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许可证如何办理
① 怎样办生产许可证
项目名称: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办工作程序 法律依据: 1、 国务院国发[1984]54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 2、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号《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办理时间: 每星期周一、二、三全天和周二、四下午为办理时间, 申请取证企业可在工作时间内随时向省许可证办公室提交办证申请。
办理地点:省政府北门省机械供销公司院内 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 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 产品质量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明示的标准; 3、 具有正确、完整的技术文件和工艺要求; 4、 具有保证该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和检验手段; 5、 具有保证正常生产和保证产品质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熟练技术工人以及计量、检测人员; 6、具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 7、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相关要求。
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 1、 申请取证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范围应覆盖申请取证产品); 3、 申请取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的其它需提交的材料。
办理程序及期限(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第14号令的要求规定) 1、申请取证企业应如实填写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的内容, 填写要求见《工业产品申请书填写指南》; 2、 省许可证办公室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在7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查 ,必要时需进行现场核查,符合要求的予以正式受理并发放《 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3、对已正式受理的企业申请,由审查部组织现场审查的, 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将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将材料报出; 由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现场审查的, 由省许可证办公室在受理申请之日2个月内派出审查组完成对企业的 生产条件现场审查。
现场审查合格后, 由审查组对申请取证产品进行抽样, 申请取证企业应当在产品封样后15日内将样品送达相应的列入全国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指定范围内的检验机构进行产品质量检验 。
4、 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产品检测均合格后, 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将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材料汇总 ,并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该产品国家审查部。
5、 国家审查部自收到报送材料在45日内完成生产条件抽查和材料汇总 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 全国许可证办公室收到材料后在1个月内完成审定, 并由国家质检总局总局颁发证书。
收费标准 按照原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1707、[ 2002]19号文件,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收费标准为2200元, 同一个企业同一次审查时每增加一个申证单元, 需加收审查费440元。
公告费规定为每申证单元为400元。
② 食品生产许可证怎么办理
一、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程序
1、首先需要保证企业各项证件、设备、机构合理合法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之前,需要先将自己的企业起一个名字,并合理合法,各项其它证件齐全,生产食品的设备实施齐全安全合法,这样才能够去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不过这些基础性的东西不齐全,是申请不下来的,所以第一步就是对企业进行整顿。
2、去当地的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
要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需要去当地的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去申请。可以提前打电话问一下,具体有什么要求,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等。这样可以避免去了很多次,都无法申请。所以问清楚后,去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去申请就好。
3、填写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首先就需要填写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书。需要用自己的企业名称等各项数据,正确填写。大家填写的时候一定要仔细一点,万一填写错误那可就麻烦。填写完成记得签字,保证申请书的合理有效,才能申请下来食品生产许可证。
4、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需要准备很多材料。主要有企业的营业执照、食品加工场地的平面图、食品加工场地各个功能区域的平面图、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生产设备设施的清单、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等各项材料。大家一定要将自己能想到的都准备好,或是提前询问相关部门进行准备,以免耽误生产。
5、提交申请书和材料,并会给我们受理通知书
将所有的东西准备完整后,提交到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如果现场没有发现问题,材料等齐全,就会发一张受理通知书。但是如果材料不全或是那里不合格,现在就不会受理申请,回去准备好材料和相关的东西,找时间在重现提交,一直到受理后拿到受理通知书为止。
6、食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在一定时间内现场审核
之后回去等食品监督管理和相关部门,来到企业现场进行检查审核即可。只要现场审核通过,基本就没有问题啦。需要将自己企业的现场和制度等,整改到合理合法,就能通过审核。
7、最后去食品监督管理部门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
经过上面的准备、提交、审核后,如果有问题提供完整改资料,一般就没有问题。根据通知或是自己问一下,什么时候可以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我们准备好证明材料,去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即可。这样食品生产许可证就申请下来。总体来说不是很好申请,需要耐心准备整改才能申请下来。
(2)生产许可证如何办理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条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五条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承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派出机构。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实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对下一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对本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③ 生产许可证怎样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亲,如果是食品的话,需要到当地食药局进行申请,企业工业产品需要到当地质监局进行申请,食品的话,需要如下资料:
1. 本申请人企业名称已经□预先核准、■登记注册。附有效期内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3份。
2. 本申请人已组成治理结构。附结构图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资人的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3份。
3. 本申请人已获得必要的生产加工场所。附生产加工场所有关情况、平面图(标尺寸、面积等主要参数)及其有权使用证明材料各3份。
4. 本申请人生产加工场所周围环境符合相关规定。附周围环境平面图3份。
5. 本申请人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间布局符合相关规定。附各功能间布局图复印件3份(标尺寸、面积等主要参数)。
6. 本申请人生产加工场所已拥有必要的生产设备设施。附设备设施清单,关键设备标有参数(其中委托检验的,附委托检验合同)3份。
7. 本申请人生产工艺流程符合相关规定。附示意图复印件3份。
8. 本申请人已拥有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附一览表3份。
9. 本申请人已制定必要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附制度文件清单及文本各3份(其中拟执行企业标准的,需提供备案的企业标准)。
10. 本申请人按审查细则要求,提供附件相关材料3份(如有时)。
11. 本申请人拥有的以上资源,符合规定条件,能够适应申请生产的食品品种,单班生产八小时:日产量可以达到 吨 、月产量可以达到 吨 、年产量可以达到 吨 。
本申请人承诺:愿意对申请材料内容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④ 生产经营许可证是如何办理的
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1、按照具体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准备好申报材料。
2、向当地质监局递交申请,省局在一定时间内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3、受理的向企业下达行政受理通知书,他们会提前一个星期这样下达现场审查计划表。
4、现场审查,审查合格抽样。样品检测合格、现场审核整改通过,上报省局。
5、相关部门审定是否发证。
(4)生产许可证如何办理扩展阅读
生产许可证是国家对于具备某种产品的生产条件并能保证产品质量的企业,依法授予的许可生产该项产品的凭证。
生产许可证 (以下简称《申请书》)适用于企业发证、换证、迁址、增项等的生产许可证申请。集团公司与其所属单位一起取证的,集团公司与所属单位分别填写《申请书》。
生产许可证 产品类别:填写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目录的产品名称。
生产许可证 产品名称:填写实施细则的产品名称。
生产许可证 企业名称:填写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并加盖公章。
