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许可证考试答案
❶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需要考试吗好办吗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因为需要有相应的食品卫生负责人,负责人需要具备从业资格。版
一般是提交体检权合格证明、健康证之类的去当地食药局参加食品流通考试,只要交钱了基本都会给过的。除非健康证下不来这个就没有人帮你了。
❷ 你好,北京市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网上在线考试题是随机的吗
考试规则:在经营者领取《流通许可证申请表》的同时,工商分局工作人员将提回供《食品流通经营始业教育题库》供答经营者学习。题库内容源自《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涉及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等法定责任和义务。经营者可根据题库内容自行安排学习,在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之前安排考试。试卷分A、B、C、D四种卷面,考试时随机抽取一张,考试采用闭卷形式,法定代表人、主要从业人员均要参加考试。成绩合格后发放许可证,不合格的,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将及时辅导讲解,并给予补考机会。当事人的试卷统一放入许可证档案,成绩将作为经营者今后评优评先的参考依据之一。
❸ 食品流通许可证变更在线考试难吗
现在办理变更卖出址需要上门查看的。需要办的直接M我 食品流通许可证变更 需要先把营业执照合适(也就是说也改名) 才能变更 但是给谁办是谁明 要是
❹ 食品流通许可证考试好过吗
这个不需要考试,只是要一个食品销售流程,把你的店面的平面图和具体布局回画下来表明柜台、货架答、以及其他的辅助设施、比如冰箱等等你可以让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帮你打印一份,这个只是个程序罢了!一般工商局的工作人员都要你自己写的,你可以礼貌让他们帮你个忙!你就说你不知道怎么写 ,不然你就找个注册代理公司帮你!不过你要先到所在地防疫站做个体检
❺ 流通环节食品管理试题2
一、食品流通许可方面的知识
(一)申请食品流通许可应具备的条件:
1 、在流通环节; 2 、有固定场所; 3 、以零售、批发、或批发兼零售的方式经销预包装品、散装食品的经营者。
(二) 食品流通许可范围
食品流通许可事项中的许可范围,包括经营项目和经营方式。经营项目按照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两种类别核定;经营方式按照批发、零售、批发兼零售三种类别核定。
1 、具体到实际工作中哪些是应该许可的:
(1)经营食品的商场、超市、食杂店等食品门点。
(2) 公路运输系统属食品流通许可范围。另外,加油站里的便利店、报亭、话吧、网吧、娱乐场所(影院、歌厅、迪厅)销售食品的属食品流通许可范围。
(3)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 生产场所以外 销售其生产加工的食品应当取得食品流通许可。
(4)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 以外 的地点出售其制做的食品应当取得食品流通许可。如“不老神鸡”专卖店就应取得食品流通许可。
(5)粮食、食用油、调味品、茶叶需要办理流通许可,酒类专卖店要办理流通许可。
2 、哪些不属于流通许可的:
(1)铁路系统不属食品流通许可范围,民航系统暂不发,网购、邮寄食品的暂不发。
(2)“前店后厂”。如馒头、粉条加工销售点是生产环节,也不属食品流通许可范围。
(3) 散白酒缓办,添加剂、保健品不属食品流通许可范围。
(4)没有经过工业加工的食用农产品,如蔬菜、水产品、海鲜、鱼、水果、活禽类、鸡旦、白条鸡、白条鸭、猪肉、牛肉、羊肉等。说明以下三点:
※以上所说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食用农产品是指单独经营以上品种的食用农产品的经营者,不包括经营以上品种食用农产品又经营其他预包装食品的。
※上述所说食用农产品不发食品流通许可证,但要给予办理营业执照。
※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食用农产品,但应按照有关准入规定继续加强日常监管。
(三)办理食品流通许可的程序
受理、审查、核准(含发证)。行政许可机关可以将受理与审查合并为一个环节。
(四)申请从事食品流通经营的,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
1 、《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书》;
2 、企业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 、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4 、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明;
5 、经法定机构出具的食品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合格证明;
6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
7 、食品准入、经营、退市、卫生管理等制度;
8 、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施、设备、工具清单;
9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文件;
10 、经营场所(仓储场所)平面布局图以及文字说明;
11 、食品经营安全承诺书;
12 、行政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关于食品流通许可的现场核查
行政机关办理食品流通许可实行现场核查制度。下列情形行政机关对作出受理决定的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1 、应现场核查的情形:
(1)新设食品经营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的;
(2)《食品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申请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的》;
(3)食品经营者变更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或者经营地址的;
(4)公众申诉、举报或者其他部门通报,认为申请人不具备许可条件的;
(5)行政机关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情形。
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对食品经营场所在2日内核查完毕。
2 、如何进行现场核查:
围绕场地、设施、人员、制度四个方面讲一下现场核查应把握的要素。
(1)首先检查经营场所与提供的房产证或者租赁协议是否相符,批发企业应有相应的仓储场所,一并核查。
