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占许可人
㈠ 独占许可实施受让方可以许可第三人么
按理是不能的。因为专利权的实施许可是由专利权人做出的。尽管被许可为独占许可,但仍然不是专利权人,没有许可权限。若第三人实施则专利权人有权去起诉他。不过若通过专利权转移将自己变成专利权人就可以许可别人了。独占许可并不代表自己是专利权人。
㈡ 专利权被独占许可后侵权了,被许可人是可以单独起诉的,那这时专利权人可以单独起诉吗
专利权被独占许可后侵权了,被许可人是可以单独起诉的,那这时专利权人可以单独起诉。
根据《专利法》第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条第二项、第十七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公司作为独占实施许可和通被许可人有单独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㈢ 商标独占许可合同中,被许可人是否可以将该商标再次许可他人使用。
独占许可是这样的,A许可给B,只能B用,A不能用,当然B也不能许可给别人C用。还有个排他许可就是A许可给B用,A B 都能用,但不能许可给C用。普通许可都能用。
独占许可有期限是5年的,也有地域等约定。谢谢!
㈣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一般许可、排他许可和独占许可三类。分别在诉讼中的地位是什么
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利害关系人,包括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注册商标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等。
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害时,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
(4)独占许可人扩展阅读:
为了正确审理商标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就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一)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二)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三)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第二条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容易导致混淆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的民事法律责任。
㈤ 商标独占许可被许可人可不可以再许可给别人
有人认为独占许可不能再许可,理由是独占许可仅被许可人能使用商标,许可人及回第三人均不得使用答,如果独占许可再许可就会让第三人使用商标,与独占许可有冲突。这是没有正确理解独占许可的含义。 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应该把普通许可、排他许可、独占许可放在一起考虑,这三种许可方式逐一看过来,就会发现许可人的权利一步步被压缩,而被许可人的权利没有变化,因此所谓独占许可中的“独占”一词是限制许可人的,不允许许可人直接授权第三人使用商标,但并不是禁止被许可人在得到许可人授权的情况下许可第三人使用商标,所以说独占许可的被许可人在得到许可人授权的情况下是可以再许可第三人使用商标的,北京亿拓为您解答。
㈥ 商标权独占许可问题,独占许可后可以许可他人使用吗
马颖秋律师抄解答:您好,很高兴能够回答您提出的关于商标权独占许可的这个问题。商标权独占许可是可对抗商标所有人的独家使用,即在规定地域范围内,被许可人对授权使用的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许可人不得再将同一商标许可给第三人,许可人自己也不得在该地域内使用该商标。独占许可的使用费比其他许可证要高得多,所以只有当被许可人从产品竞争的市场效果考虑,认为自己确有必要在一定区域内独占使用该商标才会要求得到这种许可。被许可人的法律地位相当于“准商标权人”,当在规定地域内发现商标侵权行为时,被许可人可以“利害关系人”身份直接起诉侵权者。那么,独占许可后可以许可他人使用吗?答案是:不可以的,因为被许可人只有商标的使用权,没有商标的所有权,所以不能再次许可他人使用。比如说,如果A许可给B,只能B用,A不能用,其他人也不能用,当然B也不能许可给别人C用。但是如果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㈦ 独占许可,一般许可和排他许可在当事人起诉权上有什么差异
独占许可的被许可人,可独立行使起诉权;一般许可的必须通过权利人行使;排他许可的被许可人须与权利人一起或得到权利人的同意时独立起诉。
㈧ 比较独占许可,普通许可以及排他(独家)许可的区别
1、独占许可证。可对抗商标所有人的独家使用,指许可人在同一时间内只能准许一个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域和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独家使用其注册商标。
在独占许可中,被许可人获得了在合同规定范围内该注册商标的独占使用权,只能由被许可人使用该注册商标,连许可人即注册人自己也不能使用该注册商标,否则即构成违约,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排他许可证。商标权人和被许可人使用的并行,指许可人在同一时间内准许一个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域和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同时,不得再准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但许可人本人仍然保留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
3、普通许可证。“薄利多销”的形式,指许可人在同一时间内准许一个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域和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同时,不但许可人本人仍然保留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而且还保留了许可其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
在普通许可中,被许可人只是取得了该注册商标的使用权,至于许可人使用该注册商标以及其他第三人经许可使用该注册商标,被许可人都无权干涉。
(8)独占许可人扩展阅读:
商标许可形式及法律风险:
商标许可基本形式包括独占使用、独家使用和普通使用三种。
1.独占使用许可形式,是指许可人将注册商标的使用权授予一家被许可人,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存续期间许可人放弃自己依法享有的商标使用权。
2.独家使用许可形式,是指在商标使用许可人存续期间,除商标许可人自己使用外,只授予一家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3.普通使用许可形式,是指许可人可以将被许可商标许可多家使用,同时商标权人自己也可以使用该商标,这种形式较为普遍。
由于商标本身的创新价值不高,更多体现为具体使用商标企业的商誉和信用,因此若企业希望独占使用,则可能采用洽谈商标转让的方式直接获得商标所有权。
正因为这种特点,商标许可与专利许可形式不同,普通使用许可是商标许可中最为常见的形式。
即使是普通使用许可,被许可方同样需要在一定区域、一定时间、一定领域内排除竞争,若商标权人在同一区域同时许可多家使用商标,必然影响被许可人的利益。
在普通使用许可形式合同中缺少对商标权人的必要限制,应当认为被许可方面临法律风险。必要的限制包括商标权人不得在特定区域、时间、领域许可第三方使用商标,商标权人在特定区域、时间、领域自营的限制等。
参考资料:
商标使用许可-网络
㈨ 什么叫独占许可方式获得知识产权啊
是指专利的许可吧,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实施自己的专利,可以分为普通许可,独占许可,拍他许可,交叉许可等
独占许可就是许可给他人后,在规定的年限里,自己都不能实施
排他许可就是仅被许可人(仅一个)和权利人可以实施
普通许可就是可以许可超过一个被许可人,权利人自己仍可实施
交叉许可是两个以上专利的权利人相互许可
还有问题可以‘HI’里问。
㈩ 独占许可的概念
鉴于独占许可的特殊性,法律一般赋予独占被许可人一定程度的独立诉权,同时从保护竞争的角度出发,法律禁止独占许可人在缔结独占许可合同时滥用其优势地位,从而不合理地限制被许可人的正当权益。
独占许可协议即独占许可合同,是国际许可合同的一种,即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内,受让方对受让的技术享有独占的使用权,供方和任何第三方在规定的期限内都不得在该地域使用该种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为此,受让方需向供方支付相当高的使用费和提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