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生产许可
『壹』 化妆品卫生许可证的标志是什么
食药妆是食品、药品、化妆品的简称。这三种产品的生产企业统一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管理,食药总局对生产企业经过审核验厂合格后,分别颁发不同的生产许可证。针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许可证号是食药妆准字XXX号。
“卫妆准字”是化妆品监管责任转移钱使用的文号形式,化妆品监管由卫生部转移到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相应地变成了“食药妆准字”的文号形式。
(1)化妆品生产许可扩展阅读:
《食品安全法》
第二十九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和流通的许可;农民个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有关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
『贰』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号和批准文号一样吗
不一样,生产许可证号是国家部门给予的生产许可。批号一般来说生产厂家可自定。
首先要打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选化妆品,再点化妆品查询
『叁』 特殊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怎么办
特殊化妆品生产许可证需要到轻工发证办会同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协会组成化妆品小组申请办理。
根据《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第九条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与审批程序:
(一)企业申请产品生产许可证,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轻工业厅、局(总公司)和地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机构加盖公章,由轻工业厅、局(总公司)统一上报。
(二)申报企业属新投产、新转产不足半年时间者,持当地省级及计划单列市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证明,可准予申报。
(三)申报企业投产、转产时间超过半年者,由当地省级及计划单列市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按查处生产和销售无生产许可证产品的有关文件规定处罚后,持罚款单和证明,可准予申报。
(四)审查企业质量体系,由轻工发证办组织审查小组或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轻工业厅、局(总公司)会同地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机构组成审查小组按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负责对企业的质量体系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期限内抽封样品,填写检测样品封样登记表,同时通知企业在规定日期内将样品送有关检测单位。对企业的质量体系"轻工发证办"保留不超过30%的抽查权。
(五)考核产品质量。检测单位收到样品后,在规定时间内按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完成产品质量测试判定,将测试报告及时寄申请企业,同时将测试结果汇总后送"轻工发证办"和有关省、市轻工业厅、局(总公司)各一份。
(六)汇总上报。轻工业厅、局(总公司)将产品质量测试和企业质量体系审查结果填在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审查结果汇总表(见附件五)上,连同企业的质量体系审查结论表(见附件四)原始资料及企业申请书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内寄"轻工发证办"。
(七)审核发证。"轻工发证办"根据审查结果,对符合发证条件的经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编号发证,同时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统一公布。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从产品测试报告发出之日起或质量体系审查不合格通知之日起,允许企业进行一般不超过半年时间的整改,再次提出申请,第二次审查仍不合格者,取消申请资格。
(八)经济联合体中的企业,化妆品使用同一种商标和厂名的,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由龙头厂提出(写明各分厂名称)或分别由联合体各厂提出。中国轻工总会将对经济联合体中所有厂点均要进行检查,全部厂点符合本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件的,生产许可证发给龙头厂或分别发给联合体中各企业。
如联合企业中使用不同商标和厂名的单位,必须单独提出申请书,经检查评审符合规定条件的,分别发给生产许可证。未经检查合格的联营厂、分厂均不得擅自使用龙头厂的生产许可证。
(3)化妆品生产许可扩展阅读: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第十五条 对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注销并收回其生产许可 证。由"轻工发证办"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备案。
(一) 粗制滥造,降低产品质量;
(二) 经复查,不符合本细则第八条规定条件的;
(三) 将生产许可证转让其它企业使用的,或未经审查批准自行给联营厂使用的;
(四) 企业持有生产许可证的产品,不再生产时。
『肆』 化妆品都要有生产许可证吗
所有的化妆品都需要生产许可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有明确的规定。
『伍』 化妆品包装没有蓝色Qs生产许可标志 这样的能用吗
可以用。
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显示,自2017年7月1日起生产的化妆品必须使用标注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信息的新的包装标识。
化妆品自2005年9月被纳入“QS”认证行列,“两证合一”之后产品不再标注该QS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
化妆品生产企业原有包装标识可以使用到2017年6月30日,此前使用原包装标识生产的化妆品,在保质期内可以继续销售。
(5)化妆品生产许可扩展阅读:
2005年9月,化妆品被纳入“QS”认证行列。2015年12月起,食药监启动新版《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换发工作,原《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合二为一成新版《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QS”标志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新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证面信息包括了经营者基本信息、发证机关、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同时,该许可证使用了社会信用代码登记制,增加了二维扫描码,可查防伪功能、查询化妆品生产者基本信息。
新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变为5年。与以前不同的是,新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还将牙膏的生产纳入监管范畴。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化妆品生产企业一律不得生产。
『陆』 如何生产化妆品许可证
申请《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并不容易,佛山创诺作为化妆品企业,如果您的证件正面临着即将届满,请必须至少提前半年时间申请和整改。
『柒』 化妆品外包装可以不要生产许可 QS标示吗
是的。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自2013年提出“两证合一”,到2015年3月出台“征求意见稿”,再到2015年12月发布第265号实施公告,CFDA主张的“化妆品生产许可”制度历时两年之后落地了,而推行这一制度的关键一环即是——“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即化妆品企业要将原来的两证(“化妆品生产行政许可证”与“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证”)换成一张“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新证)。换证之后,监管部门将对化妆品企业施行监管新思路,进一步落实化妆品的生产许可制度,为化妆品行业的GMP之路打好基础。”
CFDA明确要求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企业应当取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该证有效期为5年,式样由国家食药监总局统一制定。
已获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放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其许可证有效期自动顺延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自2016年1月1日起,凡新开办化妆品生产企业,可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的要求,组织对企业进行审核,达到要求的核发《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对2016年底《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尚未到期的化妆品生产企业,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企业进行审核,达到要求的换发新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7)化妆品生产许可扩展阅读:
按照新规,2017年7月1日起生产的化妆品必须使用标注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信息的新的包装标识,新的包装标示不再使用‘QS’标志,此前使用原包装标示生产的化妆品,在保质期内可以继续使用。所有以后消费者购买产品一定要看清楚包装,如果以后购买的化妆品日期是2017年的,而包装不是新包装的就要留个心眼了。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日常选购国产化妆品时,注意检查产品外包装有无卫生许可证号(生产许可证号);选择进口化妆品时,应注意检查有无中文标签标明进口商名称、联系方式、产品用途、使用方法、保存条件、使用期限和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
化妆品不良反应是指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正常使用化妆品所引起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的病变,以及人体局部或全身性的损害。
不包括生产、职业性接触化妆品及其原料和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所引起的病变或者损害。如使用化妆品后皮肤出现红斑、丘疹、水肿、脱屑、色素异常、皮肤干燥、瘙痒、刺痛等疑似化妆品引起的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前往医院就医,必要时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