(2)经营场所距离垃圾场、公用旱厕、粪池等污染源应在25米以上。
(3)经营场所应有良好的照明、采光、通风条件。
(4)经营食品场所不能同时销售农药、兽药、化肥、工业酒精等有害有毒商品。
(5)集贸市场经营鲜活畜禽、水产品区域与其他食品经营区域应不小于5米的间距。
(6)总体布局应当按照食品与非食品、生食品与熟食品分开的原则进行合理布局。
(7)大型、中型商场、超市应划定集中的食品经营区域,其他相对独立的食品品种应设置独立的食品柜、架,应设立与食品从业人数相适应的更衣间,更衣间应设置分隔式衣柜,应有足够的洗手消毒设施,应有足够的废弃物处理设施及加盖的废弃物盛放容器。
(8)经营散装、裸装食品应有明显的区域划分,经营场所应配置防蝇、防尘的纱门、纱窗,散装食品应当加盖销售,或符合要求的容器、包装材料、售货工具,经营需要低温保存条件的食品应当配置冰柜。
(9)关于生活场所与经营场所要具备分隔条件存在困难的问题。针对农牧区、城乡结合部有一部分食杂店生活场所与经营场所不好分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两条措施,一是加隔板或是隔帘,对生活与经营场所实施有效分开,二是经营有散装食品的加防尘罩。
(10)食品从业人员要求:食品经营企业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大型商场、超市原则上应配备从事食品质量检验或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个体工商户其食品安全专业技术工作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可由业主承担。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应当经过食品安全知识专业培训(渐进过程),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检查证明。
(11)制度方面的要求:应建立以下制度:(针对食品经营企业)
①食品进货查验或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②食品储存销售安全管理制度; ③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④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学习培训制度; ⑤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⑥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建立“一票通”制度及批发台帐制度。 由核查人员填写《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场所现场核查登记表,必须要有2名核查人员签字。
(六)食品流通许可事项
《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载名明:名称、经营场所、许可范围、主体类型、负责人、许可证编号、有效期限、发证机关及发证日期。
(七)食品流通许可的变更申请
食品经营者变更名称、负责人或者经营场所的,应当依据《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 、经营者填写《食品流通许可变更申请登记表》;
2 、《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
3 、名称变更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或者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等;
4 、负责人变更提交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是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的,还需提交其任命文件;
5 、经营场所变更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地名、门牌号变更证明或者新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同时要进行现场核查,填写《食品流通许可经营场所现场核查登记表》。
(八)特别说明的几点:
1 、申请人问题
新设食品经营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申请人;已经具备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企业分支机构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个人新设申请或者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业主为许可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盖章。
二、如何对食品市场进行巡查监管
(一)证照是否全;人照是否相符;是否有责任书。(二)证照是否在有期内。 (三)证照是否上墙悬挂。(四)证照是否通过年检验照。(五)许可和经营范围是否与实际经营情况一致。
(六)食品从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的健康证明。(七)食品的来源与供货方的相关合法资质证明是否一致。
(八)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 (九)食品经营者是否按照食品标签标注的条件储存食品。
(十)预包装食品标签标明的事项是否符合法律标准的规定。
(十一)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容器、外包装上是否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
(十二)进口食品是否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 (十三)食品商标是否有侵权和违法使用的行为。
(十四)食品广告是否有违法虚假内容。 (十五)食品装潢是否有仿冒或近似仿冒的情况。
(十六) 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是否履行食品安全管理法定义务,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建立食品经营者档案,记载市场内食品经营者的基本情况、主要进货渠道、经营品种、品牌和供货商状况等信息;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发现食品经营者不具备经营资格的,应当禁止其入场销售;发现食品经营者不具备与所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环境和条件的,可以暂停或者取消其入场经营资格;发现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十七) 索证索票是否齐全。 (十八) 是否执行进销货台帐制度。
(十九) 台帐记录是否完整。 (二十) 经销食品是否离地隔墙十公分。
(二十一) 食品、非食品、熟食品、和生食品及散装食品是否分柜、分区经营。
(二十二) 商品陈列是否整齐、卫生条件是否达标。 (二十三) 是否执行食品退市制度。
(二十四) 索证索票及进销货台帐是否按规定要求装订。 (二十五)是否有其它违法违章行为。
