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合同和专有技术合同
这是一个好问题,我的观点如下:
1、专利申请与专利权是不同的概念
专利申请,是专利申请文件处于申请阶段、审查阶段,还没有获得国家授予的专利权。
专利权,是指专利已经通过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审查,获得了专利权。
2、专利具有技术属性和法律属性
专利权,是一种法律权利,是专利的法律属性,可以在专利保护期限内,在专利所属于的国家或地区中,禁止他人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商业性使用该专利产品或专利技术。
专利技术,是指专利的技术属性,从技术维度看,专利提供了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技术解决方案。
因此,专利具有技术性和法律性,是技术与法律的结合,是一种法律化的技术,是通过法律来保护的技术。
3、专利申请文献、专利证书是记载专利的载体
专利申请文献,专利证书是记载专利的内容的有形载体。
在专利申请文件中,有权利要求书,其限定了专利的法律保护范围,这也是专利与技术论文、期刊等技术文献的最显著的区别。
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权利要求书是专利的灵魂。
4、专利与专利权,在有些场合是等同的概念,专利权是专利运营的前提
我们说专利侵权,就是侵犯了这个专利的专利权了。
如果这个专利的权利是稳定的,是高价值的,是别人不可规避的,那么专利权人就可以用该专利来获利了。比如,进行专利转让、专利许可、专利诉讼、专利贷款、专利联盟、专利合作、专利出资等。
因此,可以说获得专利权,是进行专利运营的前提与基础。
㈡ 技术开发合同时专利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注意事项1、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合同项目是否可以分包,如果可以,应写明可分包的范围。2、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技术开发的目的、处理对象、技术的主要功能和目标以及应达到的技术指标。3、开发进度①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合理的技术系统试运行的时间。②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开发技术的交付时间、实施开发项目的阶段进度,各个阶段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达到的目标和完成的期限等。4、知识产权归属①若合同约定技术系统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时,应明确约定另一方所拥有的使用权及权限范围。②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所开发技术的知识产权的权属,是共同所有还是一方所有。5、验收验收对委托开发技术合同双方都非常重要,它关系到如何确认以下几个问题。①、委托方在收到技术程序以及第一批文档后多长时间内完成对技术的测验,以及在多长时间内委托方有权以技术程序质量未达到合同所规定的技术标准要求为由,要求被委托方对程序进行修改使其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②、对程序进行修改费用应哪方负责。③、被委托方应在多长内完成修改程序的工作,并且应在何时、何地以及以何种方式将修改后的技术交会给委托方。④、委托方收到修改过的技术之后应在多长时间完成第二次测验,并应在多长时间内委托方应将第二次测验的结果通知被委托方。⑤、如第二次测验计算机程序仍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要求,委托方是否有权拒绝拒绝接受程序,交且是否有权要求被委托方按合同规定的索赔条款进行赔偿。⑥、如果委托方要按期将首次或者第二次测验的结论通知被委托方,是否可以视为委托方已接受被委托方开发的技术。⑦、如果程序文档分为两次交付,在委托方实际接受技术后多长时间内被委托方应将第二批文档交付给委托方。因此,应注意以下问题:①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因双方各自的原因导致技术未通过验收,各自应承担的责任。②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技术验收的时间和标准。6、风险责任的承担。当事人双方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在合同中对技术开发项目的风险责任,作出合理的约定。具体内容包括:约定风险责任承担主体,风险责任分担原则及比例,风险责任承担方式。7、证据①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该妥善保管合同书以及主合同、相关凭据、有关会计资料以及其它承诺函、约定书等合同附件。②对方拒绝接受函件等其他文书时,应当向公证机构或其他部门公证或提存保留证据。③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证据的公证和提存保留。公证或提存保留证据时没有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操作。证据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导致证据被否定。④当事人一方依照约定解除合同或依照法定事项主张解除合同,应保存通知对方解除合同的证据。8、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项目变更的条件。9、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技术开发系统的名称,分属于不同当事人的技术。10、保密技术合同一般应当具有保密条款。订立这一条款,应注意合同内容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应在合同中载明国家秘密事项的范围、密级和保密期限以及各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和责任。①保密对象: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保密对象,应该对保密对象加以细化,以例举的方式列出,还应约定特定情况下的一些例外事项。②保密责任: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双方对商业秘密都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泄漏,否则承担相应责任。③保密期限:应约定对合同中的保密事项的具体保密期限,或只是有个概述而未明确具体的时间段、时间点。④保密条款的独立性:双方可以约定,不论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各方均应继续承担约定的保密义务。11、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可以转让。12、签约细节①合同中应当说明双方当事人信息。如当事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开户金融机构,帐号,电话,邮政编码,签订合同日期。签订合同地点等。②双方均应签署清楚无误的签名,当事方是单位的还应加盖公章。③签订时间:双方应在合同尾部标明清楚无误的签约时间。④合同用语要力求达到条款明确、具体、措辞确切,防止“基本”、“尽可能”、“如有可能”“应该”“最新”等不确切的条款和字眼在合同中出现。13、不可抗力①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时应当按照约定及时向对方告知、证明,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②双方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不可抗力的范围、遭遇不可抗力后的通知办法和证明方法、双方可否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可否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履行问题要求赔偿、在何种情况下解除合同等。③一方发生不可抗力后应依约及时向对方告知、证明时应保存证据。14、履行过程中双方都应注意相对方主体变更情况,若有变更解散情形的,应注意哪个法人或组织继受其权利义务,并应收集相关证据证明以上事实。15、争议解决方式①如约定诉讼管辖法院,只能约定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且只能约定其中一个法院管辖。