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⑴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是法律吗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不是法律,而是部门规章也有相当于法律的强制约索作用。
⑵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讲解和讲义哪有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教程框架 第一章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一、《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立法背景和必要性 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第二章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发展变化 (一)新办法有了较大突破: (二)新办法内容更加细化完善: (三)新办法的新增内容: (四)新办法内容有了部分修改: (五)新办法取消了原办法的内容: 第三章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立法目的、 依据和基本原则 一、《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立法目的 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立法依据 三、《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 四、《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二)、当事人合法权益救济的原则 (三)、信赖保护的原则 (四)、公开、公正的原则 (五)、便民的原则 (六)竞业禁止原则 第四章 办证程序 一、申请主体和事由 二、申请方式 三、申请类型 四、申请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法定条件 五、办理许可证公示规定 六、对许可申请的处理 七、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期限与许可决定的种类 八、明确规定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几种情形: 第四章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使用 一、规定了许可证使用的总原则 二、主要解决烟草专卖许可证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五个主要突出问题 第五章 监督管理 一、监督检查体制(体制包括两方面,一是对持证人的监督检查,二是专卖机关内部层级监督检查) 二、监督检查方式 三、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四、监督检查程序 五、从监督管理的角度对管理对象义务的规定 六、对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处理措施 第六章 法律责任 (一)对行政相对人的处罚 (二)对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政的处罚 第七章 附则说明
⑶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后有哪些变化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一)经检查不符合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条件的;
(二)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的;
(三)因违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一年内被烟草专卖局或者其他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的;
(四)被烟草专卖局或者其他执法机关一次性查获假烟、走私烟50条以上的;
(五)因非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不执行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决定的;
(七)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
(八)持有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擅自将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出售给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企业的;
(九)登记事项发生改变,拒绝变更登记的;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⑷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怎么理解
你是指七月二十日正式生效的最新修改吗?就是说你主观换了经营场所,要重新办理烟草证,但是客观原因造成的证址不符那变更就可以了。
⑸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首先营业执照要变更好,尽快办理为好。 去你烟店所在县区烟草专卖局申请办理变更,有一个合理布局问题(各地不同可当地烟草局问),其它好办。正常办证费用。 一、申请范围 1、新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个人。 2、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需要延续的企业或个人。 二、办理机关 申请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应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 三、办证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提交材料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换证)审批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4、许可证正副本(新开业的不用提交)。 五、办证程序 1、申请 申请企业或个人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提交申请:(一)可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烟草专卖局办证厅直接递交《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换证)审批表》及其他申请材料;(二)可以通过登陆系统,在“网上办公”栏目直接进行网上申请。 2、受理 受理过程中,如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属于本级烟草专卖局法定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各级烟草专卖局应当受理,并将加盖专用印章的《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各级烟草专卖局应负责将加盖专用印章的《不予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 3、实地核查 各级烟草专卖局受理后,将会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经营场所进行核查,核查申请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并结合当地合理布局的要求,提交核查结果。 4、审核 各级烟草专卖局的审核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合理布局的要求,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并提出是否办理意见,提交审批人审批。 5、审批 各级烟草专卖局的审批人根据法律法规和当地合理布局要求进行复审,并在其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审批决定。予以办理的,系统将发布领证公告,各级烟草专卖局加盖专用印章后送达申请人,申请以此为凭证前往相应的地点领取许可证;不予办理的,作出决定的烟草专卖局应负责将加盖专用印章的《不予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并告知其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⑹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何时废除
制定《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法定依据: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章)第一条 为了规范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法律)第三条 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法律)第八条第二款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章)第五条第二款烟草专卖许可证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废止,或者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烟草专卖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行政法规)第六条 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行政法规)第十六条第二款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制定。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要废除《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除非具备有以下情形: 1、国家将废除烟草专卖管理制度; 2、国家将废除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3、国家继续使用烟草专卖管理和许可证管理制度。将进一步完善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废除现适用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之后,颁布新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⑺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讲解和讲义哪有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教程框架
第一章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一、《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立法背景和必要性
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第二章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发展变化
(一)新办法有了较大突破:
(二)新办法内容更加细化完善:
(三)新办法的新增内容:
(四)新办法内容有了部分修改:
(五)新办法取消了原办法的内容:
第三章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立法目的、
依据和基本原则
一、《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立法目的
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立法依据
三、《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
四、《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二)、当事人合法权益救济的原则
(三)、信赖保护的原则
(四)、公开、公正的原则
(五)、便民的原则
(六)竞业禁止原则
第四章 办证程序
一、申请主体和事由
二、申请方式
三、申请类型
四、申请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法定条件
五、办理许可证公示规定
六、对许可申请的处理
七、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期限与许可决定的种类
八、明确规定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几种情形:
第四章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使用
一、规定了许可证使用的总原则
二、主要解决烟草专卖许可证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五个主要突出问题
第五章 监督管理
一、监督检查体制(体制包括两方面,一是对持证人的监督检查,二是专卖机关内部层级监督检查)
二、监督检查方式
三、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四、监督检查程序
五、从监督管理的角度对管理对象义务的规定
六、对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处理措施
第六章 法律责任
(一)对行政相对人的处罚
(二)对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政的处罚
第七章 附则说明
⑻ 废止《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是怎么回事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发改委日前决定废止《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办理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13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0号),现决定废止《办理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管理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 根据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现决定废止《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