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许可
❶ 行政审批包括行政许可审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吗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包括有行政审批权的内其他组织)根据自容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经过依法审查,采取“批准”、“同意”、“年检”发放证照等方式,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认可其资格资质、确认特定民事关系或者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行为。所以行政审批本身就是一种行政许可行为。
从其分类也可以证明这一点,行政审批从行政许可的性质、功能和适用条件的角度来说,大体可以划分为五类: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
综上,行政审批应该只有行政许可审批,不包括非行政许可审批。
❷ 前置审批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是什么证件
营业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须经批版准的项目的,在办理登权记注册前必须依法经过批准。这类经营项目即为前置许可项目,一般关系到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
营业范围中含有前置许可项目,未办照的,应当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凭工商部门出具的《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有关申请材料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许可手续;已办照、拟增加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营业执照及有关申请材料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许可手续。在取得前置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后,再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设立登记或营业范围变更登记),经工商部门登记核准后方可经营。
例如,经营餐饮业,应当取得食品药品主管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从事食品销售,应当先取得工商部门核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从事食品生产,应当先取得质监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应先取得文化部门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经营旅馆业的,必须先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前置许可项目请咨询你当地工商部门。
❸ 请问:出国护照审批是行政许可的哪个类别
行政许可法第三条 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适用本法。故,行政机关对公务员出国申请进行批准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许可。公务员出国审批是按照《公务员法》和《党员干部纪律条例》进行的。
❹ 行政许可(行政审批)
【行政许可的概念】行政许可又称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认可其资格资质或确立其特定主体、资格、特定身份的行为。
【行政许可的原则】是指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遵循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准则。行政许可的原则主要有:①法定原则;②公开、透明原则;③公正、公平原则;④便民、效率原则;⑤救济原则;⑥诚实信用、信赖保护原则;⑦监督与责任原则。
【行政许可的种类】行政许可的种类是指依据不同的适用事项对行政许可的分类。行政许可的种类主要有特许、普通许可、认可、核准和登记等。
【普通许可】普通许可适用于行政机关准许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事项,如基于高度社会信用行业的市场准入和法定经营活动,利用财政资金或由政府担保的外国政府、国际组织贷款的投资项目和涉及产业布局、需要实施宏观调控的投资项目,直接关系公共安全、国家安全的活动和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物品的生产、销售等活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可设定普通许可的其他事项。
【特许】特许适用于行政机关赋予行政相对人特定权利并且具有数量限制的事项,如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有限公共资源的配置、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行业垄断性企业的市场准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设定特许的其他事项。
【认可】认可适用于行政机关通过考试、考核方式确定为公众提供服务、直接关系公共利益并且要求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特殊技能的行政相对人的资格、资质。
【核准】核准适用于行政机关依据技术标准、经济技术规范审核、认定的事项,如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的设计、建造、安装和使用,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特定产品、物品的检验、检疫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核准的其他事项。
【登记】登记适用于确立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事项,如个人、企业或其他组织的特定主体、资格、特定身份的事项。
【行政许可的设定】是指不同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包括法律对行政许可的设定、行政法规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地方性法规对行政许可的设定、部门规章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是指有权适用行政许可的主体。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包括: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法接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其他行政机关等。
【行政许可的一般程序】一般程序是行政许可的基本程序,具有程序完整、适用广泛的特点。一般程序主要有以下步骤: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变更与延展。有法定情形的,还应经过听证程序。
【行政许可的特别程序】是指一般程序以外的行政许可的程序。包括特许程序、认可程序、核准程序和登记程序等。
❺ 什么是有效的前置审批许可证件
1、营业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在办理登记注册前必须依法经过批准。这类经营项目即为前置许可项目,一般关系到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
2、营业范围中含有前置许可项目,未办照的,应当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凭工商部门出具的《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有关申请材料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许可手续;已办照、拟增加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营业执照及有关申请材料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许可手续。在取得前置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后,再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设立登记或营业范围变更登记),经工商部门登记核准后方可经营。
