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许可
『壹』 粮食收购许可证
不需要申请书,但要填表。比较容易、版也不收权费。http://zwgk.cangzhou.gov.cn/cangzhou/cangxian/article5.jsp?infoId=6782
『贰』 粮食收购许可证有什么用处
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未经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或者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擅自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收购的粮食;情节严重的,并处非法收购粮食价值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收购许可证就是证明取得粮食收购的资格
『叁』 粮食流通许可怎么办理
根椐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需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资金筹措能力证明,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证明各一份到粮食主管部门或窗口办理申请。
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核查
颁发
『肆』 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从事粮食收购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年收购量在50吨以上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具备与所经营的粮食规模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经营资金规模达到3万元以上;
二是拥有或通过租借具有符合国家储粮标准和技术规范条件的粮食仓储设施,仓储能力达到50吨以上;
三是具备相应的粮食质量检验、保管能力。拥有粮食检验仪器设备和开展检验工作的场地,设备包括定等、水分、杂质等常规指标的检验仪器,具有相应能力的检验人员和保管人员。对暂不具备检验能力的可以委托具有检验能力的机构进行检验。
(4)粮食许可扩展阅读:
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仅限新设企业)复印件;
3、粮食经营资金筹措能力证明;
4、粮食仓储设施能力证明;
5、粮食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证明。
原来从事粮食收购业务的经营者须同时提交上一年度粮食购销情况年报表。
『伍』 贸易公司做粮油贸易需要申请粮食销售许可证吗
粮食贸易还需要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如果要换包装、或者加工粮食,还需要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
第七条 粮食经营者,是指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
第八条 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经营资金筹措能力;
(二)拥有或者通过租借具有必要的粮食仓储设施;
(三)具备相应的粮食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
前款规定的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公布。
第九条 取得粮食收购资格,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办理登记的经营者,方可从事粮食收购活动。
申请从事粮食收购活动,应当向办理工商登记的部门同级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资金、仓储设施、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等证明材料。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具体条件的申请者作出许可决定并公示。
第十条 取得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在经营范围中注明粮食收购;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从事粮食收购活动也应当取得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经营范围登记,在经营范围中注明粮食收购。
『陆』 粮食收储许可证,怎么办
《粮食收购许可证》到当地办理工商登记的部门同级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第八条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经营资金筹措能力;
(二)拥有或者通过租借具有必要的粮食仓储设施;
(三)具备相应的粮食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
前款规定的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公布。
第九条取得粮食收购资格,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办理登记的经营者,方可从事粮食收购活动。
申请从事粮食收购活动,应当向办理工商登记的部门同级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资金、仓储设施、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等证明材料。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具体条件的申请者作出许可决定并公示。
第十条取得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在经营范围中注明粮食收购;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从事粮食收购活动也应当取得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经营范围登记,在经营范围中注明粮食收购。
『柒』 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的期限是多少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具体条件的申请者作出许可决定并公示。”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决定之日起十日(注:不含法定节假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
因此,按照上述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最快的期限是自受理之日起16个工作日。
『捌』 如何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
(一)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申请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50万元以上粮食收购资金; 2、拥有或者通过租借具有储存不低于400吨粮食,且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仓储设施; 3、具有与其收购品种、收购量相适应的粮食质量检验仪器和计量器具; 4、具有相应的粮食检验技术人员和保管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年收购量50吨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3万元以上粮食收购资金; 2、拥有或者通过租借具有储存不低于50吨粮食,且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仓储设施; 3、具有与其收购品种、收购量相适应的粮食质量检验仪器、计量器具;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