上述部分项目可参照市教育局设计的民办学校申报材料范本制作。 (一)领取材料。申请人到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领取办事指南和《成都市民办学校申报材料范本及表格》。 (二)报送申请材料。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由教育局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合格后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后受理。 (三)审查申请材料。 1、申请筹设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依法对申请材料组织审查、考察,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同意筹设的,审批机关将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筹设的,审批机关将予以书面说明理由。 2、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依法对申请材料组织审查、考察,并组织专家小组对其办学条件进行评议。审批机关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发给办学许可证,对不予批准正式设立的将说明理由。专家小组评议所需时间和需依法报上级机关审批所需时间,不计入法定审批时限内。 (四)办理其它事项。申请人取得办学许可证后,依法到民政局办理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手续,到质监局窗口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到物价局窗口办理收费许可证。
Ⅱ 开民办幼儿园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香港艾乐幼儿园加盟办园手续时这样的: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证等等一系列办幼儿园的证件齐全。 2.寻找一个足够大的室内场所加上大的室外空间。如果你要招收60名幼儿,请保证室内总面积达150平方米,室外面积200平方米。如果刚开始只是招收一小部分的话,室内面积不改,室外面积也要150平方米为好。 3.桌椅、玩具、餐具、水杯、大型床铺、书本、黑板及文具一应俱全。 4.良好素质的幼师,干净的厨师,是非常关键的。同时最好离医院比较近,并且安装两部或以上电话,以便随意联系家长处理紧急情况。 5.制定合理的收费政策,并向家长展示你的幼儿园优势。 一、设置民办幼儿园应具备下述基本条件 (一)申请举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幼儿园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基本办学规模不低于100人。幼儿园办学条件达到《XX市幼儿园等级标准》规定的二级幼儿园标准。 (三)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办学启动资金不少于20万(包括教学设施和教学仪器设备等),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资信证明。 二、民办幼儿园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向拟建幼儿园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资料,由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对拟办幼儿园(班)进行办园基本条件初审,写出初审意见并盖章。 (二)申请人将签署初审意见后的书面申请和申报材料提交大渡口区教委.申报材料 (三)考察:区教委联同区卫生局和区消防支队等相关部门对申报程序符合规定、申报材料齐备、基本办学条件达到要求的,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四)发证:以审批同意举办的民办幼儿园,由区教委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和《XX市幼儿园等级证》。
Ⅲ 幼儿园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
因为国家来对于幼儿园,尤其是民办自的幼儿园有一定的要求和标准,所以在申办营业执照之前您要先了解一下。比如,幼儿园内必须有完善的财务室,还有有法人的独立账户。而且,为了保持幼儿园平时的资金的使用,所以,必须有一定的资金基础,才能够注册。最重要的就是幼儿园的教师队伍要符合规定,首先教师要有专业的教师资格证。 其次,民办幼儿园要有稳定的地址,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也要提供您的房产使用证明。 之后,幼儿园还要到教育部去申请开办幼儿园的证明,教育局会根据要求,对幼儿园的资质和教师的配备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才能进行登记,并且发放证明。如果幼儿园的申请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话,那么,教育部门将不会对其进行登记,并且会对申请人说明那里不符合要求。 而且,如果是没有经过申请许可的幼儿园是不能进行招生工作的。在申请营业执照之前,还要有物价局的收费的证明许可,还有安全许可证,最后才能到工商部门却办理营业执照。
Ⅳ 被吊销幼儿园办园许可证后教育部门应如何去落实后续工作
幼儿园申办者,应将办园资金足额存入准备开办的幼儿园在银行开设的帐户,并经法定验资出具证明。3、申请举办幼儿园,应向所在区、县教育主管部门提供办园申请书、举办者的身份证明、办园的可行性匠告、办园资金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依照《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南昌市幼儿园、学前班登记注册暂行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幼儿园是对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
第三条 幼儿园的主要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第四条 国家鼓励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幼儿教育。鼓励幼儿园向高层次、规模化发展。
