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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许可证办法

发布时间: 2020-11-30 00:46:42

Ⅰ 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等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对28类食品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 以下28类产品需要办理QS认证 1、粮食加工品:小麦粉、大米、挂面、其他粮食加工品 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食用油脂制品[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食用动物油脂 3、调味品:酱油、食醋、味精、鸡精调味料、酱类、调味料产品 4、肉制品:肉制品(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发酵肉制品) 5、乳制品:乳制品、乳粉、其他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 6、饮料:饮用水类、碳酸饮料类、茶饮料类、果汁及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固体饮料类、其他饮料类] 7、方便食品 8、饼干:饼干 9、罐头:罐头 10、冷冻饮品 11、速冻食品 12、薯类和膨化食品 13、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制品)、果冻 14、茶叶及相关制品、含茶制品和代用茶 15、酒类:白酒、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其他酒 16、蔬菜制品:酱腌菜、蔬菜干制品、食用菌制品、其他蔬菜制品 17、水果制品:蜜饯、水果制品 18、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19、蛋制品 20、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 21、食糖 22、水产制品:水产加工品、其他水产加工品(水产调味品、水生动物油脂及制品、风味鱼制品、生食水产品、水产深加工品) 23、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糖(葡萄糖、饴糖、麦芽糖、异构化糖等) 24、糕点: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25、豆制品 26、蜂产品:蜂产品[蜂蜜、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蜂花粉、蜂产品制品] 27、特殊膳食食品: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婴幼儿配方谷粉、其他配方谷粉) 28、其他食品

Ⅱ 食品生产许可证QS怎么办理

食品生产许可证不是QS证了,现在改为SC证了,是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根据《食品生 产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 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 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 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 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 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 下列材料: (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 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四)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五)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 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 件。 第十四条申请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许可,还应当提交 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相关注册和备案文件。

Ⅲ 食品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怎么处罚

第八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未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
(二)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三)制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未依照本法规定备案;
(四)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销售食品或者清理库存食品;
(五)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六)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七)安排患有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Ⅳ 如何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

先到当地质量监督局咨询一下,他们会告诉你具体步骤。先准备申报材料,这事儿也有点麻烦,最好找一个懂技术的人先做做,再拿去给他们看,按他们要求改好提交上去,等着他们现场审查。

Ⅳ 个人如何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

一、申请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经营者)及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身份证;

4、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

5、经营场所布局流程图;

6、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7、餐饮服务安全承诺书,注:现场填写,经营餐饮类的,且经营场所小于50平方(包含50平方)需要提供;

8、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如果本人来办理,就不需要提供)。

二、格式要求:

1、申请材料应当按照申请书格式要求,使用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准确、规范、完整填写申请事项相关内容。申请材料可以打印,但签字必须由本人书写、不得打印。用A4纸(图纸除外)打印或复印好后,用抽杆夹装好,不打孔、不装订;申请书一式两份。

2、申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社会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住所等填写内容应当与营业执照一致,所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类别应当在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内,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限内。

3、申证产品的类别编号、类别名称及品种明细应当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填写。

4、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生产检验设施设备根据食品生产相关细则配置。

5、申请材料为复印件的,申请人应在提交的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署姓名和日期;申请材料每一页应加盖公章。

6、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封面、申请人声明,应在申请人名称处或每张右下角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7、申请人材料真实性声明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须提供法人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注: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由法定代表人签名,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由负责人签名;不得由非本单位人员及中介机构代办)。

拓展资料: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Ⅵ 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需要什么资料

按照规定要求填写《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到所在市(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领取)两份;企业营业热照、食品卫生许可证、企业代码证(复印件)一份;不需办理代码证书的,提供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企业生产场所布局图一份;生产企业工艺流程图(标注有关键设备和参数)一份;
企业质量管理文件一份;如产品执行企业标准,还应提供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一份;申请表中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封面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复印的印章无效。
另外,费用大体如下
根据《财务部、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等收费项目归属部门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2]19号)的规定,《食品生产许可证》收费包括审查费(含证书费、差旅费和资料费)、产品质量检验费和公告费。《食品生产许可证》收费包括审查费和公告费上缴中央国库,实行预算管理。 .
审查费:每个企业2200元,同一次审查时每增加一个申证单元增收440元。审查费由企业在申请时向受理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交付。
公告费:每个申证单元收取400元。公告费由企业在申请时向受理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交付。
产品质量检验费:由企业按照《国家物价局、财政部门关于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1992]价费字496号)中关于产品检验收费标准和办法的规定向检验单位交付。省级物价部门根据上述规定及本省情况,重新核定了检验收费标准的,可以按照省级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实行委托检验的,根据合同双方约定的条款执行。

Ⅶ 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程序有哪些要注意哪些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食品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及相关产品审查细则等的具体要求,企业要想获得QS许可证,一定要尽早完善和准备好下列文件资料: 1.有效期内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3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份 3.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份。(换证申请);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资人的资格证明或身份证复印3份。 5.经备案的企业标准.(无国家标准企业采用的企业标准) 6.生产加工场所有关情况、平面图(标尺寸、面积等主要参数)及其有权使用证明材料各3份。(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或租赁合同) 7.周围环境平面图3份。 8.各功能间布局图复印件3份(标尺寸、面积等主要参数)。 9.设备布局图3份。 10.工艺流程图(附关键参数说明)3份 11.治理结构图3份 12.当地环保部门核发的符合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环境影响批复及验收报告或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13.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原始记录、产品比对实验报告、委托检验协议及报告。 14.产品使用说明书或产品标签; 15.各项质量安全产管理制度文本及清单; 16.生产设备、检验设备清单及有权使用证明(购买凭据、合同或企业自我承诺书); 17.现行有效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清单及文本; 18.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各种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 19.原辅材料、包装材料、食品添加剂等产品供应商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合格检验证明或报告; 20.申请书格式文本(自行下载) 21.各项企业质量安全记录(与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相对应) 22.其它相关证明文件(如:员工健康证、检验员证等) 以上是一些必备的文件资料,具体核查时还要查阅子文件以及与现场核对进行详细考核和评比,仅靠经验和关系以及侥幸心理的时代已经结束,只有用实事求是的态度,积极投入,认真落实才是获得生产许可证的根本保证。

Ⅷ 食品生产许可证QS怎么办理

食品生产许可证不是QS证了,现在改为SC证了,是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根据《食品生

产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

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

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

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

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

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

下列材料:

(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

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四)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五)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

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

件。

第十四条申请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许可,还应当提交

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相关注册和备案文件。

Ⅸ 如何申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在哪个部门办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公布并于2015年10月1日实行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第十一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按照以下食品类别提出: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可以根据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对食品类别进行调整。第十二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三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四)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五)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第十四条申请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许可,还应当提交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相关注册和备案文件。第十五条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应当具备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者设施、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第十六条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书;(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和生产加工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四)食品添加剂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及布局图;(五)食品添加剂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等保证食品添加剂安全的规章制度。第六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因此,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该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具体来说,也就是市局或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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