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代理机构
㈠ 什么是工程代理
工程代理是指对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招标的代理。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工作等。
代理机构作为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其产生和存在必须经过依法的程序。如果是法人的,必须具备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成立必须经过的程序。这种合法的主体资格一般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为标准的。
这一前提还要求代理机构从事有关的代理活动,要经过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和认定。该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代理机构的条件、代理范围、代理等级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1)工程代理机构扩展阅读:
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表现为赔偿责任和中标无效。招标代理机构因违法行为应承担的行政责任方式有:警告,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单位及直接负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罚款,
对于罚款额度,根据违法行为的轻度及所造成的后果,处以不同罚款额,取消代理资格,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给予不同的处罚期限,暂停招标代理资格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㈡ 工程的代理机构分为几级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三个等级,各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与招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代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超出合同约定实施代理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与2000年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相比较,《办法》将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三个等级。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甲级、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
㈢ 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等级分为几种
一、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等级: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三个等级。
二、招标代理机构业务范围:
1、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
2、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3、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三、有效期:
1、甲级、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
2、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
四、申请甲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
1、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5、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6、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申请甲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二
1、取得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3年;
2、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16亿元人民币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为依据,下同);
3、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10人;
4、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验,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5、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
六、申请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除具备上述1外还应当:
1、取得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1年;
2、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8亿元人民币以上;
3、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6人;
4、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历,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5、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
七、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
新设立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具备1和乙级中的(三)、(四)、(五)项条件的,可以申请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
㈣ 一个工程一个标段可以委托两家招标代理机构代理工程招标事宜吗
“一家招标代理机构做了设计、勘察的招标;在桩基、总承包又选了另外一家招标代理机构?”这是可以的。
如果这家招标代理单位同时又有监理资质,也可以监理这项工程。监理招标的话,可以参与竞标。
㈤ 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我国工程招投标现状分析 招投标制度作为工程承包发包的主要形式在国际国内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已广泛实施,它是一种富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是市场经济的重要调节手段,他不但为业主选择好的供货商和承包人,而且能够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其本质特征是“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实践证明,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的最佳办法。但由于机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致使当前的招投标现状仍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当前招标投标工作存在的问题
1、陪标现象:由于现今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从“计划”为中心转移到以“项目”为中心.一些部门滥用权利,将建设工程内定给某些施工单位中标,其他单位只是陪衬;或者是投标人之间进行串标,相互约定提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而获取中标资格,使招投标成为徒具形式的空壳,无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承包单位转包问题:“转包”现象的存在是现今“豆腐渣工程”存在的一个根源。有的企业中标后,直接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从中收取管理费,以包代管,而对工程质量、安全不从事管理、不负责任。这种转包的现象,使得一些资质不够,没有施工经验的企业,进入施工现场,为质量安全问题埋下隐患。
3、 评标办法不够科学,专家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我们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评标办法,以至于有些单位,单纯着重报价高低,且整个评分方法重定性评分,轻定量评分.专家评标水平和职业素质有待提高。
4、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由于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管方式,已由审批管理依法改变为过程监督,依法登记备案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招投标工程的操作都由招标代理机构来完成。由于我国招标代理业务起步晚,招标代理市场发育尚不完善,一些相关的配套制度还不健全,致使一些代理机构在实际工作中缺乏自律,步入误区,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帮助业主选择有倾向性的选择中标单位的结果。其次对于代理机构的工作成果,还没有一个很好的可操作、量化的评价标准。
5、对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纪现象执法监察力度不大。
二、对改进和完善现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几点认识
(一)实行招标负责人终身负责制,解决串、陪标现象 作为招标一方的代表,多为建设单位的领导人,投资所用的钱都是国家的,建设工程质量的好坏,工程价款的多少和自己切身利益没有关系。从而给一些施工企业有了可乘之机。负责招标的人由于得到了种种好处,不可能对工程质量、造价问题有足够的认识,从而施工方可以邀请一些同行,对其实已经“内定”下来的工程进行招投标,这也是“陪标”现象的“症结”所在。本人认为,要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应对招标负责人实行其对工程质量的终身负责制,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则可以对其进行惩罚。这样就可以预防一些行政干预的因素,避免了招标投标中的“陪标现象”。从源头上杜绝了工程腐败现象形成,减少类似虹桥的“豆腐渣”工程。
(二)调整监管方式,发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管理职能。 《招标投标法》第 7 条中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保护正当竞争,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同时,依法查处招标活动中的包括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
1、强化招标投标备案制度,落实招标投标书面报告制度、招标结果公示制度、邀请招标批准制度。
2、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在招标投标监管环节中全面建立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将市场主体的业绩、不良行为等全部记录在案,并向社会公布。将企业的信用情况纳入工程招投标管理中,招标办针对此和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联合下文出台专门的文件。将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与评标直接连接起来,使违信用者无从立足;同时,通过设立投诉举报查处招标投标中违法违规行为,达到监管的目的。 通过建设项目报建、建设单位资质审查、以及对开标、评标过程的监督,可以充分发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职能,规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才能真正保证工程建设效益。
(三)提高监理成效,杜绝“转包”问题。 针对当前建筑市场当中的“转包”现象,监理工程师应当充分发挥监理职能。从质和量的两个方面加以分析,确定中标人是否存在转包现象。
(四)采取新的评标办法,减少串标行为。 临安市招标办根据工程类别的不同,对技术标和商务标设置不同的权重。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市政基础设施推行现场抽签中标法:即投标人不用做技术、商务标,只要在评标专家委员会确定的优惠幅度范围内,现场填写报价费率即可。评标办法也在开标时由投标代表现场抽签决定,这种评标办法的推行,对遏止串标起到了一定作用。
(五)加大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培育和发展
1、利用各种业务培训的时机,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和执业道德教育。
2、必须加强对招标代理单位机构的约束,促进其规范从业。要依法加强对招投标程序和过程的监督,对招标文件的重要条款要严加掌握,防止招标人设立背离三公原则,要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依法进行。临安市招标办已要求代理机构将代理的工程经业主签署代理水平后,放入招标代理机构的从业水平考核范围。
3、发挥监察局共同参与的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和约束业主的行为,减少对招标代理的干扰,规范国有投资及国有投资占主导地位工程业主的行为,促进招标代理行业的有序竞争和发展。