第五条 幼儿园实行辖地管理。由县(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登记注册,发给办园许可证后,方可设立并进行招生。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六条 开办幼儿园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幼儿园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周围环境无危险、无污染、无噪音,幼儿园内无危险建筑物和设施,园舍坚固、安全、通风、适用。有室内、外幼儿活动场所。
(二)幼儿园有独立名称和办园章程,法人代表要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且在市内有固定住所的公民。
(三)企事业办、街办集体办幼儿园要有1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固定资产投入;民办个体办幼儿园要有5万元以上人民币的固定资产投入和5万元以上人民币的备用教育资金。
(四)园长、教师应具有正规幼儿教育中专以上学历(包括幼儿师范学校、职业学校幼教专业毕业)。保育员、其他工作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获得专业资格证明、上岗证明等。教职工与幼儿比例不得超过1:12,其中教师与幼儿比例不能超过1:24。
(五)幼儿园园长(法人代表)必须是能够专职从事幼儿教育工作,具备幼儿教育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担任,必须有三年以上从事幼教工作经历,并在申请之日前五年幼教工作中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
第七条 申请开办幼儿园,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公办、企事业单位办、街办集体办幼儿园由主管单位提出申请);
(二)办园章程、幼儿园内部管理制度等;
(三)法人代表、教师、保育员、其他工作人员的花名册。并附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明、上岗证、健康证等原件材料。
(四)固定资产验资报告、固定资产投入年报、备用教育资金证明等;
(五)符合规定的办公场所的使用证明。(包括土地证、房产证、租赁等)
(六)园舍符合消防安全的证明(由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或主管单位消防安全部门出具)。
第八条 办园章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幼儿园名称和执业场所具体位置及基本情况;
(二)幼儿园开办宗旨和办学模式;
(三)幼儿园组织形式、内部设置、班额设置等;
(四)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组成和职责;
(五)幼儿园园长的职责以及产生、变更程序;
(六)幼儿教师及其它工作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七)固定资产、开办资金的数额和教育经费来源;
(八)财务管理制度、分配制度和债务、责任承担方式;
(九)幼儿园变更、终止的条件和程序;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幼儿园的章程内容必须符合《幼儿园管理条例》的规定,办园章程自幼儿园被批准开办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申请开办幼儿园的组织或个人向辖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后,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15日内初查完毕,提出意见。对材料齐全,符合登记注册条件的幼儿园15日内给予登记,并颁发办园许可证。对不能登记注册的,说明原因,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条 幼儿园办理登记注册时,应当如实填写《**地区幼儿园申办审批表》、《**幼儿园(班)申报登记注册表》。
第十一条 办理登记注册后,登记机关应向幼儿园颁发**省幼儿园(学前班)登记注册许可证,并在当年秋季在市级报刊上予以公告;
幼儿园登记注册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用于办班场所悬挂,副本用于查验及年审,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正本或副本因故遗失,幼儿园应立即向发证机关报告,并登报挂失及补办。
第十二条 幼儿园凭据登记注册许可证办理其它相关许可证,刻制公章,开立银行帐户等。
第十三条 幼儿园登记注册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出借、抵押和转让。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幼儿园法人代表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幼儿园名称、章程、园址、法人代表变更应向登记机关报告,交回原发证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 幼儿园因解散或其他原因终止办学行为,应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交回原发证件。
幼儿园停办应提交该园园长签署注销登记申请报告、债权、债务清理完结的说明文件。
第十六条 幼儿园在领取登记注册许可证后,六个月内未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或停止办学行为满一年的,视为主动停办,登记机关有权予以注销其办园资格。
幼儿园出现改制、人员变动、园舍搬迁等应按规定重新申请登记注册,同时注销、收回原注册登记许可证。
第十七条 幼儿园注册登记许可证每四年更换新证。登记机关每年对所登记幼儿园进行考核和年审。对当年考核不合格的幼儿园,暂缓年审;第二年考核仍不合格的,登记机关有权予以注销其办园资格。幼儿园逾期不参加年检的,登记机关可以注销该幼儿园。
第十八条 幼儿园注销后,登记机关应当收回幼儿园登记注册许可证、公章,并下发注销决定。
第十九条 幼儿园在年审工作中应主动向登记机关提交《**幼儿园注册登记年审报告》、年报统计表、年度财务报表等。
第二十条 幼儿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限期整顿,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
(一)幼儿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未及时上报,且处理不当;
(二)教育内容和方法严重违背幼儿教育规律,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三)年度统计和年审工作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且情节严重;
(四)伪造、涂改、出借、抵押和转让幼儿园登记注册许可证;
