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平代理
『壹』 代理和分销商的区别
一、代理商与经销商的概念区别
1、经销一般是指经销商与生产厂家或供货商达成协议,在规定的期限和地域内购销指定的商品。在经销情形,供货商和经销商之间是一种买卖关系。
2、从法律关系上讲,供货商和经销商之间是本人对本人的关系,经销商是以自己的名义购进货物,在规定的区域内转售时,也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货价涨落等经营风险要由经销商自己承担。
3、经销可以分为一般经销与独家经销。在独家经销情形,一般会规定经销商最低交易数量、不得经销相竞争的其他供货商产品等。
4、代理是指被代理人或委托人授予代理商以“销售商品的代理权”,在销售代理权限内代理商代理委托人搜集订单、销售以及办理销售有关事务。
二、从制造商到零售终端的渠道途径不同
制造商→总代理→一级代理→二级代理→经销商→分经销商→消费者。
三、经销与代理的不同
代理的双方是一种代理关系,而经销双方则是一种买卖关系。代理是以委托人即厂商的名义销售,签订销售合同,而经销商则以自己的名义从事销售。代理商的收入是佣金收入,而经销商的收入则是商品买卖的差价收入。
四、经销商与代理商利润不同
两者的利润获取方式不同,经销商是加价销售,获得经营利润。代理商是按照规定价格售卖,赚取佣金也就是所谓的提成。
『贰』 HYNIX核心代理
HYNIX亚太区核心代理商-世平集团
Any questions, please feel free to contact me.
Thanks & Best regards
Charles.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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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PG China Inc.WPI Business Group
Shanghai Office.
Tel:86-21-54263188 ext. 3314
Fax:86-21-54260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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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联大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台湾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号: 3702)正式成立于2005年11月,集团总部位于台北,身为亚洲第一电子通路,结合世平集团、品佳集团、富威集团、凯悌集团与诠鼎集团等亚太区半导体通路领导品牌,员工人数逾3700人,元件代理产线逾200条,服务网遍布亚洲三十多个据点;2009年整体营业额近60亿美金,大联大深耕亚太,是亚洲区市场份额最高之半导体零件分销商, 2009年再度蝉联中国媒体国际电子商情「读者最满意海外分销商」,囊括「最佳供货能力」、「最佳技术支持」、「最佳物流服务」及「最佳电子商务能力」四项专评;连年获专业网站EETimes评选为「亚洲最大最佳之电子元器件分销商」,稳踞全球第三大电子零件分销商;2009年11月旗下大联大电子(香港) 首次参与角逐即获颁「香港物流(中型企业)大奖」,在在确立大联大集团在半导体产业链的通路价值。
为提供大联大在地的服务质量,满足大中国区服务区域客户的差异化需求,大联大(中国)服务六大领域包括中资(China Based Manufacturers)、台商(Taiwan-Based Manufacturers)、外商(Electronic Manufacturing Service)、日商(Japan-Based Manufacturers)、韩商(Korea-Based Manufacturers)及港商(HongKong-Based Manufacturers)客户。大联大除提供客户最佳的交钥匙解决方案(Turnkey Solution),并为服务客户小批量器件采购需求,更特别成立专责的服务团队(SPP,Strategic Partners Program)。大联大已分别于内地及香港成立大联大商贸、大联大商贸(深圳)及大联大电子(香港),以「产业首选,通路标竿」为愿景,全面推行「团队、诚信、专业、效能」之核心价值观,凝聚团队共识,落实在地服务,并将持续努力创造供应商、客户与股东共赢.
