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预售许可证
㈠ 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要交什么资料,怎么办理
一、申请材料: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主管部门制式表;
营业执照,原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土地使用权证书,原件;
施工许可证,原件;
建设工程投资达到25%以上,以完成基础工程的证明并需要工程形象进度符合规定的现场照片,各地要求不一致,我所在地为多层要求2层以上,高层要求5层以上,请咨询当地主管部门。
商品房预售方案,一房一价备案;
预售款监管协议及专用帐户开户证明;
土地上无房屋或有房屋未办理房产证的具结书;原房屋办理权属登记的需提供注销证明;
施工合同及进度说明;
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设置抵押的,抵押权人同意办理预售的书面意见及初始登记前解除抵押的书面保证;
预测绘报告;
业主临时公约;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管理用房配置情况说明书。
二、流程:
申请人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所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材料上报县建设局。
建设局进行审核和现场查勘,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于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许可证书。
三、备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 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 和竣工交付日期;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㈡ 办理预售许可证的流程有哪些知道的说下!
你问的这个问题好像比较专业哦,这个一般是开发商需要办理的一些手续吧?对于我们普通老百姓来说,关系不是很大呢。不过你算是找对人了,我就是从事这个行业的,所以比较熟悉这个流程,自己也跑过这方面的业务,下面就具体说说吧。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可申请提前发放)所需材料名称如下: 1、申请项目批文 2、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土地使用权证 4、征地红线图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施工许可证 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8、施工计划书 9、建筑总平面图 10、商品房预售项目统一标识 11、预售款监管协议 12、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确认证明 13、白蚁防治合同 (拍卖地由国土部门负责 )建设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职能 窗口(1):规划局窗口。负责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窗口(2):勘察设计管理科窗口。负责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申报材料初审。 窗口(3):墙改办窗口。负责办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窗口(4):人防办窗口。负责办理民用建筑不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时使用人民防空工程审批、人防工程(含通信、警报设施)的拆除批准。 窗口(5):文物管理窗口。负责办理国家、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建设项目立项审核、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基本建设工程施工前文物调查、勘探发掘审核、审批。 窗口(6):有形建设市场窗口。负责办理建筑工程交易入场登记、缴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窗口(7):建管处窗口。负责办理报建 、核发施工许可证窗口(8):定额站窗口。负责办理计价标准核定、建设工程价格审核窗口(9):招标办窗口。负责办理招标资格与备案、施工合同备案窗口(10):安监站窗口。负责办理安全措施备案窗口(11):质监站窗口。委托质量监督、建设工程竣工备案窗口(12):测量队窗口。测量放线 窗口(13):装修装饰管理办公室窗口。装修装饰施工企业资质证申报、建筑(装饰)工程报建登记备案、装修装饰工程招投标审批、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监督、建筑装饰工程定额测定、建筑(装饰)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备案、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窗口(14):档案馆窗口。签订《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发放《建设工程档案合格文件》 窗口(15):拆迁管理办公室窗口。审核申办房屋拆迁许可证、办理房屋拆迁资格证窗口(16):房产局窗口。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须知、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核须知、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须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须知、申请集资、合作建房须知、廉租住房承租审批窗口(17):公用事业局窗口。燃气设施安全距离范围内施工许可、液化石油气储罐站建设审批、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以及设施经营网点的审批窗口(18):市政园林管理局窗口。市政工程施工许可、城市污水排水许可、向城市排水管道加压排放污废水审批、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砍伐城市树木的审批、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核、城市街道两侧或公共场所临时堆放物料、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核、城市主要街道的临街建筑进行外部装修、搭建审核、城市主要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设置商亭、固定摊点、电话亭、大排档审核、因特殊原因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改动、迁移市政设施审批、新建、改(扩)建各种管线、杆(塔)线,地面设备,建(构)筑物等审批、利用道路、桥涵、杆塔等设施设置广告标语、安装线路和设备等审批、占用车行道、人行道做临时停车场审批、因建设工程需要迁建、改建城市道路、排水、照明等市政设施审批、市政园林施工企业资质等级项目。 (19)收费窗口。负责收取建设行政事业性费用。 以上就是办理预售许可证的流程的详细分享,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另外,提醒下:在房屋管理局相关部门办理完有关手续后,要将相关电子信息及文本资料传输、移交房屋管理局产权市场处,以保证商品房电子合同签约系统正常进行。满意请点赞!
