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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店许可证号

发布时间: 2021-01-02 23:09:11

㈠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如何年检

宾馆特种行业许可证是不需要年检。行政机关进行定期检验必须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且应当发给相应的证明文件。

根据《特种行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从事旅馆业、典当业、公章刻制业经营,应当依法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合法、固定经营场所、设施证明材料,与居民住宅属于同一建筑、平房院落,需要共用门户和通道的,还应当提交所有住户同意共用的证明材料;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以及无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从业限制情形的保证书

(三)经营场所(含库房)地理位置和内部结构平面示意图;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复印件;

(五)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1)旅店许可证号扩展阅读:

《特种行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实地查看经营场所治安安全条件落实情况和交易、承揽物品;

(二)检查从业人员身份证件、工作标志,调阅从业人员名簿、视频监控录像和其他相关资料;

(三)询问从业人员、服务对象和相关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九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特种行业进行治安检查时,应当主动出示人民警察证件和相关检查证件。未出示证件的,经营者有权拒绝接受检查。

㈡ 小旅馆怎么办理消防许可证

※一、须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的工程。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2、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般厅; 3、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4、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院、教堂; 5、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6、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象厅、放映厅、卡啦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7、设有以上第(1)至(6)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8、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9、除以上规定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10、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11、生产、储存、半年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然易爆气体和液休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二、建设工程的备案和抽查(30个工作日)。 对本须知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起七日内,通过互联网( http://www.gx119.gov.cn/)消防办事大厅的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或者报送资质备案表由南宁市公安消防支队录入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支队收到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后,出具备案凭证,并通过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中预设的抽查程序,随机确定抽查对象: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五日内按照备案项目向南宁市公安消防支队提供本须知第三条或第四条规定的材料,检查结果应当在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中公告,末被抽中的建设单位将备案号和验证码记录下来,交到南宁市公安消防支队(科园大道东五路六号南宁市政服务中心消防窗口)。 ※三、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一)新建、改建、扩建、用途变更部分(非法人申报的,需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设计备案只须填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加盖公章);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印章); (○)(3)、新建、扩建工程的建筑工程规划设计红线图(复印件); (○)(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5、消防设计文件一套(包括总平面图、建施、水施、电施、暧通图等); 6、全套图纸光盘一份。 注:选址或方案设计审核的,应备齐总平面图、建筑平、立、剖面图。 (二)建筑内部装修部分(非法人申报的,需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设计备案只须填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加盖公章); 2、所在建筑物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3)、室内装修设计图、动力、照明等电气线路布置图 、有消防工程的,还应提交消防设计图纸(包括自动消防喷水灭火系统图纸、火灾自动控制报警系统图纸、防排烟图纸等,图纸必须有设计证号、设计单位名称及设计人员、审核人员的签名,盖设计专用章。) 4、建筑图纸光盘一份; (○)(5)、装修材料的说明; (○)(6)、场所的使用证明(复印件)。 7、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或工商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8)、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非法人申报的,需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 1、申请报告; 2、《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验收备案请只须填写《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消防备案表》且加盖公章);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 4、消防产品国家型式认可证书、检验报告、供货证明(原件)、供货凭证即消防产品的发票、发货清单; 5、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原件); 6、《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测报告》(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的原件); 7、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8、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9、消防工程竣工图纸一套(盖竣工章); 10、设计、施工、变更内容记录; 11、消防工程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队伍资质证明; 12、公安消防机构原审核意见和有关修改批复文件等。 ※五、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非法人申报的,需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 审批对象:下列公众聚集场所、应当由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向场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公共娱乐场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馆、茶馆、酒吧、咖啡厅等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美容院、棋牌室、洗脚房、洗浴、健身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网吧、电脑休闲室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 办事流程:公众聚集场所的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消防安全检查申请材料、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后进行检查,作出同意或都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营业的决定。同意投入使用或营业的,颁发《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公众聚集场所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提交下列材料:(非法人申报的,需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 1、申请报告; 2、《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3、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4、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5、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6、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复印件); 7、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按法人手印和亲笔签名、场所平面布置图、位置图。) 对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公共娱乐场所、面积超过300㎡的公共建筑,还需提交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报告(原件)。申请网吧营业的,还应当提交部门核发的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 ※六、注意事项 1、建设消防设施设计必须由法定资格单位承担,图纸必须有设计证号、设计单位各名称及设计人员、审核人员的签名、盖设计专用章。 2、《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或者《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封面必须加盖建设单位使用单位印章,无单位印章的应提供工商预核准通知书。 3、申报表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申报资料不全、不整齐、图纸不全,恕不受理,敬请谅解。 4、末经消防审核同意的建筑工程及内部装修不得擅自施工,凡擅自施工经责令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给予责令停止施工并处罚款。 5、所有的消防产品必须是国家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产品。 6、消防工程的施工队伍必须是具有相应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队伍。

