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许可
㈠ 进口许可制的解释
进口许可证制(Import Licence System)是指进口国家规定某些商品进口必须事先领取许可证,才可以进口,否则一律不准进口。这种措施可控制进口货物的品种和数量,达到保护国内生产的目的。
从进口许可证与进口配额的关系上看,进口许可证可分为两种:一种为有定额的进口许可证,即国家有关机构预先规定有关商品的进口配额,然后在配额的限度内,根据进口商的申请对每一笔进口货发给进口商一定数量或金额的进口许可证。另一种为无定额的进口许可证,即进口许可证不与进口配额相结合。
资本主义国家有关政府机构预先不公布进口配额,颁发有关商品的进口许可证,只是在个别考虑的基础上进行。由于它是个别考虑的,没有公开的标准,因而就给正常贸易的进行造成更大的困难,起到更大的限制进口作用。
㈡ 怎样可以《进口许可证》
进口商取得进口配额后,填写《进口货物许可证申请表》,向当地外经贸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进口许可证》。申领进口许可证应提交的一般文件和材料1.《进口许可证申请表》——申请表(正本)需填写清楚并加盖申领单位公章。所填写内容必须规范。2.申领单位的公函或申领人的工作证;代办人员应出示委托单位的委托函。3.非外贸单位(指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申领进口许可证,需提供其主管部门(司、局级以上)证明。4.第一次办理进口许可证的申领单位,应提供外经贸部或经其授权的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文件(正本复印件)。5.外商投资企业第一次申领进口许可证,应提供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该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由发证机关存档备案。进口商领取《进口许可证》后,因故需要更改进口许可证时,应在有效期内填写《进口许可证更改申请表》进行申请。申请表连同原许可证第一、二联交原发证机关。更改进口商、收货单位、商品名称、规格和数量等内容,须重新申领进口许可证。进口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时,申领单位应在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并提供进口合同。如确实签定了进口合同,发证机关可视情况给予延期,最长延期半年,延期后不得再展期;如在有效期内未签定合同,不得再申请展期。申领单位如丢失许可证,应及时向发证机关和该证的报关口岸海关挂失。由发证机关审查确属丢失后按规定办理。此外,申请进口配额,须向企业所在地外经贸局提出。
㈢ 如何办理企业的进口许可证
自动进口许可证是指在任何情况下对申请一律予以批准签发的进口许可证. 非自动进口许可证是指凡不属于自动进口许可证即为非自动进口许可证.自动进口许可证是任何企业都可办理,主要统计进出口业务量。它的办理程序是这样的: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二OO一年第20号令
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经商海关总署同意,现公布《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 石广生
二OO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对货物进口实行有效监测,规范货物自动进口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根据监测货物进口情况的需要,对部分货物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
第三条 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货物目录,包括具体货物名称、税则号,由外经贸部会商有关部门确定,并至少在实施前21天公布。现行的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附后(见附件一)。
第四条 在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的原因发生变化后,外经贸部将取消该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并予以公布。
第五条 自动进口许可证由外经贸部授权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外经贸主管部门和国家有关部门(以下统称"发证机构")签发。具体发证机构名单附后(见附件二)。
《自动进口许可证》(样表见附件三)和"自动进口许可证专用章"(样章见附件四)由外经贸部负责统一监制并发放至用章单位。各用章单位必须指定专人保管,专管专用。
第六条 进口属于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货物,进口经营者应当在向海关申报前,向外经贸部授权的自动进口许可证发证机构提交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
海关凭加盖"自动进口许可证专用章"的《自动进口许可证》办理报关手续。银行凭《自动进口许可证》办理售汇和付汇手续。
第七条 进口经营者申请自动进口许可证,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表(式样见附件五);
(二)货物进口合同;
(三)行政主管机关核准经营范围的法定文件复印件;
(四)属于委托代理进口的,需提交委托人与进口经营者签订的代理进口合同;
(五)对进口货物用途或最终用户有特定规定的,应提交进口货物用途或最终用户符合国家规定的证明材料;
(六)外经贸部规定的其他需提交的材料。
第八条 凡内容正确且形式完备的许可申请,发证机构收到后应在管理可行的限度内立即核准,签发自动进口许可证。特殊情况下,最多不超过十个工作日。发证机构应按规定将有关电子数据及时传送外经贸部。
第九条 任何进口经营者,只要符合国家关于从事自动许可货物进口经营法律法规的要求,均有资格申请和获得《自动进口许可证》。
属于国家指定经营管理的货物,只有指定经营企业有资格申请和获得自动进口许可证;非指定经营企业如需进口属于指定经营的货物,应委托指定经营企业代理进口,并由指定经营企业申请自动进口许可证。对以指定经营管理中有关例外规定的方式进口指定经营管理货物的,进口经营者可直接申请自动进口许可证。
