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变更
Ⅰ 食品流通许可证变更负责人,需要什么手续
1、《食品流通变更许可申请书》;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名称变更核专准通知属书;
3、出资人共同签字(盖章)的变更决议或决定;
4、法定代表人(或和负责人[分支机构名称变更])身份证明和经办人员身份证明;
5、所有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6、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7、该项变更可以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变更
Ⅱ 食品流通许可证怎么变更成食品经营许可证
不需要变
两个是一样的
以前叫食品流通许可证
现在统一改为食品经营许可证
如果老的证到期要提前一个月续费
并且也可以换新的
直接换
不需要变更
Ⅲ 食品流通许可证可以改名么
可以的。
根据《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食品经营者改变许可事项,应当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变更食品流通许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变许可事项。
第二十一条食品经营者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变更食品流通许可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食品流通变更许可申请书》;
(二)《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
(三)与变更食品流通许可事项相关的材料。
第二十二条食品流通许可的有效期为3年。
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食品流通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
办理许可证延续的,换发后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编号不变,但发证年份按照实际情况填写,有效期重新计算。
(3)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变更扩展阅读:
根据《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食品流通许可证》分为正本、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食品流通许可证》正本、副本式样,以及《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食品流通变更许可申请书》、《食品流通注销许可申请书》等式样,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统一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食品流通许可证》及相关申请文书的印制、发放和管理。
第二十八条《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载明:名称、经营场所、许可范围、主体类型、负责人、许可证编号、有效期限、发证机关及发证日期。
第二十九条《食品流通许可证》编号由两个字母+16位数字组成,即:字母SP+6位行政区划代码+2位发证年份+1位主体性质+6位顺序号码+1位计算机校验码。《食品流通许可证》具体编号规则另行制定。
第三十条食品经营者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食品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流通许可证》正本。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许可,擅自改变许可事项的;
(二)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食品流通许可证》的;
(三)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交虚假材料申请或者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
(四)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主动消除、减轻危害后果,或者有其他法定情形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违法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
第三十五条食品经营者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被依法注销、撤销、吊销食品流通许可,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应当在注销、撤销、吊销许可或者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或者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七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Ⅳ 食品流通许可证变更(包括公司和法人的变更)需要走什么程序
根据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源》规定,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应该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果新法实施以前所取得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仍在有效期内,则该证仍然有效。
如果旧证要变更公司名称或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则应该按照新证的程序办理新证。因此,现在这样的情况,不存在旧证变更问题,而是应该到当地食品药品监管局申请换发新版本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Ⅳ 变更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经营地址
由于《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已经被废止,食品流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变更经营地址,按照新办《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交申请材料,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食品流通许可变更申请书》;
2、《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4、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拓展资料:
2015年11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9号,为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适应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现决定废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7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3号)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2009年7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4号)。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
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Ⅵ 食品经营许可证可以变更吗
食品经营许可证可以进行变更。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
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准予变更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不变,发证日期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变更许可决定的日期,有效期与原证书一致。
(6)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变更扩展阅读: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地址门牌号码,实际经营场所未改变)应提交以下资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经营企业如有公章需每份材料盖章。);
2、原《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1、领证时交回原件;如采用邮寄送达方式的申请时交回原件。2、经营企业如有公章需每份材料盖章。);
3、变更后的《营业执照》(1、原件备查、一式一份、盖章、可选;2、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提交营业执照。);
4、变更后的法人登记证(1、原件备查、一式一份、盖章、可选;2、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提交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
5、变更后的社会团体登记证(1、原件备查、一式一份、盖章、可选;2、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提交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
6、当地公安或民政机关、村居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物业管理公司出具地址门牌号变更的证明(原件备查、一式一份、盖章、必选。);
