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供气许可证
1. 燃气经营许可证和燃气供应许可证的区别
经营许可是针对企业发的,一般由地级市住建局发
供应许可针对企业下面的具体供应站点(加气站)发的,一般由县级市住建局发。
一个企业可以有很多个加气站点,当然有的企业可能只有一个加气站,那样的话感觉上好像就没有区别了,就是经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更广而已了,实际上也是这样。
但其实严格的讲,只有供应许可是没有开发票的权利,只能算是燃气经营企业下面的一个分支,没有独立法人资格。但实际一般有了供应许可工商就认可了,不是太严格
2. 天然气公司停气合法吗
天然气公司无故停气是是违法的。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关于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规定:
第一百八十四条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七十九条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供电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八十条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综上,天然气公司可以在上述情况下停气,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否则属于侵权违法行为。
(2)燃气供气许可证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关于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的其它规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第一百七十七条供用电合同的内容包括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任等条款。
第一百七十八条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第一百八十一条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未及时抢修,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八十二条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交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交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第一百八十三条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用电。用电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用电,造成供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 我单位原来用丙烷现在要改用天燃气,供气站改造需要办理安全,消防"三同时"手续吗,办理步骤有哪些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三同时 —— 指生产经营单位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设施、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用。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三同时”审批流程
天然气加气站办理手续及其相关步骤
一、选址:
(1)业主熟悉建站政策和标准规范,在城区或交通主干道上,按靠近水、电、气源,靠近车源,加气方便,基本符合城市规划和标准规范中消防、环保、安全要求,初选建站地址;
(2)CNG主管部门(CNG专家)、建委、规划、消防、环保、设计到现场定点。
(3)在国土部门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和国土证:
(4)在规划部门办理规划用地许可证、施工用地许可证。
二、立项
(1)业主向当地CNG产业产管部门或计委提出建站申请;
(2)提供相应资料:立项报告、可研报告、选址定点报告;
(3)CNG产业主管部门或计委批准立项。
三、设计
(1)初步设计前,业主向设计单位提供资料:站址地形图、天然气气质资料、气象资料、地震资料、水、电、气源资料、建站规模、设备初步选型、地勘资料、环保影响评价报告、文物调查资料等。
(2)甲级设计单位作初步设计:总平面布置;单体(加气棚、站房等)建筑样式、风格;CNG
加气站效果图;主要设备配置;工程总造价;水、电、气工艺初设;说明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城市规划;加气站的消防、环保、安全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初设审查:CNG主管部门(CNG专家)、计委、建委、规划、消防、环保、安办、设计、业主参加,对初设进行评审。
(4)CNG主管部门或建委出具初设评审意见;
(5)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据此作CNG加气站工艺、总图、建筑、结构、电器、给排水、暖通设计,并出施工蓝图。
四、报建
(1)初设报消防、环保审查,出据审批意见,安办办理安全三同时证书;
(2)初设总平图(含消防、环保、安办审批意见)报规划审查,进行勘测,划红线;
(3)规划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委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
五、建设
(1)办理设备、土建、安装、水、电、气工程、监理招标,签订合同;
(2)在质检站办理质检委托书;
(3)在建委办理合同鉴证;
(4)组织施工。
六、验收
(1)进行工程质检,出据质检报告;
(2)进行消防、安全、环保、压力容器等单项验收,并出据单项验收报告、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环保评价检测报告书;
(3)在安监部门办理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在质监局办理压力容器使用许可证、充装注册登记证;
(4)质检部门对加气机进行校验标定,出据计量使用许可证;
(5)员工到有关部门进行技术培训,取得上岗证;
(6)试运行、验收整改、完善;
(7)综合验收前:业主准备申请竣工验收报告、相关批准文件、设计资料、施工资料、竣工资料、质检资料、监理资料、材料试验资料、财务决算资料、管理制度、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相关资料。
(8)CNG主管部门主持,建委、规划、消防、环保、安办、质监、CNG专家及设计、业主参加进行竣工验收报告;
(9)在CNG行业管理部门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公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燃气管理部门办理燃所资质证;
(10)投产经营。
祝你顺利!!!