(六)、进一步完善有形建筑市场,促进公平竞争、打破地域、行业保护 进一步完善建设市场,其核心是交易中心同政府职能部门分开,明确建筑市场的服务责任。加大进场交易的规范力度。所有工程项目一律纳入有形建筑市场交易。建立有形市场,治理建筑市场的混乱,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并且还可以促进公平竞争,打破地域和行业保护现象,减少串标陪标现象。建设单位可以在交易中心找到好的施工单位,施工企业凭实力增加了中标机会,外地企业不再受地方保护的困扰。有形市场的完善必将进一步打破行业的垄断和地方的壁垒,实现真正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004年临安市共有 105 个公开招标项目,其中有 38 个项目为外地企业中标。
(七)、强化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部门协作,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对于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临安市人民政府专门出台了文件,对有串标、挂靠行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根据情况可停止投标人一年至二年内在临安市建设市场的交易活动。
三 、结论 一个健康的招投标制度应该是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针对当前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完善法规、明确职责、健全机构,强化过程监督等措施,才能更好地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从源头上遏止腐败,净化建筑市场,促进建筑市场秩序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不断提高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㈥ 招标代理是什么意思,其机构作用又是什么
招标代理是指具备相关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公司)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或授权办理招标事宜的行为。招标代理机构是帮助不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招标人选择能力强和资信好的投标人,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建设目标的实现。
招标代理机构,是社会中介组织,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否则,就会形成政企不分,会对其他代理机构构成不公平待遇。
招标代理机构的作用
《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在招标投标法中规定,招标人可以自行招标,也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项。这两种方法并存是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也适应了招标人实际需要,至于采用哪一种方法则由招标人依照法律上的要求自行决定,招标人有自主抉择的权利,但是又不是无条件地进行抉择。
因此在法律中明确,只有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才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在立法中还考虑到应当防止自行招标中可能有的弊病,保证招标质量,因此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代理机构的分类
1、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从事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机构资格的认定工作。
中央投资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含国债)、专项建设基金、国家主权外债资金和其他中央财政性投资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住建部负责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认定工作。
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项目。
3、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现已取消)
商务部负责从事利用国外贷款和国内资金进行国际采购机电产品的国际招标机构资格的认定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文中第38项,取消商务部审批。
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现已取消)
财政部负责从事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业务机构资格的认定工作。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事宜是指从事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代理业务,以及政府采购咨询、培训等相关专业服务。需要注意的是,对政府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不实行资格认定制度。
5、药品招标代理机构(现已取消)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并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备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文第105项取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审批。
6、科技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科技部负责科技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管理,负责全国范围内科技评估、科技项目招标投标资格认定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指导,并具体负责国家科技计划中重大项目科技评估、科技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资格认定。
7、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现已取消)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发展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受理。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文中第10项,取消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
㈦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怎么划分
一、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等级: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三个等级。
二、招标代理机构业务范围:
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
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三、有效期:
甲级、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
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
四、申请甲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
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申请甲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二
取得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3年;
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16亿元人民币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为依据,下同);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10人;
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验,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
六、申请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除具备上述1外还应当:
1、取得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1年;
2、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8亿元人民币以上;
3、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6人;
4、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历,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5、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
七、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
新设立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具备1和乙级中的(三)、(四)、(五)项条件的,可以申请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
㈧ 建筑工程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概念如何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版人是按照招标文件权的规定参加投标竞争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首先具备一定的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包括与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工作经验与业绩等。投标人享有的权利。招标代理机构是指受招标人委托,代为从事招标组织活动的中介机构。中国是从80年代初开始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代理机构的,最初主要是利用世界贷款进行的项目招标。
㈨ 乙级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哪些工程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13条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在其资格许可和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业务,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关于招标人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也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国生教育】
(1)中央投资项目招标
按照《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甲级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从事所有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乙级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从事总投资5亿元人民币及以下的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预备级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从事总投资2亿元人民币及以下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规定,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3)机电产品国际招标
按照《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管理办法》规定,企业从事国际招标业务应当取得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资格。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的资格等级分为甲级、乙级和预乙级。
甲级国际招标机构从事国际招标业务不受委托金额限制;乙级国际招标机构可以从事一次性委托金额在4000万美元以下的国际招标业务;预乙级国际招标机构可以从事一次性委托金额在2000万美元以下的国际招标业务。
(4)政府采购招标
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取得甲级资格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代理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取得乙级资格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能代理单项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
(5)代理与招标相关的业务
大部分招标代理机构都利用自身的优势,按规定申报批准具有多种中介服务机构资格,因此除了承担招标代理业务以外,还可以依法开展与其资格条件相应的有关代理业务,如工程造价、工程咨询、项目代建、项目管理、进出口代理、拍卖等方面的业务。因此,一个综合性的招标代理机构,往往形成以招标代理业务为主,多种业务共同发展的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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