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出口
1. 如何办理代理出口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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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在委托方办理退(免)税,受托方须向委托方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在一般情况下,受托方在代理出口货物已实际结汇后,到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税务机关应及时录入证明的有关内容,并与有关电子数据核对无误后出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在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受托方应提供下列资料:
1、委托代理出口协议;
2、受托方代理出口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
3、出口货物专用发票;
4、出口货物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5、代理销售明细帐;
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2. 委托外贸代理出口是什么意思
委托代理出口就是货物出口方将出口的业务委托其他的外贸企业代为办理,并支付给受委托的一方手续费。一般来说,将出口业务委托给代理公司代理,货主不需要设立专门的出口部门,可以节省一部分的人员费用。
代理出口是指外贸企业或其他出口企业,受委托单位的委托,代办出口货物销售的一种出口业务。代理出口业务的特点是,受托单位对出口货物不作进货和自营出口销售的帐务处理,不负担出口货物的盈亏。在代理出口业务中受托方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委托企业属自营出口销售。
委托代理出口业务,1995 年7月1日起由受托方办理退税改由委托方办理退税,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在一般情况下,《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由受托代理出口企业在代理出口货物已实际结汇后,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机关应及时录入证明的有关内容,并与有关电子数据核对无误后出证。在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受托代理出口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
1、委托代理出口协议;
2、受托方代理出口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
3、出口货物外销发票;
4、出口货物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协议规定由委托方收汇核销的除外。
出口企业将代理出口的货物与其他出口货物一并报关出口或收汇核销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报关单或出口收汇核销单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委托代理出口货物的退(免)税规定。
3. 外贸公司代理出口如何运作的
一、纯代理,就是外贸公司给工厂或生产小企业做出口,但不垫付资金,不提供外贸操作中除单证,审单的必要的工作。货款到位三个工作日内给工厂,与工厂结算时,只收取工厂的1%的货款额作为代理费,这种代理形式简单项,无风险。
二、服务性代理,包括打包贷款、垫资和提供审单、证等。这个就比较复杂。一般根据其业务的性质来收代理费。南通地区的在3%(货款总价),当然要是业务风险大的要加钱。同时在垫资时要求提供担保。除此外与纯代理差不多。
三、买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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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工厂通过外贸公司出口,每出口一个美金,外贸公司以一个恰当的汇率算给工厂,而不收取工厂的代理费。其代理费其实已在恰在恰当的汇率里包含了。因为出口有退税,所以这个汇率一般比外汇牌价要高得多.。
4. 外贸代理:外贸SOHO常见的几种出口操作模式
做外贸的SOHO好多人都是采用买单出口的方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