4. 开通天然气需要什么手续
开通天然气需要手续材料如下;
1、居民用户。
2、带身份证、
3、房产证到煤气公司营专业服务网点办理属。
同时签订安全供气协议并交纳管道煤气开户费,用户需装燃气热水器可同时开户,煤气公司将在开户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给予安装供气。
(4)燃气供气许可证扩展阅读:
天然气开通流程
1、家中已安装天然气管道及燃气表,需开通使用 。
2、携带身份身份证、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协议或户口本)到中心营业厅签订供用气协议,收取10元/年/户的燃气意外事故保险费 。
3、灶具开通,受理之日起24小时内联系上门开通。如果需接热水器气管,受理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联系上门接管开通。
4、维修员开通后,发放燃气卡(卡表),卡内已预存50方气量。用户需自备3节5号电池和房主身份证复印件,气费122.5元(50方气费),开通使用的材料费按实际耗材收取,另按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上门服务费。
5. 燃气许可证申请怎么写
《燃气经营许可证》
申请表
企业名称: (公章)
法人代表(姓名):
填表日期: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制
企 业 基 本 情况
企 业 名 称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法人代表或者授权负责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经营燃气类型
供气方式
经营许可证号
工商注册时间
营业执照编号
开户银行
帐 号
注册资本金
(万元)
固定资产
(万元)
年销售收入(万元)
在岗职工人数
职工持证上岗人数
安全管理
人员数
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人数
燃气专业职称人数
燃气相关技术职称人数
高级职
称人数
中级职称
人 数
初级职称人数
管道燃气
经营区域
批准部门
批准文号
注:管道燃气经营区域范围为燃气主管部门批准的的经营区域范围,应当标明区域、批准部门和批文文号;法人不在企业值守并担任职务的,应当以授权书形式确定授权负责人。
企 业 主 要 负责 人
项 目
姓名
性别
职称
职务
考核证号
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
董 事 长
经 理
安全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经营负责人
行政负责人
注:考核证号为《山东省燃气安全管理职业技能考核合格证书》编号,安全负责人为分管安全的副总或者安全部门负责人,至少有一人为专职。
安全管理人员和抢险抢修人员
序号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岗 位
工作
年限
证书编号
备 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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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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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设施及供气情况
天然气(管输)(万m3)
项 目
居 民
商 业
工 业
采 暧
空 调
供气量
用户数
供气总量(万m3)
总用户数(户)
管道
长度
(公里)
高压
门 站 数
次高压
调压站(柜箱)数
中压
阀井(室)数
低压
人工煤气(万m3)
项 目
居民
商 业
工业
采暧
空 调
发 电
用气量
用户量
供气总量(万m3)
总用气户数(户)
管道长度(公里)
中压
调压站(柜箱)数
低压
阀井(室)数
液化石油气(LPG)单位:吨
项 目
居民
商业
工业
采暧
汽车
其 他
用气量
用户量
售气总量(吨)
用气总户数(户)
储罐数(个)
储气能力(吨)
瓶组站(座)
续表
压缩天然气(CNG)储配站(万m3)
项 目
居民
商业
工业
采暧
汽车
其 他
用气量
用户数
售气总量
用气总户数(户)
储罐数
储气能力(吨)
瓶组站(座)
压缩天然气(CNG)加气站
CNG加气站个数
母站
CNG加气站供气量(万m3)
母站
子站
子站
常规站
常规站
液化天然气(LNG)储配站(吨)
项 目
居民
商业
工业
采暧
汽车
其 他
用气量
用户量
售气总量(吨)
用气总户数(户)
储罐数
储气能力(吨)
瓶组站(座)
液化天然气(LNG)加气站
LNG加气站个数
一级站
LNG加气站
供气量(吨)
一级站
二级站
二级站
三级站
三级站
液化天然气(LNG)生产厂、接收中转储配站
售气总量(吨)
储气能力(吨)
储罐数
审 查 审 批 意见
当地主管部门意见
(章)
年 月 日
设区市主管部门意见
(章)
年 月 日
省主管部门意见
(章)
年 月 日
备 注
6. 有燃气供应资质的公司给无燃气供应资质的公司供气,属于为无照经营提供便利条件,工商部门如何查处
