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区别
① 无效代理和表见代理的区别
一、基本概念
无权代理包括狭义的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然没有代理权,但因为被代理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得善意相对人客观上有充分理由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表面特征。简言之,即本来没有代理权,但表面上却足以使人相信其有代理权且按照有代理权对待的行为。
狭义的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不具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包括未经授权的代理,超越代理权的代理。且且其无权代理行为也不可能使相对人信赖其有代理权。因此,狭义的无权代理也可以称为“纯粹的无权代理”。
二、发生原因不同
表见代理的发生系由于被代理人的原因。狭义无权代理的发生系由无权代理人所致。
三、构成不同
无权代理,客观上没有足以使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由,且立足于保护代理人的利益。表见代理,客观上具有足以使得第三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宜,且立足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四、法律效果不同
狭义无权代理的情况下,本人享有追认权。然而狭义无权代理必须经过本人追认才能够产生效力;如若未经本人追认,本人则对无权代理行为不承担责任。因此,我们可以认为无权代理行为能否发生效力从根本上取决本人是否追认。然而,在表见代理的情况下,无权代理行为则不需要经过本人的追认就可以产生效力。所以,当无权代理行为符合表见代理的条件,本人就不再享有追认权。因此,无权代理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被代理人追认而确定有效,被代理人的拒绝而绝对无效。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五、本人是否有权否认无权代理的效果
狭义的无权代理,被代理人可以否认无权代理的效果。表见代理中,本人不得享有追认权。也就是说,只要相对人提出符合表见代理的要件、主张表见代理的效力的时候,根本不考虑本人是否追认的问题。本人即使不追认,也不会影响表见代理的构成。如果本人认为表见代理对自己有利,可以坚持合同的效力。一旦本人享有追认权,就意味着本人享有不予追认的权利。这样一来,就必须承认本人的否认权,从而将否定表见代理的效力。
由此可以看出,表见代理和无权代理两个名词概念可以从基本概念、发生原因、构成条件、法律效果以及本人是否有权否认无权代理以上五方面进行区分与使用。需要注意的是,无权代理包括狭义的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在日常生活中,希望大家对于二者的理解与使用不要再混淆了哦。
② 如何区分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
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的名义所实施的代理。无权代理包括专狭义的属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狭义的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也没有使他人足以相信其有代理权的客观事实,行为人以本人名义而实施的代理。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无代理权而以本人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行为,但有足以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善意相对人与行为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该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的根本区别是:表见代理的,第三人有合理理由信赖代理人有代理权。无权代理的,第三人没有合理理由信赖代理人有代理权。(中间有卡顿,可剪辑)
③ 表见代理与无权代理的区别详解
一、构成要件不同
1、无权代理的构成要件
(1)行为人所实施的法律行为符合代理行为的表面特征,即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意思表示;
(2)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即属于自始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已终止三种情况;
(3)行为人与第三人所为行为不是违法行为。
2、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1)客观上存在使善意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拥有代理权的理由;
(2)第三人善意且无过失,即第三人无从知道无权代理人不具有代理权;
(3)无权代理人与第三人所为的法律行为,符合法律行为的一般有效要件和代理行为的表面特征。
二、法律效果不同
1、无权代理的法律效果:
(1)无权代理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形:
(a)本人追认。《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
(b)视为本人同意。《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自己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2)无权代理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形:
在不存在本人追认或不存在视为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无权代理为无效民事行为,应当按有关无效民事行为的规则来处理。
2、表见代理的法律效果
(1)如第三人主张表见代理,则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被代理人承担该法律后果后,有权向代理人主张损害赔偿。
(2)如第三人主张无权代理,表见代理在没有代理权这一实质特征上同于无权代理,按照有关无效民事行为的规则来处理。注意领会第三人主张表见代理,本人予以否认的,由本人举证,如举证不能,表见代理成立。
拓展资料:
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不具有代理权所实施的代理行为。无权代理包括根本未经授权的代理,超越代理权的代理及代理权已终止的代理,广义无权代理包括表见代理,此处采狭义。
表见代理是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基于此项信赖与无权代理人进行交易,由此造成的法律效果强行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
参考资料:表见代理_网络
无权代理_网络
④ 表见代理与无权代理的区别
无权代理是抄指行为人没有代袭理权而以他人的名义所实施的代理。无权代理包括狭义的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狭义的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也没有使他人足以相信其有代理权的客观事实,行为人以本人名义而实施的代理。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无代理权而以本人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行为,但有足以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善意相对人与行为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该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的根本区别是:表见代理的,第三人有合理理由信赖代理人有代理权。无权代理的,第三人没有合理理由信赖代理人有代理权。(中间有卡顿,可剪辑)