㈢ 如何办理宾馆的各种许可证

首先,需要到工商局去申请酒店核名。核名完成以后需要刻公章,工商局会给一个流程表。

然后,需要根据流程表去消防部门办理消防许可证。因为旅馆是公共聚集场所,所以必须办理消防许可证。办理这个证需要根据消防对旅馆的装修要求进行装修,包括购买消防设备以及安全通道等方面的问题。

消防许可证的申办材料:

(一)应填写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审批表;

(二)凡新建场所要出示《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三)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照明灯等消防产品应出示该产品消防合格证;

(四)可燃装修进行阻燃处理时要出示检验报告及消防产品合格证;

(五)具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场所出示检测合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六)洗浴场所应出示锅炉产品检验合格证。

(3)旅店许可证号扩展阅读:

消防许可证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 》发放程序

1、申报单位出具申请报告,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领取《公安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申报表》。

2、填写好《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申报表》,申报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将填写好的申报表和申请报告送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支队所管辖的重点单位直接送支队防火处)。

3、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接到申请单位的报告和《申报表》后 7 天内,派分管参谋进行现扬勘察,按审核内容进行审核,合格的,各县(市)市由分管参谋签署意见,交大队主管领导审批并加盖公章,按规定收取办证费,然后由大队内勤负责填发《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

4、支队防火处在接到城市各区消防大队审核的(申报表)和有关资料后 10 天内,即派分管参谋进行勘察、审核合格的,签署审核意见,报防火处长,支队主管领导审批,并加盖公章,按规定收取办证费,然后由防火处内勤负责填发《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

㈣ 开旅馆如何办理消防许可证

  • 首先需要给旅馆抄起一个好的名字袭。然后到工商局去申请核名,核名完了以后需要刻公章。然后工商局也会给一个流程表。

  • 然后需要根据流程表去消防部门办理消防许可证。因为旅馆是公共聚集场所,所以必须办理消防许可证。办理这个证需要根据消防对旅馆的装修要求进行装修。包括购买消防设备以及安全通道等方便很多的问题。如果不熟悉的可以到消防部门去咨询,或者到专门的消防器材或装修公司。这样会方便写也能尽快的办理到证件。

  • 通过了消防这关后面的就简单多了,有了消防许可证也才能够办理后面的证件。因为消防是个前提条件。然后我们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这个按照相应步骤去办理就行了。该角的费用交齐应该不是很难。

  • 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同时,还可以去办理卫生许可证。这个方面主要是检查旅馆的布草间卫生以及清洁池方面问题。装修时一定要注意,比如清洁池的个数以及消毒液安全等等问题。

  • 以上几个证件办理完就简单多了,需要再次回到工商局去办理营业执照。主要前三个证拿到了,执照就是小问题了。拿到执照以后我们还需要到税务具去登记。这个是必须的要走合法路线就得按规矩交税。

㈤ 旅馆如何办理消防许可证

根据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应在营业前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办理程序和所需材料,详细规定如下:
第八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
(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不需要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安全检查的申请,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受理。

参考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附则:
(三)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㈥ 开旅店需要哪些营业执照

需要如下执照:

1、《卫生许可证》

2、《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

4、《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

5、《消防检查合格意见书》

6、《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这两个其中一个就可以了。

㈦ 如何办理旅店营业执照

办理流程

第一步核准名称

时间:1-3个工作日

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结果: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 提交资料

时间:5-15个工作日

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结果: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 领取执照

时间:预约当天

操作: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结果:领取营业执照。

所需材料

工商注册需准备以下几个方面的事宜: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注: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2)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3)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发票。

(7)旅店许可证号扩展阅读:

⒈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外来人员另需要暂住证及复印件)。

2、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及复印件。

3、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4、如果是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事业人员,特困户。还需要带上失业证、失业人员优惠证、特困证等及复印件,这样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免管理费的政策优惠。

