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取水许可
⑴ 同一家公司多个项目可以只办一张取水许可证么
不可以,地点,取水量,回水都有国家和地方标准。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许可部门。希望能帮到你!
⑵ 哪些取水许可不用做水资源论证
不知道你是哪里的,法律、上海地方法规上都这个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因为情况专不同,在属缺水地区,也许2万就不得了,但是丰水区,也许20万无所谓,一般我们这里都做得,这个你去办理《取水许可证》行政许可的时候,他要求你提供的材料里如果包括这个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你就要咨询问在什么委托机构可以办,如果不需要提供,你就不用做这个报告。
严格的说,你那个水资源论证不能叫做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是叫水文水资源论证报告,他们是不等同的,水文水资源论证是论证一个地方的水文水资源程度,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是这个建设项目在这个地方能不能保质保量取到满足生产需要的水,排水对这个地方的水量水质有什么影响。。。在北方的话,还有可能涉及水权等等的问题
不知道你问来做什么用,我也不知如何对症回答。
⑶ 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的取水的申请和受理
实行政府审批制的建设项目,申请人应当在报送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前,提出取水申请。
纳入政府核准项目目录的建设项目,申请人应当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前,提出取水申请。
纳入政府备案项目目录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不列入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的建设项目,申请人应当在取水工程开工前,提出取水申请。 需要申请取水的建设项目,申请人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其中,取水量较少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的建设项目,申请人可不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但应当填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
不需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情形以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的格式及填报要求,由水利部规定。 《取水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所称的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包括:
(一)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
(二)有利害关系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其他文件;
(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四)不需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应当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
(五)利用已批准的入河排污口退水的,应当出具具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的同意文件。 申请人应当向具有审批权限的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利用多种水源,且各种水源的取水审批机关不同的,应当向其中最高一级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在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开采利用地下水的,应当向取水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取水许可权限属于流域管理机构的,应当向取水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中,取水口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应当分别向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取水许可权限属于流域管理机构的,接受申请材料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连同全部申请材料转报流域管理机构。申请利用多种水源,且各种水源的取水审批机关为不同流域管理机构的,接受申请材料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同时分别转报有关流域管理机构。
初审意见应当包括建议审批水量、取水和退水的水质指标要求,以及申请取水项目所在水系本行政区域已审批取水许可总量、水功能区水质状况等内容。 取水审批机关审批的取水总量,不得超过本流域或者本行政区域的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
在审批的取水总量已经达到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的流域和行政区域,不得再审批新增取水。 《取水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不予批准的情形包括:
(一)因取水造成水量减少可能使取水口所在水域达不到水功能区水质标准的;
(二)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入河排污口的;
(三)退水中所含主要污染物浓度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
(四)退水可能使排入水域达不到水功能区水质标准的;
(五)退水不符合排入水域限制排污总量控制要求的;
(六)退水不符合地下水回补要求的。 取水审批机关决定批准取水申请的,应当签发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水源地水量水质状况,取水用途,取水量及其对应的保证率;
(二)退水地点、退水量和退水水质要求;
(三)用水定额及有关节水要求;
(四)计量设施的要求;
(五)特殊情况下的取水限制措施;
(六)蓄水工程或者水力发电工程的水量调度和合理下泄流量的要求;
(七)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的事项;
(八)其他注意事项。
申请利用多种水源,且各种水源的取水审批机关为不同流域管理机构的,有关流域管理机构应当联合签发取水申请批准文件。 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的,申请人应当向取水审批机关报送以下材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一)建设项目的批准或者核准文件;
(二)取水申请批准文件;
(三)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
(四)取水计量设施的计量认证情况;
(五)节水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
(六)污水处理措施落实情况;
(七)试运行期间的取水、退水监测结果。
拦河闸坝等蓄水工程,还应当提交经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批准的蓄水调度运行方案。
地下水取水工程,还应当提交包括成井抽水试验综合成果图、水质分析报告等内容的施工报告。
取水申请批准文件由不同流域管理机构联合签发的,申请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流域管理机构报送材料。 取水审批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条规定的有关材料后20日内,对取水工程或者设施进行现场核验,出具验收意见;对验收合格的,应当核发取水许可证。
取水申请批准文件由不同流域管理机构联合签发的,有关流域管理机构应当联合核验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对验收合格的,应当联合核发取水许可证。 按照《取水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向原取水审批机关提出延续取水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延续取水申请书;
(二)原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和取水许可证。