根据《无照经营查处抄取缔办法》只能袭处罚无证的那个人,有资质的燃气公司不能处罚。
如果想处罚燃气公司,可以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583号令)第十八条第四款规定,燃气公司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运用经营的燃气,并依据其46条规定的法律责任处罚:处1万~10万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
7. 锅炉燃气最低供气压力怎么算
需要具体看吨位,基本上3吨以下的燃气压力需求在8-12KPA,3吨以上的8吨以下12--18kpa。
8吨以上的燃气压力需求在18-25KPA。这里说的压力是静压,就是锅炉不开启时候燃气管道的压力,动压就是开启锅炉时候的压力,会比静压低一些,大概是3-5kpa的样子。
(7)燃气供气许可证扩展阅读:
标准大气压。表示气压的单位,习惯上常用水银柱高度。例如,一个标准大气压等于760毫米高的水银柱的重量,它相当于一平方厘米面积上承受1.0336公斤重的大气压力。
由于各国所用的重量和长度单位不同,因而气压单位也不统一,这不便于对全球的气压进行比较分析。因此,国际上统一规定用"百帕"作为气压单位。
经过换算:一个标准大气压=1.013×105帕
1个标准大气压=760mm水银(汞柱)柱高
8. 居民小区燃气可以采取气站供气么,还是必须市政管道供气。
没有明确规定必须抄市政管道供气袭
管道燃气初装费应向开发商收取
有人说,一些地区新建商品房的管道燃气初装费是由市煤气公司直接收取的,购房者收到的发票都是煤气公司开具的,这并未违背《广东省城镇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的规定。
这种说法是有问题的,因为广东省物价局在1999年7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管理规定》指出:“按规定,所有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设费用应全部在房价中补偿,不得在价外另行收费。”2002年省政府批准的《广东省定价目录》规定“供水、供电、供气、消防等垄断行业的工程安装、维修费”属于“政府指导价”范围,省物价局是此项收费的“定价部门”,省物价局“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在省的规定的范围内制定具体价格或收费标准。”这显然是说与水、电设施一样,管道燃气初装费是开发商向供气部门缴费的项目。也就是说,这“管道燃气初装费”要收的话,是向开发商收取而不是向购房者收取。
9. 瓶装燃气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办理液化气站首先抄除了有合格的袭燃气供应企业,还得先找到合适的地段,比如要远离居民区、面积要足够大、地理位置要求交通便利等,然后经当地公安消防大队、环境保护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现场审查所选地址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和质量技术要求等。如果全部审核通过,可持燃气供应企业的登记证书、场地证明、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去当地的市政市容局办理供气经营许可证;接着就可持身份证以及各部门的相关审批文件去当地工商部门申请名称登记和领取营业执照。
相关证件办齐后,才开始建设液化气站。气站的建设要请有资质的单位来设计,此外还要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来施工,而且每一个环节都要由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来检验,检验合格方能开张营业。
10. 办理燃气供气场营业执照需要哪些材料
(一)初次申办燃气经营许可证需提交以下资料:
1、申办燃气经营许可回证申请报告。
2、燃气经答营许可证申报表(一式三份)。
3、企业法人代表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职务聘书、技术工人上岗操作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聘任合同)、缴纳社保(工伤保险)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5、燃气设施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燃气设施总平面布置竣工图、管道供气区域平面图;安全评价报告书。
6、压力容器、槽车(船)检测合格报告书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防火)责任制、操作规程、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服务公约。
8、企业的气源来源情况及燃气质量检验报告。
9、瓶装燃气供应站(销售点)的负责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员工的岗位技能操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