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产品代理商
⑴ 作为代理商 进口的产品在国内销售需要什么资料
一、 办理中文标签备案
1、提供中文销售标签样式
2、原标签样张及中文翻译件
3、原产地证或自由销售证明
4、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5、很多食品还需要国外提供的卫生证明( HEALGH)还有一些其他的要求的,提供其他证书和材料
二, 办理特殊食品预审核证明(只限营养食品,普通食品提供一的资料就可以)
1、《进出口特殊食品预审申请表》1份;
2、申请单位和进出口或代理商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3、贸易合同书或协议书复印件1份;
4、产品质量标准;
5、产品说明书及5R彩色照片一张;
6、属预包装的进出口特殊食品,需提交标签样张3份及原标签样张翻译件3份,或《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审核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7、生产工艺流程;
8、企业在生产当地的卫生许可证明或生产销售证明(进口特殊食品需提供)/深圳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卫生注册登记证书》(出口特殊食品需提供);
9、具有中国国家实验室认证资格(CNAL)或省级计量认证资格(CMA)的实验室出具的产品成份、卫生指标检验报告或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10、保证函(保证在进出口和经营各环节不宣传任何保健功效);
11、生产企业、经销商可委托进出口商办理预审,属委托办理的,需提交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原件。
三、 持(一)的标签备案证书和(二)预审证明及贸易合同、商业发票、装箱单、原产地证或自由销售证明向进境海关办理报关及报检手续。
四、出税单后缴税放行,通知运输公司办理通关手续并持报检单在商检查车场办理抽样送检,递交保函先办理通关手续,货物暂存放在仓库不得销售或使用,一般出结果要7个工作日。
五、 检验合格后商检局出具卫生检检证书,准予货物销售和使用,如不合格则办理退运手续
⑵ 某国外品牌在中国有代理商,还能通过贸易公司进口进来并销售吗
没授权 就会可能涉及侵权问题
但是实际上 没人举报等 还是有很多人进过来销售
有些产品进口是需要提供授权书的 这个就不好办了
⑶ 老板俩个公司,一个贸易公司,另一个作为进口商品的代理商,贸易卖给代理商价格如何开发票,进口价吗
这样是单抬头报关?如果是双抬头报关就不用这样了,开票需要收费的,一般是6个点看贸易公司开什么票吧
⑷ 如何开发国外供应商(做国外品牌的代理),打开进口通路
我正在做这个事情,我的做法是:
1. 确定要做哪家公司的什么产品的代理,最好是一定区域的总代理,如果能拿到全国总代的话最好。这是一个前提,没有签代理协议的话很有可能是帮别人做嫁衣。
2. 开发市场,没有一定的市场需求支持,别人不会把生产线搬过来。所以,在谈引进新产品线之前,一定要开发出一定的本地市场需求。
3. 和厂家一起参加合适的展会。我们参展的所有费用都是国外供应商负担的,因为是为了推广他的产品才投资展会。
4. 市场推广,销售。
卖欧洲高质工业品有可能遇到的问题:
1. 产品不对路。目前有名气的欧洲企业基本都在中国有一定的销售渠道。其他的欧洲企业要么是不感兴趣,要么是产品不对路,或者是受过伤害(产品被抄袭)。所以,选对产品很重要。
2. 价格高昂,导致潜在的客户太少。高质必然意味着高价,而且国内产品的质量在不断提升,因此,质量方面的差异越来越小。当然欧洲产品总有一些特别之处,但是这些特别之处很多情况下不是客户所需要的,或者说,客户不会为这个付太多的钱。
3. 没有合适的人员来推动。这个非常重要,在你的公司里一定要有一个能掌控全局的人,这个人必须能毫无障碍的直接和国外的供应商沟通所有的事情,而且,他必须要在国内销售的第一线,熟悉客户的需求。没有这么一个人的话,你基本无法推动销售。
⑸ 进口产品标签上的进口商和代理商的区别
进口商负责货物的进口清关运输事宜;
代理商负责货物在国内的其他事宜。
⑹ 生产商、分装商和出品商,代理商、经销商这些概念的区别
主要有以下区别,如:定义的不同、工作性质的不同、对产品的拥有权利不同,以下进行详述:
一、它们的定义是有所不同的
1、生产商:它以原料或零组件(自制或外购),经过较为自动化的机器设备及生产工序,制成一系列的日常消费用品。还可以从事营销及商品流通或进出口的功能。
2、分装商:是企业对整包计重商品和整箱计件商品,预先按一定数量分装和开箱拆零出售的准备工作。
3、出品商:该产品的相关权利属于该公司所有,该产品是由此公司开发设计,按自己公司的意原所出的产品,但不一定会自己生产该产品。
4、代理商:受企业的委托,在一定的区域和处所内,在一定的代理权限下,以企业的名义代替企业行使经济行为(包括销售商品及其他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企业。
5、经销商:在某一区域和领域只拥有销售或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二、它们的工作性质是有所不同的
