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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许可证

发布时间: 2020-11-22 10:31:57

❶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在什么机构办

申请条件
申请从事特种设备制造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
(二)有与制造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三)有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加工设备、检测手段;
(四)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转;
(五)有与制造范围相适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六)能够保证产品安全性能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具体条件见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实施机关
(一) 下列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受理、审批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
1.锅炉
(1)承压蒸汽锅炉(A、B、C级);
(2)承压热水锅炉(A、B、C级);
(3)有机热载体锅炉。
2.压力容器
(1)固定式压力容器(A级);
(2)移动式压力容器(C级);
(3)气瓶(B级)。
3.压力管道元件
(1)管子、管件、阀门、法兰(A级);
(2)补偿器(A级);
(3)密封元件(A级);
(5)特种元件(A级)。
4.电梯
(1)乘客电梯(A、B、C);
(2)液压电梯(B级)。
5.起重机械
(1)桥式起重机(A级);
(2)门式起重机(A级);
(3)塔式起重机(A级);
(4)流动式起重机(A级);
(5)铁路起重机(A级);
(6)门座式起重机(A级);
(7)升降机(A级);
(8)缆索起重机(A级);
(9)轻小型起重设备(A级);
(10)机械式停车设备(A级)。
5.客运索道
6.大型游乐设施
7.相关部件、安全装置
(1)与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审批级别的锅炉配套的部件;
(2)锅炉压力容器中直径大于或者等于1800mm的封头;
(3)电梯部件;
(4)除水位表、水位控制报警装置、压力控制报警装置、温度控制报警装置、燃烧联锁保护装置、液位计、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以外的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
(5)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钢管、焊接材料。
(二)下列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受理、审批,由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实施:
1.锅炉
锅炉(D级)。
2.压力容器
固定式压力容器(D级)。
3.压力管道元件
(1)金属管子、管件、阀门、法兰(B级);
(2)补偿器(B级);
(3)压力管道支承件(B级).
4.电梯
(1)载货电梯(B、C);
(2)液压电梯(C级);
(3)杂物电梯(C级);
(4)自动扶梯(B、C级);
(5)自动人行道(B、C级)。
5.起重机械
(1)桥式起重机(B、C级);
(2)门式起重机(B、C级);
(3)塔式起重机B、C级);
(4)流动式起重机(B级);
(5)铁路起重机(B级);
(6)门座式起重机(B级);
(7)升降机(B级);
(8)桅杆式起重机(B级);
(9)旋臂式起重机(C级);
(10)轻小型起重设备(B、C级)。
6.相关部件、安全装置
(1)水位表、水位控制报警装置、压力控制报警装置、温度控制报警装置、燃烧联锁保护装置、液位计、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
(2)锅炉压力容器中直径小于1800mm的封头;

许可程序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包括申请、受理、产品试制和型式试验、鉴定评审、审批、发证等程序:
(一)申请
申请制造许可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填写申请书(申请书从相关网站下载,一式四份)向许可实施机关提出申请,并附下列材料(各一份):
1.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政府有关部门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复印件;
2.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
许可实施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同意受理的在申请书上签署受理意见,返回申请单位。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受理通知书。
(三) 产品试制和型式试验
按照规定需要进行产品试制或者进行型式试验的,申请单位应当在受理后,准备试制产品或者进行型式试验。(型式试验机构由国家质检总局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承担型式试验的单位在完成型式试验后,应当向申请单位出具型式试验报告。
(四) 约请鉴定评审机构
申请单位应当携带批准受理申请资料和相关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约请鉴定评审机构进行现场实地鉴定评审(鉴定评审机构由国家质检总局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鉴定评审程序按照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进行,鉴定评审机构在完成现场实地鉴定评审工作后,向许可实施机关出具鉴定评审报告。
(五) 审批、发证
许可实施机关经过审查,履行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正、副本各一份)。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审批的许可项目,以国家质检总局名义颁发许可证。
国家质检总局设立特种设备许可证办公室(地址、电话、电子邮箱在相关网站上公布),负责申请书的接受和许可证的发放等工作。
具体程序见相应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期限
(一)许可实施机关接到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工作。
(二)鉴定评审机构在接到申请单位的约请,以及型式试验机构在接到申请单位的型式试验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安排,并在3个月内完成鉴定评审、型式试验(大型、特殊设备、部件的型式试验根据情况决定)工作,在完成鉴定评审、型式试验工作后的30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评审报告、型式试验报告。
(三)许可实施机关在接到鉴定评审报告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批准手续,在10个工作日内颁发许可证。
(四)申请书被批准受理后,申请单位应当在1年内约请鉴定评审机构完成鉴定评审工作(大型设备可以延长至2年),否则应当重新办理申请受理手续。
七、增项
获证单位在其有效期内需要增加许可项目、种类、类别、品种等的,按照重新申请办理手续,但如果基本条件(包括质量管理体系)未发生变化的,可以不履行鉴定评审程序。
八、复查换证
制造许可证的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6个月前,应当按照许可申请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复查换证。复查换证的具体要求见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九、变更与延续
(一)获证单位因单位名称、地址等发生变化,应当填写变更申请书(在相关网站上公布),出具变更的相关证明,由许可实施机关换发许可证。
(二)获证单位在按照规定办理复查申请后,由于单位地址变更、改制、灾害、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需要延续取得的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制造许可有效期满前30日以前办理延续手续,但延续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你把这个看完,就知道了。