『叁』 经销商,代理商,分销商主要区别是什么
经销商,代理商,分销商主要区别如下:
一、三者主要权利不同
分销商拥有价格决定权,他们通过购买取得商品所有权并转售出去,所以要承担各种风险。
代理商是代企业打理生意,是厂家给予商家佣金额度的一种经营行为。所代理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厂家。
经销商具有独立的经营机构 ,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买断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获得经营利润,多品种经营。
二、三者所处环境不同
分销商是完全独立的商人,不受分销企业和个人约束,他可以为许多制造商分销产品。
代理商必须固定地从事受他人委托的活动,经营活动受供货商指导和限制。
经营活动过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货商限制 ,与供货商责权对等。
(3)世平代理扩展阅读:
经销商的管理模式
1、总部与经销商、加盟店之间建立一个覆盖全面的交流体系平台,保持两者之间的及时联系,方便双方业务交流。比如任我行内部的天通系统,能够及时、准确的发布产品业务信息,及时与50万家代理商共享。
2、公司总部要保持自己的强势地位,不能使下面的经销商、加盟店轻易脱离或自立门户。始终确立公司总部才是该经营模式的合法拥有者、拥有品牌知识产权,比如商标、专利、包装设计等全归属于公司总部。
3、经销商及加盟店与总部签定责任书,规定两者间的责任与义务,两者按规定行使责权及义务。
4、经销商、加盟店必须按照总部规章制度行事,不能另行一套自己的规章制度。总部与其应及时沟通交流,使经销商、加盟店保持和总部一致的服务标准及价格体系。
5、经销商、加盟店的店内外要求装修一致、标志统一,不允许随意更换。
『肆』 经销商和代理商的区别!
区别如下:
1、经销商有独立的经营机构,代理商不一定是独立机构。
2、经销商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买断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代理商不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代理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3、经销商能获得经营利润,代理商是赚取佣金(提成)。
4、经销商可以多品种经营,代理商经营活动受供货商指导和限制。
5、经销商经营活动过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货商限制,代理商供货权力较大。
(4)世平代理扩展阅读:
1、代理商可以是代理单一品牌或多个品牌,一般为单一品牌;分销商一定是代理众多品牌,比如世平分销,龙临分销;经销商是个比较笼统的称谓,经销商包括代理商、分销商还有单纯的贸易商(可以从生产厂家也可以从其他地方获取货源)。
2、代理商是分销商也是经销商,但是分销商和经销商不一定是代理商。分销商和经销商没什么区别。
3、分销是一个销售方式概念.分销商是一个中转站,一个制造企业将产品委托中转站销售.代理商是受制造企业授权在一定区域时间终端等进行销售.经销商类似于贸易商,自由贸易。
4、分销商广义上包括代理商经销商;代理商与经销商存在是否获得授权.当然,代理商也有分较多性质代理.。
5、主要从产品所有权上区分:经销商对产品有所有权;代理商一般没有所有权,只收取品牌代销佣金。分销商一般只做渠道不做终端。
6、分销商:得到原厂授权,销售全线产品,代表厂家处理业务。经销商:能够在原厂拿到货的贸易商,没有得到原厂授权,原厂也不会返利。
代理商:得到原厂授权,销售部分产品,原厂会返利之类。代理商在国外有的也叫分销商。代理商的支持者是原厂(对于单个品牌存在唯一),我们一般理解的分销商和经销商是整合市场资源,为客户服务,多个点的支持!
7、经销商分为普通经销商和特约经销商。前者无限制就和外面的普通日用品一样没有限制,而后者则和大的代理商或厂家有某些在销售额,产品价格等方面的特别约定。分销商介于代理商和经销商之间。
代理商是指某产品在销售过程中由生产厂家授权在某一区域有资格销售该产品的商家。它分为地区级、国家级、省市县级等,又分为独家代理,总代理,分级代理,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应的特权,代理级别低的原则上由高一级的代理商管理。
『伍』 代销商和代理商有什么区别
代理商
★不一定是独立机构
★不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代理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赚取佣金(提成)
★经营活动受供货商指导和限制
★供货权力较大
从制造商到零售终端的渠道途径
1、制造商→经销商→消费者
2、制造商→总代理→经销商→消费者
3、制造商→总代理→一级代理→经销商→消费者
4、制造商→总代理→一级代理→二级代理→…→经销商→分经销商→消费者
加盟商是指在连锁加盟的模式下,接受总部的品牌与技术指导的一方,.
