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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许可证

发布时间: 2021-01-09 20:18:13

Ⅰ 互联网药品交易许可证如何办理

企业申请复药品信息许可证的流程是制:

1、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系统填充资料;

2、递交纸质材料;

3、药监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核;

4、批准或不批准证明发放;

5、批准就给予领取证书

申请药品信息许可证的话,要准备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公司座机、传真、法人手机、邮箱;

3、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及简历;

4、网站域名证书;

5、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的申请表;

6、网站栏目的设置说明;

7、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的措施;

8、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与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说明;

9、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10、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11、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Ⅱ 如何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一、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一)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2、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4、拟设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

二、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一)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聘书;

2、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3、拟设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设备情况。

三、成都办理机构:企业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医药许可证扩展阅读:

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第四条 按照《药品管理法》第14条规定,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应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并符合以下设置标准:

(一)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二)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5条、第82条规定的情形;

(三)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且必须是执业药师;

(四)具有能够保证药品储存质量要求的、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常温库、阴凉库、冷库。仓库中具有适合药品储存的专用货架和实现药品入库、传送、分检、上架、出库现代物流系统的装置和设备;

(五)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覆盖企业内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以及经营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能全面记录企业经营管理及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方面的信息;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经营各环节的要求,并具有可以实现接受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条件;

(六)具有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营业场所及辅助、办公用房以及仓库管理、仓库内药品质量安全保障和进出库、在库储存与养护方面的条件。

国家对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预防性生物制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参考资料: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Ⅲ 开医药公司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依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条 按照《药品管理法》第14条规定,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应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并符合以下设置标准:

(一)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二)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5条、第82条规定的情形;

(三)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且必须是执业药师;

(四)具有能够保证药品储存质量要求的、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常温库、阴凉库、冷库。仓库中具有适合药品储存的专用货架和实现药品入库、传送、分检、上架、出库现代物流系统的装置和设备;

(五)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覆盖企业内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以及经营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能全面记录企业经营管理及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方面的信息;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经营各环节的要求,并具有可以实现接受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条件;

(六)具有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营业场所及辅助、办公用房以及仓库管理、仓库内药品质量安全保障和进出库、在库储存与养护方面的条件。

国家对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预防性生物制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医药许可证扩展阅读

依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六条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办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内容组织制定,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七条

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范围: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

生物制品;

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

从事药品零售的,应先核定经营类别,确定申办人经营处方药或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的资格,并在经营范围中予以明确,再核定具体经营范围。

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和预防性生物制品的核定按照国家特殊药品管理和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Ⅳ 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证

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需要具备有的条件: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回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答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2、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3、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4、具备网上查询、生成订单、电子合同等基本交易服务功能;

5、具有保证网上交易的资料和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的完善管理制度、设施、设备与技术措施;

6、具有与上网交易的品种相适应的药品配送系统;

7、具有执业药师负责网上实时咨询,并有保存完整咨询内容的设施、设备及相关管理制度;

8、依法设立的药品连锁零售企业或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站已获得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资格。

Ⅳ 医药行业三证一照分别是哪些证

医药行业是三证一照分别是《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

药品生产许可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申请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

经营许可证是法律规定的某些行业必须经过许可,而由主管部门办理的许可经营的证明,如烟草专卖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5)医药许可证扩展阅读:

《药品生产许可证》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效期为5年。

《药品生产许可证》应当载明许可证编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类型、注册地址、生产地址、生产范围、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限等项目。其中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许可事项为:企业负责人、生产范围、生产地址。

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企业类型等项目应当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中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企业名称应当符合药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的原则;生产地址按照药品实际生产地址填写;许可证编号和生产范围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方法和类别填写。

Ⅵ 互联网医药ABC证是什么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颁发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分为A、B、C三种。

至网站主办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网站栏目设置说明、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材料。

同时还需要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列,内容,方法和指示,药品和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的id,和网站负责人的简历和完善网络和信息安全措施和相关材料。


(6)医药许可证扩展阅读:

申请材料

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应当填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发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向网站主办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新办企业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

(二)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网站的中文名称,除与主办单位名称相同的以外,不得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冠名;除取得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单位开办的互联网站外,其它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名称中不得出现“电子商务”、“药品招商”、“药品招标”等内容。

(三)网站栏目设置说明(申请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需提供收费栏目及收费方式的说明)。

(四)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六)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者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七)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八)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Ⅶ 医药中间体需不需要药品生产许可证

有的医药中来间体按原料药管理,自则需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办好后再回来在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

2、所谓医药中间体,实际上是一些用于药品合成工艺过程中的一些化工原料或化工产品。这种化工产品,不需要药品的生产许可证,在普通的化工厂即可生产,只要达到一些的级别,即可用于药品的合成。具体的可以查询药智网,回答满意请您才能,谢谢。

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怎么办。

那么,如何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呢?

申请条件?

1、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

2、有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

3、有健全的网站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4、有2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申请资料?

1、营业执照

2、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3、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2名以上)学历证明或者是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含正式劳动合同);

4、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Ⅸ 怎么办药品经营许可证

哪些公司需要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 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范围的核定。

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

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

2、生物制品;

3、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

4、从事药品零售的,应先核定经营类别,确定申办人经营处方药或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的资格,并在经营范围中予以明确,再核定具体经营范围。

5、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和预防性生物制品的核定按照国家特殊药品管理和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药品的安全关系人们的生命健康,所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资质发放上也是非常严谨的

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2、零售企业至少要配备2名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另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批发企业至少要配备5名执业药师人员;

3、零售企业营业场所面积不小于60平米,批发企业经营面积不小于100平米、仓库面积不小于500平米(可委托);

4、企业经营批发的还需具备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

5、国家对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预防性生物制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企业基本资料

3、法人身份证、简历

4、企业质量负责人等证明文件(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药师资格证)

5、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途中有哪些要点需要注意:

1、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需要企业具有能够配备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

2、企业营业场所面积每超出开办标准100平方米,需增加1名执业药师;

3、质量负责人、处方审核员、药学技术人员等关键岗位,不得兼职;

4、要确保药品质量存放安全,常温或者低温,配置相关的设施储存设备;保证场地卫生合格。

Ⅹ 《药品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

1、提出申请:向所在地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筹建申请;

2、递交材料:递交与所申请经营类型相关的材料;

3、材料补正:受理部门根据不同情形进行处理,并告知申请单位补正材料;

4、审核阶段:审核周期为30个工作日;

5、资质发放: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从申请到筹建需要一段较长的周期。

(10)医药许可证扩展阅读

按照《药品管理法》第14条规定,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应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并符合以下设置标准:

(一)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二)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5条、第82条规定的情形;

(三)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且必须是执业药师;

(四)具有能够保证药品储存质量要求的、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常温库、阴凉库、冷库。仓库中具有适合药品储存的专用货架和实现药品入库、传送、分检、上架、出库现代物流系统的装置和设备;

(五)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覆盖企业内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以及经营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能全面记录企业经营管理及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方面的信息;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经营各环节的要求,并具有可以实现接受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条件;

(六)具有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营业场所及辅助、办公用房以及仓库管理、仓库内药品质量安全保障和进出库、在库储存与养护方面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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