❷ 压力管道安装需要什么资质

压力管道安装资质等级规定:

1、具有GA1级安装资格的安装单位,即具备GA2级中相应品种压力管道的安装资格;

2、具有GC1级安装资格的安装单位,即具备GC2、GC3级中相应品种压力管道的安装资格;

3、具有GC2级安装资格的安装单位,即具备GC3级中相应品种压力管道的安装资格。

根据《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压力管道安装单位(以下简称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工作,保障压力管道安装质量,根据国务院赋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职责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从事《规定》适用范围内压力管道安装的单位,必须具有安装相应类别级别压力管道的资格(以下简称安装资格),按本实施细则取得《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格式见附件一)。

(2)压力管道许可证扩展阅读:

压力管道安装标准:

A1 GA类[长输(油气)管道]

长输(油气)管道是指在产地、储存库、使用单位之间的用于输送(油气)商品介质的管道,划分为GAl级和GA2级。

A1.1 GAl级

根据安装的实际情况,GAl级分为GAl甲级、GAl乙级。

A1.1.1 GAl甲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油气)管道为GAl甲级:

(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或者液体介质,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0MPa的;

(2)输送距离大于或等于1000km,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1000mm的。

A1.1.2 GAl乙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油气)管道为GAl乙级:

(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小于10MPa ;

(2)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6.4MPa、小于10MPa;

❸ 压力管道范围,哪些压力管道需要办理安装许可证

您好,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C2级安装范围:
GC2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2级:
(1)输送GB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者甲类可燃液体(包括液化烃),并且设计压力小于4.0MPa的管道;
(2)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小于4.0Mpa且设计温度大于或者等于400~C的管道:
(3)输送非可燃流体介质、无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小于10mpa且设计问题大于或者等于400~C的管道:
(4)输送流体介质,设计压力压力大于10.0Mpa且设计温度大于400~C的管道。

❹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A、B、C级划分标准是什么

三者是根据用途不同划分。

一、长输管道为GA 类。GA类分为GA1和GA2。

1、GA1 级:

(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最高工作压力大于4.0MPa的长输管道;

(2)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6.4MPa,并且输送距离≥200km的长输管道。

2、GA1级以外的长输(油气)管道为GA2级。

二、公用管道为GB 类。GB类分为GB1和GB2。

(1)GB1、燃气管道;

(2)GB2、热力管道。

三、工业管道为GC 类。GC类分为GC1和GC2。

1、GC1 级:

(1)输送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

(2) 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介质且设计压力P≥4.0MPa 的管道;

(3)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4.0MPa 且设计温度大于等于400℃的管道;

(4)输送流体介质且设计压力P≥10.0MPa 的管道。

2、GC2 级:

(1)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介质且设计压力P<4.0MPa 的管道;

(2) 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4.0MPa 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

(3) 输送非可燃流体介质、无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10.0MPa 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

(4)输送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10.0Mpa 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

(4)压力管道许可证扩展阅读:

申请从事特种设备制造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

2、有与制造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3、有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加工设备、检测手段;

4、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转;

5、有与制造范围相适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6、能够保证产品安全性能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具体条件见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❺ 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和压力管道改造维修许可证有什么区别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资格分为1、2级。取得1级许可资格的单位允许专从事压力容器属安装、改造和维修工作,取得2级许可资格的单位允许从事压力容器维修工作。 取得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资格的单位(A3级注明仅...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资格分为1、2级。取得1级许可资格的单位允许从事压力容器安装、改造和维修工作,取得2级许可资格的单位允许从事压力容器维修工作。

取得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资格的单位(A3级注明仅限球壳板压制和仅限封头制造者除外),可以从事相应制造许可范围内的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工作,不需要另取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资格。

取得GC1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资格的单位,或者取得2级(含2级)以上锅炉安装资格的单位可以从事1级许可资格中的压力容器安装工作,不需要另取压力容器安装许可资格。

❻ 压力管道元件许可证如何申请有哪些要求呢

制造单位复所需要的工作场所应当符制合以下要求:

(1) 具有与制造相应的厂房,生产环境满足产品制造需要,生产工序及工装设备布置合理,装配、检验等区域要有足够的面积;