3、例如,经营餐饮业,应当取得食品药品主管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从事食品销售,应当先取得工商部门核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从事食品生产,应当先取得质监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应先取得文化部门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经营旅馆业的,必须先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❻ 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区别是什么
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行使的一项重要权力,它涉及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行政权力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的关系,涉及行政权力的配置及运作方式等诸多问题。行政许可法将“行政许可”界定为: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一般而言,行政许可具有以下特征: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管理性的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对社会实施的外部管理行为。行政许可是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产生的行政行为,无申请则不产生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准予行政相关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是指在统一公布的行政许可项目之外的行政审批事项。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是指由行政机关及具有行政执法权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实施的,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等确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外的审批事项。即不属于行政许可法调整的行政审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主要包括行政机关内部审批(即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政府行使产权人对有关资产管理的审批、政府财政优惠待遇审批(主要是政府基金使用、税费减免、进入政府产业园区等事项)、授予荣誉称号审批和宗教民族政策性事项审批等
❼ 批准、核准和备案三者各是指什么,有什么区别
批准:是指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有关文件,对相对人从事某种行为、申请某种权利或资格等进行具有限制性管理的行为。
审批有三个基本要素:一是指标额度限制;二是审批机关有选择决定权;三是一般都是终审。审批最主要特点是审批机关有选择决定权,即使符合规定的条件,也可以不批准。
核准:是指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有关文件,对相对人从事某种行为,申请某种权利或资格等,依法进行确认的行为。因此,在批准相对人的申请时,只是按照有关条件进行确认。只要符合条件,一般都予以准许。核准的条件都比较明确具体,便于确认。
备案:是指相对人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相关性文件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告制定的或完成的事项的行为。
批准、核准和备案三者的区别是:
1、适用的范围不同。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核准制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备案制适用于企业投资中的中小项目。
2、审核的内容不同。审核制是对投资项目的全方位审批;核准制只是政府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不负责考虑企业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资金来源、经济效益的因素。
3、程序环节不同。审批制一般要经过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等多个环节,核准制和备案制只有项目申请核准或者备案一个环节。
(7)审批许可扩展阅读:
审批、核准和备案统称项目立项,是立项的三种形式,具体采用哪一种形式立项是根据项目及实施单位的性质、资金来源等因素决定的。行政审批即行政许可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征:
1、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为。以申请为起始,无申请即无许可。
2、行政许可是管理性行为。主要体现为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的单方面性。不具有管理性特征的行为,即使冠以审批、登记的名称,也不属于行政许可。
3、行政许可是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外部行为。行政机关对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对机关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则属于内部管理行为,不属于行政许可。
4、行政许可是准予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实施行政许可的结果是,相对人获得了人事特定活动的权利或者资格。
❽ 行政许可与非行政许可审批的区别
1、行政许可,即通常说的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征:
(1)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为。以申请为起始,无申请即无许可。
(2)行政许可是管理性行为。主要体现为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的单方面性。不具有管理性特征的行为,即使冠以审批、登记的名称,也不属于行政许可。
(3)行政许可是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外部行为。行政机关对其他
❾ 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的区别是什么
1、行政许可,即通常说的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征:
(1)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为。
(2)行政许可是管理性行为。
(3)行政许可是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外部行为。
(4)行政许可是准予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2、审批:是指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有关文件,对相对人从事某种行为、申请某种权利或资格等进行具有限制性管理的行为。
审批有三个基本要素:一是指标额度限制;二是审批机关有选择决定权;三是一般都是终审。
审批最主要特点是审批机关有选择决定权,即使符合规定的条件,也可以不批准。
❿ 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核准之间的关系与区别是什么
1、行政许可,即通常说的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2、行政审批:是指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有关文件,对相对人从事某种行为、申请某种权利或资格等进行具有限制性管理的行为。
3、核准:是指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有关文件,对相对人从事某种行为,申请某种权利或资格等,依法进行确认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