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可以口头吗
1. 行政许可的申请是否有口头申请和书面申请两种形式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许可的申请只有书面申请一种形式。
《行政许可法》
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
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2. 刑事案件公安机关立案后不侦查就撤销案件,被害人对撤销案件不服,可以行政诉讼吗
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一般公安机关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会送达不予立案通知书,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复议或者直接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如果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不送达不予立案通知书,则属于违法行为。
在拿到公安机关的不予立案通知书后,控告人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司法实践中,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应提交的材料包括:
1、公安机关及侦查部门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
2、能够提供的案件证据(包括:书证、视听资料、实物照片等均可);
3、书面材料:
(1)写明被害人姓名、住址、自然情况。
(2)案发的时间、地点、嫌疑人的行为及危害结果。
(3)提出人知道的事实经过、证据情况及有无其他证人。
(2)行政许可可以口头吗扩展阅读
1、《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只做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只做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如果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不送达不予立案通知书,属于违法行为,针对此违法行为,有三种救济途径:
一、向该公安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控告;
二、向该公安机关的上级公安机关进行举报、控告;
三、向检察院就公安机关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进行举报、控告。
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六条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3. 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哪些方式提出
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4. 行政许可答复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吗
不可以,必须是书面的
5. 某省甲、乙、丙三名律师决定出资合伙成立“新华夏律师事务所”,于是向该省司法厅提出口头申请成立律师事
(1)该省地来方政府规自章规定“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必须有一名以上律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条件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不合法。违反了《行政许可法》中关于设定行政许可的规定,即:省级人民政府规章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行政许可条件。
(2)该省地方规章规定“设立律师事务所,需要填写省司法厅专门设计的申请书格式文本”是否合法?能否收取50元工本费?为什么?
答:需填写省司法厅的申请书格式文本是合法的,收取50元工本费不合法,《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
(3)司法厅对撤销“新华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需要赔偿吗?为什么?
答:需要赔偿。因为司法厅工作人员在审查阶段已经发现资金证明系伪造,但由于其玩忽职守,作出了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该工作人员是代表司法厅实施行政许可,其失职即司法厅失职。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及第七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
6. 税务行政许可的听证时可以口头提出吗
我刚才帮你查询了这个不可以口头提出的必须书面申请。
7. 某省甲、乙、丙三名律师决定出资合伙成立“新华夏律师事务所”,于是向该省司法厅提出口头申请成立律师事
(1)该省地方政府规章规定“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必须有一名以上律师具有回硕士以上学位”的条答件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不合法。违反了《行政许可法》中关于设定行政许可的规定,即:省级人民政府规章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行政许可条件。
(2)该省地方规章规定“设立律师事务所,需要填写省司法厅专门设计的申请书格式文本”是否合法?能否收取50元工本费?为什么?
答:需填写省司法厅的申请书格式文本是合法的,收取50元工本费不合法,《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
(3)司法厅对撤销“新华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需要赔偿吗?为什么?
答:需要赔偿。因为司法厅工作人员在审查阶段已经发现资金证明系伪造,但由于其玩忽职守,作出了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该工作人员是代表司法厅实施行政许可,其失职即司法厅失职。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及第七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
8. 行政许可 是否一定要书面申请电子邮件,电报算书面申请吗口头申请可以吗
口头申请不行,有些行政许可可以通过特定网站申请,私人电子邮件、电报不算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