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许可证谁领取
A.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由什么部门颁发
中华人民共抄和国建筑法第七条规定:
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所以一般是由建设单位到工程所在地的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委,进行办理的。也是有当地建委颁发的。
有种特殊情况,前几年各地政府有个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重点办),而如果该工程是当地的重点工程,那么有重点办颁发的开工证也是可以的,不用再申领施工许可证,该工程也是属于重点办管理,不归建委管理监督。
B. 《施工许可证》是由建设单位办理还是施工单位办理
根据国家的规定:必须是建设单位办理,也只有建设单位能办理;因为办理施工版许可证的相关手续、证件权都在建设单位。
施工许可证的简单介绍:
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当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
C. 办理施工许可证属于谁的工作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内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容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当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这就是说,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建设单位提交的领取施工许可证的申请后,应当在十五日之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申请单位发给许可证,对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则应当通知建设单位,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同时,按照中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如果认为其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施工条件、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拒绝颁发施工许可证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法规定的十五日内不予答复的,则有权向发证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建设单位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 施工许可证由谁办理开发商还是施工方
根据国家的规定:必须是建设单位办理,也只有建设单位能办理;因为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回相关手答续、证件都在建设单位。
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当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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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E.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哪个部门办理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建设工程开工证: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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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条件规定
施工许可证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准予建筑工程开工的文件,它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凡是依照本法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没有施工许可证就不能开工。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
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办理用地批准手续是建筑工程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必经程序,只有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建筑工程才能开工。按照中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建筑工程用地的批准手续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单位持经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者初步设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等有关文件,向被征用土地所在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申请进行审核,划定用地范围,并组织建设单位与被征地单位以及有关单位依法商定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3)建设用地的申请,依照法定批准权限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给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建设进度一次或者分期划拨建设用地;
(4)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验收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查实际用地,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土地管理部门核查实际用地,经认可后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F. 施工许可证由哪方办理
施工许可证的办理要以下条件:
申报条件 :
1 、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2 、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3 、已经依法确定具备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
4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5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和安全监督委托手续,安监站已检查工地安全设施并签发了《建设工程施工前期安全措施登记表》;
6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7 、工程项目已办理建设工程施工交易备案(上述资料在办理交易备案手续时已报送的,可不再报送),并按法定程序选定了合格的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签署了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
8 、属下列工程的,还应办理白蚁防治手续:
① 体育馆、文化馆、展览馆、博物馆、影剧院、礼(会)堂、教学楼等重要公共建筑;
② 机关、学校、宾馆、医院、仓库等建筑物;
③ 10 层以上(含 10 层)的高层建筑(含商品房);
④ 单层建筑面积 5000 平方米 以上(含 5000 平方米 )或多层建筑面积 10000 平方米 以上(含 10000 平方米 )的厂房(不含钢结构厂房)。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程序 :
1 、申报人备齐资料到建设局办事大厅窗口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2 、由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
3 、经审查,材料齐全的,发给《施工许可证》。
四、提交材料 :
1 、已盖齐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四份,区属建设项目,只须报送一份,但应有区建设局签署 “ 同意开工 ” 的意见, );
2 、已盖齐印鉴的《建设工程施工交易备案表》一份;
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 、已签订的《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副本各一份;
5 、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 、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含工程项目管理手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及《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执业登记手册》;
7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凭证;
8 、安监站签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前期安全措施登记表》;
9 、环保部门出具的噪声许可证件;
10 、属应招标工程的,提交中标通知书;
11 、属外来企业的,还应提交向汕头市建设局办理的进邕备案文件;
12、施工组织设计
13、地质勘探等技术资料
G. 施工许可证法律规定由谁办理
由建设单位办理(施工单位协助、配合)
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回位应当按照国家答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H.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由谁负责办理
建设单位办理,施工单位协助配合、需提供一些资料
I. 施工许可证是建设单位申领还是施工单位申领
办理《施工许可证》程序 (一)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专可证》申请表属》。 (二)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三)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限期要求建设单位补正,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六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应当与依法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一致。 施工许可证应当放置在施工现场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