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品销售许可
⑴ 国外进口食品需要哪些相关的证明与许可证
从事食品进口工作时,有几个方面必须加以注意:
一、企业应合法,业务要得到认可
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要审查国外生产企业的资质,确保其合法性。
根据新出台的《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即国家认监委)统一管理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制定、公布《实施企业注册的进口食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国外生产企业向中国输出《目录》中所列的食品时,除企业要向国家认监委申请???,企业所在国家(地区)的兽医服务体系、植物保护体系、公共卫生管理体系也须经国家认监委评估合格。
二、进口食品收货人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
包括货物的品质证书、产地证、安全卫生证书、农药及熏蒸剂、添加剂使用证明等单据。在货物入境申报时,进口食品收货人须将这些单据与其他货运单据及商业单据一同提供给检验检疫机关。进口预包装食品时,应提前印制中文标签,其内容应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94)之规定。
三、进口食品到港后的申报
进口食品进港后,要由进口商或代理人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并提供相关货运单据、商业单据、卫生资料等。上述材料经审查合格后,为尽快疏港,监督人员将开具“卫生检验放行通知单”,货主凭此单报关、提货。货物通关后,应存放到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库房,监督人员将对货物进行现场卫生检查和卫生监督,同时随机抽取部分样品。监督人员根据我国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参照输出国(地区)食品卫生状况,货物在运输、贮存中的状况及现场监督情况,确定检验项目,将样品送实验室检验,在此期间,货物应封存,不得使用或销售。如经检验合格,检验检疫机构将出具卫生证书,该批食品可以使用或销售;如经检验不合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该批货物将视不同情况,给予销毁、退货、改做它用或重加工后食用的处理。
食品进口概况:
STEP1:申请“进出口食品标签”约需90天,出口方要提供样板,每种产品最少一件。标签每种产品一张,需RMB300/张,有效期两年。
STEP2:拿到进口标签后即可安排进口,商检会抽样,化验约需15天,此过程中,可以写保函先报关出货。货从到港日至拖柜到仓库日,要控制7天内,以免发生柜租.
STEP3:货到仓库后即可安排贴标签。
出口方需提供的报关文件:
1/产地证。
2/卫生证。
3/invoice
4/装箱单
如果是进口化妆品,则分 特殊用途化妆品 和 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
申请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三)产品配方;
(四)生产工艺简述和简图;
(五)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六)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七)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八)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九)申请育发、健美、美乳类产品的,应提交功效成份及其使用依据的科学文献资料;
(十)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十一)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十二)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
(十三)可能有助于行政许可的其他资料。
另附许可检验机构封样并未启封的市售样品1件。
申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三)产品配方;
(四)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五)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翻译
(六)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七)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材料;
(八)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九)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十)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
(十一)可能有助于备案的其他资料。
另附许可检验机构封样并未启封的市售样品1件。
⑵ 贸易公司销售进口食品需要办销售卫生许可证吗