属于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国营贸易企业和非国营贸易企业申领自动进口许可证应符合国家有关国营贸易的管理规定。
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对进口货物用途或用户有特定规定的,申请自动进口许可证应符合有关的规定。
第十条 以下贸易方式进口,免领自动进口许可证:
(一) 加工贸易方式。
(二) 货样、广告品进口。
(三)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免领自动进口许可证的其他贸易方式。
第十一条 进口经营者已申领的自动进口许可证,如未使用,应交回原发证机构,并说明原因;如有遗失,应立即向原发证机构报告,经核实无不良后果,予以重新补发。
第十二条 对国家采取临时禁止进口或者进口数量限制措施的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自临时措施生效之日起,停止签发自动进口许可证。
第十三条 《自动进口许可证》实行"一批一证"制,即同一份自动进口许可证不得分批次累计报关使用。
自动进口许可证有效期为六个月。自动进口许可证需要延期或变更,一律重新办理,旧证同时撤销。
第十四条 未按本办法规定申领自动进口许可证,擅自进口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的,依照海关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伪造、变造、买卖自动进口许可证或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自动进口许可证的,依法收缴其自动进口许可证,外经贸部并可以暂停直至撤销其对外贸易经营许可;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海关为查处违法案件之需要,可以依法对自动进口许可证件予以扣留。
第十五条 外商投资企业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的管理实施细则由外经贸部依据本办法制定并公布。
第十七条 原油、钢材、农药、腈纶、涤纶、聚酯切片、化肥(尿素、磷酸二铵、复合肥除外的税号)等7种工业品继续由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联合共管。其中,外商投资企业继续按现行规定到外经贸部门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自动进口许可证,海关凭加盖外经贸部门外商投资企业自动进口许可专用章的自动进口许可证验放。
第十八条 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的属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货物,不适用本办法。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外经贸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以往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㈣ 什么叫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
“自动进口许可证”是指商务部授权发证机构依法对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货物颁发的准予进口的许可证件。
凡属于《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的进口货物,都需要向海关交验商务部授权发证机构签发的“自动进口许可证”。
货物目录里又分“机电”和“非机电”两种
常见的机电货物有:牛肉、猪肉、羊肉、植物油、大豆、鲜奶、奶粉、化肥等
非机电货物:移动通信产品、飞机、汽车产品、游戏机等
那么,企业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申请呢?
1、进口货物属于《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范围内;
2、具备企业货物进出口身份认证电子钥匙;
3、有进出口权
4、与境外企业签订相关货物进口合同
需要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
3、与外商签订的合同
4、进口货物为大豆、油菜籽、豆粕、玉米酒糟、橄榄油、菜籽油、豆油、棕榈油的,还需要提供大宗农产品备案合同号
办理过程有哪些注意点?
1、在申请自动进口许可证之前应先申领企业身份认证的电子钥匙
2、《自动进口许可证》在公历年度内有效,有效期为6个月。
3、《自动进口许可证》需要延期或者变更,一律在原发证机构重新办理,旧证同时撤销,并在新证备注栏中注明原证号。
4、《自动进口许可证》实行“一批一证”管理,一批一证”指:同一份《自动进口许可证》不得分批次累计报关使用。
5、《自动进口许可证》证面内容一律不得更改。
㈤ 什么是进口许可证制度
进口许可证制度是指一国为加强对外贸易管制,规定某些商品的进口需由进口商向进口国有关当局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获得许可证后方可进口的一种制度。进口许可证制度是国际贸易中的数量限制措施,作为一种非关税措施,是各国管制贸易特别是进口贸易的常用做法。
1947年关贸总协定第11条在“数量限制的一般取消”的标题下,规定各缔约方不得以进出口许可证来限制或禁止产品的进出口。这一措辞表明:关贸总协定并不是绝对禁止和取消进口许可证(事实上也不可能),只是要求不能将进口许可证作为限制或禁止国际贸易的行政手段。关贸总协定第11条和其他有关条文规定的种种例外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可见,国家的进口许可证手续具有两重性:一方面它的合理、适当使用对于维持一国的对外贸易秩序和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如为国家贸易统计和国际收支平衡等目的而规定的许可证手续;另一方面它的滥用又会阻碍国际贸易正常流向,构成一种非关税壁垒。
㈥ 如何申请办理《进口许可证》
进口商取得进口配额后,填写《进口货物许可证申请表》,向当地外经贸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进口许可证》。