5、从事饮食、化妆品等特殊行业的还要准备健康证件等及复印件(涉及前置审批行业需提供审批意见)。

携带上述文件到当地所属的工商所,向工作人员说明要办理那一类的营业执照。检验过有关文件后,工作人员会给表格要填写。

㈧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可以不用年审,哪部法律或法规有明确的回答,请告知详细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进行定期检验必须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且应当发给相应的证明文件。但现实中,对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年审,并没有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支持。根据我国立法法规定精神,法无明文规定不违法、不处罚,同样,行政机关法无明文规定不得乱作为。
我的理解: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赋予了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生产经营场所实地检查的权利。且检查时,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查阅或者要求被许可人报送有关材料。这一职能足以替代年检年审。

具体规定详见下列通知中第五条第(一)项关于年审的规定。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 浙江省公安厅 发布文号: 浙公通字[2006]55号
各市、县(市、区)公安局:
浙江省人民政府新修订的《浙江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于2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细则》,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旅馆业的开业许可
(一)旅馆业开办应具备的条件
1.房屋建筑、消防设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固定、合法的营业场所,房屋建筑质量及消防安全必须依法通过有关单位或部门的验收。利用人防工程开办的旅馆必须具备良好的通风、照明设备和两个以上出入口。
2.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旅馆客房的门、窗必须符合防盗要求,并设有符合防盗要求的物品保管柜(箱)。其中二星级以上旅馆或者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旅馆必须另外设有专供旅客存放行李物品的寄存室和存放大宗现金或贵重物品的保险柜(箱),各楼层通道须装有安全监控设备;提供休息宿夜的浴室除了应达到以上硬件条件外,还应当对洗浴人员储物衣柜实行双锁管理,并在休息包厢(间)的公共通道安装录像监管设备。
3.具备单独的旅客房间。宿夜浴室以外的其他旅馆应当具备此条件。
4.符合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要求的条件。有符合系统安装要求的电脑、扫描仪、信息传输线路,以及熟悉掌握信息录入操作业务的前台登记、管理人员。对原先已获得公安机关批准,但未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旅馆,原则上在2006年9月1日前完成系统安装工作。
(二)申请开办旅馆应当提供的材料
1.开设旅馆业的申请报告;
2.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拟任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联系方式。拟任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员为外国人的,还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及复印件;
4.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营业场所属租赁的,还应当提供租赁协议;
5.消防部门出具的符合消防安全的证明文件;
6.有关部门出具的房屋建筑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7.旅馆客房数量、床位数量,以及楼宇和技防设施分布、安全通道及主要功能区、经营场所平面示意图;
8.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三)审批程序
申请经营旅馆业,应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提出。公安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派民警对相关情况进行实地审验,并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符合要求的,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二、关于接待旅客住宿浴室的管理
接待旅客住宿的浴室(简称'宿夜浴室'),是指通宵营业,可以接待顾客住宿及通宵休息的各类洗浴场所。开办宿夜浴室,应当向公安机关申请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许可证中'经营范围'填:宿夜浴室)。对原先已经开办但未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宿夜浴室,必须在2006年6月1日前向公安机关申领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超过时限未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的,不得通宵营业。继续营业的,将依照《细则》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处罚。
开设于宾馆、饭店、渡假村等旅馆单位内的宿夜浴室,由该旅馆单位直接经营的,应按照要求落实相关防盗、监控等安全防范设施,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经公安机关审验合格后,可以直接在原证的经营范围上加注'宿夜浴室'(需加盖特种行业治安管理专用章)或重新换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属于转让或由他人承包经营的,应另行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
宿夜浴室应当按照《细则》的有关规定,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并将登记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1)明确表示要宿夜休息的洗浴人员;
(2)凌晨2时至清晨7时进入洗浴场所或仍在洗浴、休息的人员。
三、关于住宿登记
(一)登记凭证
国内旅客住宿,应凭《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及《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军官离、退休证》、《士兵证》等军人证件进行登记住宿。确无以上证件的,可以凭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等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外国人、华侨及港澳同胞可凭《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等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二)登记内容
住宿旅客应如实填写本人姓名、户籍地址、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旅馆工作人员在查验核对无误后,应当在登记表中注明旅客入住时间、房间号,并在1小时内将住宿人员的上述信息及照片信息(无照片的,可以不录)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指登记信息必须录入并传输到信息系统后台数据库);旅客退房时,旅馆应当及时将旅客退房时间录入系统。
境外人员住宿,还应当登记国籍或地区、入境时间、入境口岸、签证或签注的有效期、入境事由等内容。
(三)会议及团队住宿登记
举办会议的,旅馆可以凭会议举办单位统一提供的参会人员名单安排住宿,参会人员的身份信息可以不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但应当将相关单位提供的参会人员名单、会议用房数量、时间等内容统一留存备查。旅游团队的住宿登记,旅馆可以凭旅行社统一提供的人员名单、身份证件号码进行登记和录入,照片信息可以不输入。
(四)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员信息登记
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成年人要求住宿的,旅馆应通知其到旅馆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身份证明后,方可登记安排住宿。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要求住宿,如有随行成年人一同的,以成年人提供的身份信息进行登记;如单独一人到旅馆要求住宿的,旅馆可先安排住宿,并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进行身份核对。旅馆接待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员住宿,未按以上规定操作的,均属于未按规定登记,公安机关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关于对旅馆的管理检查
(一)对旅馆的日常监督管理
公安民警依照《细则》第八条第二项规定,在对旅馆的各项治安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出示人民警察工作证件,并对相关监督检查工作作书面记录,检查记录由执行检查的民警和旅馆负责人或安全工作负责人共同签字。民警对旅馆住宿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时,对需要抽取少量客房进行核对的,应当经县级公安机关同意。核对工作可以由民警进行,也可以由旅馆工作人员进行。民警负责核对时,一般应由旅馆工作人员陪同,并向旅客出示工作证件,说明来意,尽量取得旅客的配合;由旅馆工作人员负责核对时,民警应当随同监督。进行核对身份时,民警不得随意进入客房进行检查。
(二)对旅客房间的检查
《细则》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所称的检查是指旅客住宿的房间已成为实施违法活动、隐藏违法嫌疑人或藏匿违禁物品的场所,公安民警需要进入房间抓获违法嫌疑人、收集违法活动证据、查处相关违法活动而组织实施的检查。检查证明文件是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八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办理的《检查证》。
公安民警需要对客房内的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及搜查的,按照刑事办案的有关规定出具相关法律文书。
五、其他
(一)关于年审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 六十二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不再对旅馆《特种行业许可》实施年审制度。对旅馆业经营者有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五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处罚。
(二)关于培训
新《细则》实施后,各地要全面组织旅馆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对通宵经营浴室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认真细致地宣传新《细则》中的新规定,讲解旅馆业信息系统操作使用方法、身份证真伪鉴别等业务知识,切实提高从业人员遵章守法的意识和发现控制违法犯罪人员及行为的能力。
各地在贯彻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厅。

