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编制
1. 事业编制和人事代理到底有什么区别
1、编制性质上不同:事业单位行政编制,档案在人事组织部存放。事业单位的老职工是事业编制,档案在人事局或人事科存放。
2、含义上的不同:人事代理是指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全方位服务。正式编制通常是指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
3、工作稳定性上的不同:事业单位自己招聘的人员(即:没有通过人事部分、与单位主管部分的批准)无编制,虽然也与单位签订合同,但仅仅充其量也就是劳动合同而已,随时会被解聘。但是正式编制是非常稳定的,除非出现非常严重的错误才会被开除。
(1)人事代理编制扩展阅读:
推行人事代理制度,有利于实现人档分离和人才社会化管理。对用人单位而言,可减轻大量的人事事务性工作,解决在人才引进、毕业生接收、职称评审、人事档案管理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对各类人才而言,个人不再是“单位所有”,流动变得十分方便,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人事代理制度也促进了人才使用权与所有权的分离,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割断了以人事档案为核心对单位的依附管理,畅通了企事业单位人员能进能出的渠道。在这种用人机制下员工增加了工作的危机感和责任感,促进他们刻苦学习、努力工作,为单位创造更大的效益。
事业单位要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各类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确保事业单位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自主聘用人员。
参考来源:网络-人事代理
网络-事业编制
2. 事业单位在编 和 人事代理 的区别是什么
一、定义。
1、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
2、事业编制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
二、分类。
1、代理分类从人事代理的对象来看,可分为单位委托代理和个人委托代理。从人事代理的内容和实际操作角度划分,可分为三类:
一是以人事档案管理为依托的基础性代理,包括如前所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服务内容;
二是以人才中介为基础的服务代理,主要包括委托招聘、人才推荐、人才派遣、人才测评等;
三是以企事业单位为基础的公共人事事务代理,或社会化代理,主要包括人才规划、职业设计、人事诊断、人事管理咨询、人才资源开发等。
分为单位委托和个人委托;可全权委托代理,也可单项或多项委托代理。
2、编制分类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但须参加公务员考试;如设区市的城管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又叫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多为一些公益性事业单位,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学校等。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由财政进行差额拨款,待遇和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挂钩,如医院和部分景点等。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实际上与企业差不多,待遇和经营状况息息相关,多为一些服务型事业单位,如设计院等。
三、服务对象和实施范围。
1、人事代理
各类非国有(三资、集体、民营、乡企、私营等)单位和其他自愿委托的各类国有企事业单位。
下列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即各类流动人员)应 该进行人事代理。
(1)辞职、辞退和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2)各类事务所和其他社会中介组织聘用的人员;
(3)各类非国有单位聘用的人员;
(4)自费大中专毕业和毕业研究生;
(5)自谋职业的军队转业干部;
(6)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和留学回国人员;
(7)其他各类流动人员。
2、事业编制
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
3. 人事代理,到底是有编制还是没编制属不属于正式如果是正式,为什么还有强调是“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没有编制,不是正式职工,合同性质的,在人才交流中心。
一般情况下的人事代理制是没有编制的,福利待遇也一般与有编制的有差距。若每个单位都设有人事机构,都进行着同一方式的人事管理,这容易造成资源浪费。而人事代理正是为了克服这些弊端,把社会大生产和专业化协作原则运用于人事管理。
人事代理把人才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区别开来,使各类人才割断了以人事档案为核心的对单位的依附关系,保证人才有充分择业的自由。
(3)人事代理编制扩展阅读:
社会作用
人事代理有利于促进企业人事管理事务的社会化。一些不属于企业人事管理的社会事务,如档案管理、户籍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离退休管理等,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各个方面的体制改革,这些事务必须社会化,以减少企业负担。
人事代理有利于促进人事管理事务的专业化。企业的所有的活动都要求以最低的成本取得最高的收益,人事代理通过专业化的、优质的人事事务服务,满足了在竞争中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要求,有些人事事务如果由企业自己承担,远不及由专门人事代理机构承担成本低、效果好。