※ 在具体工作中 索证索票要求做到 “四统一”、“两相符 ” 即:食品经营户索证装订统一、食品经营户索票装订统一、食品经营户进货台帐统一、食品经营户自律制度统一,经销食品与进货台帐记载相符、进货台帐记载与索证索票相符。
食品经营者保存索证索票的记录应不得少于2年。
三、关于食品添加剂的管理
※第四十六条 食品生产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第四十七条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的事项(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 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第四十八条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者对标签、说明书上所载明的内容负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 ※ 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❻ 食品流通许可证
这种情况,你可以到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销,办理注销手续,否则你以后再想开业,你的名称之类的就不能在使用了。
❼ 关于食品流通许可证
预包装食品是指:
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通常这样的食品的制造商都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产品有详细的标签,标签标识内容需要遵守GB 7718和GB 28050等标准。
食用农产品:
参看《商建发[2005]1号》里面的附件:食用农产品范围注释。
食用农产品是指可供食用的各种植物、畜牧、渔业产品及其初级加工产品。范围包括:
一、植物类
植物类包括人工种植和天然生长的各种植物的初级产品及其初加工品。范围包括:
(一)粮食
粮食是指供食用的谷类、豆类、薯类的统称。范围包括
1.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杂粮(如:大麦、燕麦等)及其他粮食作物。
2.对上述粮食进行淘洗、碾磨、脱壳、分级包装、装缸发制等加工处理,制成的成品粮及其初制品,如大米、小米、面粉、玉米粉、豆面粉、米粉、荞麦面粉、小米面粉、莜麦面粉、薯粉、玉米片、玉米米、燕麦片、甘薯片、黄豆芽、绿豆芽等。
3.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
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二)园艺植物
1.蔬菜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的总称。范围包括
(1)各种蔬菜(含山野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
(2)对各类蔬菜经晾晒、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
(3)将植物的根、茎、叶、花、果、种子和食用菌通过干制加工处理后,制成的各类干菜,如黄花菜、玉兰片、萝卜干、冬菜、梅干菜,木耳、香菇、平菇等。
(4)腌菜、咸菜、酱菜和盐渍菜等也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各种蔬菜罐头(罐头是指以金属罐、玻璃瓶,经排气密封的各种食品。下同)及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2.水果及坚果
(1)新鲜水果。
(2)通过对新鲜水果(含各类山野果)清洗、脱壳、分类、包装、储藏保鲜、干燥、炒制等加工处理,制成的各类水果、果干(如荔枝干、桂圆干、葡萄干等)、果仁、坚果等。
(3)经冷冻、冷藏等工序加工的水果。
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3.花卉及观赏植物
通过对花卉及观赏植物进行保鲜、储蓄、分级包装等加工处理,制成的各类用于食用的鲜、干花,晒制的药材等。
(三)茶叶
茶叶是指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即茶青),以及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范围包括各种毛茶(如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
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兑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
(四)油料植物
1.油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作榨取油脂的各种植物的根、茎、叶、果实、花或者胚芽组织等初级产品,如菜籽(包括芥菜籽、花生、大豆、葵花籽、蓖麻籽、芝麻籽、胡麻籽、茶籽、桐籽、橄榄仁、棕榈仁、棉籽等)。
2.通过对菜籽、花生、大豆、葵花籽、蓖麻籽、芝麻、胡麻籽、茶籽、桐籽、棉籽及粮食的副产品等,进行清理、热炒、磨坯、榨油(搅油、墩油)等加工处理,制成的植物油(毛油)和饼粕等副产品,具体包括菜籽油、花生油、小磨香油、豆油、棉籽油、葵花油、米糠油以及油料饼粕、豆饼等。
3.提取芳香油的芳香油料植物。
精炼植物油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五)药用植物
1.药用植物是指用作中药原药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
2.通过对各种药用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进行挑选、整理、捆扎、清洗、晾晒、切碎、蒸煮、密炒等处理过程,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材。
3.利用上述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
中成药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六)糖料植物
1.糖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作制糖的各种植物,如甘蔗、甜菜等。
2.通过对各种糖料植物,如甘蔗、甜菜等,进行清洗、切割、包装等加工处理的初级产品。
(七)热带、南亚热带作物初加工
通过对热带、南亚热带作物去除杂质、脱水、干燥等加工处理,制成的半成品或初级食品。具体包括:天然生胶和天然浓缩胶乳、生熟咖啡豆、胡椒籽、肉桂油、桉油、香茅油、木薯淀粉、腰果仁、坚果仁等。
(八)其他植物
其他植物是指除上述列举植物以外的其他各种可食用的人工种植和野生的植物及其初加工产品,如谷类、薯类、豆类、油料植物、糖料植物、蔬菜、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藻类植物等。
可食用的干花、干草、薯干、干制的藻类植物,也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二、畜牧类
畜牧类产品是指人工饲养、繁殖取得和捕获的各种畜禽及初加工品。范围包括:
(一)肉类产品
