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的中介机构
㈠ 长春市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怎么办
一、在长春市办理“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通行证签发”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完整。)
2.一般情况需提供:《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完整。)
3.一般情况需提供:《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1、填写完整 2、贴有申请人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40X33mm) 。)
4.一般情况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1.提交复印件,交验原件。2.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已满70周岁可以由其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代办(须附委托书)。)
5.一般情况需提供:定居类入台许可(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完整。)
6.一般情况需提供:经过公证的对该项财产有合法权利的有关证明(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完整。)
7.一般情况需提供: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完整。)
8.一般情况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1、申请人未满16周岁未申领身份证的只需提交居民户口簿2提交复印件,交验原件。)
9.一般情况需提供:书面的证件遗失声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完整。)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收费项目名称: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工本费缴费环节 : 审核通过之后收费标准:30元/证收费依据:1、《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1835号。
三、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㈡ 怎么样写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
代理记账协议书甲方: 有限公司乙方:兹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账,经双方代表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业务范围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 年 月至 年 月的经济业务进行代理记账。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甲方的责任是: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财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
甲方的义务是:(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2)配备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保管好所有往来单据,并定期与乙方提供的账面数额相核对;(3)指定专人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4)负责向乙方提供原始凭证授权签字人名单;(5)及时向乙方提供会计核算所需要的全部有经手人及授权签字人签批的原始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并对账务处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6)对于甲方退回的要求按照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7)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地支付代理记账费用;(8)为乙方派出的代理记账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9)为乙方提供记账、理账所需要了解的生产、经营等管理资料。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乙方的责任是:按照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其他会计法规要求为甲方代理记账,保证账务处理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乙方的义务是:(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2)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指导甲方设计相应的会计制度;(3)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并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4)按有关规定审核甲方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5)办理甲方各项纳税事宜;(6)解释说明甲方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会计法规、财税政策等的原则问题;(7)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8)为甲方提供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的建议;四、收费标准经协商,乙方代理记账收费标准为人民币每月 元,材料费(帐簿,申报表等)120元每年。
甲方在合同生效后一周内预付3个月的费用,材料费一次付清。
到期后在收到会计报表时,支付下一期的费用。
五、违约责任1.甲方未能履行其责任,未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导致税收方面的责任由甲方承担;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代理记账所需的核算资料和工作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会计核算或会计核算不真实,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4.关于会计账务出现的问题,办理交接手续后,乙方收到之日以前的由甲方负责,乙方收到以后的由乙方负责,如甲方未按时足额支付代理记账费用,乙方对出现的任何会计账务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争论解决方式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争论,双方应通过平等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依法解决。
七、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到期前30天内双方无异议可续签合同,如双方在合同到期前30天无异议也没有续签合同,本合同视为自动延续一年。
八、未尽事宜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确定。
甲 方: 乙 方: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日 期: 日 期
㈢ 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事中国记复账业务介机构应符合制条件:至少三名持计证专职业员同聘用定数量相同条件兼职业员;二主管中国记账业务负责必须具计师专业技术资格;三健全中国记账业务规范财务计管理制度;四机构设立必须依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管理部门核准登记除计师事务所外事中国记账业务机构必须向县级及县级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中国记账资格经审查符合条件并领取财政部统印制中国记账许证书能事中国记账业
㈣ 我要在北京注册公司,还要代账,请问哪家中介机构比较好
您好,首先,能注册公司的中介,一般来说都有代理记账、财税咨询的服务,在北专京这样的中介很多,而且广属告打的铺天盖地,建议您在选择的时候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来定。我们公司大楼上就有一家,叫华财会计,虽然没见过他们发广告,但是客户特别多,每天来来往往很多人,据说收费比较合理,服务很好,很受创业者的信任,希望我的回答能给您提供参考,也祝您生意兴隆,财源滚滚。
㈤ 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条件的,应当委托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
这句话是错的,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经批准内设立从事会计代容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会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㈥ 企业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委托从事会计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的对象是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专人员的独立核算单属位,如小型经济组织、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等;代理记账的内容主要是代替独立核算单位办理记账、算账、报账等业务;代理记账的性质是一种社会性会计服务活动,是会计工作社会化、专门化的表现;代理记账在法律上的表现则是通过签订委托合同的方式来明确和规范委托及受托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㈦ 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这句话是错的,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经批准回设立从事会计代理答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会计法》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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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会计类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这句话是错的,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经回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答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会计法》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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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长春市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办理条件是什么
一、在长春市办理“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代理记账许可证申请表(纸质和电子版:原件3 份;复印件0 份;真实完整。)
2.一般情况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复印件需盖申请单位印章 。)
3.一般情况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2 份;查看原件,存复印件。)
4.一般情况需提供:专职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纸质:原件2 份;复印件2 份;至少有三名具备从业资格的会计从业人员,查看原件,存复印件。)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净月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6666号 网点电话:0431-8521353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汽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汽开区管委会 网点电话:0431-8150123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莲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莲花山度假区泉眼镇雾九路一号 网点电话:0431-81336520 办公时间: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1149号 网点电话:0431-85090718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交警队东侧 网点电话:0431-8968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228号 网点电话:0431-8999163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 网点电话:0431-896250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与广德街交汇处惠工路799号 网点电话:0431-8917796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鼎鹿广场南侧 网点电话:0431-8428575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 网点电话:0431-813673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政府东南) 网点电话:0431-8383554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8327900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 网点电话:0431-87000815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网点电话:0431-8996018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