7、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核对原件,不收复印件)(1、核对原件,可选;2、委托办理的需要提交。);
8、委托书(1、委托办理的需要提交。2、经营企业如有公章需每份材料盖章。)。
Ⅶ 食品流通许可证变更负责人需要什么手续
设立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专二十条。
办理主体:属
工商局
受理条件:
经营者字号名称、经营地址、经营范围发生变更与实际经营情况的。
申请材料:
食品经营者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变更食品流通许可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食品流通变更许可申请书》;
2、《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
3、与变更食品流通许可事项相关的材料。
办理程序:
受理人员受理—审查合格—提交科室领导审核—审查合格—提交分管局领导审核—审核合格—予以变更发证
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Ⅷ 食品流通许可证变更要花钱吗要多少需要哪些手续
食品证变更不花钱,但食品证变更了,营业执照就要跟着变更,营业执照变更费用10元。。
如果你只是变更店名,只需要身份证复印件,如果你是变更地址。。。那就基本是重新办理的所有材料手续了
Ⅸ 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变更记录可以查询吗
食品流通许可证现在网上没有直接查询的,你如是查你办证进度,可去当工商部门办事处申请查询。
虽从2014年3月1日开始,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再由工商部门负责发放,而由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和管理。但信息工商部门统一管理的。
办理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到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窗口递交下列有关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区县分局窗口领取或网上下载);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已设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复印件,新设企业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新设个体工商户提交《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个体工商户不申请字号名称的,可免交)。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1)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经营场所平面图》;
(2)租赁房屋的提交租赁协议,出租方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经营场所平面图》;
(3)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分别提交下列材料,以及《经营场所平面图》:
①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②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③出租房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使用军队房产作为经营场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在《经营场所平面图》上用红色水笔勾勒出“从事食品流通的经营和储存的场所”。
(4)填写经营场所应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没有门牌号、房间号的,要明确参照物。
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
(1)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提交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外籍人员护照等)原件、复印件。
①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负责人
A.企业法人的负责人: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B.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
C.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D.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即理事长
E. 个体工商户的负责人:个体工商户业主
②新设企业还须提交负责人任命书(个人独资企业不需提交)。
A.企业法人负责人的任命书是指: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B.合伙企业负责人的任命书是指:全体合伙人的委派书
C.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的任命书是指:成员大会关于理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的选举决议
③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负责人。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外籍人员护照等)原件、复印件。
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
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从事食品质量检验或食品安全检查等工作的负责人员。
②申请人还须提交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合同》或《聘用意向书》。
负责人兼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或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不需要提交《聘用合同》或《聘用意向书》。
③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
④食品经营者聘用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6、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经营设施空间平面布局图》(应标明用途、面积、设备设施位置等,对于经营散装食品的,该布局图应体现出单独的销售区域);食品操作流程文件,如供货、销售流程等。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1)食品经营企业和许可项目需要现场核查的食品经营者所需提交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进销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食品退市制度、食品存贮、运输制度、冷链销售制度等,并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从事食品批发的经营者还应当有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
(2)不需要现场核查的食品经营者,可将上述制度合并,根据相关要求制定。
8、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9、补充说明:
(1)委托他人申请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外籍人员护照等)原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在“申请人签字”处签字的,指定(委托)人应当在指定委托书的“其他委托事项及权限”处详细注明。
(2)关于许可申请人
①已设企业申请的,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
②新设企业申请的,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申请人;
③企业新设分支机构申请的,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许可申请人;
④已设或新设个体工商户申请的,业主为许可申请人;
⑤不得作为许可申请人的情形:
A.许可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流通许可。
B.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流通许可。
(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申请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新设企业)、营业执照(已设企业)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经核对与原件无误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收取该复印件,并将原件归还申请人。
Ⅹ 食品流通许可证变更负责人需要什么手续
1、《食品流通变更许可申请书》;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名称变更核准回通知书;
3、出资人共同签字答(盖章)的变更决议或决定;
4、法定代表人(或和负责人[分支机构名称变更])身份证明和经办人员身份证明;
5、所有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6、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7、该项变更可以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