目前我国的连锁加盟行业分为紧密型和松散型,所对应的责任也不同。
紧密型
(如麦当劳):在国外的大型连锁加盟公司都是这种加盟方式。主要特点是:严格复制总部所规定的经营模式,包括布局、生产标准、销售、进货、组织机构、服务、培训等。加盟商只需缴纳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和首期加盟费,就可以享受到一切总部成功的资源,总部完美复制以保证加盟商的利润。至于法律责任,则看双方签订的合同如何规定。
松散型
(如上海龙峰豆花香):国内大多数食品、汽车、医药、服务行业使用,适合于中国的国情,总公司有一套成功的经过反复验证证明成功的运作方案,进行招商加盟。认真地提供一套创业方案,做电话反馈,跟踪服务,给予加盟商以品牌的特许使用权.。在法律上这种加盟其经营主体还是加盟商本人.
加盟店和直营店的区别
加盟店和直营店是连锁经营的两种方式。连锁经营能够有效的整合市场资源。
这些资源包括:管理\市场\品牌\成本\服务等各方面。
直营店一般为特许人全额投资。加盟店一般为双方合资。
直营店与总部的关系相对比较紧密。加盟店与总部的关系相对松散。
直营店员工一般列入总部序列。加盟店员工一般不列入总部序列。
直营店一般相当于旗舰店,加盟店一般相当于主力店。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
分公司一般是总公司的派出机构,不独立负责。
子公司一般是总公司的衍生机构。包括服务于主业务的配套投资(经营项目不同)以及主业务的衍生(经营区域不同)。
子公司一般独立负责。
原则上不能把基础于总公司的投资人上的不同公司看做是分公司或者子公司。
只有以总公司为投资人的其他公司才能视为分公司或者子公司。
分公司或者子公司一般都是全额独资。
经销商概述
经销商,顾名思义,是指拿着钱,从企业进货,他们买货不是自己用,而是转手卖出去,他们只是经过手,再销售而已,关注的是利差,而不是实际的价格。企业对经销商不是赊销,而是收到了钱的。这个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个商业单位。所以“经销商”,一般是企业,用来说从企业拿钱进货的商业单位的。
经销商这个在中国市场上既传统又中坚的渠道力量,正在遭遇渠道扁平化浪潮和新生渠道力量的考验,在重重压力下经销商或被动或主动地在业务发展战略上作出了适应性调整:
一是部分经销商开始向生产商贴牌甚至自行投资建厂生产自有品牌产品,使渠道资源效益发挥最大化;
二是部分经销商开始进入零售领域,向渠道下游延伸,稳定并巩固自身在市场中的地位;
三是最大化获取优势产品资源,以产品分担经营成本和经营风险,追求企业经营的品类规模。遗憾的是,更多的经销商正在成为生产商的附庸,完全被生产商“套牢”,更在终端零售商与生产商的双重“挤压”下困难重重,更为可怕的是经销商中的弱势群体正在不断地被淘汰出局。
经销商、代理商、分销商的关系
1、代理商可以是代理单一品牌或多个品牌;分销商一定是代理众多品牌,比如世平分销,龙临分销;经销商是个比较笼统的称谓,包括代理商,分销商还有单纯的贸易商(不从原厂拿货而是从其他渠道)。
2、代理商是分销商也是经销商,但是分销商和经销商不一定是代理商。分销商和经销商没什么区别。
3、分销是一个销售方式概念。分销商是一个中转站,一个制造企业将产品委托中转站销售。代理商是受制造企业授权在一定区域时间终端等进行销售。经销商类似于贸易商,自由贸易。
4、分销商广义上包括代理商经销商;代理商与经销商存在是否获得授权。当然,代理商也有分较多性质代理。
5、主要从产品所有权上区分:经销商对产品有所有权;代理商一般没有所有权,只收取佣金。分销商一般只做渠道不做终端。
6、分销商得到原厂授权,销售全线产品,代表厂家处理业务经销商 能够在原厂拿到货的贸易商,没有得到原厂授权,原厂也不会返利代理商得到原厂授权,销售部分产品,原厂会返利之类代理商在国外有的也叫分销商。代理商的支持者是原厂(对于单个品牌存在唯一),我们一般理解的分销商和经销商是整和市场资源,为客户服务,多个点的支持!
