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经营许可证办理
㈠ 办理烟草销售点要什么手续需要什么证件
烟草销售点办理手续复流程:
1、申请,行制政审批中心烟草窗口受理;
2、专卖所专卖管理人员现场勘验;
3、专卖监督管理处审核审批,决定发放或不予发放;
4、制作、发证由行政审批中心烟草窗口统一办理。
需要的材料证件:
(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表》1份;
(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工商营业执照。
(1)烟草经营许可证办理扩展阅读:
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二)有与烟草制品零售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的资金(在申请表中勾选、承诺即可);
(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要求;
(四)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烟草专卖许可证
网络-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㈡ 烟草经营许可证能变更吗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持证企业因企业类型发生改变的,应当重新申领烟草专卖许可证。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持证人因主体、企业类型或者地址发生改变的,应当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企业法人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重新申请或者变更烟草专卖许可证。
因此,但对于个体类的许可证而言,仅限于字号名称是可以办理变更的。
㈢ 教您如何办理烟草经营许可证
”听抄到市民的咨询后,马上在袭信息库中查询起来:“无论是超市还是酒店只要是符合相关规定的都可以办理烟草许可证,在办理时必须负责人亲自到市烟草专卖局填写申请表,填写申请表时需要携带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营业场所使用凭证(房本或租契合同,其中便民式小亭不属于固定经营场所因此不能给予批准)。在提出申请后会有对外稽查人员到经营场所现场进行勘验,如果不合格会当场详细告知,如果合格可以发证,合理的会让其负责人签字,回来后再开例会研究,研究通过之后带营业执照(名称核准书)、身份证(外地的还得带暂住证)等相关证件,到烟草专卖局签协议办理银行卡(用于电子打帐)等手续。把上述的信息告知市民后,市民满意地挂断了电话。
㈣ 如何办理烟草经营许可证
1、申请
为充分体现便民的原则,《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提供了多种申请渠道。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可以直接到当地县级烟草专卖局办证大厅申请,具备条件的地方也可以网上申请。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由受理机关将其转换为格式文本并经申请人确认。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代理人应当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申请表格可以从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县级烟草专卖局领取。已经建立烟草专卖管理所的地区,还可以通过专卖管理所申请。
2、受理
受理过程中,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县级烟草专卖局应当受理,并将加盖专用印章的《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烟草专卖局应负责将加盖专用印章的《不予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
3、实地核查
烟草专卖局受理后,会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经营场所进行核查,核查申请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并结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提交核查结果。
4、审核审批
烟草专卖局的审核部门根据有关法规政策和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并提出是否办理的意见,提交审批人审批。
5、决定
一般情况下,烟草专卖局会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决定。予以许可的,烟草专卖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在十日内向申请人送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也会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烟草经营许可证办理扩展阅读:
根据相关规定,烟草作为特殊商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才能进行生产、批发与零售业务,除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网络交易平台之外,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都不得为经营烟草专卖品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高级顾问、资深控烟专家许桂华建议,必须从源头来治理,最重要的责任在于销售环节。如果出现违规网络销售的商家,遭到用户举报或者被平台发现,建议吊销商家的烟草专卖许可证。按照烟草专卖法必须发许可证,在哪发许可在哪卖,不允许在网络卖,如果卖了就追究违法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而网络平台很难对此进行限制,许桂华认为,控烟要从青少年抓起,违规售烟的口子必须堵上。网络销售多半是年青人,如果是烟草专卖店会限制青少年买烟,但平台限制不了,特别是年青人喜欢平台销售,这对降低青少年吸烟率很不好,危害太大。
㈤ 如何办理烟草经营许可证
让我来详细的告诉你.想办烟草专卖许可证,可以去你们当地的烟草公司办理,而且不需要任何费用.办理的条件如下:
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发布时间:2006-01-18 21:15:24来源:专卖办
一、申请范围
1、新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个人。
2、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需要延续的企业或个人。
二、办理机关
申请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应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
三、办证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提交材料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换证)审批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4、许可证正副本(新开业的不用提交)。
五、办证程序
1、申请
申请表格可以从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烟草专卖局领取
申请企业或个人可以通过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烟草专卖局办证厅直接递交《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换证)审批表》及其他申请材料
2、受理
受理过程中,如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属于本级烟草专卖局法定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各级烟草专卖局应当受理,并将加盖专用印章的《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各级烟草专卖局应负责将加盖专用印章的《不予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
3、实地核查
各级烟草专卖局受理后,将会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经营场所进行核查,核查申请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并结合当地合理布局的要求,提交核查结果。
4、审核
各级烟草专卖局的审核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合理布局的要求,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并提出是否办理意见,提交审批人审批。
5、审批
各级烟草专卖局的审批人根据法律法规和当地合理布局要求进行复审,并在其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审批决定。
予以办理的,系统将发布领证公告,各级烟草专卖局加盖专用印章后送达申请人,申请以此为凭证前往相应的地点领取许可证;不予办理的,作出决定的烟草专卖局应负责将加盖专用印章的《不予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并告知其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㈥ 我想开一家烟草专营店,如何办理烟草经营许可证需要到哪些部门去办理
需要准备营业执照正本、身份证(营业执照上的法人)、房产证明到当地烟草主管部专门办理 然后就是属排队等候 现在很难办 基本要靠关系 你的关系硬你就能排的靠前一点 没关系的话3年都排不到你 人家都插队的 呵呵 如果你像开超市的话用比如华联等等的牌子就稍微宽松店
㈦ 如何办理烟草零售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法律)第十六条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行政法规)第九条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行政规章)第十四条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第十四条 申请新办零售类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烟草专卖许可证新办申请表;
(二)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
(四)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申请人应当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县级烟草专卖局,依法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之后,方可开展相应的经营业务。
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材料:
1、经营者的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经营者的免冠相片;
3、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6、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已制定合理化布局的县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另有其他具体要求)。
㈧ 请问烟草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有些什么要求要带什么资料比如在县城办的许可证,到市区能用吗
不行,在哪里办只能在哪里用,场地是固定的。 去你烟店所在县区烟草专卖局申请办理变更,有一个合理布局问题,其它好办。正常办证费用。 一、申请范围 1、新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个人。 2、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需要延续的企业或个人。 二、办理机关 申请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应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 三、办证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提交材料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换证)审批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4、许可证正副本(新开业的不用提交)。 五、办证程序 1、申请 申请企业或个人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提交申请:(一)可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烟草专卖局办证厅直接递交《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换证)审批表》及其他申请材料;(二)可以通过登陆系统,在“网上办公”栏目直接进行网上申请。 2、受理 受理过程中,如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属于本级烟草专卖局法定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各级烟草专卖局应当受理,并将加盖专用印章的《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各级烟草专卖局应负责将加盖专用印章的《不予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 3、实地核查 各级烟草专卖局受理后,将会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经营场所进行核查,核查申请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并结合当地合理布局的要求,提交核查结果。 4、审核 各级烟草专卖局的审核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合理布局的要求,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并提出是否办理意见,提交审批人审批。 5、审批 各级烟草专卖局的审批人根据法律法规和当地合理布局要求进行复审,并在其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审批决定。予以办理的,系统将发布领证公告,各级烟草专卖局加盖专用印章后送达申请人,申请以此为凭证前往相应的地点领取许可证;不予办理的,作出决定的烟草专卖局应负责将加盖专用印章的《不予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并告知其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