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许可证
① 房屋租赁许可证应由谁来办理,具体有那些法律规定
房屋租赁行政许可,尚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现由建设部规章和部分地区的地方规章设定的。如2010.12.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2009年11月23日广州市政府发布的《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由北京市政府发布并于2008年1月1日实施的《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等等,各地情况不一样。以北京市为例,申领《房屋租赁证》,由房屋出租者向房屋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申领《房屋租赁证》,须提交以下文件和证明材料:1、房屋出租申请书;2、房屋产权证明或批准建房的合法文件和证明材料;3、出租人是个人的,应提交房主的居民身份证,出租人是单位的,应提交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单位不是法人的,应提交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出租房屋的证明;4、出租共有房屋的,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5、出租委托代管房屋,应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6、涉外的房屋须有公安部门的批准书;7、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和证明。北京市房地局颁发的《关于在全市范围实行房屋租赁制度及加强租赁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京房地房字〖1997〗259号的规定,凡本市范围内的房屋租赁将实行《房屋租赁证》制度,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强租赁登记备案工作。
行政许可,只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才能设定。规章无权设定行政许可,地方规章只能设立临时性的不能超过一年的行政许可。建设部发布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有关行政许可的部分,涉嫌无效。北京市政府发布了《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等等,均系地方规章,只能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实施早满一年,也涉嫌无效。
《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第十五条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② 房屋租赁许可证什么作用
办理办理出租许可证是必须的,只有办理了你的房子一旦有事才跟你没有连带责任,当然是要交税的,我认为还是要办理的。有效期一年,过期了要补办,到当地的派出所就能办或去建委办理
③ 汽车租赁许可证办理需要什么资料求告知,谢谢!
1,申请报告,营业执照,和办理营业执照时的验资报告200万以上。(资信证明)
2,营业场地租赁合同,停车场租赁合同。
3,二类以上修理厂定点维修协议。
4,车辆租赁业务的可行性报告,公司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接待来信来访者投诉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租赁运营管理规定,安全生产管理网。
5,公司员工名单,劳动合同,特出工种资质证书(如会计证)
6,不低于20辆二类以上车况的运营车辆。
7,承诺书,授权委托书以及公司人员一览表。
④ 没有《房屋租赁许可证》的租房合同是否有效
是合法有效合同。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实行登记备案制度,但不是登记生效制度。因此,即使没有《房屋租赁许可证》,这个租房合同仍然是有效的,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的。
⑤ 房屋租赁许可证可以用来作场地证明办理营业执照吗
住宅的不可以办营业执照的,必须要是商业的房产证才可以的
⑥ 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
如果没有《房屋租抄赁许可证》,租赁合同依然有效。但是在房屋租赁中,以下两类承租人如果没有《房屋租赁许可证》就不能办理相关手续。一是对于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承租人来说,《房屋租赁许可证》可以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二是对于租房用于居住的承租人来说,《房屋租赁许可证》是向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⑦ 房屋租赁许可证发证去哪里办 需要什么材料
房屋租赁许可证是房东在出租房屋时必须出示的证件,是受法律拘束必须持有此证件才能出租房屋的。《房屋租赁证》需要到市房产局的租赁科室办理。
房屋租赁许可证办理所需材料:
(一)租赁双方当事人文件
1、《房地产租赁合同》;
2、《出租屋登记申请表》;
3、《房地产证》、宅基地证或报建表;
4、共有的房产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文件;
5、转租的还应提交转租人与原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如该合同中没有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约定条款,应提交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6、受委托经营管理房屋的除提交有效产权证明外,还应交合法的授权委托书;
7、委托代办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二)租赁双方当事人交验的文件、资料
1、租赁双方当事人如果是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
2、租赁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是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证明(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合法资格证明。
⑧ 怎么申请办理汽车租赁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一、办理流程
1、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的企业或个人;
2、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3、提交材料;
4、 申请材料审核、汇总,材料核准后发送《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5、申请材料汇总、审批;
6、 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二、提供材料
1、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办理道路运输证时另提供《上海市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基本信息采集表(主表)》、《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信息登记表》、《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信息登记表》;
3、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4、新车须出具购车发票或拟购置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购置时间等内容;
5、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拟聘用外地驾驶员的须提供本市公安部门发放的《外省市机动车驾驶人登记凭证》;
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许可证18元
(8)租赁许可证扩展阅读
一、从事货运出租汽车运输活动的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和经营场所;
(二)有经岗位培训合格的营运调度人员和驾驶人员;
(三)有相应的经营管理制度;
(四)具有50辆以上符合要求的货运汽车。
二、用于货运出租汽车运输的车辆,必须达到下列要求:
(一)符合规定的车型、车厢、车辆标识;
(二)具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专用牌照;
(三)具有能使用液化石油气或者天然气的技术装置;
(四)车顶装有货运出租汽车的专用顶灯;
(五)在驾驶室规定位置安装统一的计价器,放置驾驶员服务卡。
有关车型、车厢、车辆标识的具体要求,由市交通委另行规定。
⑨ 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需要什么手续
一、首先,出租人应拥有房屋的产权和租赁证。如果是公房,承租人必须经过产权人(单位、房管所等)的同意,方可出租。否则视为“公房私租”,这也是北京市近来清理整顿租赁市场的重点..
二、有关手续。出租人应携带房屋所有权证、房产共有权证、身份证和租赁合同等有关资料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租赁备案,领取《房屋租赁许可证》,并持《房屋租赁许可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及出租房屋标牌。承租人如是外埠人员尚须到所在地街道派出所办理“进京暂住证”..
三、有关税费。
1.房产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上两税凡经房管部门备案并执行规定租金标准的,可暂免缴纳。)
3.营业税。
按租金收入的5%缴纳。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征。
4.城市建设维护税。
纳税人所在地在东城、西城、崇文、宣武范围内,以及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门头沟、燕山六个区所属街道办事处管理范围内的,按营业税的税额的7%计征。纳税人在郊区各县城、镇范围内的,按营业税的5%计征,其余地区税率为1%。
5.教育费附加。
按营业税税额的3%计征。
6.印花税。按租金的千分之一贴花。
7.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800元费用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税;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20%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均为20%。
举例而言,海淀区一套二居室,月租金2000元每月,租期1年,应缴纳税费为:
营业税100元每月,城市建设维护税每月7元,教育费附加每月3元,印花税共24元(均摊每月2元),个人所得税240元每月,个人净收入为1648元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