1、生产商:对商品的整个制作及流通的环节进行管理和控制。
2、分装商:主要是是对整包商品进行分装、拆零后,再进入下一道工序,如出售、或转序。
3、出品商:对商品的设计开发、或商品创意原创、但不一定会自己生产该产品。
4、代理商:代理商必须以企业的名义进行活动。
5、经销商:对商品进行销售或服务,从而来获得经营利润。
三、它们对产品的拥有权是有所不同的
1、生产商:对商品的管理和流通是拥有绝对的控制权。
2、分装商:对商品的管理和流通是没有权利的,仅仅只是执行任务的权利。如拆分。
3、出品商:该产品的相关权利属于该公司所有,如设计。
4、代理商:它只能是以企业的名义代替企业行使经济行为(包括销售商品及其他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企业。
5、经销商:它只是拥有产品的销售和对产品的服务权。
⑺ 通过国内的代理商购买的国外产品算进口吗
算进口的,这个产品是进口的,不管转了几手,产品本身是进口来的。我们做进口汽车有,飞机油漆这一类,我们的代理商做推广的时候,也是说进口产品的。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⑻ 国外的产品中国总代理是不是就是说 总代理公司自己生产销售此物品 还是说从国外进口然后销售
1、国外品牌拥有者授权国内公司为某品牌在中国的总代理,负责此品牌产品在中国市场的一切销售活动,产品是进口后销售。
2、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直接从国外厂家或贸易商拿货(成品),另一种是从国外进口原料后在国内生产加工,但后者在包装上必须有QS标志,不能标注原装进口字样。
(8)进口产品代理商扩展阅读
正确选择产品做代理
1、行业是否有发展前景。选择有前景的行业,就要选择朝阳产业,随着行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壮大。
2、是否有消费需求。消费需求是产品占领市场的决定条件。好的产品都是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市场需求所研发,能够给代理商带来成功和利润。
3、产品是否有卖点。在产品高度同质化的今天,消费者的需求基本得到满足。要使产品在众多同类竞品中脱颖而出,除了产品本身质量过硬外,更应该有独特的卖点来吸引消费者的眼球,打动消费者,促使其购买行为的产生。
4、企业是否有足够的服务意识与支持力度。作为代理商,没有资金也没有精力去为产品做大量的宣传,只有依靠企业的支持,为产品打开销路,实现厂商的双赢。有实力、有资历的企业。
对于代理商除了价格、促销、广告方面的支持外,还应为经销商提供周到的营销服务,业务培训和指导,市场开发与管理等,帮助经销商提升经营能力,提升经销商向市场要利润的能力。
⑼ 贸易公司(进口产品代理商)几个白痴问题
你好 货物由工厂出 报关 由报关行报关 一一般 货代都有自己的报关行 出口 进口全部交给货代回就行 货代做的事情 包括 订舱 做箱 拖车 进港 盯箱 出提单等等 香港代理可能是货代。或者 是 采购员的贸易代理商都有可能 出口报关由答你们自行找货代 出口报关 而进口报关 是由货物到达目的港后 客户 自行找报关行或者货代报关。
货代是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 可以直接与船公司订舱 不具备进出口权利 所以 需要贸易公司具备进出口权益后用贸易公司 在海关注册的抬头 去报关 等等
货代不管你们贸易上的付款往来 只听你们的指示是否出提单 (提单具有法律效益 签发提单就证明货物 已经出口 如果款没有打进贵司帐号 你们可以要求货代扣住提单 没有B/L 目的港就无法提货 也算是一种保障 。
你现在除了下单外 别的事情都找人处理就好 一般只要找货代 就行
如果 你需要出口 可以找我 网络私信我就OK 我是英赛轮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以前做过1年贸易操作 当然也可以为你做出口 这也是货代存在的意义
⑽ 进口代理商的类型
(Manufacturer's Representatives)。
这是指凡接受出口国制造商的委托,签订代理合同,为制造商推销产品收取佣金的进口国的中间商。制造商代理人有很多不同的名称,如销售代理人(Sales Agent)、国外常驻销售代理人(ResidentSale's Agent)、独家代理人(Exclusive Agent)、佣金代理人( Commission Agent)、订购代理人(Indent Agent)等。
制造商代理人可以对一个城市、一个地区、一个国家或是相邻几个国家出口企业的产品负责。他们不承担信用、汇兑和市场风险,也不负责安排运输、装卸,不实际占有货物。他 们忠实履行销售代理人的责任,为委托人提供市场信息并为出口企业开拓市场提供良好的服务。当出口企业无力向进口国派驻自己的销售机构,但希望对出口业务予以控制时,利用适当的制造商代理人是一种明智的选择。 经营代理商在亚洲及非洲国家较为普遍,在某些地区也称作买办( Compradors)。它们根据同产品制造国的供应商签订的独家代理合同,在某一国境内开展业务。有时也对业务进行投资,其报酬通常是所用成本加母公司利润的一定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