浙江省公安厅
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㈨ 旅店需要卫生许可证吗

旅馆属于公共场所,所以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

申办卫生许可证所需申报材料:

1、 生产经营场所地平面布局图一份,应标明比例尺(比例为1:100)、室内各功能房,基本要素(尺寸、名称、设施名称及个数),可自行手绘或用电脑绘制;

2、 生产经营场地场所的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和租赁协议);

3、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资格证明(董事会决议、章程或任命文件)一份;

4、 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一份:应标明方向、街道名称、生产经营场所所在位置与周围建筑、相邻单位的关系;

5、 法人或负责人培训证明;

6、 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说明,产品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样稿;

7、 产品或试产样品卫生检验报告(在区县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取得的当年度检测报告)和产品执行标准(含企业标准);

8、 企业卫生管理的组织和制度的资料;

9、 实验室设置情况(包括:实验室规模、仪器设备、实验人员资格证明)及可检测项目(每批次、每天的留校和检测指标、检测项目);

10、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一份:申请单位名称写明全称或法定简称,加盖公章(与营业执照申请单位名称一致,个人不盖章),单位地址、使用面积、卫生设施按实际情况填写详细,申请许可项目填写生产经营范围和种类,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11、 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一份:“项目类别”一栏填写新建、改建、扩建、还是续建,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12、 食品的委托加工还需提交委托加工合同书和受委托加工企业卫生许可证,且受委托企业卫生许可证项目中应含有与委托加工产品相同工艺的新产品。

(9)旅店许可证号扩展阅读:

根据《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发放卫生许可证决定的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撤销卫生许可证:

(一)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的;

(二)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超越法定职权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的;

(三)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法定程序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的;

(四)依法可以撤销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决定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应当予以撤销。

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撤销食品卫生许可证,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注销卫生许可证:

(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终止的;

(三)卫生许可证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卫生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

(四)依法应当注销卫生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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