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消防许可证
『壹』 自主创业很无奈:消防许可证不给办理怎么办
消防许可证是属于行政许可范围,只要满足条件都要办理,如果行政机关不办理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五条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原则。
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未经申请人同意,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参与专家评审等的人员不得披露申请人提交的商业秘密、未披露信息或者保密商务信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安全、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行政机关依法公开申请人前述信息的,允许申请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任何人。
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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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行政诉讼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贰』 消防许可证办理具体流程..怎么做
这个不超过300平米的直接在当地网上办事大厅办理消防开业检查即可内。超过的在当地行政容审批中心的消防窗口办理的按照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四)消防设计文件;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当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20日内出具书面审核意见。但是依照本规定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审核时间内。
『叁』 什么情况下要办消防许可证,应该到哪个部门办理怎么办理
1、宾馆要办的是公众聚集场所开始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2、具体的办理程序按《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执行
3、大概的过程是:申请,消防审查材料,现场检查,发证
4、条件和材料主要是:1)建筑是消防验收合格的
2)现场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3)制订了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
4)有经过培训的员工,消防控制室人员持证上岗
5)法人证明材料和单位工商执照什么的
『肆』 河南安阳消防许可证怎么办
办理消防许可证的流程及所需资料时间费用
(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具有文化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酒吧;
(三)舞厅、卡拉 ok 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四)洗浴中心场所;
(五)室内游艺、游乐场所;
申办材料:
(一)应填写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审批表;
(二)凡新建场所要出示《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三)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照明灯等消防产品应出示该产品消防合格证;
(四)可燃装修进行
(五)其他公共娱乐场所。
基本步骤总结:第一步,提交《消防安全许可证申请表》第二步,将填写好的《消防安全许可证申请表》送至主管单位进行审核。第三步,审核通过后由主管单位派工作人员进行所申请场所的实地考察。 第四步,考察通过后申请公司就可以交钱领取消防证了。
『伍』 网上怎么办消防证
消防证一般指消防许可证
凡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场所,申办消防安全许可证时,建筑面积 2000 平方米 (不含 2000 平方米 )以下的三日内办理完毕,建筑面积 2000 平方米 以上的五日内办理完毕。
范围
一、办理消防安全许可证的范围
(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具有文化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酒吧;
(三)舞厅、卡拉 ok 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四)洗浴中心场所;
(五)室内游艺、游乐场所;
(六)其他公共娱乐场所。
审批范围及签发
(一)建筑面积 2000 平方米 (不含有 2000 平方米 )以下的公共娱乐场所,由当地消防科(大队)负责审核发放消防安全许可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除外。
(二)建筑面积超过 2000 平方米 以上的,由支队负责审核发放消防安全许可证。
申办材料:
(一)应填写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审批表;
(二)凡新建场所要出示《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三)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照明灯等消防产品应出示该产品消防合格证;
(四)可燃装修进行阻燃处理时要出示检验报告及消防产品合格证;
(五)具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场所出示检测合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六)洗浴场所应出示锅炉产品检验合格证;
(七)歌舞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不得超过核定人数。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1]》发放程序
1. 申报单位出具申请报告,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领取《公安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申报表》。
2. 填写好《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申报表》,申报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将填写好的申报表和申请报告送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支队所管辖的重点单位直接送支队防火处)。