如果约定不明确、选择两个以上法院管辖、或约定上述5个法院以外的法院,或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这样解决争议的条款是无效的。②发生争议后当事人双方可以平等协商达成共识,也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以及依约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的裁判、调解以及仲裁机构的裁决、调解都是具有强制力;当事人双方协商达成的共识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没有强制力但是其效力等同于签订了新的合同。③如约定仲裁,应当明确约定具体的仲裁机构和仲裁事项。仲裁机构约定明确的标准为:仲裁机构所在地明确,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应当写明约定的仲裁机构的详细名称。16、合同双方当事人应该在涉外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旦发生争议应该适用的法律,而且这种约定要切实可行。17、在诉讼中,应权衡利弊,最大限度要求对方承担所有损失,不能主动放弃任何有利于己方的诉讼请求。18、受到对方欺诈、胁迫,被人趁人之危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应当保存好证据并且在一年之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依约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主张撤销或者变更合同。19、在签订合同时,应当附带合同使用说明。如:合同的适用范围,条款术语的理解等方面。20、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违约,另一方应采取措施提请对方注意并与对方进行协商,确定责任的负担。21、当双方对合同内容协商一致进行变更时应重新订立书面合同或达成书面协议。
㈢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影响技术秘密转让合同吗
楼主你好抄。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成立且生效后,受让人便依合同约定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在申请专利获得批准后,便成为专利权人,让与人便不再享有专利人的权利。所以,让与人在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成立且生效后,便无权再与他人签订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效力受在先合同的影响。
㈣ 专利合同跟专有技术合同的区别
专利技术,顾名思义,是指被处于有效期内的专利所保护的技术。根据我国专利法对专利的分类,主要是包括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所保护的技术。
专有技术,又称秘密技术或技术诀窍,是指从事生产、管理和财务等活动领域的一切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秘密知识、经验和技能,其中包括工艺流程、公式、配方、技术规范、管理和销售的技巧与经验等。
专利技术与专有技术虽然都含有技术知识在里面,但是在法律上两者是有重大区别的,专利技术与专有技术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密性不同:按照各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人在申请专利权时,必须把发明的内容在专利申请书中予以披露,并由专利主管部门在官方的《专利公告》上发表,公诸于众。但专有技术则尽量保密不予公开,一旦丧失秘密性,就不能得到法律保护。
(2)时效性不同:专利技术有法定期限,其中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专有技术则不然,专有技术没有期限。专有技术具有秘密性,只要该技术未公开,专有技术人就可以一直独自享有该技术。
(3)地域性不同:专利技术在批准授权的地域内受保护,具有地域性特点,一个国家依照其本国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管辖的范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专有技术没有地域性。只要该技术未公开,专有技术所有人可以在世界任何国家独占使用此项技术,不受任何地域的限制。
(4)法律保护不同:专利技术的保护有专门的法律保护及《专利法》的保护,一个人一旦取得某项专有技术的专利权,该专有技术就受我国专利法保护。专有技术是一种无形的知识财产,它主要靠保密手段来保护。专有技术受法律保护的力度远比专利技术受到法律保护的力度小。
㈤ 怎么填写专利技术转让合同
专 利 权 转 让 合 同 书
鉴于:
本合同签约各方就本合同书中所述专利权的转让、技术内容、成果权益、费用支付、违约责任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及其资料等内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由签约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签约方
甲方(受让方):
乙方(让与方):
第二条 合同性质
本合同属于专利权转让合同。
第三条 签约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由上述签约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第四条 项目名称(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名称全称)
第五条 技术状况
5.1 本合同转让的专利权属于:(1)发明 □
(2)实用新型 □
(3)外观设计 □
5.2 专利权人:
5.3 发明人/设计人:
5.4 专利授权日:
5.5 专利号:
5.6 专利有效期限:
5.7 专利年费已交至 年。
第六条 专利有效保证
6.1 让与方保证上述第五条技术内容的真实性、其转让的专利权的合法有效性。
6.2 让与方对本合同生效后专利权被撤销、宣告无效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 专利实施情况
7.1 让与方自行实施专利技术的情况(时间、范围、方式):
7.2 让与方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技术的情况(时间、范围、方式):
第八条 原专利实施许可的履行
8.1 受让人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保证原专利实施合同的履行,并接受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让与方的权利与义务。
8.2 让与人保证已经将本专利权的转让告知原实施许可合同的对方当事人。
第九条 专利技术资料
9.1 资料内容:
9.2 交付时间:
9.3 交付地点:
9.4 交付方式:
第十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0.1 本合同费用总额为 元。
10.2 本合同费用,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
(1)一次支付,支付时间和方式:
(2)分期支付,支付时间和方式:
(3)其他方式约定如下: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任何签约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第 条、第 条、第 条、
第 条中的任何一条,按以下条第 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支付 元违约金;
(2)按合同总标的 %支付违约金;
(3)按实际损失支付赔偿金;实际损失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为:
(4)其他计算方式:
11.2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签约方约定本合同内容:
(1)继续履行 □
(2)不再履行 □
(3)是否履行再行协商 □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12.1 签约各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纠纷;