一、进口配额与许可证 美国对商品的进口采取数量上的配额限制。进口配额实施的限制主要分为:全球性限制(对来自全球所有国家的某种商品采取普遍限制),双边性限制(对来自某一个国家的某种商品采取特定限制),以及斟酌裁定限制。双边性限制一般通过与某个国家签订双边条约或通过某一特定的国际性条约确定,如1978年美国与波兰签订的关于纺织品进口的协定。斟酌裁定限制一般同时要求某种产品的进口必须事先获取地方政府的有关许可,这是地方政府进行进口统计和提高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另外,还有一种税率配额,指在一定数量内按优惠税率征收进口关税,一旦进口产品的数量起过约定的限额,则开始征收普通关税。 通常,进口配额是由美国海关按照“先来先领”的原则进行分配的。在1979年东京回合《进口许可证协定》的谈判中,各方对进口许可证进行了激烈争论,当时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都拒绝签署文件,美国和其他一小部分国家签署了该协定。根据该协定,当得到进口配额后才能获得进口许可证,进口许可证是表明进口数量的许可文件,但许可证发放程序的烦琐冗长实质上造成了对进口的阻碍。1994年,乌拉圭回合谈判别中达成了《进口许可程序协议》。该协定对东京回合的守则进行了修改,简化了许可证程序,保障许可证程序有关法令的合理颁行,同时避免因进口产品在数量、货值、重量上与许可证规定的细小相异而受到拒绝进口等不适当的处罚。该协定防止许可证本身成为贸易和进口的阻碍,作为附在《WTO协议》后的多边协议,该协议的义务适用于美国在办的所有成员。 美国法律授权总统按照拍卖的方式公开发放进口许可证。1930年《美国关税法案》曾指出,许可证发放要按照公平、效率和可操作的原则,总统要确保不让一小部分大进口商获得不公平的超额进口份额。但实际上,美国很少在进口商中间发放进口配额,配额更象是美国与外国政府之间关于市场安排的一种协议,是外国政府对出口美国市场的一种自愿的自我约束。进口配额的谈判主要是说服外国政府同意控制其产品向美国市场出口的数量,而不是对谁能使用这些配额做出限制。因此,美国一般不用拍卖方式发放配额,而是采取一种进口配额总统管理系统,这在农产品进口配额的发放上尤其如此。 二、美国进口限制 在进口配额中,税率配额曾被用于乳制品、橄榄、金枪鱼、扫帚、地中海鹈鱼、糖、糖浆和糖蜜等产品。有一小部分配额是根据《农业调整法案》第22款制订的,即当有必要维持本国农产品价格或试图达到类似目标时,可以采取配额限制,这此配额曾经被用于动物饲料、乳制品、巧克力、棉花、花生、糖浆和糖等产品。有一些配额则是为对某些不公平贸易做法采取的制裁手段,例如对中国钨矿实行的配额。另有一些配额则是根据国际商品协定的规定实施的,例如根据《国际多种纤维协定》,对纺织品的进口所采取的限制性措施。 美国有时候会因为国家安全和外交政策的原因对进口商品采取进口限制。这是根据1962年《贸易发展法案》第232条的规定实行的,该法案授权总统在他认为对国家安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进口调整”措施。有时美国对那些在政治上敌对的国家采取贸易制裁(如古巴);对毒品、煽动反美的书籍等完全拒绝进口;对淫秽、堕落、有违道德的产品,即使是私用,也限制进口;通过暴力、犯罪获得,或使用童工生产的产品也不允许进入美国市场。来自中国的部分产品就曾因这种原因受到过拒绝。 三、美国参与的多种纤维协定 《多种纤维协定》(MFA)是关贸总协定框架下纺织品贸易限制和市场保护的一人协定,根据1956年《美国农业法案》第204款的授权,美国主导了多种纤维协定的谈判和制定,该协定于1974年生效并在随后被多次续延。不同于其他国际商品协定,MFA只是为纺织品生产国和进口国进行双边纺织品谈判提供了主要依据和指导原则。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与会各方经过努力达成协议,WTO成员国要在到2005年前的10年中逐步分阶段取消多种纤维协定中对纺织品进口的限制。 根据多种纤维协定,当纺织品进口急剧而大量增加或存在这种增加的可能,或者这些产品在进口国市场上的销价比同类同质量的其他国家现行价格要低得多时,就可以认定是“市场扰乱”。进口国需要同生产国协商,采取紧急限制措施,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新的双边协议。否则,进口国可以单方面采取贸易限制措施。这点,在1974年《美国贸易法案》关于市场扰乱的内容中做了明确规定。 作为MFA的签字国,美国与许多国家签订了纺织品双边协定。通过签署这些双边协定,大致可以确定美国从相关国家进口纺织品的累计总数;在该累计总数内,可以确定分类产品的配额数量,如服装或羊毛产品的进口数;在每个分类产品内,又可以确定具体产品或某种敏感产品的进口量。MFA要求逐步取消配额限制,规定在双边协议中不受配额限制的纺织品进口应以每年6%的幅度增长,目前,美国已经与50多个国家签订了这种双边协议。 根据MFA,美国海关制定了美国纺织品和服装进口原产地规则的有关规定。目前,在MFA项下进口的纺织品和服装已占美国纺织品和服装进口的75%。美国在执行这些双边纺织品协定的过程中,允许一定数量的配额由上一年自动转入下一年,或者,允许一类产品的部分配额更换成另一类产品的配额。但只要美国认为过量纺织品进入已引起本国市场扰乱,它会与产品来源国进行协商,如果协商后双方仍难以达成协议的话,则美国可以根据MFA第3和第4条的规定采取单方面的进口限制措施。
⑶ 我司是进口一批食品添加剂用于国内销售,报关行说海关要食品流通许可证,但工商注册时问说不用,求正解
企业注册成立的话,办不办食品流通许可证都没关系,但成立之后,一旦需要进行食品及回相关产品或辅助答材料的经营,是必须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
还是打个比方吧:我买一辆家用小车,在买的时候问人家是否需要办客运营运证,人家说不用,你只要上牌就行了,事实也是如此,上路只需要牌照。可是后来我感觉偶尔被别人包下跑一下长途客运也挺划算的,这时候就需要办理营运证了,否则无证运营被抓就会重罚,毕竟客运市场需要政府调节,更重要的是关系到客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敬请采纳。
⑷ 卖进口食品需要什么手续
一、手续:
1、以个人名义办理个体营业执照,携带个人身份证件、房屋租赁合同、房东房产证复印件等去当地工商部门办理即可;
2、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3、经营者办理个人健康证;
二、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
1、需准备店面房产证复印件,(是租的房子还要租房协议书)
2、身份证复印2张 ,一寸照片5张.