生产许可证 联系电话:填写有效的企业联系电话。
生产许可证 联 系 人:填写企业负责办理生产许可证工作的人员姓名。
生地址:填写申请企业的实际生产场地的详细地址,要注明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县)、路(街道、社区、乡、镇)、号(村)等。
年总产值、年销售额、年缴税金额、年利润:填写企业上一年度实际完成情况,新投产、实际生产期未满一年的企业,该四项指标可不填写。
⑤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怎么办理
基本条件:
1 有营业执照;
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
4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5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6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7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8、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费用:
1、申请费:2200一个单元,同时申请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每加一个加20%费用
2、检验费用:按国家各省标准执行
3、咨询服务费用:20000元、咨询公司收取(可以商量)
4、公告费:每个申证单元收取400元,公告费由企业在申请时向受理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交付
希望这些能帮上你 如果需要办理和其他问题可以给我发邮件:[email protected] 。网络空间里面有我的详细联系方式。
⑥ 生产许可证怎么办
申请单位或个人根据自身所申请的项目,向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卫生许可受理处领取申请表。申请单位或个人按要求完成上述申请表上资料准备。填写好后,向市卫生局提交卫生行政许可申请与相关资料,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卫生许可受理处受理。
⑦ 如何办理生产许可证
申请。在去办理生产许可证的时候需要带的资料有填写好的“生产许可证申请表”,法人营业执照,例行实验报告,环保卫生证明这些资料拿到质量技术监督局。资料核查后质量技术监督局会统一安排初审和检查。
⑧ 生产许可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一、申请
1、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必须填写统一格式的《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四份,报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科。
2、企业应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例行(型式)试验报告;
(3)环保、卫生证明等。
3、业务科将所有资料初审合格后,将申请资料报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科,由市局统一安排初审和检查。
4、市局初审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受理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企业的申请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三、现场审查
1、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封样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在受理申请后2个月内组织对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现场抽封样品。省许可证办公室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材料汇总,并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审查部。审查部自收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报送材料之日起45日内完成企业生产条件抽查和材料汇总,并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全国许可证办公室;
2、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由审查部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封样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在受理企业申请后15日内将相关材料转交审查部。审查部自接到省许可证办公室报送的材料之日起2个月内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现场抽封样品。审查部自收到省许可证办公室报送的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全国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3、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审查工作由审查组承担,审查组实行组长责任制,审查组对审查报告负责。
四、样品检验
申请取证企业应当在封样15日内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机构受到样品后,应当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检验,并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工作。标准中对产品检验有特殊要求的,按标准规定进行。产品检验周期超过第十四条规定的材料报送时限时,材料报送时间以检验完成时间为准。
五、汇总、审定、发证
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自接到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部汇总的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审定。经审定,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将上报材料退回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审查部并告知企业。
六、后处理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发出《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同时收回《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企业自接到《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之日起,应当进行认真整改,2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取证申请。⑨ 生产许可证怎么办理
生产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一、申请
1、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必须填写统一格式的《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四份,报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科。
2、企业应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例行(型式)检验报告;
(3)环保、卫生证明等。
3、业务科将所有资料初审合格后,将申请资料报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科,由市局统一安排初审和检查。
4、市局初审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受理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企业的申请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三、现场审查
1、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封样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在受理申请后2个月内组织对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现场抽封样品。省许可证办公室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材料汇总,并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审查部。审查部自收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报送材料之日起45日内完成企业生产条件抽查和材料汇总,并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全国许可证办公室;
2、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由审查部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封样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在受理企业申请后15日内将相关材料转交审查部。审查部自接到省许可证办公室报送的材料之日起2个月内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现场抽封样品。审查部自收到省许可证办公室报送的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全国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3、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审查工作由审查组承担,审查组实行组长责任制,审查组对审查报告负责。
四、样品检验
申请取证企业应当在封样15日内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机构受到样品后,应当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检验,并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工作。标准中对产品检验有特殊要求的,按标准规定进行。产品检验周期超过第十四条规定的材料报送时限时,材料报送时间以检验完成时间为准。
五、汇总、审定、发证
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自接到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部汇总的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审定。经审定,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将上报材料退回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审查部并告知企业。
六、后处理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发出《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同时收回《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企业自接到《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之日起,应当进行认真整改,2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取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