3. 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接到申请单位的报告和《申报表》后 7 天内,派分管参谋进行现扬勘察,按审核内容进行审核,合格的,各县(市)市由分管参谋签署意见,交大队主管领导审批并加盖公章,按规定收取办证费,然后由大队内勤负责填发《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
4. 支队防火处在接到城市各区消防大队审核的(申报表)和有关资料后 10 天内,即派分管参谋进行勘察、审核合格的,签署审核意见,报防火处长,支队主管领导审批,并加盖公章,按规定收取办证费,然后由防火处内勤负责填发《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
5. 审核内容:( 1 )有符合安全要求的环境和场所;( 2 )有经过消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 3 )有健全的消防安全组织和制度。
『陆』 消防许可证怎么办理
公安部第107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第八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本人注:可上当地消防部门门户网站下载)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
对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安全检查的申请,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受理。
第九条 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合格;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场所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六)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第十五条 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营业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柒』 怎么办理消防许可证
消防证办理所需资料
1.填写《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100平方米以下的场所先到当地派出
所加意见后交来,100平方米以上场所直接交来。
2.面申办报告(请用墨水笔填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未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新开办企业需提供到工商领取的《企业名称预先登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4.场地室内平面图、四置图(场地室外前后左右四周配置平图,即室外平面图)。
5.场地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及租赁协议。
6.提交企业消防制度,灭火、疏散预案(自行制定)。
7.属住宅、宅基地的场所请先到规划部门申办改变使用性质后再行申报。
『捌』 消防许可证怎么办
北京数字化审图与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经验谈
一、2019北京数字化审图与施工许可证新政得以全面落实。
1.审图新政策: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筒政放权”的改革精神,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改革的意见》(市规划国土发〔2018]69号)中的相关要求,现在我市全面推行施工图多审合一改革,具体实施意见如下:通过施工图多审合一改革,实现“一套标准、一家机构、一次审查、一个结果、多方监督”的改革目标,并逐步实施数字化审图和政府购买服务,减少审批部门,缩短审查周期,确保审查质量。
2.施工许可证新政策:为了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最新部署和要求,切实保障社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选择施工、监理企业的自主权,加快施工许可审批的办理,市住建委今日发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直接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通知》。
二、办理流程注意事项:
1.无论是数字化审图与施工许可证办理必须保证房产证的真实性和全面性18513753510。
1)必须保证房产证使用性质和现申报使用性质相同
2)没有房产证的项目如乡产权现在是申报不的
2)如果是共有产权,必须全部产权方全部出具各自房产证
3)房产证办理过程要原件扫描,与以前对房产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要求有所区别,这样更好的保证了产权的真实性。
2.设计图纸不要违反强条,虽然是网上图纸上传,但是这并不等于审图公司对图纸要求的放松。图纸设计不要光考虑满足设计规范要求,还要考虑到施工是否可以实施。报审图纸将来是电子存档与验收相关联,所以图纸要和现场完全统一。这也解决了以前二次装修图纸审核与消防验收脱节的问题。
3.图纸审核中对于改变主体结构这一块相当严格,能不动的尽量就不要动,如结构墙体剔凿、新增外挂楼梯等。不然后果很严重还需要办理相关手续,这样既浪费时间又具有不可控风险。
4.网上申报表格填写一定要认真,不懂怎么填写的要向窗口多咨询,以免填写错误。网上要求填写的准确的数据资料,在填写前最好找到项目所在大楼的原大厦规划证和原大厦消防验收合格证作为依据。
5.在办理施工许可证阶段现场必须留出作业面并保证无提前施工。有很多业主为了加快时间,没等到施工许可办下来就开始要求施工单位动工,这种想法是错误的。简政放权是为了方便市场节约资源,但并不等于让你随意而行。
6.对于面积大于300平米、施工合同金额不大于30万而且还必须办理消防验收的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前要咨询建委窗口,因为北京对于合同金额小于30万的项目,按照便民措施是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的,但是要获得消防验收合格证没有施工许可是办理不了的。遇到这种情况要咨询当地建委,看每个区政策各自要求。
7. 新政策对于办理二次装修改造项目施工许可证不在要求合同备案、造价咨询、监理公司这一块。本人认为这一块改革绝对是一大进步,为业主节约大量了时间和金钱
『玖』 餐厅 开业需要的消防许可证 怎么办理啊
根据公安部第107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第八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内投入使用容、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注:可上当地消防部门门户网站下载)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
第十五条 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营业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