(2) 具有专用材料与零部件保管场地或者专用材料库房及货架,分区(待检、合格、不合格)分批摆放,满足材料防护要求;

(3) 焊接材料的保管场地满足焊接材料存放的温度、湿度要求;

(4) 成品存放场地满足成品防护要求;

(5) 耐压试验场地有安全防护措施;

(6) 产品涉及射线检测的,具有满足防护要求和产品需要的射线检测场地。

❼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c2级办理要哪些条件

安装资格审查程序包括:准备、申请、受理、约请评审、试安装、评审、批准和发证。

第十五条 申请
1.申请安装资格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填写“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申请书”(格式见附件六)和“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七)。GA类、GCl级安装资格的申请单位应将申请资料提交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同时抄送申请单位的主管单位[指国务院主管部门(含国务院直属的特大型企业) 下同]、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和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GB类、GC2、GC3级安装资格的申请单位应将申请资料提交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同时抄 送申请单位所在地的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
2.具有GB类、GC2级安装资格的安装单位,如再申请 GA类、GCl级安装资格,应先将申请资料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查提出意见后,再提交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第十六条 受理
1.受理机构在收到申请单位的申请资料后,根据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按照本《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确定是否受理。 对同意受理的,应在45日内发出《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受理通知书》(格式见附件八),通知申请单位、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级或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对不同意受理的,也应在4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单位 及其所在地的省级成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说明不受理的理由。
2.凡属下列单位之一的,不予受理压力管道安装资格申请:
(1)不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的安装单位;
(2)学会、协会、咨询公司等单位;
(3)从事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压力管道安装质量监督检验的检验单位;
(4)从事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和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评审的评审机构;
(5)其他不符合《规定》及本《实施细则》要求的。
3.受理通知书有效期为18个月。由于申请单位原因,未按期完成审查工作的,受理通知书自行失效。

第十七条 评审
1.申请单位在收到受理通知书后,应约请一个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可的具有相应资格的评审机构进行评审工作;评审机构应及时向申请单位提供评审指南和评审细则。申请单位应按《规定》、《实施细则》、评审指南和评审细则等进行自我评定,自我评定合格后,进行评审。在开始评审工作前,评审机构应向受理机构备案。
2.评审工作分为条件初审、安装质量评审和联审:
条件初审由评审机构组成审查组,审查组由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的评审员及特邀专家(必要时)组成,审查人员一般不得超过4人,审查组组长由具有3年以上评审经历的人员担任。审查时间一般不超过3日。
条件初审应全面审查安装单位应具备的条件,重点是对管理者代表、责任师及项目负责人的审核、人员条件和设备条件的审查、质量体系的建立与运行情况及质量体系文件的审查。
评审机构应将条件初审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形成书面报告,交给申请单位,同时报送受理机构。受理机构根据评审机构的意见,签发《准许试安装压力管道通知书》(格式见附件九),通知申请单位准备提交安装质量评审的压力管道安装工程。
安装质量评审应在条件初审后进行,由评审机构组成审查组,审查组由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的评审员及特邀专家(必要时)组成。由评审机构视具体情况,可分次进行,每次审查人员一般不得超过2人。一次审查时间一般不超过3日。
安装质量评审主要审查申请单位安装压力管道的能力。 重点是对材料、焊接、无损检测、检验等过程的审查和质量体系运行情况的审查。
评审机构应将安装质量评审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形成书面报告,交给申请单位,同时报送受理机构。
联审由评审机构协助受理机构组织,联审组由受理机构代表、评审员和特邀专家(必要时)组成,受理机构代表任组长;审查组人员一般不得超过5人。 联审应对条件初审和安装质量评审结果进行复核,重点审查条件初审和安装质量评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受理机构代表在联审时应对评审机构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价。联审的审查时间不超过2日。
对GA类、GCl级安装资格的申请单位,联审时,申请单位所在省级、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可各派1名代表参加。申请单位的主管单位可派员参加。
对GB类、GC2、GC3级安装资格的申请单位,联审时,申请单位所在地(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应派1名代表参加。
3.联审结束时,联审审查组应出具联审报告。 联审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申请单位基本情况、审查工作概况、审查内容、专业小组审查意见、评审的许可证级别及安装范围、审查组评定意见、审查组成员名单(注明工作单位、技术职称、职务等)。
4.审查组评定意见分为具备条件、基本具备条件和不具备条件三种:
(1)具备条件
符合所申请压力管道安装资格各项条件和要求,可评为具备条件。
(2)基本具备条件
基本符合所申请压力管道安装资格各项条件和要求,在技术力量、生产装备、质量体系运行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经过整改后能达到要求,可评为基本具备条件。
(3)不具备条件
对不符合(1)或(2)条件的单位应评为不具备条件。
5.联审组评定意见为基本具备条件的,申请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存在的问题,形成整改报告提交评审机构。评审机构应对整改情况进行确认。
联审组评定意见为不具备条件的,二年以内,不受理该单位提出的压力管道安装资格申请。
6.评审机构应及时汇总申请单位自检、条件初审、安装质量评审、联审以及整改确认报告等,形成综合材料,经评审机构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受理机构,同时抄送申请单位。
7.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组织的联审过程中,必要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可派观察员参加。