4. 人事代理编是个什么编,是否属编内编制
人事代理编是指人才流动机构为要求委托人事代理的企事业单位提供档案保管或有关人事方面的代理服务。
事业单位的人事代理人员实行的是协议工资制,不执行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由聘用单位和个人协定。
人事代理编分为编内人事代理、编外人事代理和正式编制:
1、编内人事代理:编不落个人,但享受编内的权利
2、编外人事代理:完全没有编制,也不享受编内的各种待遇。
以上两者都通过人才市场进行代理,但享受的待遇不同
3、正式编制:正是编制需要签定聘用合同和编内人事代理的差别为,正式编制的档案在人事局,不在人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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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服务内容
1、政策咨询与规划。向委托代理单位提供国家人事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咨询服务,协助委托单位进行人事规划设计,建立新型人事管理制度;帮助委托单位解决人事工作中的问题。
2、人才招聘引进。根据委托单位工作和发展对人才的具体要求,代拟和代发人才招聘启事,组织报名、考试、考核。素质测评工作,提出初选名单。根据单位的特殊需求,向省内外、国外招聘引进人才。
3、应届毕业生人事代理。为委托单位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政策咨询,申报应届大中专毕业生需求计划,为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按转档案,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4、代办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手续。为委托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走及资格考试报名、晋升推荐手续,组建相应评审委员会,负责对部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与评议推荐工作。
5、人事档案管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管理委托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考绩档案,为委托代理人员保留原有身份、计算工龄、调整档案工资、接转党团员组织关系、办理出国(境)政审手续、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有关证明。
6、办理在职流动人员人事关系按转手续。根据单位工作需要,为聘用人员接转人事关系、党团员组织关系等;为合同期满流动者,办理人事关系转出手续。
7、聘用合同鉴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合同鉴证。
8、 协调专业技术人员流动争议。受人才流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委托,受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流动争议申请,进行调查、取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凋解或提交仲裁。
9、 开展岗位及专业技能培训。根据单位对人员素质和技能的要求,进行岗位知识及专业技能培训,为单位代培中。长期专业人才。
10、 按照有关协议,向社会推荐委托单位的辞聘、解聘人员重新就业。
5. 人事代理是什么意思 人事代理与正式编制差别
人事代理,是一种人力资源外包形式,是企业根据需求将一项或多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或职能外包出去,由专业的第三方代理。
人事代理与正式编制:总体来说这两类(正式编制,人事代理编制)人员在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上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但两类人员在身份上有本质的区别:
事业单位正式行政编制,档案在人事组织部存放,事业单位的老职工是是事业编制,档案在人事局或人事科存放;
事业单位的新近人员(必须是人事部门与事业单位主管部分共同组织的公考招考进入的有些单位硕士按引进人才可以免考)也是事业编制,但只是占有编制,但编制不具体到某个人,其档案在人事局主管的人才交流中心托管,实行人事代理;
除了上面两种还又第三种那就是事业单位自己招聘的人员(即:没有通过人事部分、与单位主管部分的批准)无编制,虽然也与单位签订合同,但仅仅充其量也就是劳动合同而已(后面我还会提到)。
因为现在正值事业单位改革,全国各地情况不尽一致。总体趋势是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管理、定编不定人,采用灵活的用人机制!切实调动人员的积极性。新近人员都只是占编制、属于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但都无编制,因为以后的编制是单位的,不是个人的。
拓展资料:
人事代理是指依法经批准成立的人事代理机构,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接受单位或者个人的委托,依法代理有关人事管理、服务工作。从对人事代理的定义中可以看出,人事代理实质上一个民事代理合同,人事代理的双方为依法成立的人事代理机构和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当事人双方并不存着行政隶属关系而是平等的民事关系。
