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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授权盖章

发布时间: 2020-12-05 00:19:18

Ⅰ 朋友用我的公司签了合同,我没盖章,也没岀授权委托书,是否合法有效

签订合同时,委托代理人并没有当事人的授权书,但是加盖了单位公章,是否有效版,要根据合同内权容和签订双方签订:
1.如果合同强调必须有加盖卖方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才能确认代理行为有效,或者签订合同是委托代理人,其事后也没有授权,那么合同无效。
2.如果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没有违法条款,也没有损害他人利益,双方愿意接受合同条款约束的话,合同就有效,这种有效也是得到双方追认。但如果一方认为自己没有签字,没有委托他人签字,提出异议,通常这种合同当然无效。
3.即便是没有委托书,但是合同签署是以卖方作为签订方,盖的卖方单位的公章,已构成表见代理。该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为有效合同,受法律保护。

Ⅱ 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可以按废标处理,这句话怎么理解

意思很明确,就是投标书应该有单位盖章或者代表签字两者之一或者全部,否则招标单位可以视为你的投标无效。

Ⅲ 法人授权委托书上只盖公章没有法人签字可以吗求解答

我们是一开发公司,与一物业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委托合同,只盖了公章,但在法人签字一栏上不是法人签字(是别人代签的,也没获得法人授权)。根据国家物权法规定,现在前期物业应当采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我们和这家物业公司也没有进行前期招投标,属私下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问题有二,第一该前期物业合同在不是法人签字的情况下,是不是有效,第二,如合同有效,不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想终止,应如何操作呢?
签合作协议对方公司代表人没有法人委托书和没盖公章只有代表人签字
合作协议有一条是签字盖章有效,对方代表人签字没盖章
,我是个人只签字留下身份证号无章,该合作协议有效吗

Ⅳ 投标函上仅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的签字,没有加盖投标人印章,其投标是否无效

按国内法规其投标有效,只有当投标函上既没有盖投标人印章,又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时方判为无效。

设计合同签订有委托代理人签字,无法人签字,无法人代表授权书,有盖公章。责任怎么划分。请专业解答。

没有委托代理合同和授权委托书,也没有提及委托代理人的责任,单从设计合同本身来专判断责任划属分比较困难,还需要其他资料的佐证。
首先,公章真伪可能存在问题;
其次,如果公章没问题,那么公司是否认可?
第三,公司如果认可,继续履行即可;公司不认可,那么就要提交其他材料补充证明,例如你履行合同证据、与对方的邮件或者短信等。
因此,单从设计合同一个孤证无法判断责任!

Ⅵ 标书递交后 发现被授权人没签字,标书文件都有盖章,法定代表人也有签字,这样会废标么

代理人是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制办理授权事项的,即使是由代理人签署的事项其后果和责任也是由被代理人承担,根据你的描述,相关部分都由被代理人亲自签署了,如果授权事项只是带法人签署投标文件的话我觉得不能以此作为废标的条件。当然,招标文件如果明确规定必须有代理人签字的,可能会被理解成不符合实质性要求而废标的。个人理解只要法人将授权事项都亲自做了,而且没有构成偏离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是不应该废标的。还有,在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你可修改和撤回投标文件,你可利用此程序对投标书的遗漏进行修改与补充。

Ⅶ 公司未授权,而已公司名义欠款,材料单个人签字,没有公司盖章,公司有责任吗

公司未授权,而已公司名义欠款,材料单个人签字,设有公司盖章,纯属个人行为,公司是没有责任的。公司没有盖章,对方也不可能认可。

Ⅷ 政府采购中,投标文件封面没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算不算无效标书

“政府采购中,投标文件封面没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这份标书是通不过的,不符合规范要求,不能在采购招标中通过审核,属不合规标书,只有在补充完整后,才能参加竞标。这在“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中就有要求的。

Ⅸ 授权委托书这样写有效吗兹授权XXX同志为XXX公司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负责未写.授权单位有盖章

这样的授权委托书很不规范,应该写清楚被授权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以及身份证号码,授权范围一定要明确具体,最后由法人签字盖章,并注明日期。

Ⅹ 结算书未盖公章只有未授权的签字人签字,如何处理

反之,如果依据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签字人对外无权代表公司签订结算协议,或者公司内部对此未作明确规定,结算协议的效力就取决于签字人的行为是属于无权代理还是表见代理?依据《合同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该规定是关于表见代理的规定。依据通说,构成表见代理最重要的条件是需要有被代理人授权的表象以及相对人无过错。代理人具备被代理人授权的表象主要有:(1)曾经用言词、文字表示过授权但未授权;(2)授权不清,甚至出具空白的介绍信;(3)授权期届满之后,没有采取合理措施。(4)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有人对外使用企业名义,但是容忍没有反对。具体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而言,就要看签字人在公司的身份、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其是否代表公司签署过签证、索赔函以及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协议、是否代表公司进行过工程款结算的协商和谈判等等,由法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证据材料进行判断,以形成内心确信。一般认为,发包人项目工程部的经理和负责人在结算协议上的签字构成表见代理,项目部的一般工作人员的签字属于无权代理行为,对公司不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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