取水审批机关应当对原批准的取水量、实际取水量、节水水平和退水水质状况以及取水单位或者个人所在行业的平均用水水平、当地水资源供需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在取水许可证届满前决定是否批准延续。批准延续的,应当核发新的取水许可证;不批准延续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重新提出取水申请:
(一)取水量或者取水用途发生改变的(因取水权转让引起的取水量改变的情形除外);
(二)取水水源或者取水地点发生改变的;
(三)退水地点、退水量或者退水方式发生改变的;
(四)退水中所含主要污染物及污水处理措施发生变化的。 取水审批机关应当于每年的1月31日前向社会公告其上一年度新发放取水许可证以及注销和吊销取水许可证的情况。
⑷ 办水厂需要什么手续
取水许可证申领
实施依据
1、《水法》
第四十八条 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
2、《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
第二条第二款 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除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都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
3、《福建省取水管理办法》(1995年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三条 取水单位或个人,除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应当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取水许可证。
申请条件
一、受理对象:1、取用水单位和个人日取地表水量在20万m3以上的;2、取用水单位和个人日取地下水日取水量10000 m3以上的取水; 3、跨设区市行政区域或跨流域取水影响其他设区市的取水; 4、水库、水电站工程库容在1亿m3以上的; 5、发电企事业总装机在250MW以上的。
二、取水许可申请:单位或个人拟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且建设项目通过水资源论证的,即可提出取水许可申请。
实行政府审批制的建设项目:在报送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前,提出取水申请;
纳入政府核准项目目录的建设项目: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前,提出取水申请;
纳入政府备案项目目录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不列入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的建设项目:在取水工程开工前,提出取水申请。
取水申请经审批机关批准,申请人即可开工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
三、取水许可证申领:取水工程或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的,即可申领取水许可证。
申请材料
1、建设项目的依据文件(复印件一份);
2、取水许可证申领报告(原件一份);
3、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申请报告(原件一份);
4、取水许可申请批准文件(原件一份);
5、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原件一份);
6、取水计量设施的计量认证情况(复印件一份);
7、节水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原件一份);
8、污水处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原件一份);
9、试运行期间,由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出具的取、退水水质检测报告(复印件一份);
10、拦河闸坝等蓄水工程还需要提交蓄水调度运行方案(原件一份);
11、地下水取水工程还应提交成井抽水试验综合成果图、水质分析报告(复印件一份)。
办理流程
1、取水工程验收:取水工程或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的,取水人持有关文件材料向水利厅申请取水工程验收。
2、取水许可证申领申请: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合格后,申请人持取水许可证申领报告及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竣工验收有关文件向水利厅提出申请。
3、核发许可证: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核发取水许可证。
4、结果送达:申请人到水利厅行政服务中心领取取水许可证,或由水利厅行政服务中心将此证寄往申请人。
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⑸ 办理取水许可,什么样的取水单位需要提供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
去当地省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查询文件,一般的建设项目都应该要提供这个报告
⑹ 项目申请报告怎么写
正文目录
第一来章 申报自单位及项目概况 1
一、项目申报单位概况 1
二、项目概况 3
第二章 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分析 23
一、发展规划分析 23
二、产业政策分析 24
三、行业准入分析 25
第三章 资源综合利用分析 28
一、资源利用方案 28
第四章 节能方案分析 32
一、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 32
二、能耗状况和能耗指标分析 35
三、节能措施和节能效果分析 38
第五章 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分析 44
一、项目选址及用地方案 44
二、土地利用合理性分析 44
三、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规划方案 45
第六章 环境和生态影响分析 46
一、自然环境条件 46
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47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48
第七章 经济影响分析 52
一、经济影响分析 52
二、行业影响分析 55
三、区域经济影响分析 56
第八章 社会影响分析 57
一、社会影响效果分析 57
二、社会适应性分析 57
三、社会风险及对策分析 58
四、社会影响分析结论 58
第九章 结论与建议 59
一、结论 59
二、建议 59
⑺ 水力发电站项目建设可以不办理开工报告或施工许可证吗
各地都有地方性的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有关规定,新建小型水电站项目需到版水务主管权部门办理的手续如下:
小水电项目开发与建设必须符合流域小水电开发规划、防洪规划、水土保持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小水电新建项目其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发改局审批,初步设计报告由水务局审批;申请新建、改建、扩建水利水电工程,应办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以及申请取水许可(取水工程建成后,经检验合格的领取取水许可证后,方可取水);如果项目占用灌溉水源或灌排设施,则需进行“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立项、可研、初设等由相关部门审批后,业主即可筹集资金组织实施,水电站工程竣工后向市或县水务局申请验收并备案。(各地基本类似)
业主也许是在地方手眼通天,那类似这样的审批许可就没意义了!事前和业主约定一下,别到时候各部门来找你们罚款让你停工,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⑻ 煤矿改扩建工程,先取釆矿证还是先取项目核准批复
支持性文件的具体内容包括可研报告及其评估意见、用地预审批复、项专目选址意见书、地质灾害属危险评估报告备案登记、项目法人组建方案、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批复、划定矿区范围批复、环评报告批复、安全预评价报告审查意见、水保方案批复、水资源论证报告批复、资本金证明、银行贷款承诺函(或业主的独立出资资金承诺函)、取水许可、供电协议、文件、林业、军事等管理部门的意见、招投标方案、矿长资格证、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等内容。 一般程序是首先根据通过储量备案的地质报告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然后以评审通过的可行性报告为基础,编制其他报告,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的你要到矿局询问一下啦!