人事代理是我国人事制度改革的产物,人事部较早于1995年开始推行,主要是为了降低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成本,简单说来就是将“单位人”变成“社会人”,实现人事关系管理与人员使用相分离,用人单位只管使用人,而将与人事相关的管理工作,如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等委托给合法设立的人才中介机构处理。人事代理首先是在高校以及事业单位和没有人事权的外资企业中推行,随后慢慢的扩展到国有企业和其他单位。
6. 请问人事代理编制是什么意思和编制区别大吗
似乎没有人事代理编制的说法吧。一般是事业单位实行人事代理制度。编制和人事代理制度是分开的两个概念。
1、编制一般是编制管理部门(某某市编制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设置机构数量、领导职数、单位性质、单位职责、单位人数等。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编制调配人员,财政部门据此拨款。编制通常分为行政编、事业编。
2、人事代理是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直接为各类所有制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提供各项人事服务的一项全新制度。人事代理是人事部门在工作实践中对人事管理和人才服务的制度创新,是实现人才资源配置和服务市场化、社会化的有效途径。
3、简单的说编制是组织人事部门选人用人、财政拨款的数量依据,人事代理是将档案保存于人事人才服务中心,人才中心提供各种人事服务。目前只听说事业单位实行人事代理制度,似乎行政单位还没听说。
7. 事业编制和人事代理编制的区别
所谓事业编制,是指具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正式身份,其工作单位必定是某一个事业单位,这种人员的编制是在人社局或者组织部管理,不可能存在人事代理的问题。而人事代理则不存在编制的问题,只是由于所在单位没有管理人员档案的资质或能力,而由人才中心或者某种中介机构代为保管档案,代交各类保险等,这种人事代理的人,不会具有事业编制的身份,可能是哪个企业的员工,也可能是自由职业者。
8. 人事代理与编制有区别吗
一、处理对象不同
对于老资格的事业单位人员,所谓老人老办法,即编制落在每个人头上,个人拥有编制,一旦此人离职或者去世,单位就不拥有这个编制了。
对于新进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采用新人新办法,即编制内人事代理,编制是单位拥有的,比如单位有100个编制,你有这个编制只是占用,但并不所有,你离职或者退休,单位可以找其他人占用这个编制。
二、定义不同
编制指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由财政拨款的编制数额由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制定,财政部门据此拨款。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
三、所处关系不同
人事代理与编制的关系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人事代理编制从属于事业编制,编制则又是事业编制与行政编制的总称。
(8)人事代理编制扩展阅读:
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由财政拨款的编制数额由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制定,财政部门据此拨款。
通常分为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工勤编制(工勤编制广义上属于事业编制的一种)、员额编制以及国企编制(银行编制属于国企编制的一种,但是国企编制不由财政拨款保障,而是由企业自行负担)
9. 人事代理制与事业编制的区别
总体来说三类人员在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上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但三类人员在专身份上有本质的区属别:
公务员是行政编制,档案在组织部存放;
事业单位的老职工是是事业编制,档案在人事局存放;
事业单位的新近人员(必须是人事部门与事业单位主管部分共同组织的公考招考进入的)也是事业编制,但只是占有编制,但编制不具体到某个人,其档案在人事局主管的人才交流中心托管,实行人事代理。
事业单位自己招聘的人员(即:没有通过人事部分、与单位主管部分的批准)无编制,虽然也与单位签订合同,但仅仅充其量也就是劳动合同而已。
因为现在正值事业单位改革,全国各地情况不尽一致。总体趋势是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管理、定编不定人!采用灵活的用人机制!切实调动人员的积极性。新近人员都只是占编制、属于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但都无编制!因为以后的编制是单位的,不是个人的!
参考资料:人事法规政策
10. 人事代理与正式编制的区别
人事代理与正式编制的区别:
1、在性质上不同:对于人事代理而言,是属于企业对外招的一种编制;而正式编制是属于企业的内编制,是企业的正式员工。
2、在含义上不同:人事代理是指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全方位服务。
正式编制通常是指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
3、在稳定性不同:人事代理制就是合同制,与正式编制的相比,稳定性要差一些,即合同是可以解除,而编制内的教师只有在犯罪、严重过失的情况下才会被开除或解聘。
(10)人事代理编制扩展阅读:
推行人事代理制度,有利于实现人档分离和人才社会化管理。对用人单位而言,可减轻大量的人事事务性工作,解决在人才引进、毕业生接收、职称评审、人事档案管理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对各类人才而言,个人不再是“单位所有”,流动变得十分方便,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编制具有计划性,是行政管理资源,编制管理也是一种资源配置行为。由财政拨款的编制数额由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