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备案
Ⅰ 备案属于哪种行政行为
按照字面的意思:备案就是存档备查。
它是相对于"审批"的一个概念,既你有义务让上级主管机关或有关机构知道某件事,但不需要他们的批准同意。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在行政管理过程中,针对特定的人或事所采取具体措施的行为,其行为的内容的结果将直接影响某一个人或组织的权益。
备案并不影响有关组织的权益,却是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如行政法规在公布后的30日内有国务院办公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故备案不是具体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很明显备案不是抽象行为。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备案不是行使行政职权,进行行政管理的行为,所以不是行政行为。
(1)行政许可备案扩展阅读:
流程
网站备案流程
网站主办者登陆接入服务商企业侧系统
网站主办者进行网站备案时可有三种供选择的登录方式:
方式一:网站主办者登录部级系统,通过主页面“自行备案导航”栏目获取为您网站提供接入服务的企业名单(只能选择一个接入服务商),并进入企业侧备案系统办理网站备案业务。
方式二:网站主办者直接登录到接入服务商企业侧系统。
网站主办者登陆接入服务商企业系统自主报备信息或由接入服务商代为提交信息:
网站主办者通过二种登录方式登录到服务商企业侧系统,注册用户——>填写备案信息——>接入服务商校验所填信息,反馈网站主办者。
网站主办者委托接入服务商代为报备网站的全部备案信息并核实信息真伪——>接入服务商核实备案信息——>将备案信息提交到省管局系统。
接入服务商核实备案信息流程:
接入服务商对网站主办者提交的备案信息进行当面核验:当面采集网站负责人照片。
依据网站主办者证件信息核验提交至接入服务商系统的备案信息;填写《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
如果备案信息无误,接入服务商提交给省管局审核;如果信息有误,接入者在备注栏中注明错误信息提示后退回给网站主办者进行修改。
Ⅱ 行政法上的许可制度与备案制度有什么区别
行政许可制度与备案制度都是在政府机关所办理的,但在其作用性质等方面有所不同,它们的区别为:
1、性质不同。行政许可是国家行政机关对不特定的一般人依法负有不作为义务的事项,在特定条件下,对特定对象解除禁令,允许他作为的行政活动。而备案仅仅是在国家行政机关进行了相关信息的提交,并没有通过许可。
2、作用不同。行政许可是得到了行政部门的允许;而备案仅仅是将信息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3、申请要求方面。行政许可的要求很严格,需要通过资质的审查和审批才能完成;而备案相对来说宽松很多,只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即可。
4、开展项目方面。收到行政许可之后,可以进行在许可范围内的所有项目;而备案所能开展的项目相对行政许可来说,要少很多。
Ⅲ 什么是行政许可范围的建设工程消防网上说行政许可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可以不备案
从事特定活动须经许可的事项:与国家安全有关的事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版、生命财产安全的权事项;经济宏观调控的事项;生态环境保护的事项。
赋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特定权利并且具有数量限制的事项: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公共资源的配置;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
资格资质方面的事项:以公民个人为颁发对象的职业资格制度;有关企业、组织的资格、资质制度。
通过检测、检验和检疫等方式对相关物品的审定事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的设计、建造、安装和使用;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特定产品、物品的检验、检疫。
确定主体资格的登记:企业法人登记和社会组织登记。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通过下列方式能够予以规范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Ⅳ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属于行政许可事项吗
发布者:mxm 来源: 发布时间:2007-08-07 08:42:14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不具备行政许可的版四个特权征,不属于行政许可的范畴,因此建设部未将其列为行政许可事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是《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所规定的法律制度,必须继续严格执行。上一篇:下一篇:
Ⅳ 登记备案属于行政许可吗
不一定,也有行政确认。行政行为分为行政审批和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而行政审批和行政确认是种最常见的行政行为,行政审批中就分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
Ⅵ 行政许可、行政审批 、产品备案三者区别
1、行政许可,即通常说的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征:
(1)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为。以申请为起始,无申请即无许可。
(2)行政许可是管理性行为。主要体现为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的单方面性。不具有管理性特征的行为,即使冠以审批、登记的名称,也不属于行政许可。
(3)行政许可是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外部行为。行政机关对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对机关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则属于内部管理行为,不属于行政许可。
(4)行政许可是准予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实施行政许可的结果是,相对人获得了人事特定活动的权利或者资格。
2、审批:是指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有关文件,对相对人从事某种行为、申请某种权利或资格等进行具有限制性管理的行为。审批有三个基本要素:一是指标额度限制;二是审批机关有选择决定权;三是一般都是终审。审批最主要特点是审批机关有选择决定权,即使符合规定的条件,也可以不批准。
核准:是指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有关文件,对相对人从事某种行为,申请某种权利或资格等,依法进行确认的行为。因此,在批准相对人的申请时,只是按照有关条件进行确认。只要符合条件,一般都予以准许。核准的条件都比较明确具体,便于确认。
审核:是指由本机关审查核实,报上级机关或其他机关审批的行为。
备案:是指相对人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相关性文件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告制定的或完成的事项的行为。
Ⅶ 消防备案是否属于行政许可
建筑工程的消防行政许可,其实在施工前就是消防设计备案,或消防设计审核你报申报表之后,消防部门会审查设计图纸,给你出一份设计意见。这个过程就是行政许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