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A. 很多化妆品类的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卫妆准字、执行标准代码都一样
QB/T
2485
香皂
这个执行标准是香皂的行业标准,所以国内不同企业生产的香皂产品都可以版指行这个标准。
其他的生产许可证权号:XK16-108
5218、卫生许可证号:
GD-FDA(2002)、卫妆准字29-XK-2202号应该是不同的企业是不同号。
B. 化妆品卫生许可证的标志是什么
食药妆是食品、药品、化妆品的简称。这三种产品的生产企业统一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管理,食药总局对生产企业经过审核验厂合格后,分别颁发不同的生产许可证。针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许可证号是食药妆准字XXX号。
“卫妆准字”是化妆品监管责任转移钱使用的文号形式,化妆品监管由卫生部转移到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相应地变成了“食药妆准字”的文号形式。
(2)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扩展阅读:
《食品安全法》
第二十九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和流通的许可;农民个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有关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
C. 化妆品 经营许可证是不是就是卫生许可证那是什么
一、化妆品经营许可证不是就是卫生许可证,化妆品没有经营许可证,但应该办理卫生许可证。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凡经营下列内容的单位(企业)或个人,必须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能开业:
1、 饮食业:包括茶楼酒家、宾馆、旅社、招待所的餐厅、咖啡厅、酒巴,饮食店档、集体食堂。
2、 特殊营养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强化剂、食品包装材料、容器、仪器用工具、设备、用于清洗食具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洗涤剂、清素剂的生产加工厂(场)、门店。
3、 保健食品、新资源食品类生产加工厂(场)门店。
4、 其他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生产、加工厂(场)、门店及摊档等。
(3)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扩展阅读 :
食品卫生许可证审批材料:
(1)卫生许可申请书;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董事会决议、章程或任命文件、身份证复印件);
(4)公共场所的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承包合同或协议)材料复印件;
(5)公共场所平面布局图(标明方位、各功能间、辅助用房的名称、面积,各种设备、卫生设施摆放或安装位置。尽可能标明卫生许可审查涉及的全部内容,一页不够,可另加附页);
(6)应设消毒专间的公共场所还要提供消毒专间平面图(需标明消毒专间面积和各种消毒设施位置、消毒设备型号、规格);
(7)美容美发行业应提供所使用化妆类产品的“三证”和产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明,住宿和洗浴类应提供水质化验合格证明。
(8)申请单位卫生管理组织、各项卫生管理、消毒制度;
(9)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加盖体检机构公章)和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加盖培训机构公章);
(10)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试题(一人一份,必须手工答题)。
备注:换证需要提供资料有(1)、(3)、(7)、(9)项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旧卫生许可证原件。
生产经营过程必须符合下列卫生要求:
(一)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
(三)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四)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和条件必须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九)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对食品摊贩和城乡集市贸易食品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作出具体规定。
D. 化妆品卫生许可证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何区别如果不同,化妆品卫生许可证如何办理
〈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发布化妆品广告需提供)《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只说明了〈化妆品卫生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办理。
E. 化妆品上只有卫生许可证没有卫妆准字是什么意思
化妆品上只有卫生许可证没有卫妆准字,说明此品未经批准认可。
化妆品就其作用而言,可分为一般性的护肤、化妆用品和特殊化妆用品。
一般用品如洗发露、润肤霜、唇膏、洗面奶等,它对皮肤、头发只起“常规”的清洁、保养作用。凡这类产品,在生产许可证号和卫妆准字号中都标明“XK”字母。
特殊化妆品是指具有除臭、增白、丰乳、生发、脱毛、防晒、消斑、染色、健美(减肥等)各种特殊作用的专用产品。这类化妆品的化学因素相对比较强,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副作用的机率也相对比较高。
因此生产和经销这类化妆品,必须有特殊用途化妆品许可证,有此类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号和卫妆准字号中都标有“QG”两个字母。
如果某种化妆品在说明书上自称具有上述特殊作用,却无特殊化妆品许可证,在批号中无“QG”两个字母,或只标“xK”,这就说明此品未经批准认可。
(5)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扩展阅读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企业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号或者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号。
化妆品标识必须含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第十四条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化妆品标识不得标注下列内容:
(一)夸大功能、虚假宣传、贬低同类产品的内容。
(二)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
(三)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或者混淆的产品名称。
(四)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禁止标注的内容。
第二十三条化妆品标识不得采用以下标注形式:
(一)利用字体大小、色差或者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
(二)擅自涂改化妆品标识中的化妆品名称、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标注形式。
F. 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需要卫生许可证吗
这又不是吃的东西应该不要卫生许可证
G. 怎样查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里,打开科看到有个数据库查询,点击进去,按照你要查询的,在输入你要查询的名称就可以了
H. 请问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换证要提前多久办理
不需要多久,只来要你达自到人家的卫生要求,三防设施齐全,工作衣帽,办理店里面人员的健康证,也是卫生监督所办理,(一般办理健康证需要1周时间)达到人家的卫生要求后,提出申请向卫生监督所,人家检查合格后才可以给你发证,谢谢
I. 办理《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可登陆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站—网上办事—办事指南下载)专: ★ 资料属编号1、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 资料编号2、拟生产的产品目录(每一种产品均需列出); ★ 资料编号3、工艺流程简述及简图(不同类型的产品需分别列出); 资料编号4、厂区总平面图及生产车间、检验室建筑平面图; ★ 资料编号5、施工装修说明(包括装修材料、通风、消毒等设施); 资料编号6、设备配置图; ★ 资料编号7、主要生产设备及检验设备清单(含设备名称、型号、生产厂商、数量); ★ 资料编号8、卫生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资料(包括机构与人员;物料管理;生产管理;品质管理文件); 资料编号9、公安消防机构制发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1998年9月1日后投入使用)或《复查意见书》(1998年9月1日前投入使用); 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式三份(文字资料均采用A4纸打印;图纸可提供建筑施工图,标明面积及尺寸),并逐页加盖公章(如企业未有公章,法定代表人须逐页签字)以及申报资料电子版一份(第六项中带 ★ 号的资料)。
J. 化妆品办卫生许可证都需要什么-百度
1.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办(济宁市弘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申请表; 2.所在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具的转报意见; 3.凡申请人提交申报资料时,申报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应当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厂区总平面图、生产场地平面图(包括生产车间,原料、成品与包装材料仓库,检验室,留样室等)和生产设备配置图; 6.各类、各单元产品配方(应以表格形式在同一张表中提供包含原料序号、原料INCI名称、标准中文名称、百分含量、使用目的、原料来源等全部原料的配方表); 7.生产工艺简述及流程图; 8.主要生产设备及检验设备清单(含设备名称、型号、生产厂商、数量); 9.管理文件目录(包括原料管理、生产管理、质量控制管理、卫生管理和人员管理等); 10.申请产品各类、各单元中1种产品1批次的生产记录、自检报告和化妆品资质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11.检验人员名单、学历或接受专业培训证书复印件; 12.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复印件; 13.化妆品生产现场卫生监测报告书原件; 14.有必要(济宁市弘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