1.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包括各类牲畜、家禽和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以及其他经济动物),如牛、马、猪、羊、鸡、鸭等。
2.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产品。通过对畜禽类动物宰杀、去头、去蹄、去皮、去内脏、分割、切块或切片、冷藏或冷冻等加工处理,制成的分割肉、保鲜肉、冷藏肉、冷冻肉、冷却肉、盐渍肉,绞肉、肉块、肉片、内丁等。
3.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内脏、头、尾、蹄等组织。
4.各种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类生制品,如腊肉、腌肉、熏肉等。
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二)蛋类产品
1.蛋类产品。是指各种禽类动物和爬行类动物的卵,包括鲜蛋、冷藏蛋。
2.蛋类初加工品。通过对鲜蛋进行清洗、干燥、分级、包装、冷藏等加工处理,制成的各种分级、包装的鲜蛋、冷藏蛋等。
3.经加工的咸蛋、松花蛋、腌制的蛋等。
各种蛋类的罐头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三)奶制品
(1)鲜奶。是指各种哺乳类动物的乳汁和经净化、杀菌等加工工序生产的乳汁。
(2)通过对鲜奶进行净化、均质、杀菌或灭菌、灌装等,制成的巴氏杀菌奶、超高温灭菌奶、花色奶等。
用鲜奶加工的各种奶制品,如酸奶、奶酪、奶油等,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四)蜂类产品
1.是指采集的未经加工的天然蜂蜜、鲜蜂王浆等。
2.通过去杂、浓缩、熔化、磨碎、冷冻等加工处理,制成的蜂蜜、鲜王浆以及蜂蜡、蜂胶、蜂花粉等。
各种蜂产品口服液、王浆粉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五)其他畜牧产品
其他畜牧产品是指上述列举以外的可食用的兽类、禽类、爬行类动物的其他组织,以及昆虫类动物。如动物骨、壳、动物血液、动物分泌物、蚕种、动物树脂等。
三、渔业类
(一)水产动物产品
水产动物是指人工放养和人工捕捞的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两栖类、海兽及其他水产动物。范围包括:
1.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鱼苗(卵)、虾苗、蟹苗、贝苗(秧)等。
2.将水产动物整体或去头、去鳞(皮、壳)、去内脏、去骨(刺)、擂溃或切块、切片,经冰鲜、冷冻、冷藏、盐渍、干制等保鲜防腐处理和包装的水产动物初加工品。
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二)水生植物
1.海带、裙带菜、紫菜、龙须菜、麒麟菜、江篱、浒苔、羊栖菜、莼菜等。
2.将上述水生植物整体或去根、去边梢、切段,经热烫、冷冻、冷藏等保鲜防腐处理和包装的产品,以及整体或去根、去边梢、切段,经晾晒、干燥(脱水)、粉碎等处理和包装的产品。
罐装(包括软罐)产品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三)水产综合利用初加工品
通过对食用价值较低的鱼类、虾类、贝类、藻类以及水产品加工下脚料等,进行压榨(分离)、浓缩、烘干、粉碎、冷冻、冷藏等加工处理制成的可食用的初制品。如鱼粉、鱼油、海藻胶、鱼鳞胶、鱼露(汁)、虾酱、鱼籽、鱼肝酱等。
以鱼油、海兽油脂为原料生产的各类乳剂、胶丸、滴剂等制品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❽ 办理食品流通证要考试些什么内容
应该是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不需要考试,只要符合条件,通过一定程序申请即可。
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发放条件、发放程序以及与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衔接等问题予以明确。对食品经营者必须坚持先证后照,未取得前置审批文件,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申请所需资料
1、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已取得主体资格的经营者申请增加食品经营项目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房产证和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4、负责人、经办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需验原件);
5、食品流通单位需配备持B类(食品流通)合格证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6、与食品经营有关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图;
7、与食品经营有关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8、操作流程;
9、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10、特许经营项目流通许可承诺书。
❾ 食品流通证要考几分才算过关
应该来是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源流通许可证不需要考试,只要符合条件,通过一定程序申请即可。
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发放条件、发放程序以及与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衔接等问题予以明确。对食品经营者必须坚持先证后照,未取得前置审批文件,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申请所需资料
1、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已取得主体资格的经营者申请增加食品经营项目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房产证和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4、负责人、经办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需验原件);
5、食品流通单位需配备持B类(食品流通)合格证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6、与食品经营有关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图;
7、与食品经营有关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8、操作流程;
9、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10、特许经营项目流通许可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