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人
1. 什么是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就是经过企业的董事会研究决定,代理企业营销的责任人。
2. 委托代理人
应该不行!因为其叔叔还有第三方的共同责任导致小孩身体上受伤害!属于共同侵权,负连带责任!在诉讼中为必要共同诉讼!法院必需追加当事人,即其叔叔为被告!也就无法在做法庭上做诉讼代理人!因为身份冲突!
3. 什么是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是指基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行使诉讼代理权,代为诉讼行为的人,委托代理人一般情况下是通晓法律的人士或律师。
委托代理与法定代理相比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代理权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不是由法律规定。
第二,代理的事项及权限,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一般由被代理人自己决定,委托代理只能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
第三,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受诉人民法院递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声明委托他人找为诉讼的诉讼文书,是委托代理人取得委托代理资格,为被代理人进行诉讼的证明文书。
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注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4. 什么是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有哪些法定权限
根据《》第29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为诉讼。律师、社会团体、提起诉讼的公民的近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 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可以受委托为诉讼代理人。可见,委托代理人是指接受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进行行政诉讼活动的人。(1)社会团体。如 工会、妇联等;(2)公民的近亲属;(3)公民所在单位推荐的人;(4)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如当事人的亲友。但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限制民事行 为能力人或者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以及人民法院认为不宜作为诉讼代理人的,不能作为委托代理人。
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第25条的规定: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注明委托事项和具体权限。 公民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也可以口头委托。口头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核实并记录在卷;被诉机关或者其他有义务协助的机关拒绝人民法院向限制人身自 由的公民核实的,视为委托成立。当事人解除或者变更委托的,应当书面报告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通知其他当事人。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0条规定,律师以外的其他诉讼代理人可以查阅本案庭审材料,但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律师则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
5. 委托代理人承担什么责任
委托代理人承担的责任:
(一)我国《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二)《民法通则》第65条第3款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三)所以只要代理人没有超出代理权限,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5)委托代理人扩展阅读:
委托代理与法定代理相比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代理权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不是由法律规定。
第二,代理的事项及权限,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一般由被代理人自己决定,委托代理只能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
第三,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受诉人民法院递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声明委托他人找为诉讼的诉讼文书,是委托代理人取得委托代理资格,为被代理人进行诉讼的证明文书。
依《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注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委托代理是在诉讼上为当事人提供方便,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一种代理制度。在实际生活中,一些当事人因某些原因难以亲自诉讼,或者因缺乏法律知识和诉讼经验需要在诉讼上获得他人的帮助,这就需要委托他人代理诉讼。当事人通过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可以充分地行使其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 委托代理人的意思
委托代理人,又称“受托人”。是指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的人。
1、委托代理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当委托代理人是公民时,他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当委托代理人是法人时,所受托的事项必须符合其经营宗旨和业务范围。委托代理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两人以上,前者称为“单独代理”或“一人代理”,后者称为“共同代理”。
2、委托代理人有权随时辞却委托,但应及时通知被代理人即委托人和有关当事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代理人承担。
3、委托代理人应当正当合理地行使代理权,不得滥用代理权损害被代理人利益。委托代理人有权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自主地为意思表示。委托代理人应当亲自完成受托事项,不得擅自转委托,除非在紧急情况下。
(6)委托代理人扩展阅读:
委托代理关系起源于"专业化"的存在。当存在"专业化"时就可能出现一种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代理人由于相对优势而代表委托人行动。
现代意义的委托代理的概念最早是由罗斯提出的:"如果当事人双方,其中代理人一方代表委托人一方的利益行使某些决策权,则代理关系就随之产生。"
委托代理理论从不同于传统微观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企业内部、企业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它在解释一些组织现象时,优于一般的微观经济学。
7. 关于委托代理人
你可以直系亲属的名义代理起诉,委托代理书应该当注明委托人姓名、年龄、原因,你们的关系、授权范围。住址、联系方式。特别要注明:代理人所签署的法律文书我均承认,其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我承担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