⑤ 表见代理与一般的无权代理的区别
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的名义所实施的代理。版无权代理包括狭义的无权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狭义的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也没有使他人足以相信其有代理权的客观事实,行为人以本人名义而实施的代理。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无代理权而以本人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行为,但有足以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善意相对人与行为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该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的根本区别是:表见代理的,第三人有合理理由信赖代理人有代理权。无权代理的,第三人没有合理理由信赖代理人有代理权。(中间有卡顿,可剪辑)
⑥ 什么是表见代理表见代理与无权代理的区别是什么
无权代自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的名义所实施的代理。无权代理包括狭义的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狭义的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也没有使他人足以相信其有代理权的客观事实,行为人以本人名义而实施的代理。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无代理权而以本人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行为,但有足以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善意相对人与行为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该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的根本区别是:表见代理的,第三人有合理理由信赖代理人有代理权。无权代理的,第三人没有合理理由信赖代理人有代理权。(中间有卡顿,可剪辑)
⑦ 表见代理和狭义无权代理有什么区别呢
无权代理,分抄为狭义无袭权代理和表见代理,
1、狭义无权代理,就比如朋友张三看到一样好东西,擅自替李四订了合同,说李四要买,如果李四追认了,那么合同就有效,如果李四不予追认,合同就无效
2、表见代理,比如张三是甲企业业务员,一直与乙企业从事业务往来,但是后来张三跳槽了,却依然以甲企业业务员的身份和乙企业订立了合同(合同的盖章等,需要满足),这就属于表见代理,不论甲企业愿意不愿意,都要履行该合同,
⑧ 简述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区别与联系。
无权代理分为广义的无权代理和狭义的无权代理。广义的无权代理包括表见代理和狭义的无权代理。狭义的无权代理,是表见代理以外的欠缺代理权的代理。所谓表见代理,是指在无权代理的场合,如果善意相对人客观上有正当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从而与其发生民事行为,则该民事行为的效果直接由被代理
人承担。
一、表见代理与狭义无权代理的联系
狭义的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具有一定的联系,表现在:一方面,表见代理主要是因为无权代理行为而产生的,它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所从事的无权代理行为,表见代理仍然属于广义上的无权代理。另一方面,无论是狭义的无权代理,还是表见代理、无权代理人从事的无权代理行为都可能给本人造成损害,无权代理人应当向本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不能因为狭义的无权代理已转化为表见代理就免除无权代理人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二、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的主要区别
第一、构成要件不同。尽管表见代理属于广义的无权代理,但其构成要件不同于狭义的无权代理。狭义的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根本无代理权而从事代理行为,且其无权代理行为也不可能使相对人信赖其有代理权。因此,狭义无权代理也可以称为“纯粹的无权代理”。而在表见代理的情况下,无权代理人所从事的无权
代理行为,使善意相对人有正当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
第二、法律效果不同。在狭义无权代理的情况下,本人享有追认权。狭义无权代理行为必须经过本人追认,才能对本人产生效力;如未经过本人追认,本
人对该无权代理行为不承担责任。因此,无权代理行为能否发生效力根本上取决于本人是否追认。在本人没有正式追认之前,无权代理行为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的状态。正是从这个意义上,狭义无权代理行为在性质上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而在表见代理的情况下,无权代理行为无需经过本人的追认就可以直接对本人发生效力。
因此,一旦无权代理行为符合表见代理的要件,则本人便不享有追认权,即便该无权代理行为违反了本人的意志或利益,本人也不能否认该行为对其产生的拘束力,必须对之承担责任,因此,表见代理不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
第三、本人是否有权否认无权代理的效果。只要相对人提出符合表见代理的要件、主张表见代理的效力时,根本不考虑本人是否追认的问题。本人即使不追认,也
不影响表见代理的构成。如果本人认为表见代理对自己有利,可以坚持合同的效力,但很难说这是一个追认权的行使问题。因为一旦认为本人享有追认权,就意味着本人享有不予追认的权利。这样,就必须承认本人的否认权,从而将否定了表见代理的效力,表见代理与狭义无权代理也将发生混淆。
⑨ 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区别是什么
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的名义所实施的代理。无权代理包括狭义的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狭义的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也没有使他人足以相信其有代理权的客观事实,行为人以本人名义而实施的代理。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无代理权而以本人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行为,但有足以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善意相对人与行为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该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的根本区别是:表见代理的,第三人有合理理由信赖代理人有代理权。无权代理的,第三人没有合理理由信赖代理人有代理权。(中间有卡顿,可剪辑)
⑩ 利用例子说明表见代理对无权代理的区别
首先表见代理其实是广义上的无权代理的一种。
而表见代理和狭义的无权代理的区别则在于:被代理人是否需要为代理的民事行为承受结果。
举个例而言:A是B的心理医生,但是因为B是自闭症患者。无法与人沟通,自然也就无法授权合法的代理人。同时A与B又非血缘关系,所以这时A出庭作为代理。其实就是一种广义上的无权代理,但是由于A与B有着这种特殊的医患关系。第三方可以认可其的代理职能的情况下,A就是B的表见代理。如果第三方不认可的话,A则是B的无权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