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诊疗许可
㈠ 是否所有需要办理放射诊疗许可的放射诊疗设备都属于配置许可管理的放射诊疗设备
这问题让我头晕了
是否可理解为:是否所有诊疗设备都需办理配置许可证?
如果是只这个问题:一般大型设备如CT 磁共振等需要
㈡ 放射诊疗许可证申请需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吗
肯定需要的,放射诊疗许可证是卫生系统的行政许可,辐射安全许可证是环保系统的行政许可,两者没有隶属关系,也没有先后。你可以搜索“核技术,广州星环科技”,可以找到更详细的答案
㈢ 第二执业地点注册医院可以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吗
医院只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具备相关设备、人员等条件,可以申请放射诊疗放射诊疗许可。
这是卫生部的放射诊疗许可管理办法中的具体内容,按照要求去做就可以,有不懂可以继续问我,希望被采纳!
㈣ 放射工作卫生许可证和放射诊疗许可证有何区别
放射工作卫生许可证是发放给从事医学影像工作的医师或技师等专业人员的工作证。
放射诊疗许可证是发放给开展医学影像工作并具有相关放射诊疗设备(如直线加速器、DSA等)的医疗机构的证件。
㈤ 请问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有效期限 分数不是问题
有效期为五年。
某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2010年8月18日至2015年8月17日,而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发证日期是2008年12月2日。
该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因为前证有效期届满延续而有效期为2010年8月18日至2015年8月17日,但放射诊疗许可证却没有明确的“有效期”,其作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二级许可依附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因此,监督重点在于放射诊疗许可证是否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进行了同步校验。如果未校验,可以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
(二)未办理诊疗科目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校验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放射诊疗项目或者超出批准范围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
(5)放射诊疗许可扩展阅读
《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校验:
《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校验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一并进行,并由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具体校验事宜。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
(二)放射诊疗设备、人员清单及变动情况;
(三)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检查和教育培训情况;
(四)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管理与检测情况及检测报告;
(五)放射事件发生与处理情况。
校验部门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技术管理部门提出评价意见,符合要求的,予以校验;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医疗机构限期整改。
㈥ 放射诊疗许可证几年要校验有什么文件规定吗
没有具体年份规定,只要求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校验。
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放射诊疗许可证》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校验,申请校验时应当提交本周期有关放射诊疗设备性能与辐射工作场所的检测报告、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健康监护资料和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医疗机构变更放射诊疗项目的,应当向放射诊疗许可批准机关提出许可变更申请,并提交变更许可项目名称、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等资料;同时向卫生行政执业登记部门提出诊疗科目变更申请,提交变更登记项目及变更理由等资料。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20日内做出审查决定。
(6)放射诊疗许可扩展阅读:
《放射诊疗许可证》的相关要求规定:
1、医疗机构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后,应当悬挂在明显位置,接受监督;严禁伪造、涂改、转让、出借或倒卖。
2、医疗机构遗失《放射诊疗许可证》,应当及时在发证机关所在地的主要报刊上刊登遗失公告,并在公告30日后的一个月内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办。
3、申请机构持《放射诊疗许可证》到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相应的放射诊疗科目登记。办理登记的程序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㈦ 医疗机构申办放射诊疗许可证需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哪些资料
请单位在校验期满前三个月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放射诊疗许可校验申请表》。1.《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3.校验周期内放射诊疗工作总结;4.放射诊疗设备清单、人员一览表及变动情况;5.校验周期内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报告;6.校验周期内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报告;7.校验周期内放射工作人员培训证明;8.校验周期内放射诊疗设备的防护检测报告
㈧ 放射诊疗许可证进行校验时,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单位在校验期满前三个月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放射诊疗许可校验申请表》。1.《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3.校验周期内放射诊疗工作总结;4.放射诊疗设备清单、人员一览表及变动情况;5.校验周期内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报告;6.校验周期内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报告;7.校验周期内放射工作人员培训证明;8.校验周期内放射诊疗设备的防护检测报告
㈨ 医院放射诊疗许可怎么审批
医院放射诊疗许可证审批一般是有医院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的。
不同的放射诊疗项目,审批的级别也不一样。
一般医用诊断项目(如普通拍片、透视、CR、DR等),有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而CT、介入等,由市级审批;加速器、核医学等,由省级审批。如果你们医院既有加速器,又有CT、X线机,那直接去省级审批就可以了。
放射诊疗许可证审批(省级审批)要提交相关材料,要求如下(各省情况不同,可能稍有差别):
(一)初次申请
1、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
2、放射诊疗许可市级卫生监督机构初审意见;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
4、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及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5、放射诊疗设备清单;
6、本年度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报告;
7、2007年以后新上放射诊疗设备,属于配置许可管理的,需提交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
8、《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实施后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需要提交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9、《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
(二)变更许可项目
医疗机构变更名称、法人代表、地址、放射诊疗场所、诊疗设备或诊疗项目的,须向有变更项目审批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1、医疗机构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地址(非迁址)的,应先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变更,再申请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变更,需提交材料:
(1)放射诊疗许可变更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4)单位名称、地址(非迁址)变更:需提供当地机构编制部门或批准变更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供单位主管(上级)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即任命决定的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机构地址不变,仅变更放射诊疗场所、诊疗设备或诊疗项目的,需提交材料:
(1)放射诊疗许可变更申请表;
(2)《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第(一)中2、3、4、5、6、7、8、9项所列材料,并在申请材料中注明变更内容。
3、医疗机构变更地址(迁址)的,应向卫生行政部门重新申请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按初次申请提交材料。
(三)校验
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校验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一并进行,并由核发《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具体校验事宜。校验应在期满三个月前向发证机关提出校验申请,校验时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放射诊疗许可校验申请表;
2、放射诊疗许可校验市级卫生监督机构初审意见;
3、《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校验周期内放射诊疗工作总结;
6、放射诊疗设备清单、人员一览表及变动情况;
7、校验周期内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报告、健康检查报告和教育培训情况报告;
8、校验周期内放射诊疗设备的防护、性能检测报告;
9、放射事件发生与处理情况报告。
(四)遗失补办
医疗机构遗失《放射诊疗许可证》,应及时在当地主要报刊上刊登遗失公告,并于公告三十日后的一个月内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办,申请补办应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补证申请(应有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公告遗失并声明作废的报纸原件;
3、《放射诊疗许可证》正本或副本(两证均遗失的要提供许可证号)。
(五)申报材料要求:
1、各类表格可直接从卫生监督网上下载();
2、申报材料要求打印,中文使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所有材料(原件、复印件)均采用A4纸,一式二份。
3、申请书、设备清单及检测报告书中的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应一致。
4、申报的各项内容应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应当清楚并与原件一致;所有申请材料应逐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5、申请表、人员一览表和设备清单报电子版一份。
㈩ 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需要符合什么要求
需具备以下条件方可办理:1、闽侯县范围内使用X射线CT机、CR、DR、普通X射线机或牙科、乳腺X射线机等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医疗机构提出放射诊疗许可申请;2、具有经核准登记的医学影像科诊疗科目;3、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设施;4、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5、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6、具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7、放射工作人员接收防护知识培训并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8、为放射工作人员建立了个人剂量,职业健康监护档案;9、有专业的放射影像医师;10、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其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