(五)登记事项有重大变更,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六)违反收费政策,不按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乱收费现象时有发生;
(七)办园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其它行为。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当年考核不合格:
(一)幼儿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但未造成较坏影响;
(二)登记机关收到有关举报较多,且调查落实情况属实;
(三)年度统计报表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四)发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现象;
(五)违反收费规定,财务管理混乱,有乱收费现象;
(六)无故拒绝登记机关管理。园长(法人代表)无故缺席重要会议一年在2次以上;无故滞后完成交办的工作,影响工作进展;无故全年不参加任何活动;
(七)在当年工作检查中发现其它违规现象,且整改不力,情节严重;
(八)办园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由东湖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并行使。
Ⅳ 幼儿园办园许可证可以换地点开园吗
不可以,办园地址必须要和许可证上保持一致,如你需要异地办园必须重新申请办园地址,否则就是违规办园会受到处罚
Ⅵ 办理幼儿园需要办理什么执照
一、申请举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申请举办幼儿园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的身份证明。 民办幼儿园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二、联合举办幼儿园的,应通过有效的章程和协议,确定其中一方为主办者。 三、中、小学校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独立的园舍和活动场地,收支账目单列。 四、民办幼儿园的举办者应当按时、足额履行办园出资义务,并出具有效证明文件。 举办幼儿园的规模在3个班的,注册资金最低限额为5万元人民币。 举办幼儿园的规模在4个班及4个班以上的,注册资金最低限额为10万元人民币。 五、中外合作办园(项目)除具备本规定中的相关条件外,同时还要符合《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规定的有关要求。 六、方圆在1公里范围内原则上不得重复举办幼儿园;如租用场地须签3年以上租用协议,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 七、幼儿园的名称须规范,应当明显地表明所在行政区域,不得冠以“中华”、“中国”、“全国”、“辽宁”等字样。 未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也不得冠以“沈阳”、“沈阳市”等字样。 八、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的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的园舍和设施。园舍要合法、固定、独立、集中、坚固且设计科学合理,环境无污染、无噪音、符合消防等安全要求(楼房建筑不超过4层,规模较小的可设于建筑物的一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室外活动场地及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辟有固定、独立、专用的户外活动场地,人均面积不低于 1.5平方米(可包括空中操场),园内绿化(含垂直绿化)面积不低于用地面积的25%。 九、幼儿园办园规模不少于3个班,招收儿童不少于3个年龄段,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即每班人数一般为小班(3至4周岁)25人,中班(4至5周岁)30人,大班(5周岁以上)35人,混合班30人。3周岁以下班级每班一般不超过20人。 十、园内设活动室、寝室、盥洗室、保健室、厨房、隔离室、消毒室(处)、教工办公室、财会室、会议室、资料室、值班室、教工厕所等。 十 一、活动室、寝室、盥洗室每班各一间。活动室与寝室合用的使用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如活动室与寝室分设的,活动室、寝室面积分别不少于54平方米),地面铺设地板,通风良好,自然光充足,玻地(窗户总面积/活动室总面积)比为1:5。 十 二、有条件的幼儿园可配备专门活动室,如音体室、建构室、美工室、科学常识室等。 十 三、按国家要求,配备种类齐全、数量充足、符合学前儿童年龄特点、安全的教育教学设备、大中小型玩具、图书、桌、椅、床、玩具柜、厨房设备、卫生保健设备、环境消毒设备及儿童用品消毒设施等。 十 四、按国家规定的幼儿园编制标准配齐各类人员。园长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包括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教育工作经验,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教师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包括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保健医应当具备国家承认的医学院校中专以上学历,并取得医师(士)、护师(士)资格证书;保育员应当具有高中及其以上学历,并受过婴、幼儿保育职业技能培训,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炊事员应受过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十 五、举办者需提供如下书面材料: 1.办园申请和方案。 2.沈阳市幼儿园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幼儿园园长、教师、工作人员资格证明及健康证明书。 4.联合办园协议书。 5.房产和场地证明。 6.幼儿园资产有效证明文件。 7.新建、改建、扩建,内部装饰装修,用途变更建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8.沈阳市开办幼儿园卫生保健审查登记表、食品卫生许可证、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 9.社区或街道证明。 10.幼儿园章程及理事会(或董事会)名单。 11.其它有关文件或证件。 12.中外合作办园(或项目)除提供上述1—10项相关材料外,还应按有关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可到辽宁省教育厅网站查询)。 