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施工许可
⑴ 没有施工许可证进场可以塔临时设施吗
许可证都没有就擅自进驻现场算是黑工程
⑵ 办理临时性建筑的施工许可证,有什么要求
以株洲市为例:
根据《株洲市建筑工程临时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第六条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工程项目,在不具备办理正式施工许可证条件的情况下,可办理临时施工许可证:
1、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含安置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造项目等)及民生实事工程项目;
2、“5115”工程企业生产建设项目及符合产业发展规划的建设项目;
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第七条
建设单位办理临时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关资料:
1、绿色通道审批卡;
2、已获得发改、规划等部门批准的相关文书或工作联系单;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并签订合同,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5、施工图纸已经审查并合格;
6、通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7、建设资金已落实,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己签订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责任书;
8、按规定劳保基金缴纳到位;
9、建设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署补齐报建资料换取正式施工许可证的承诺书。
(2)临时施工许可扩展阅读
根据《株洲市建筑工程临时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第八条
审批机关在受理建设单位申办临时施工许可证时,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颁发临时施工许可证;对于申请资料不全或者失效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九条
临时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六个月,超期自动失效。
第十条建设单位必须在临时施工许可证有效期限内取得正式施工许可证,如有效期限届满仍不具备办理正式施工许可证条件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临时施工许可证,但重新申请办理不得超过两次。逾期未取得正式施工许可继续施工的,将按违法施工行为进行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网络——株洲市建筑工程临时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⑶ 临时建筑还需要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吗
需要到规划部门办理临时建筑审批手续,如果面积和造价不超标,就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⑷ 未取得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可以进行临时设施施工吗
不可以。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说明该工程未满足施工许可。
⑸ 临时建筑建设需办施工许可证吗
这个要看实际情况,比如你是一个在建或是待建项目上得临时设施是不需要办理的。但如果你的这个临设是独立的一个项目那就需要在城建局办理相关的备案手续了。
⑹ 临时建筑施工许可证如何办理
临时建筑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这是因为临时建筑不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专理范畴,属不属于《建筑法》调整范围,所以不需要政府施工许可。但是属于《规划法》、《土地法》调整范围,应该符合规划、土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⑺ 请问临时施工许可证怎么办理。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谢谢!
提供企业资质和相关证明文件、合同书到住建委办理
⑻ 临时建筑施工许可证的建筑项目施工会被罚款吗
一、许可证领取的范围
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建筑工程、农民自建两层以下(含两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本办法。军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管理,按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的办法执行。
按上述规定凡是在博乐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建设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投资在30万元以上,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项目都必须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其中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和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建筑工程、农民自建两层以下(含两层)住宅工程,军事房屋建筑工程,不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许可证领取的程序
简序:申请-受理-审查-许可
申请:建设单位到建管办领取申请表,建管办初步认定后,发给申请单位建设部统一印制的表格和提供相应的资料要件目录。建设单位取得上述资料后,按资料目录准备申请资料,并达到要求后报送建管办。
⑼ 哪些工程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规定: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此外,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建筑及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文物保护的纪念建筑和古建筑等的修缮工程,以及军用房屋的建筑工程也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9)临时施工许可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8条,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除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⑽ 办理临时性建筑的施工许可证,有什么要求
以株洲市为例:
根据《株洲市建筑工程临时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第六条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工程项目,在不具备办理正式施工许可证条件的情况下,可办理临时施工许可证:
1、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含安置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造项目等)及民生实事工程项目;
2、“5115”工程企业生产建设项目及符合产业发展规划的建设项目;
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第七条 建设单位办理临时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关资料:
1、绿色通道审批卡;
2、已获得发改、规划等部门批准的相关文书或工作联系单;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并签订合同,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5、施工图纸已经审查并合格;
6、通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7、建设资金已落实,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己签订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责任书;
8、按规定劳保基金缴纳到位;
9、建设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署补齐报建资料换取正式施工许可证的承诺书。
(10)临时施工许可扩展阅读
根据《株洲市建筑工程临时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第八条 审批机关在受理建设单位申办临时施工许可证时,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颁发临时施工许可证;对于申请资料不全或者失效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九条 临时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六个月,超期自动失效。
第十条建设单位必须在临时施工许可证有效期限内取得正式施工许可证,如有效期限届满仍不具备办理正式施工许可证条件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临时施工许可证,但重新申请办理不得超过两次。逾期未取得正式施工许可继续施工的,将按违法施工行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