申领进口许可证应提交的一般文件和材料
1.《进口许可证申请表》——申请表(正本)需填写清楚并加盖申领单位公章。所填写内容必须规范。
2.申领单位的公函或申领人的工作证;代办人员应出示委托单位的委托函。
3.非外贸单位(指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申领进口许可证,需提供其主管部门(司、局级以上)证明。
4.第一次办理进口许可证的申领单位,应提供外经贸部或经其授权的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文件(正本复印件)。
5.外商投资企业第一次申领进口许可证,应提供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该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由发证机关存档备案。
进口商领取《进口许可证》后,因故需要更改进口许可证时,应在有效期内填写《进口许可证更改申请表》进行申请。申请表连同原许可证第一、二联交原发证机关。
更改进口商、收货单位、商品名称、规格和数量等内容,须重新申领进口许可证。
进口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时,申领单位应在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并提供进口合同。如确实签定了进口合同,发证机关可视情况给予延期,最长延期半年,延期后不得再展期;如在有效期内未签定合同,不得再申请展期。
申领单位如丢失许可证,应及时向发证机关和该证的报关口岸海关挂失。由发证机关审查确属丢失后按规定办理。
此外,申请进口配额,须向企业所在地外经贸局提出。
㈦ 什么叫进口许可制
进口许可证制(Import Licence System)是指进口国家规定某些商品进口必须事先领取许可证,才可以进口,否则一律不准进口。这种措施可控制进口货物的品种和数量,达到保护国内生产的目的。 从进口许可证与进口配额的关系上看,进口许可证可分为两种:一种为有定额的进口许可证,即国家有关机构预先规定有关商品的进口配额,然后在配额的限度内,根据进口商的申请对每一笔进口货发给进口商一定数量或金额的进口许可证。另一种为无定额的进口许可证,即进口许可证不与进口配额相结合。 资本主义国家有关政府机构预先不公布进口配额,颁发有关商品的进口许可证,只是在个别考虑的基础上进行。由于它是个别考虑的,没有公开的标准,因而就给正常贸易的进行造成更大的困难,起到更大的限制进口作用。
㈧ 什么是进口许可证制
进口许可证(import licence) 进口许可证是指进口国家规定某些商品进口必须事先领取许可证, 才可进口,否则一律不准进口。 按许可证有无限制,可分为公开一般许可证和特种进口许可证。 (1)公开一般许可证(open general licence):它对进口国别或地区没有限制, 凡列明属于公开一般许可证的商品,进口商只要填写此证, 即可获准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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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什么是进口许可证求解
进口许可证
进口许可证是指进口国家规定某些商品进口必须事先领取许可证,才可进口,否则一律不准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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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许可证种类
按许可证有无限制,可分为公开一般许可证和特种进口许可证。
(1)公开一般许可证
(open general licence):它对进口国别或地区没有限制,凡列明属于公开一般许可证的商品,进口商只要填写此证,即可获准进口。
(2)特种进口许可证
(specific licence):进口商必须向政府有关当局提出申请,经政府有关当局逐笔审查批准后才能进口。
指为实施进口许可证制度需向有关行政部门递交申请书或其他文件(为了海关目的的要求除外),作为进口到该进口方海关管辖地区的先决条件的行政程序。发放进口许可证是实行进口许可证制度的一种措施。是进口获得批准的证明文件之一。
进口许可证分为自动许可证和非自动许可证。自动许可证不限制商品进口,设立的目的也不是对付外来竞争,它的主要作用是进行进口统计。非自动许可证是须经主管行政当局个案审批才能取得的进口许可证,主要适用于需要严格数量质量控制的商品。非自动许可证的作用有:管制配额项下商品的进口;连接外汇管制的进口管制;连接技术或卫生检疫管制的进口管制。只有取得配额、取得外汇或者通过技术检查和卫生检疫,才能取得许可。进口许可证极易被乱用而成为贸易壁垒。
根据进口许可证和进口配额的关系,进口许可证可分为有定额的进口许可证和无定额的进口许可证。
(3)有定额的进口许可证
:即先规定有关商品的配额,然后在配额的限度内根据商人申请发放许可证。
(4)无定额的进口许可证:主要根据临时的政治的或经济的需要发放
㈩ 进口许可证怎么办理
办理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资料材料如下:
书面申请报告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申请表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加工贸易业务批准文件或者所处出口加工区管理机构出具的加工贸易业务证明(加工贸易)复印件
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文件及竣工验收文件或试生产批准文件复印件
申请表填报的生产场地的照片及其文字说明
有效的监测报告及委托监测协议和监测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协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协议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的证明文件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望以上材料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