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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

发布时间: 2020-12-29 19:33:49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怎么写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一、甲方将已注册的使用在第 类酒商品上的第 号 商标,许可乙方使用在第 类酒商品上。

商标标识:

二、许可使用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三、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具体措施为:甲方监督乙方商品质量,如乙方商品质量不合格,由乙方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四、乙方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自己的企业名称和商品产地。

五、乙方不得任意改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并不得超越许可的商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六、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注册商标许可第三方使用。

七、注册商标标识的提供方式:由乙方自行印制商标标识。

八、许可使用费金额、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一年许可费用一万元。

九、本合同提前终止时,甲、乙方双方应当分别自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商标局及其各自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十、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立即终止使用该商标,剩余的商标标识应立即停止使用,市场上流通的带有该商标的商品应在 月内撤出市场。

十一、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一切责任。

十二、纠纷解决方式如有违约按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十三、其他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乙双方分别将合同副本交送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并由甲方报送商标局备案。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

(签章) (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年 月 日

❷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什么,授权范围如何规定

你好,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指商标权人可以将其注册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被许可使用人应该根据合同约定权限而签订合同,一般被许可使用人需要向指商标权人支付使用费。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指商标权人将其注册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被许可使用人支付费用而签订的合同。商标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为许可方,另一方则为被许可方。商标权许可实施合同生效后许可方并不丧失商标法权,仍为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标的是注册商标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 ,这是商标使用许可与商标权转让合同的区别。
1.商标许可准确来说应该是”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通过法定程序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行为。
2.商标许可的种类一般包括:
(1)普通许可:“薄利多销”的形式;
(2)独占许可:可对抗商标所有人的独家使用;
(3)排他许可:商标权人和被许可人使用的并行
3.企业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通常是以订立使用许可合同的方式,即发放许可证。在使用许可关系中,商标权人或授权使用商标的人为许可人,另一方为被许可人。实际中,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的是独立的许可协议,也有相当一些是包含在其他合同中的商标使用许可条款,如附随于技术转让、特许经营等合同的商标使用规定。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❸ 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必须在商标局备案吗

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抄不袭是必须在商标局备案,备案不是商标许可合同的生效要件。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备案登记为生效要件的合同类型外,一般的合同(包括商标使用合同)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形式、内容不违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就已经发生效力。但我国法律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在商标局备案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意思就是未经备案的,许可双方当事人不得对善意第三人主张商标使用许可的效力,但前提是该第三人应该是善意的。商标许可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不必备案也合法有效。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的,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在商标局备案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❹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1、合同当事人及法律风险被许可商标必须是注册商标,许可人必须是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按照相关规定,使用人用药品、医用营养食品、医用营养饮料和婴儿食品商标的,被许可人需提供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使用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的商标的,被许可人需提供国家烟草主管部门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被许可人是我国内地以外的,不需要此类文件。若合同当事人不符合相关规定,属于不具有法定资格的主体不适格,因此导致合同无效的法律风险。2、超范围许可的法律风险被许可人使用许可商标的商品或服务应当与该商标被商标局核准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相一致,不得超出商标局核准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范围。一旦超过范围许可使用,被许可人超范围使用商标,可能侵犯他人的商标权,被他人追究侵权责任;许可方同样面临合同无效、违约等法律风险。3、商标使用不当的法律风险按照规定,一些被许可人为避免商品被认为是贴牌产品,而隐瞒实际的生产人名称和产地,这种对商标的不当使用,将导致行政法律风险和民事法律风险。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被许可人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责令被许可人限期改正,收缴其商标标识,并可根据情节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另外,被许可人违反商标许可合同的正常使用商标的义务,将面临承担违约责任的法律风险。4、许可合同备案及法律风险《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通常认为,商标许可合同备案并不是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生效的条件,仅仅是程序要求。但商标许可合同没有进行备案,不能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在这种时候,若商标权人将商标转让,新的受让人可能排除被许可人使用商标的权利。因此没有进行备案虽然不影响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同样给被许可人造成法律风险。

❺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指商标权人将其注册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被许可使用人支付费用而签订的合同。商标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为许可方,另一方则为被许可方。商标权许可实施合同生效后许可方并不丧失商标法权,仍为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标的是注册商标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 ,这是商标使用许可与商标权转让合同的区别。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生效条件1、双方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上签字、盖章。2、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金额足额交付了甲方商标使用费。3、甲方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4、乙方使用在甲方授权注册商标的产品,必须要具备如下条件: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指定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 国家明令需要具备环保认证的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级环保机构认证或国家指定机构的认证。 必须要执行国家强制标准的产品必须达标。 必须要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要取得生产许可证。5、合同生效日期以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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