3、到当地工商所申领表格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4)进口食品销售许可扩展阅读: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将目光投向进口食品,认为国际大品牌食品一定安全可靠。其实,这是对进口食品的一种非理性“信任”。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进口食品时要擦亮眼睛,一般需要注意4点。
一是关注权威机构的公告和媒体频道,列入问题产品名单或有风险警示的产品请勿购买。
二是查看进口食品包装上有无合格的中文标签。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应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中文标签应同时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相关要求,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或原料、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
某些食品还应标注储存方法、食用方法等特殊说明。进口保健食品包装上必须标注批准文号和规定的保健食品标志,中文标签应加注功效成分及含量,保健功能、适宜人群、食用方法及食用量等内容。
⑸ 销售进口酒水的公司有食品卫生许可证还需要食品流通许可证吗
亲,要抄销售进口的酒水,需要袭提供生产商或贸易商的相关资质证件、卫生检疫证明等,至于你的话,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之前是在工商局办理,现在已经转移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你就可以合法进行销售了!顺祝发财!
⑹ 我们公司是从西班牙进口红酒,然后在国内销售,办理了食品流通许可证上面的许可范围没有说明进出口,请问
酒类需要有相关复的资质才可以进口制。需要的材料大致如下:
一、进口红酒检验检疫需要的资料:
国外产地证;产品标签样张(食品成品,原材料类的一般不需要);标签内容中文翻译;国外出口商提供的出口检验检疫文件;合同、箱单、发票、关单、海运提单。
经过进出口检验检疫局核发CIQ证书,大约需要15个工作日左右的时间,拥有这个证书后才可以进入国内市场。 食品类的货物一律法检,所以都是先报检后报关,不同于非法检类物品,可以先报关后报检。
二、进口红酒报关需要的资料:原产地证、卫生证书、合同、箱单、发票、报关单、提单、商检通关单以及其它需要的资料。
我司拥有酒类的相关资质,需要的话可以联系。
⑺ 经营范围内有货物进出口和销售食品。要卖进口红酒还需办食品流通证吗
需要。
如果有食品销售的业务的话,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方可正常内销售。 办理的容话还需要一定的经营场所,由企业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审核查验合格后,才能申领。
另外进口红酒报关等事宜也可以咨询我这。网络搜索巨晖胡昊天,或者看我ID。
因为进口红酒进入商超等销售场所还需要一定的进口单据,比如:通关单、商检局检测合格后的合格证书等资料都是需要提交的。
纯手打,望采纳,谢谢!
⑻ 进口食品有国内代理商出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海关的检测报告能不能销售
正规进口报关报检流入的当然可以销售
⑼ 销售食品必须要食品流通许可证吗需要每次进口都办吗还是只要有证就可以长期使用了
一定要办理!法律依据如下:
1.食品安全法(节录)
第六章 食品进出口
第六十二条 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进口的食品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后,海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证明放行。
第六十三条 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或者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进口商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及时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第六十四条 境外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对我国境内造成影响,或者在进口食品中发现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及时采取风险预警或者控制措施,并向国务院卫生行政、农业行政、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接到通报的部门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十五条 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应当经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注册。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已经备案的出口商、代理商和已经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名单。
第六十六条 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第六十七条 进口商应当建立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出口商和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交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第六十八条 出口的食品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进行监督、抽检,海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证明放行。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
第六十九条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收集、汇总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机构和企业。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建立进出口食品的进口商、出口商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信誉记录,并予以公布。对有不良记录的进口商、出口商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对其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节录)
第六章 食品进出口
第三十六条 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应当持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证和相关批准文件,向海关报关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进口食品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海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证明放行。
第三十七条 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或者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进口商应当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提交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取得的许可证明文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进行检验。
第三十八条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在进口食品中发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未规定且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第三十九条 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进行注册,其注册有效期为4年。已经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提供虚假材料,或者因境外食品生产企业的原因致使相关进口食品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撤销注册,并予以公告。
第四十条 进口的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和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添加剂的原产地和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品添加剂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第四十一条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对进口食品实施检验,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对出口食品实施监督、抽检,具体办法由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制定。
第四十二条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建立信息收集网络,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收集、汇总、通报下列信息:
(一)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食品实施检验检疫发现的食品安全信息;
(二)行业协会、消费者反映的进口食品安全信息;
(三)国际组织、境外政府机构发布的食品安全信息、风险预警信息,以及境外行业协会等组织、消费者反映的食品安全信息;
(四)其他食品安全信息。
接到通报的部门必要时应当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获知的涉及进出口食品安全的信息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通报。
hiboo08
⑽ 从国外进口的食品,没有食品流通许可证不能在国内销售吗
是的,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才可以销售预包装食品,请问您这个食品公司准备注册在哪个省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