㈢ 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办理需要哪些条件
一、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②、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③、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④、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城市商品房预售售管理办法》第五条与《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内容相同;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申报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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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预售许可证怎么办理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办理
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初审——审核——发证——公示
1、申请:开发企业向市场股提交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书;
2、受理:市场股出具受理通知书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材料;
3、初审:市场股初审开发企业提交的资料;
4、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后做出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对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
5、发证:由主要领导签发后送达;
6、公示。
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土地使用权证;
3、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4、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达25%的比例;
5、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6、商品房预售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 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7、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8、物业管理合同。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
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到县房产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办事流程:受理——审核——登记备案
申报材料:商品房买卖合同
㈤ 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如何办理啊
一、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提交的材料
1.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4.国有土地使用证;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提交《北京市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
5.已交清全部出让金证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及地价款交纳情况核实函);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提交市物价局、市建委关于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批准文件
6.市或区(县)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总平面图
7.市或区(县)建设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8.工程施工合同(复印第一部分)
9.房地产开发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按申请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投资总额25%以上的证明材料
10.商品房预售方案
11.预售商品房的分层平面图
12.属于绿化隔离地区内的项目提供市绿化管理部门认可机构出具的确认商品房范围的证明文件
二、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流程
1.登录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系统,注册新用户;
2.至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房地产测绘服务大厅,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系统转化成楼盘表;
到测绘服务大厅生成楼盘表时需提供:
1)房屋测绘技术报告书文本原件、电子文档各一份
2)该项目全套电子图
3)施工图审查合格通知书
4)共用面积分摊说明及配套的分摊彩图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
6)人防部门批准或备案的人防建设方案
7)关于使用审验合格图纸进行测绘的承诺
3.登录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系统,在申请预售项目已转化的楼盘表中确认本项目拟预售房屋,在网上点击预售证申请栏目,在线填写申请预售商品房的相关信息,提交成功后下载打印预售商品房申请表和商品房预售方案,并加盖本单位印章。
㈥ 如何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申请人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需提交资料: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由开发企业在项目完成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后申请预售许可时填写,一式三份)
(二)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其中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必须经年检合格,验原件后收复印件)
(三)相关报建批准文书
1、《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其附图(如土地有抵押,还应出具抵押权人同意开发企业就该项目向我局申报预售的书面证明,验原件后收复印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验原件后收复印件)和相关图纸:
① 规划总平图(验原件后收8K复印件)
② 规划局审批图(验原件后收8K不同功能层及剖面图复印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验原件后收复印件)及建设局(建委)审批图(验原件后收8K标准层平面图复印件)
(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
1、工程施工合同(验原件后收复印件)
2、施工进度说明(附注明座落及拍摄日期的施工现场照片及施工进度表,须经开发企业、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三方盖章确认,收原件)
(五)商品房预售方案(收原件):
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附派出所出具的门牌证明,验原件后收复印件)、面积(附房产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验原件后收复印件)、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附上预售商品房价目表及分层平面图。
(六)其它需要的材料:
1、预售款专存协议(开发企业在本市银行专门开立的代收商品房预售款的结算帐户,并与开户银行签定的商品房预售款监督协议,收原件)及预售款专存证明(由上述银行出具,收原件)
2、经办人委托书(收原件)及身份证明(验原件后收复印件)
3、地下平战结合人防工程需出售的须提供市人防办出具的可出售转让证明等。
备注:纸张大小一律采用8开或16开,可缩印。
商品房预售许可流程
以下为房管部门受理:
一、受理:材料齐全的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全的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充的材料,因其他原因不能受理的,应当面告知;
二、审核;
三、审批;
四、作出《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书》或《不予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书》;
五、向申请人送达决定书;
六、根据《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书》打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送达申请人。
㈦ 办理预售许可证需要什么
您好!开发商办理预售许可证的前提条件是:
1、 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 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已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 已将申请预售房屋相关电子信息录入西安市房地产综合网络数据库;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需准备的申请资料有:
1、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2、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法人委托书;
3、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报告,附商品房预售方案;
(1)商品房预售方案应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结构、用途、层次、装修标准、工程施工进度说明、竣工交付日期、价格、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自行销售或代理销售等内容。
(2)如代理销售,应提供代理机构工商营业执照和中介机构资质备案证书(复印件)。
4、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5、 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
6、 开发项目立项资料(复印件);
7、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8、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9、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
10、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11、建审总平面图(复印件);
12、房产测绘成果报告(原件);
13、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14、申请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申请材料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