第十八条 批准
GA类、GCl级压力管道安装资格,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对综合材料评议后,提出审核结论意见。对于审核合格的,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
GB类、GC2、GC3级压力管道安装资格,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对综合材料评议后,提出审核结论意见。对于审核合格的,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审批。
未被批准的,由受理机构通知申请单位和评审机构。
第十九条 发证
1.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审查批推的申请单位,可办理《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1式6份(正本1份,副本5份), 发给安装单位正本和副本各1份,国家、省级、市级三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和评审机构各1份副本存档。
2.《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上,必须写明所批淮安装单位的名称、地址、安装资格级别和限制条件。
3.已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压力臂道安装许可证》的单位,经申请、审查、批推,获得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GA类、GCl级安装许可证时,应将原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许可证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注销并交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后,才可领取新证。
4.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在收到综合材料后,对审批合格的单位一般应在45日内办理完发证手续。
5.《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按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编号方法(见附件十)编号。

看一看TSG D3001-2009《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在里面对人员、设备、需要提交的文件等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还有问题可继续问

❽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有哪些级别压力管道安装许可需要哪些资质

一.GA类【长输(油气)管道】:长输(油气)管道是指在产地、储存库版、使用单位之权间的用于输送(油气)商品介质的管道,划分为GA1级和GA2级。

二.GB类(公用管道):公用管道是指城市或者乡镇范围内的用于公用事业或者民用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划分为GB1级和GB2级。

三.GC类(工业管道):工业管道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用于输送工艺介质的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及其他辅助管道,划分为GC1级、GC2级、GC3级。

四、火力发电厂用于输送蒸汽、汽水两相介质管道,划分为GD1级、GD2级。

五、长输(油气)管道的带压封堵许可划分为甲级和乙级。

六、压力管道现场防腐蚀作业划分为甲级和乙级。

❾ 压力管道许可证办理

武汉艾瑞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专业从事特种设备许可资质办理、管理体系认证咨询、产品认证咨询、许可证办理咨询和管理培训的服务机构,是一个优秀人才的联合 体,其成员是一群在各方面训 练有素,志同道合的管理咨询行业精英。咨询顾问具有多年的丰富专业咨询经验,已经成功为近千家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企业提供TS(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 造、维修许可)/ISO9000/ISO14000/OHSAS18000/ISO22000/CCC/QS/TS16949/HSE/CNAS/CMA /CMC/ASME等特设/体系/产品认证/许可证及计量认证

❿ 压力管道改造维修许可证有什么区别

压力管道改造维修许可证有的区别:

1、分类

gc1:输送GB5044 及HG20660 中,毒性程度如下所列介质的管道:

极度危害介质(但苯除外);高度危害气体介质(包括苯); 工作温度高于标准沸点的高度危害液体介质。

gc2: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4.0MPa 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输送非可燃流体介质、无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10.0MPa 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

gc3: 输送无毒、非可燃流体介质,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1.0MPa 且设计温度高于-20℃但不高于+186℃的管道。

涉及毒性或可燃性不同的混合介质时,应按其中毒性或可燃性危害程度最大的介质考虑。 当某一危害性介质含量极小时,应按其危害程度及其含量综合考虑,由业主或设计决定混合介质的毒性或可燃性类别。

2、发证机构不同

gc1 :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经评定合格的单位给予从业许可;

gc2、gc3:是由省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经评定合格的单位给予从业许可。

3、设计

gc1:输送流体介质且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10.0MPa 的管道,以及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4.0MPa 且设计温度高于或等于400℃的管道。

gc2、gc3: 输送无毒、非可燃流体介质,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1.0MPa 且设计温度高于-20℃但不高于+186℃的管道。

(10)压力管道许可证扩展阅读:

安装标准

A1 GA类[长输(油气)管道]

长输(油气)管道是指在产地、储存库、使用单位之间的用于输送(油气)商品介质的管道,划分为GAl级和GA2级。

A1.1 GAl级

根据安装的实际情况,GAl级分为GAl甲级、GAl乙级。

A1.1.1 GAl甲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油气)管道为GAl甲级:

(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或者液体介质,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0MPa的;

(2)输送距离大于或等于1000km,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1000mm的。

A1.1.2 GAl乙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油气)管道为GAl乙级:

(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小于10MPa ;

(2)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6.4MPa、小于10MPa;

(3)输送距离大于或者等于200km,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500mm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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