⑼ 关于承接市政污水处理项目前期所需要做些什么工作
一个完整的BOT项目运作过程包括确定项目、选择项目公司、项目建设、运营和移交五个主要步骤。
第一步,确定项目
1.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提出项目设想。
2.聘请咨询机构对项目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3.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完成项目立项审批手续。
第二步,选择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的选择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商方式,另一种是招标方式。我国现有BOT项目基本都是采用协商方式,国外应用较多的是招标方式。由于BOT方式需要谈判的条件较多,协商方式成功率较低,即使成功,由于缺乏竞争,项目成本往往较高,但有时速度较快。采用招标方式,步骤如下:
1.委托咨询机构编制招标文件。
2.公开招投标(发表招标公告、进行资格预审、发售招标文件、投标者准备标书、开标与评标)。
3.合同谈判(开标评标后,要对评标结果进行排序,选择2~3家公司进行合同谈判。首先与第一标进行谈判,若成功,则转向下一步,否则,转向第二标进行谈判)。
4.与项目公司签约(内容通常包括特许权期限、项目的技术和经营、材料的供应、税收、出资者的信用程度、政府的支持和项目设施移交的期限、争议的解决方式等)。
第三步,项目建设
1.项目公司(一般是委托一家咨询机构)对项目进行详细设计。
2.融资。
3.项目公司与一个建筑公司签定承包合同,通常是总承包方式的交钥匙合同。
4.建筑公司对项目进行施工并交付项目公司(期间,承包商一般不欢迎政府干涉项目,但项目成本的最终承担者是用户,项目的最终拥有者是政府,为保证项目质量,降低成本,政府对项目进行监督并适当参与项目工作是必要的)。
第四步,运营
项目公司在BOT项目期内,自己来运营,或者通过合同,委托一家独立的专业运营公司来运营。
第五步,移交
当BOT项目期满,政府或其委托机构对项目设备进行检查,以确认是否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若设备有问题,则政府可以要求项目公司作一定的修理或更换工作。然后,项目公司把整套设备移交政府。政府可以自己运营这些设备,也可以选择与该项目公司议定延续特许协议,或者与具有竞争力的公司议定一个新的特许权协议。
采用BOT方式发展城镇供水事业应注意的问题
1.认真做好项目论证的前期工作
城镇供水项目实施BOT需要做大量的前期工作,如对项目进行技术的和经济的详细论证,提出符合立项审批要求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论证要建立在城镇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的基础上,而一个城镇的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应包括水资源中长期供求、供水水源、节水、污水资源化和水资源保护等专项规划。规划里要明确城镇供水水资源必须依照“先地表水、后地下水,先当地水、后过境水”的次序,采取“多库串联,水系联网,地表水与地下水联调,优化配置水资源”的方式,提高城镇供水保证率。
2.理顺水资源管理体制
要想顺利地采用BOT 方式积极发展城镇供水业,就必须首先建立科学合理的水资源管理新体制——对区域的防洪、除涝、蓄水、供水、节水、水资源保护、污水处理回用、地下水回灌等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调配、统一发放取水许可证、统一征收水资源费、统一管理水量和水质,实现城乡水务一体化。
3.牢牢抓住BOT项目的核心——特许合同
特许合同是BOT项目的核心,它明确了在特许期内政府和项目公司的权利与义务,反映了双方的风险与回报。合同条款一定要严密,过于简单,一旦出现遗漏问题,往往会由此产生纠纷。因此,政府应该聘请有经验的专业咨询公司作顾问,在项目合同的严密性上狠下功夫。特别强调,在特许期内,项目公司虽拥有特许权项目设施的所有权,以及为特许权项目进行投融资、工程设计、施工建设、设备采购、运营管理和合同收费的权利,并承担对特许项目的设施进行维修养护的义务,但更要明确和细化政府部门具有对特许权项目监督、检查、审计,以及如发现项目公司有不符合特权协议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并依法处罚的权力。
4.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
投资环境的建设包括经济环境、政治环境和法律环境等。应该充分认识到,BOT项目的前期工作较为复杂,它既涉及到政府部门与非政府部门之间的谈判与合作,又牵涉到许多需要相互之间良好协调的关键机构,如政府部门、项目部门、项目投资者、用户等,它既涉及包括金融、税收、外汇等经济问题,也涉及法律、公众利益、环境保护等社会问题。由于BOT项目涉及到公众利益并且需要以土地、交通、能源、通信、人力资源等为基础进行实施,因此,BOT项目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项目所在地政府是否给予强有力的支持,即项目所在地的投资环境是否有利。
⑽ 请问小水电项目 需要办理取水许可证吗 这个是一定得办还是可有可无呢谢谢!
必须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