十 六、凡中国公民、合法组织(单位)举办幼儿园的,举办者要向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有关部门实地检查合格后,填写有关表格,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沈阳市幼儿园开办许可证》。 十 七、凡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沈阳境内合作举办以招收中国学前儿童为主要对象的幼儿园(或与幼儿园开展的合作项目)的举办者,首先向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初审同意后,上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上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在省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领取开办许可证,按属地管理原则,日常工作仍归所在区县(市)管理。 十 八、本规定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沈阳市教育局于2003年4月1日颁发的《沈阳市举办幼儿园(班)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沈教发[2003]29号)、2004年10月20日颁发的《沈阳市家庭幼儿园管理细则》(沈教发[2004]152号)即行废止。 二、县劳动局关于如何办理《失业证》答复 根据沈劳社发(2006)14号文件第3条,办理《失业证》的范围与对象:凡具有我市城镇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尚未就业或与原工作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并有就业要求或正在积极寻找工作的劳动者。应到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保险和就业科进行失业登记,办理《失业证》具体对象包括: 1.新成长劳动者,包括职业学校毕(肄)业生。技工学校毕(肄)业生。 2.已与原工作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并由就业转失业人员。 3.末就业的复转军人、退役士兵。 4.有就业要求的“农转非”人员和外地户口迁入人员。 5.在市和区县(初)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劳动殒代理机构保存档案对于失业状态人员; 6.有就业要求的自由职业者; 7.末就业的两释解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均可办理《失业证》,如果大专已经毕业一直末参加工作可以办理《失业证》。失业人员应在本人户口所在地社区进行失业登记,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申请办理《失业证》。 办理失业证所需相关证件: 1.户口本和本人居民身份证; 2.新生劳动者的毕(肄)业证书;失业职工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辞退、除名等证明;退出部队现役人员提供《复员退伍证》; 3.享受失业救济金的失业人员持“失业人员报到通知单”; 4.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用人单位停保证明或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5.近期一寸挽冠照片2张。
Ⅶ 开办幼儿园需办学许可证吗
开办幼儿园需办学许可证。
设置民办幼儿园应具备下述基本条件:
(一)申请举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幼儿园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基本办学规模不低于100人。幼儿园办学条件达到《重庆市幼儿园等级标准》规定的二级幼儿园标准。
(三)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办学启动资金不少于20万(包括教学设施和教学仪器设备等),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资信证明。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小区配套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7)园许可证幼儿园扩展阅读:
幼儿园用房一般包括:
1、儿童活动的室内部分,一般包括活动单元(活动室、卧室、卫生间(厕所、盥洗、洗浴)、贮藏及衣帽等)和全园大活动室(全园或几班共同活动室,雨雪天作室内操练、音乐舞蹈大教室)。
2、医务管理用房,主要有医疗保健、病儿隔离室、晨检、管理及教师办公室、会议室。
3、后勤用房,主要有厨房、烧水和消毒、洗衣、木工等。
4、儿童活动室外部分,主要有每班活动场地、全园活动场地(大操场,对所有儿童开放,采用草地,此外有沙坑、戏水池、滑梯、平衡木)和种植园等。
Ⅷ 没有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怎么处理
没有办园许可证就表明没有资格办幼儿园;这些幼儿园被发现后要么取缔,要么就是行政处罚后再补办许可证。
Ⅸ 小区配套幼儿园怎么办办园许可证
你好, 一、提交幼儿园选址报告,报送乡镇政府审核。(农村幼儿园按照以上操作攻略,城镇幼儿园可以联系当地街道办事处)。 二、向消防部门、卫生部门分别申请办理消防意见书和卫生许可证;向教育主管部门领取《社会力量办学审批表》。 三.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 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申请报告和学校章程; 2.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件; 3.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学校平面图; 4.园长、教师、财务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5.消防意见书; 6.卫生许可证。 四、受理及审查 由教育主管部门民办学校设置委员会对申请办学机构的办学条件、设施进行实地查询、评估、复核。 五、承诺时限 自民办学校设置委员会对申请办学机构实地复核之日起20天内由教育主管部门民办学校审批委员会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注意:要六个方面的资料完备哦。 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