7、经销商分为普通经销商和特约经销商。前者无限制就和外面的普通日用品一样没有限制,而后者则和大的代理商或厂家有某些在销售额,产品价格等方面的特别约定。分销商介于代理商和经销商之间。代理商是指某产品在销售过程中由生产厂家授权在某一区域有资格销售该产品的商家。它分为地区级、国家级、省市县级等,又分为独家代理,总代理,分级代理,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应的特权,代理级别低的原则上由高一级的代理商管理。
『陆』 ADI的代理商
这些公司都是可以信得过的,需要采购芯片或者寻求技术支持,应该都能解决问题,
艾睿电子,赛斯科电子,富昌电子,得捷电子,电子,新晔电子
安富利,文晔科技,世平电子,赛斯科电子
这些都是ADI的代理商。
『柒』 TI中国代理商
代理商名录:
艾睿电子中国有限公司 香港 852-24842484/24842421
锐达电子有限公司 香港 Ms. Sarene Lau 852-23621833
安富利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852-21765388
亿鼎电子有限公司) 深圳 0755-83219499 83467300
金徽电子有限公司 香港 852-24116505
北京市英赛尔器件集团 北京市 陆宏达 86-10-66118888
创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香港 852-27636806
利尔达单片机技术有限公司 香港 Ms ANN WONG / Mr Wong 852-25950393,68178398
科汇盈丰 香港 852-22127817
力源信息 香港 Kwok Hung Au 852-24289902
北京市合众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市 冯宇 86-10-51518855-818
新晔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852-27908220
文晔科技有限公司 香港 852-29500820
世平集团 台北 MarCom 886-02-27885200
友尚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 886-2-26598166,/26598168
『捌』 贸易商与代理商的区别
贸易商与代理商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
代理商仅为一个单一的企业主从事代理活动的代理商,其经营效益首先取决于企业主提供的业务情况,对企业主有很大的依赖性。
而贸易商在一定区域或一定的消费集团内从事的代理活动。此种不排除企业主自己在该地区内缔结交易或由第三人促成交易的可能性与合法性,但即使未参与,对于与企业关系规定的应由他代理的区域或消费集团成员所缔结的交易,同样享有佣金请求权。
2、作用不同
代理商的建立,可以分担厂商的风险,使厂商与代理商共同拉动市场从而降低厂商的经营风险。
而在贸易商的层次上,除设立总代外,贸易商还可以根据厂商的渠道模式,下设一级贸易商或区域代理并同时与终端销售商合作。这样,贸易商从简单的分销转换成具有管理职能的渠道维护者,除业务管理外,代理商同时具备品牌管理、促销管理、服务对接、财务管理等各项职能。
3、特点不同
代理商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是两笔独立的交易,进料加工的企业需自筹资金从国外购入料件,然后自行向国外市场销售,而装配加工贸易则进、出为一笔交易速的两个方面料件和成品的所有权均同委托方所有,承接方无需支付进口费用也不承担销售风险。
而贸易商所获得的是出口成品的利润,利润的大小取决于出口成品的市场行情、而加工装配贸易,承接方收取的是工缴费,工缴费的大小以劳动力的费用,即工资水平作为核算基础。两者相比,进料加工贸易的收益大于加工装配贸易,但风险也较大。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贸易商
网络-代理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