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权代理
1. 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可以放弃诉讼请求吗
不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89 条第1 款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提起上诉。
2. 全权代理什么可以全权代理,什么不可以全权代理
全权代理,关键是人家委托你有多大的权利
3. 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 代理人有哪些权利,没有哪些权利
1.
可以写全权代理,但和没有写法律效果是一样的。
2.
必须写清楚代理权限有哪些,回如参加一审诉讼、代为撤诉、代为和答解、代领执行款等具体问题。
3.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提起上诉。
4. 被“全权委托”的代理是不是真的就可以代理全部事项
在现实生活中,当事人和代理人在签订代理协议的时候,为了方便起见,在代理权限一版项中,都仅写上“权全权委托”。那么,这样是不是就可以代理全部事项了呢?我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该法第59条第1、2款分别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根据上述规定可见,代理人在诉讼中享有的权利,仅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而对于其他一些与实体权利紧密相关的诉讼权利,仅有“全权委托”的代理人是不享有的,比如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5. 授权委托书写“全权代理”,代理人有哪些权利,没有哪些权利
全权代理即特别授权代理中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外,还可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
一般授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仅享有出庭、收集提供证据、辩论等诉讼权利.。
6. 律师是全权委托的好,还是普通代理的好
全权委托比较好,这样比较省心。
法律上是不允许所谓的全权代理的,所谓的全权代理实际上就是特别授权代理.全权委托律师处理就是特别授权代理,特别授权代理是法律所允许的,但需注明具体的授权事项,例如:代为上诉、和解等.
特别授权给律师的话,你可以省心点.
建议:可以给特别授权,但是遇到实际上的赔偿数额让律师与你商量,经你同意后方可确定.
7. 全权代理与参与经商有什么区别
全权代理与参与经商有区别事实应该在于前者权利更大,需要承担更多。
8. 代理与全权代理的区别
两者之间的关系就是:
1、代理:有问题,通过你的认可方能实施
2、全权代理:在你事先授权的情况下,不通过你的认可直接行使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