12.2 协商解决不成,签约方同意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纠纷:
(1)申请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名词解释
为避免签约各方理解上的分歧,签约方对本合同及相关补充内容中涉及的有关名词及技术术语,特作如下确认:
第十四条 补充约定
14.1 签约方确定以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4.2 其他需要补充约定的内容: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15.1 本合同一式 份,经签约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由 负责办理专利权转让合同的登记和公告事宜。
15.2 本合同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公告日为合同生效日。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住所址: 住所地: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认 定 登 记 事 项
印花税粘贴处
登记编号:
认定意见:
登记员(签字):
登记机关(盖章):
认定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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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专利技术转让合同风险防范方法有哪些
一、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风险防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转让的是申请专利的技术,当事人需要注意的是:在受让人申请专利被驳回时,受让人应自负责任。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申请被驳回的责任分担,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一种方式。二、专利权转让合同的风险防范:关于专利权转让合同,需要注意的是:专利权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要经过专利局登记、公告才能生效。而不生效的合同对当事人没有法律拘束力,对保推论性当事人利益很不利。在签订合同后,应注意要经过专利局登记和公告。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风险防范: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最为常见的一类打颤志让合同,出现的问题主要涉及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让与人的义务,主要是许可他人实施专利。值得引起当事人注意的是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和排他实施许可合同中让与人的义务。在独占实施许可合同中,在授权范围内让与人不驻不能许可第三人实施专利,自己也不能实施专利。在排他实施许可合同中,在授权范围内,让与人不能许可第三人实施专利,但自己可以实施专利。审专利权人实施许可的两种特殊形工。另外实施许可还包括普遍实施许可、相互实施许可等。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实施许可形式。受让人的义务主要是支付使用费且在许可范围内实施专利。这与许与人的义务有相通之外,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当事人也可以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方式实施专利。四、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风险防范:“技术秘密”是新合同法新增加的概念,范围比非专利技术小。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第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就是怎样认定技术秘密的可靠性、实用性。这是在实践中较易产生纠纷的问题。一般认为,不能以产品技师等个别因素来衡量,而应该进行全面的鉴定,最好的方法是聘请专业机构和人员进行全面鉴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个双方都可以接受的检验方法,在发生纠纷时,可以迅速解决。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中,让与人有提供技术资料和情报的义务,而不能为了保密而不技术“交底”。其实当事人完全可以签订保密条款,保证技术秘密不泄露。保密条款主要是用在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中,也可以用在其他技术转让合同中未以开技术部分。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中,受让人应按约定支付使用费,并且不能将技术秘密擅自转让给第三人。技术咨询合同中,受托人应就特定技术问题进行调查论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咨询报告,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报酬。在该合同法律关系中,双方当事人应对所涉技术问题、咨询报告的内容、期限、质量进行详细约定,尤其对于咨询报告可能出现的虚假、延误问题,应明确其违约责任。在接下来的案例一中,受托人在约定期限内未能完成调查论证,应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双方在合同中对违约责任约定较为明确,包括退还调查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因此作为委托人的网架厂得以挽回其经济损失。五、技术服务合同的风险防范:技术服务合同中,受托人须完成服务项目,按期交付工作成果,委托人则须提供工作条件、接受工作成果、支付报酬。双方当事人在该合同中须注意的重点问题仍是关于工作条件、工作成果等技术事项的约定。如果约定不明确,一旦出现纠纷,双方将各执一词,不利于对守约方权利的保护。在接下来的案例二中,技术公司和镇政府在合同中对工作条件、工作成果进行了详细约定,镇政府严格履行了合同,技术公司无力保证工作成果的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
㈦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技术合同吗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定义: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或者其他权利人专作为属让与人,许可受让人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受让人支付约定使用费所订立的合同。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主要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专利技术的内容和专利的实施方式;
2、实施许可合同的种类;
3、实施许可合同的有效期限和地域范围;
4、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条款;
5、专利许可使用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6、专利权瑕疵担保和保证条款;
7、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额的计算方法。
除了上述内容外,还可以就当事人双方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进行约定。
㈧ 专利使用允许合同技术秘密转让合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异同点
试论述专利使用许可合同、技术秘密转让合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这三个合同的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